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新霁头也不回地离开之后,于曼凝一下子瘫软坐在地上。
好一会儿,于曼凝终于捂着自己的脸开始嚎啕大哭起来。
百因必有果,于曼凝造成今天这样一个局面,也完全是她自作自受。
付和煦留在一旁善后,该给钱的给钱,该劝慰的劝慰。他走过来蹲在于曼凝的面前,伸手拉小丫头起来。
几个人几乎都是一块儿长大的,付和煦认识于曼凝的时间也不比席新霁短多少,付和煦也当于曼凝是个妹妹看待,但没有席新霁那么当真罢了。
“你怎么就做出这种糊涂事呢?”老好人付和煦轻叹一口气,拉着于曼凝坐在一旁的沙发上,“哥哥知道你喜欢席新霁这个臭小子,但当年愚人节的告白他不是已经给过你答案了嘛?”
“我不要那个答案……”于曼凝呜呜呜地哭着,撕心裂肺一般的。
每做一件事的后果她都清楚,可是她无法控制自己,但凡有一点机会,她都不想错失。而今得到这样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她也后悔。
可这样又怎么样?如果再来一次,她还是会选择这样。
付和煦自知无可奈何,又是叹气:“算了,我送你回去吧。”
于曼凝却是又哭又笑:“和煦哥,如果我现在去死,新霁哥哥会不会原谅我?又或者说,他会有那么一点心疼我?”
这话付和煦一听就炸毛了:“于曼凝!你要死马上就给我去死!但我敢跟你打个包票,席新霁这家伙非但不会原谅你,更不会心疼你,他心里没有你,你对他来说连看不见摸不着的空气都不如。你他妈省省心吧!”
付和煦有多了解席新霁这个人啊,他那个人虽然在感情上迟钝,但处事却是冷静又心狠。今天席新霁放话和于曼凝不再有任何关系,那么无论从前席新霁是真的把于曼凝当成一个妹妹,现在已经连个陌生人都不是。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啊……”于曼凝彻底绝望。
付和煦轻笑一声:“为什么变成这样还不是你造成的?实话跟你说,你这次就不应该回国,好好待在你的纽约!”
“呵呵。”于曼凝抹了抹自己脸上的泪,问付和煦:“和煦哥,你用心喜欢过一个人吗?用自己的整个青春期,整整十五年?我喜欢席新霁甚至超过我自己的生命。”
“不,你从来没有喜欢谁超过自己。于曼凝,你是自私的。你知道真正的喜欢是什么吗?喜欢是成全,是看着你喜欢的人和他喜欢的人开心快乐的在一起。”付和煦点了根烟,顺便递给于曼凝一根。
烟雾缭绕之下,付和煦淡笑:“席新霁只有和苏眷在一起的时候才是最开心的,他会放下自己身上的包袱,也忘了自己是个四面楚歌的太子爷,他的快乐也可以那么简单。”
于曼凝静静听着,双手却下意识握成拳头。
坦言,知道席新霁开心她也是开心的,但她难过的是,这份开心却不是因为她。
付和煦对于曼凝说:“你应该比谁都了解席新霁,家庭的原因让他不相信男女之间的感情,他这个人从不轻易说喜欢和爱。但苏眷的出现让他尝试着去爱一个人。可是偏偏,他还没学会爱,你就轻易地把苏眷从他身边赶走。”
“我……”于曼凝百口莫辩,事实难道不正是因为这样?
“你什么你!”付和煦也是越说越来气,“你知道这一年席新霁是怎么保护着苏眷怕她被他那个继母伤害?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最后却是你!”
