秀书网>玄幻小说>《万古神帝》>第七百九十四章 地血圣,天血圣
  五根银色爪子,长达一尺,散出五道锐利的力量波动,眼看就要将张若尘的身体撕裂成碎片。

  “嘭”的一声。

  张若尘依旧盘坐在原地,封寒却倒飞了出去,就连五根银色爪子也都断裂,手掌更是鲜血淋淋。

  不知何时,张若尘的身前,出现了一个身躯魁梧的男子,穿着一身黑色的铠甲,卓然的站在地面,身上散出一股浓烈的杀气。

  正是他出手,才将封寒的五爪打断,并且将封寒崩飞了出去。

  封寒倒飞到十数丈之外,嘴角流出一丝鲜血,向那个站在张若尘身前的男子看了一眼,脸色变得有些苍白,“大师兄……”

  穿着黑色铠甲的英武男子,正是璇玑剑圣的大弟子,青霄圣者。

  黄烟尘将真相告诉了青霄圣者,青霄圣者就按照张若尘留下的痕迹,急追了上来。幸好及时赶到,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青霄圣者的眼神,犹如两道闪电,盯着封寒背上的四翼银翅,顿时生出一股怒火滔天的情绪,道:“七师妹告诉我,师尊的死,与你有莫大的关系,本来我是怎么都不愿意相信。若不是亲眼所见,又怎么知道,你居然是不死血族。混账东西,师尊的遗体呢?”

  封寒不断向后退,笑道:“想要知道师尊的遗体在哪里,你可以问六师弟,他应该知道。”

  青霄圣者的眼中露出一道疑惑的神色,眼睛的余光,向不远处的张若尘瞥了一眼。

  就是这时。

  封寒抓住了机会,展开背上的四翼银翅,化为一道银色的光梭,向天外冲飞而去。

  “还想逃。”

  青霄圣者也没有出手,只是念头一动,顿时,方圆五百里的灵气便是被他抽空,汇聚在一起,在天空之上,凝聚出一个一百多米长的大手印。

  “嘭!”

  大手印猛然拍击了下去,击在封寒的身上,直接将封寒从半空拍落下来,打入了地底。

  封寒与地面撞击,身上的皮肤全部爆裂,嘴里出一声低沉的惨叫。

  青霄圣者冲了过去,将封寒从地底提了起来,啪的一声,一巴掌扇在了他的脸上,将他的左边颧骨打得碎裂,怒声道:“你到底是什么人?是不是你害死了师尊?”

  封寒双手撑地,嘴里不断流血,披头散的大笑了一声:“那么生气做什么?人,都是要死,只不过是早死和晚死的区别而已。”

  “你之所以还没有死,那是因为,我还念昔日的师兄弟情义,对你抱有一丝幻想。若是,老二在这里,恐怕早就已经将你撕碎。”青霄圣者道。

  封寒显得很坦然,哧哧的一笑,道:“没错,璇玑剑圣的确是被我杀死,哈哈,以我的境界,能够杀死一位剑圣,如此大的成就,就算今日死在这里,也是不死血族的功臣……噗……”

  青霄圣者又是一巴掌扇了出去,力量更重,直接将封寒打得飞了出去,宛如死狗一般,摔落在数十丈之外的地方。

  封寒的脸,已经变得血肉模糊,脖子也是极度扭曲,几乎是转到了身后。

  张若尘的伤势,已经恢复了一半,缓缓的站起身来,将精神力释放出去,很快就找到滔天剑遗落的位置。

  他的手掌一伸,庞大的剑意,从指尖涌了出去。

  “哗!”

  受到剑意的牵引,滔天剑拖出一道白色的剑光,从夜幕中飞了过来,落入张若尘的手中。

  张若尘提着滔天剑,走到青霄圣者的身旁,盯着趴在地上的封寒,道:“此人乃是不死血族的六皇子,很小的时候,便是潜伏在师尊的身边。师尊在与九幽剑圣决战之前,喝下了他送去的冥王血毒,因此,才会死在九幽剑圣的剑下。”

  “这个欺师灭祖的叛徒。”

  青霄圣者的心中,对封寒的最后一丝幻想也是破灭,双手不停的颤抖,向封寒走了过去,准备清理门户。

  蓦地,一股庞大的血气,从地底冒了出来。

  地面上,出现一条条猩红色血纹,宛如是大地长出的血脉,疯狂的涌动,将封寒的身体完全包裹了起来。

  血色的纹路,将方圆百里的大地完全覆盖,甚至还能听到地底传来一声声震耳的声音,宛如是大地长出了心脏,正在“嘭嘭”的跳动。

  “难道是不死血族的圣者驾临?”张若尘生出不祥的预感。

  青霄圣者的眼神,略微一沉,也是停下了脚步,没有贸然冲上去击杀封寒。因此,他清晰的感知到,一位不死血族的圣者,藏身在地底。

  “轰隆。”

  地面上,数千条血纹堆积在一起,凝聚出一只巨大的拳印,向青霄圣者轰击了过去。

  青霄圣者的双臂,向前一拍,顿时将血红色的拳印,打得碎裂,化为一块块碎石,掉落在了地上。

  “什么人?”青霄圣者冷喝一声。

  “不死血族,地血圣。”

  地底深处,响起一个沙哑的笑声。

  那声音,显得极其诡异,给人一种阴测测的感觉,犹如是从地狱中传出的魔音。

  青霄圣者的眼神一寒,打出了一道圣气,先是将张若尘卷到半空。随后,他也是腾飞起来,调动体内的圣气,汇聚向脚掌,猛然一脚踩了下去。

  “轰隆!”

