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有钱人终成眷属>第 14 章 第 14 章
  席新霁闻言转过身来,与苏眷目光对视。

  夜幕早已经降临,但家里并没有开大灯,苏眷这个人尤其喜欢黑布隆冬的环境,无论是创作还是睡觉。除了客厅电视墙上发出的银白色光芒,剩下的便是玄关处的那两盏射灯。

  苏眷还记得,这两盏红外线感应射灯,是两人第一次进门纠缠的时候席新霁怎么都摸不到玄关处的开关所以特地安装的。

  相较苏眷总是在亲密的时候扭扭捏捏的不敢看席新霁,席新霁倒是每次都大大方方毫无保留。他说要看看她,要开灯,是一句陈述句,不带任何让她反驳的意思。

  当时烟草味夹杂着他身上特有的气息,被迷地晕头转向的苏眷缩在席新霁的怀里,一时之间也找不到开关哪里了。

  明明是她的家,她却搞得比他还要拘束、紧张、放不开。

  那是席新霁第一次来苏眷这里,主动过来。

  是四月十五的这一天,距离席新霁的生日四月一日已经过去整整两周的时间。换言之,他们两个人自那次亲密过后没有再见面。

  说起来也是有趣,席新霁的生日在四月一日,愚人节的这天。苏眷刚大一的时候各方打听后得知席新霁生日日期的时候差点没有笑死,这人也太会挑日子出生了。

  而多年以后,已经大学毕业的苏眷在愚人节的这天给席新霁开了一个大玩笑,她爬上他的床,亲昵过后偷偷地独自离开。

  从四月一日到四月十五日,这期间苏眷是想过找席新霁的,但她找不到由头去找他。她没想过让他负责,也不想让他觉得自己是个牛皮糖,加上自己创立的品牌ME&MI刚好势头大好,便一直埋头在工作室里创作。

  但苏眷怎么都没有料到的是席新霁居然会主动来找她!

  最让苏眷意外的是,他居然还知道她的住址!

  这天苏眷从工作忙完上来已经是晚上十二点多,也是她难得的一次在凌晨前收工,磨磨蹭蹭回来的时候就见席新霁懒懒坐在大楼的大门口的台阶上抽着烟。

  席新霁这个人手长脚长的,无处安放的长腿包裹在灰色的棉质运动裤下,双腿随意岔开,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不羁。从大学毕业已经好几年,他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早已经退去青涩,但偶尔间仍然会散发出一种潇洒的少年感,让人无比着迷。

  不过毕竟是在夜里十二点,苏眷显然是被这个男人吓了一跳。可她胆子也大,凑近一看居然是席新霁,当场怔在原地。xǐυmь.℃òm

  他怎么来了?

  他为什么会来?

  他这是迷路到她家门口了?

  太多的疑问来不及问出口,席新霁已经站起来立在苏眷面前。

  他这个人本来就高出她一大截了,还站在台阶上,仿佛逗小孩似的俯身伸手勾了勾苏眷的鼻子,懒散笑着,低低哑哑地说:“怎么那么迟才回来?”

  苏眷当时心里扑通扑通的,甚至还热泪盈眶起来,自己都不明白瞎激动个什么劲。

  从大一开始,她在他面前就不敢大声呼吸,每次参加网球社的活动,她连大气都不敢在他面前喘。因为知道他“喜欢”的是于曼凝这种温柔的女孩子,所以深怕他不喜欢她这种女孩子。

  不知道是不是伪装的太久了,她在他面前像是自然反应那般孱弱,收敛起了平日里的所有锋芒。若是叫工作室的那帮家伙看到一向嚣张跋扈的苏眷是这副样子,怕是打死都不相信。

  “……在忙。”苏眷勉强自己稳住心态,怕话说多错多。

  席新霁扬了一下眉,往台阶下了一步,离她的距离暧昧:“所以,吃完就不打算负责了是吧?”

  “什么?”