“对不起……”
“跟我说对不起干什么?你又不欠我。”付和煦低笑,“不过,让席新霁尝尝追妻火葬场的滋味也不错啊。他这个人就是被苏眷太宠着,根本不知道追一个人有多难。”
*
早已经日晒三竿。
客厅里乱七八糟的食物残渣,还有东倒西歪的啤酒易拉罐。
苏眷蜷缩在沙发上缓缓睁开眼,自然苏醒过来。
已经早上十点多,对苏眷来说不算太晚。
一觉睡醒,昨天的一切如梦似幻,悲伤感也没有那么强烈。果不其然,天大的事情在苏眷这里睡一觉似乎就能好了大半。
苏眷坐起来望了一圈,最后在沙发下面找到侯灿灿,嚷嚷着:“灿灿,你怎么睡在这里啊!”Χiυmъ.cοΜ
侯灿灿昨天一晚上根本没有怎么睡,闻言气呼呼地站起来,直接过来掐住苏眷的脖子:“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你知道我昨晚陪你失恋有多痛苦吗!!”
仔细回忆一下,苏眷还是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的,毕竟她也没有喝醉。
但苏眷尽量不让自己去想那些事情,甩了甩脑袋,起身去浴室洗漱。
不多时,侯灿灿接到了一通电话。
这通电话是苏眷工作室打来的,因为苏眷现在的手机关机,所以工作室的伙伴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侯灿灿。
工作室那边说:“一个叫陶霓云的女人找苏眷,据说会涉及到一大笔金钱往来,所以特地打电话来询问一下苏眷。”
苏眷闻言,有一瞬间还认真想了想这个叫陶霓云的人是谁,然后反应过来这个人是席新霁的那个恶毒继母。
“什么金钱往来?”苏眷一时之间还有些反应不过来,她和陶霓云之间有过什么交易吗?
工作室的伙伴只说:“那个叫陶霓云把时间和地点发过来了,她说她会在那里等你,你来也好,不来也罢,这都是你的选择。”
在这个节骨眼上,陶霓云的这个约见对苏眷来说显然有些多余的。苏眷现在已经和席新霁分手,她不想在和任何一个“席”家人有任何的瓜葛。
但苏眷还是看了眼工作室伙伴发来的时间和地点。
下午三点,广场咖啡馆。
“你要去吗?”侯灿灿问苏眷。
苏眷摇摇头:“我去个屁,再说,今天晚上我就要走了,我不想在这个陶霓云有什么瓜葛。”
侯灿灿点点头,表示尊重苏眷的决定。
按照约定的时间,晚上八点钟,苏眷的弟弟周淅陆就会到达南州市。
而苏眷也将在今晚和她的弟弟一通乘坐专机离开南州市,马不停蹄。
“弟弟也是有心了,特地过来接你这个老小孩。”侯灿灿道。
“什么话,我哪里老小孩了啊?”
苏眷想到自己家的臭弟弟,心里也有一股暖流而过。
她是个成年人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家。而是周淅陆在知道苏眷情伤特地从大洋彼岸赶回来,这份心意很难得。
侯灿灿是见过苏眷的弟弟的,不止一次。
那年大二的时候,是侯灿灿第一次见周淅陆,第一眼就惊为天人。有一说一,苏眷长得美,她的弟弟周淅陆更是帅得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而且,那次周淅陆特地来了一趟南州市见苏眷,还让侯灿灿误认为这人是苏眷的男朋友。
无论是在身高还是长相上,周淅陆都苏眷完全不同。这姐弟两人,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一个才一米六的小女人,况且长得也没有多少相似的地方,单单走在路上,都会让人怀疑是情侣。
当然,有过这个误会的似乎也不只是侯灿灿。
侯灿灿还记得,那次周淅陆来时刚好是一个午后,苏眷太久没有见弟弟难免兴奋。在苏眷一鼓作气跑过去跳到弟弟身上的时候,就在苏眷的身后不远处刚好站着席新霁。
距离有些远,所以侯灿灿看不清席新霁的神情,只是后来想起来的时候半开玩笑地问苏眷:“席新霁会不会以为你谈了男朋友啊?”
当时苏眷正在擦着刚买的贵妇面霜,闻言也没多在意:“他都不喜欢我,还会在意我有没有交男朋友吗?”