  以青霄圣者的脚掌为中心,一股强大无匹的力量,向四面八方蔓延了出去。

  血色的纹路,一寸寸的断裂,爆碎而开,化为鲜血,使方圆百里的泥土都变成了血土。

  地底深处,响起一声沉闷的声音。

  下一刻,地血圣抱着封寒,从地底冲飞了起来,停在了离地百丈高的半空。地血圣的背上,长有一对巨大的血翼,宛如两片血云一般,悬挂在半空,轻轻的扇动。

  每扇动一下,就有一阵强烈的腥风,吹了出去。

  地面上,因为青霄圣者的一脚,方圆百里寸草不生,大地上的丛林、山丘、河流,全部都是四分五裂,显得格外震撼人心。

  也只有圣者,才有如此强横的力量,只有一脚,就能踏碎山河。

  “不愧是能够与《英雄赋》上的五人抗衡的人物,青霄圣者的实力,倒是有些出乎本圣的预料。”琇書蛧

  地血圣的声音,十分沙哑,却又蕴含极强的圣力,每一个字吐出,天地灵气都会猛烈的震动一下。

  青霄圣者常年都在墟界战场征战,自然而然也就培养出一股浓烈的杀气,道:“你是在救人,还是来送死?”

  “就在今夜,整个东域都会倾覆,青霄圣者你的修为就算再强,也强不过大势。”地血圣道。

  青霄圣者道:“我不明白,你到底在说什么?”

  “哈哈!很快,你就会明白。”

  地血圣穿着一身黑袍,站在半空,脚下踩着一片血红色的气云,浓烈的血气,将大半个天空都映照成了红色。

  眼前的画面,极其的诡异,宛如是回到上古时期的神魔时代,战神与魔王正在对峙,随时都会爆出毁天灭地的战斗。

  张若尘有所察觉,抬起头,向着更高的天空望去,只见悬挂在天空的月亮,居然变成了猩红的颜色。

  月亮的中心,站有一个人影,也是长着双翼。

  只不过,那人飞得太高,距离地面太过遥远,所以,从张若尘的位置向上望去,只能看到一个芝麻大小的黑色小点。

  青霄圣者显然也是注意到月亮中的人影,向上瞥了一眼,冷哼了一声:“不死血族还有多少强者,全部出来便是,要战就战个天翻地覆,要杀就杀个痛快。”

  “不死血族,天血圣。”

  一道缥缈的声音,从月亮中传了出来。

  张若尘再次向月亮的方向看去,却现,月亮中的人影,居然已经消失不见。

  下一刻,天血圣已经出现在青霄圣者的头顶上方,一对血翼展开之后,足有一百多米长,长满了巴掌大小的鳞片。

  “雷音天钟。”

  天血圣的手中,浮现出一片厚厚的血气,血气中,悬浮着一只三寸高的紫色小钟。有着一道道电纹,穿梭在紫色小钟的四周。

  “雷音天钟,乃是雷音宗的镇宗之宝,由雷音圣者执掌,怎么会落入你的手中?”青霄圣者沉声道。

  天血圣长笑了一声:“雷音宗已经被本圣剿灭,雷音圣者的圣血都已经被本圣吸干,《千纹圣器谱》上的雷音天钟,自然也就落入本圣的手中。”

  天血圣不再多言,全力开始催动雷音天钟。

  紫色小钟快旋转起来,变得越来越巨大,一丈高、十丈高……,最后,竟是化为七十二丈高,巨大的钟体,将天穹都遮挡了一半。钟体上,散出来的气息,让人感觉到窒息。

  只要雷音天钟旋转一圈,就会有一道震耳欲聋的雷鸣声响起,使得整个天地都在颤抖。强大的音波,凝聚成拳印的形态,向下方的青霄圣者攻击了下去。

  与此同时,又有密密麻麻的闪电,汇聚在一起,如同瀑布一般,倾泻而下,落在青霄半圣的头顶上方。

  青霄圣者镇定自若,犹如一尊顶天立地的战神,双掌结出印法,大吼一声:“盘空印。”

  双掌,击向天穹,顿时一圈青色的能量涟漪,快的冲了出去。

  能量涟漪的中心,两只巨大的手掌呈现了出来,将雷音天钟和天血圣同时震得飞了出去。天血圣更是遭受了一定程度的创伤,嘴里吐出了一口鲜血。

  “雷音天钟的威力虽然强大,但是,你的实力却是太弱,不堪一击。”

  青霄圣者头上的长,完全倒立了起来,身上滂湃的战意,凝聚成了一片黑色的战云,再次向天血圣攻击了过去,打出了一道圣术级别的印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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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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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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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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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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