  苏眷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被他推着去开门。她站在他的前面,近在咫尺的身后是他。

  席新霁单手扣在苏眷的脖颈上,拎小鸡似的,在她头顶上方响起低哑的声音:“苏同学,我在这儿坐了两个多小时了。”

  苏眷不知怎么的,下意识轻声细语地说:“你可以打个电话给我的。”

  她是真的被他突然造访给吓得不轻,全程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甚至不敢说一句重话,怕这场梦会醒。

  “哦,你给我联系方式了吗?”席新霁调侃。

  “好像……没有。”

  是的,那天晚上几乎彻夜不眠后,苏眷在一大清早就逃了,没有留下一点联系方式。

  但他们本来也不算陌生人,稍微通过旁人一联系就能知道彼此的联系方式。至少,苏眷的手机里是存着席新霁的电话号码的,可她不敢拨出去就是了。

  两人乘坐电梯上楼,刚打开房间的门,席新霁的吻就铺天盖地压下来。苏眷手上的东西全落了一地,一片漆黑当中,听席新霁在问:“灯开关在哪儿?”

  从席新霁大四毕业一直到苏眷和他重逢纠缠在一起,两个人之间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

  苏眷清楚自己没有机会,若是有,早在大学的时候她就拿下席新霁了。所以毕业之后,少了见面的机会,也阻断了自己的念想。可是偏偏,席新霁一直藏在她的心里,从未离开。

  于是,本该在毕业之后就回去澳门的苏眷,到底是因为席新霁留在了南州市,甚至还意气用事的和老爸打了个赌约。

  眼下,暖橘色的射灯刚好从席新霁头顶上方打下来,清晰了他的轮廓。

  他这个人身上与生俱来有一股压迫感,自己不自知,周围的人总不免被那股气场压倒。苏眷第一次在联赛上见到席新霁时就一眼被他吸引,这个人连皱个眉都让她心动。

  这么多年过去,他依旧是她心目中的白月光,单单站在那里不言语,就能吸引她所有的目光。

  “席新霁,你走了,我就不要你了。”

  苏眷说这句话的时候要多委屈有多委屈,小脸红红的,眼睛红红的,鼻尖也红红的。

  她坐在沙发上双手抱着膝盖,原本就瘦小的人,看起来像个无助走丢的小孩子。

  她心里很清楚,自己任性,自己装不下去了。这个时候,她不想他走。

  她甚至很懦弱地想,即便是他骗她也没有关系,她可以当一辈子的替身,只要他要她。

  几步之遥,席新霁咬了咬牙,大步流星折返回来。

  走到苏眷面前,席新霁微微眯起眼,问她:“你说什么?”

  苏眷的心里实在太难受了。

  可她也没有料到,席新霁居然会掉头回来。原本就委屈的心里,这会儿夹杂了不知道什么东西,眼泪哗啦啦的一下就流了出来。

  但她挺不想让他看到自己哭的。

  没用的女人才会一哭二闹三上吊,她不想这样。于是倔强地伸手擦了擦眼泪,哑着声对

  席新霁说:“我眼睛里进了沙子了,不是哭。”

  席新霁没有说话,转而坐到她的身旁,偏头笑着,有点邪性:“刚才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威胁我呢?”

  感受到身旁气息的靠近,苏眷故意又往角落上挪了挪。

  她不承认,闷闷地说:“没有。”

  “没有?”席新霁靠过来,额几乎要顶上她的额。

  苏眷无奈又有点弃甲投戈的意思,一面躲闪着席新霁的靠近,一面又欣喜着他的主动。

  “我只是觉得……”

  “收回你觉得这句话。”席新霁的声音微凉,突然长臂一伸,就像抱小孩子似的,掐着苏眷的双腋往上提,一把将她抱起来坐在自己的大腿上。

  亲昵的姿势,一下子就让两个人的心靠近。这一瞬间,苏眷甚至似乎忘记了之前所有的委屈。

  席新霁不算温柔地伸手用拇指抹了一把苏眷眼角的泪,低声问她:“哭什么?”