“那可不一定哦,没准刺激一下,他还真的会对你在意一些的。”恋爱经验老道的侯灿灿道。
苏眷干脆自暴自弃:“算了吧,席新霁今年就毕业离开了。他在学校里我都不能打动他,他人都出了校园,我还去哪里打动他?”
其实在那个时候,苏眷就已经打算放弃暗恋追逐席新霁这条道路。
只不过这些年过去,除了席新霁以外,再也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再进入苏眷的心里。
侯灿灿也算了解苏眷为什么除了席新霁以外看不上其他男人了,毕竟苏眷家里有一个那么亮眼的弟弟周淅陆存在,她苏眷若是找个条件比她弟弟还差的,那怎么都说不过去。而放眼望去,整个南州市能和周淅陆相比较的,大概也就只有席新霁了吧。
*
午后,苏眷意兴阑珊地等待着时间一点点流逝。她没有什么东西要收拾的,晚上轻装去机场就是。
倒是侯灿灿,一想到苏眷要离开,心里多少还是不舒服。
这一天一夜的时间,席新霁还在外头到处找苏眷。但他或许怎么都想不到,苏眷翘着个二郎腿在嗑瓜子,模样看起来要多惬意有多惬意。
“以后真的不回南州市啦?”侯灿灿问。
苏眷点点头:“不来这个伤心的地方了,一想到席新霁这个狗男人我就触景伤情。我算是明白了,没有他我也能活得下去的,有什么大不了哦!”
“苏眷,你他妈好狠的心啊!”
苏眷朝侯灿灿眨眨眼:“我不对自己狠一点,到头来受伤的不还是我?”
“你能这么想我就最高兴不过了。”
“放心吧,我是谁啊!”
嘴上说得轻松,但只要想到席新霁,苏眷的心里就仿佛刀割一般。原来失恋就是这种感觉啊,以前的苏眷还总是嘲笑那些失恋后的人要死要活,可真的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她的眼泪完全不由自主。
只要想到席新霁,想到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的一切,想到两个人不会再有未来,苏眷的心口就好像被什么东西用力掐住。
她真的不想这样,不想去想到席新霁,也不想这副颓废的样子,可是做不到。
天真的苏眷甚至还上网查询如何走出失恋的办法,所有的答案无一例外都在说:时间能解决一切问题。
所以,只要一段时间,她就会走出这段感情的,是吧。
苏眷实在不想再在侯灿灿面前哭了,就算侯灿灿不嫌烦,她自己都有些受不了。所以她尽量不去想那个人,用一切能做的事情去分散注意力。
这招效果虽然勉强,但到底也能适当缓解。
到了下午三点的时候,苏眷突然想到什么事情。
她记得上午的时候工作室的伙伴打了个电话给她,说是陶霓云约她见面。
本意是不想见的,但苏眷觉得,自己要是还待在这里,怕是又要胡思乱想。于是一个起身,对侯灿灿说:“走,咱们去会会那个陶霓云。”
“你真的要去见?”侯灿灿认真询问。就算没有接触过,但侯灿灿也从那个小白脸的口中得知陶霓云不是一个好打交道的人,“听说那个人喜怒无常,你会不会不是她的对手?”
“管她的呢,打发一下时间嘛。”苏眷一脸漫不经心说道,她知道自己现在得找些人事物来缓和自己的心绪,否则再过不久,她的心里有将被席新霁占满。
清醒的时候就这点不好,满脑子的回忆和往昔控制不住。
于是下午三点,苏眷和侯灿灿慢悠悠地出了门。
三点半到达约定地点附近,迟到足足半个小时。但苏眷还不打算省心,先去慢悠悠地逛了逛附近的一家精品小店,用时一个小时。
终于在下午四点半的时候,苏眷戴着墨镜缓缓推开咖啡馆的大门,见到了坐在显眼处的陶霓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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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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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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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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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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