  “没哭。”苏眷仍倔强,这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倒是比平日里装模作样更打动人心。

  席新霁闻言低笑了一声,双手捧着苏眷的脸颊,让她与自己面对面,视线平齐。

  他咬牙切齿的,整个人被她气得不轻,于是抽空一只手掐了一把苏眷的脸颊。

  “吃饱了撑的不是?”他问。

  苏眷吃痛地呜咽着,伸手捶打着席新霁的胸膛,用了实打实的力道:“我不要你,我就是不要你了!你对我一点都不好!我还要你干什么!席新霁,我不要你了,我真的不要你了!”

  重复了一句又一句,不知道是说给对方听,还是坚定自己的信念。

  说着,眼泪又是止不住地往下流。

  她又不想让眼泪流,一边用力擦,把脸颊都擦红了。

  席新霁轻叹一声,抓住苏眷的双手捏在掌心里,一只手扣着她的后脑勺,两人面对着面。

  他的声音依旧低哑,似乎还透漏着些许疲倦:“嗯,还说不是闹脾气?”

  苏眷顺着杆子往上爬,又用力捶打了一下席新霁的胸膛,什么话都敢说出来了:“席新霁!你就是混蛋!大猪蹄子!狗男人!我讨厌你!讨厌你!讨厌你!”

  一口气说出这些心里话,苏眷的心里勉强好受一些。

  她委屈地说:“我才没有装!我就是生病了!我昨天晚上等了你一个晚上你也不回来!你还凶我!”

  大小姐发脾气,从来都是趾高气昂的。

  苏眷自幼生活在象牙塔里,没有一个人给她气受过。也就只有在席新霁这里患得患失,还要看他脸色伪装小白莲。

  席新霁依旧双手捧着苏眷的脸颊,像揉面团似的揉了揉她的脸颊,突然笑了一声。

  苏眷以一种非常糗的脸型蹙着眉看着席新霁,双手抓着他的手腕企图拿下他的手。

  “等我做什么?”席新霁问。

  苏眷轻哼一声,闹着脾气不打算说话了。

  很多话,一时之间也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较以往的小闹腾不同,算起来,这是苏眷第一次和席新霁闹这一通脾气,倒让席新霁感觉真实了许多。

  苏眷今天没有化妆,或许因为生病没有睡好的原因,脸也有点肿。

  她现在这番模样,倒是像极了学生时代的婴儿肥,肉嘟嘟的,让人想要捏一把。而席新霁也的确这样做了,他爱不释手。

  其实一直以来苏眷也不算胖的女孩子,但不知为何大一的时候就是脸上有点肉肉的。正因为此,她整个大学期间都没少嚷着要减肥。

  毕业之后,苏眷没嚷着减肥,人倒是消瘦了不少,脸上婴儿肥也早已经退去。

  席新霁还记得,他第一次见苏眷的时候,是在大学校园的篮球场上。那是新学期开学没多久,他被同学喊着一起去打篮球。

  烈日当头,每个人汗流浃背。碰撞摩擦之间,难免发生口角,这在篮球场上不算什么稀罕事。

  篮球场很大,莫约是有二十几个篮球框。席新霁下场喝水的时候听到靠近网门的那一段有吵嚷声,便下意识抬头望去。

  距离不远不近,但刚好能够席新霁看清楚那头的女孩子。

  那便是席新霁第一次见苏眷的时候,就连苏眷自己都不知道。

  阳光下,苏眷一身运动套装,头发扎成一个马尾在脑后。她拉着一个高了自己一个脑袋的女孩子护在自己身后,声音洪亮道:“麻烦这位同学,请你为自己的行为道歉!”

  这一声女高音,瞬间吸引一帮血气方刚男孩子的注意力。于是,一个个的都放下了手头的争夺游戏,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个女孩子。

  看热闹的,看少女脸上满满的胶原蛋白的,没人在意是非黑白。

  席新霁大咧咧坐在椅子上拿毛巾擦了擦汗,听一旁的同学议论开来:

  “这女孩子长得挺不错啊!是我的菜!”

  “妈的,是个母的就是你的菜吧。”

  “去你妈的,你自己看看,这长相跟院花有得一比吧?”

  “长得倒是挺漂亮的。不知道有男朋友没。”

  “别跟我抢。”

  正说着,又见那个女孩子挺着腰杆跟人对峙:“你他妈是个男人吗?说句对不起要死啊?还好意思让人走路看着点?这篮球场是你家开的啊?啊?再说了,人家如花似玉的一个小姑娘,要被你砸出脑震荡了你负得起这个责吗?”

  ……

  周围吵嚷,但是席新霁大概是听明白了,小丫头这是在给人打抱不平呢。

  当时篮球场上人多,一个个起哄,小姑娘家家也不怕别人会揍她,也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架势。

  于是不由的,席新霁也凑起了这份热闹。汗水滑落的同时,他看着苏眷神采奕奕的小脸。看着她像个女中豪杰似的仗义救人,觉得有趣。

  “大一新生啊,还挺带劲的呢!”

  “这位你们都不认识吗?新生军训里那个最美照片就是这个女孩子啊。”

  “啊,我知道!看过照片,没想到本人更漂亮啊。”

  “好像是设计系的?有人知道她叫什么吗?”

  “苏眷。”

  ——苏眷。

  席新霁却在这一天记住了这个名字。

  说来也奇怪,自从那天以后,这个叫苏眷的姑娘仿佛经常出现在席新霁的视线里。在网球社时、在食堂里、在运动会上、在不期而遇的校园间……

  而他的视线里,似乎从此以后再也进不去其他女孩子的身影。

  其实,关于他们

  之间也有不少回忆可循,每一件会让席新霁不自觉唇角微微漾开。

  南州市这个城市很大,大到开车逛上一整天都逛不完。

  南州市这个城市却也很小,小到如果刻意躲着一个人,甚至可以永远的都见不到。

  席新霁颇有些无奈。

  闹什么呢。

  若不是现在席家一盘散沙,他或许早去坦诚这份喜欢,何必要她主动送上门来。

  他轻叹一口气,将苏眷按在自己的怀里,低声道:“抱歉。”

  苏眷的脸埋在席新霁的怀里,听着他均衡有力的心跳声,也闻着他身上熟悉的气息。

  她早在他温柔拥抱的时候就已经弃甲投戈。

  可转念心想,不行啊!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哦。

  可破天荒会听到席新霁跟自己道歉,苏眷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一面觉得他是因为心虚才会道歉,一面又实在受用他的这份温柔。

  太难了。

  苏眷觉得自己真的太难了。她明明想逃离席新霁,却一次次深陷。

  感情这种事情完全无法用理智去进行,她中了他的迷魂记。

  但苏眷到底还是从席新霁的身上闻到了点什么,抬起头,疑惑地问:“你身上怎么有医院里消毒药水的味道?”

  席新霁勾起唇角,伸手捏了捏苏眷的鼻子:“狗鼻子呢你?”

  苏眷一副没好气的样子:“可不是呢!”

  但凡他身上有一丁点女性香水的味道,她也能清楚知道,只不过那么长时间以来没让她发现罢了。

  席新霁一只手搭在苏眷的腰上,一只手捏着她的手玩着,解释道:“我爸昨天进了急诊,我在那里陪了一天一夜。”

  苏眷闻言很是意外:“叔叔怎么了?”

  “老毛病,心脏上的。”

  “哦……所以,你昨天到今天一直在医院里守着?”

  席新霁沉默点头。

  他人靠在沙发上,眉宇间难掩疲倦。

  昨天傍晚席新霁的父亲席德宇突然心脏病发,席家全家上下乱成一锅粥。这个时候,唯有席新霁这个长子主持大局。

  其实席德宇的心脏有问题也不是一天两天,只是这一次确实有些意外。席新霁虽然对自己的这个父亲从来不算态度良善,可真的到了生死关头,他亦无法全然不顾。这场手术一直进行了十二个小时,席新霁也已经有二十四个小时没有合眼。

  苏眷仔细一看,发现席新霁眼下都有了黑眼圈的,这一时间又让她心疼起来。

  原来他昨天晚上并没有和于曼凝在一起,而是在照顾自己的爸爸啊。

  呜呜呜,她误会他了呢。

  苏眷的心里瞬间五味杂陈起来,下意识拿起手指咬了咬指尖,又恢复那副小白莲花的样子,小声嘀咕着:“我还以为你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呢……”

  席新霁耳尖听到,眯了眯眼,靠近扣着苏眷的下巴低声询问:“别的女人?”

  苏眷企图逃跑,但屁股还没离开席新霁的怀里,就被他一把按住。

  与此同时,席新霁的手机铃声非常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苏眷庆幸自己逃过一劫的同时,见席新霁从容接起了电话。

  他似乎从来不避讳在她面前接电话,除了在北京那次接到于曼凝的。

  想到于曼凝,苏眷的心里又像是被什么东西重重压着,有些喘不上气。

  不知那头是谁,席新霁的语气并不算很好:“人还没死呢,倒想着分家了?”

  他说这通电话时,表情是苏眷从未见过的阴冷,仿佛从地狱走来的使者。

  可这副样子,非但没有让苏眷感到害怕,反而让她心生爱怜。

  苏眷缩在席新霁的怀里,第一次听他和“家人”之类的打电话。

  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将近一年,但几乎没有问及对方的家人。本来苏眷就是获得自在洒脱的人,不在意世俗的眼光,也不认为谈一段感情非得扯上家庭。

  但前些天在机场与席新霁的弟弟偶遇之后,苏眷再傻也知道席家似乎并不如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和谐。

  经过了解后,苏眷才知道席新霁从小没了亲妈,和后母的关系不算和谐。不过用屁股想想都知道,席新霁的后母并不是什么好鸟就是了。

  想到自己放在心尖上的人自幼受到恶毒后母的打压欺负,苏眷一下子又开始心疼起席新霁来。

  电话挂断,席新霁伸手摸了摸苏眷的脸,语气一改刚才的清冷,温声问她:“身体还难受么?”

  苏眷乖巧地摇摇头。

  不仅身体不难受,心里仿佛也拨开云雾一般的感觉。

  “苏眷,我爸的情况不算好。这一次能挺过去算是造化一件,但我不知道下一次会不会还有这种突发情况。我恨他讨厌他,却也没到想咒他死的地步。”

  席新霁说这话时脸上诚恳极了,男人难得流露自己身上最柔软的一面,这个时候但凡一件利器都能伤了他。

  苏眷的心又紧了起来,下意识伸手回抱他,轻拍他的后背。

  原本还需要被安抚的苏眷,这会儿反过来安慰席新霁了。她突然觉得自己太不贴心,竟然在他那么伤神劳累的时候还要给他增添烦恼。

  “会好的呀。”苏眷声音软软绵绵的,撒娇似地蹭蹭席新霁,“你不说挺过来了嘛。”

  席新霁没有再说什么,两人无声地拥抱着,少见的温馨。

  其实,于席新霁而言,苏眷像是他的一道港湾。从大学时第一次见她,他就已经将她烙印在心里,即便是那么多年过去,他始终无法忘记阳光下她的肆意和大胆。很长一段时间里,席新霁是不相信爱情的一个人。他理智地认为,爱情不过是特殊时期情感的产物,并不长久,所以他克制着内心对苏眷的喜欢,甚至努力无视她的存在。

  可终究,苏眷还是走进了席新霁的生命里。

  这一年,席新霁很忙,忙着在席氏集团巩固自己的地位。他已然到了这个岁数,再过不久就是二十九岁的生日。

  时间对席新霁来说是一件奢侈的事情,可他无声地放纵苏眷的到来。

  在一起时,苏眷总是爱作又爱演戏,但席新霁乐意奉陪。结束数日疲倦工作,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只会是她,也只是她。

  “有时间,跟我去一趟家里吧。”席新霁淡淡道。

  苏眷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啊????”

  “啊什么。”席新霁笑着伸手轻弹苏眷的额头,语气调侃:“丑媳妇终究要见公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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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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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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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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