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牌上写着:Jiaxun.Gu。
姜淑桐愣了一下,不知道他姓“谷”还是姓“顾”。
如果是姓顾,那真是太巧了,姜淑桐猜测,他应该姓顾,要不然,那天他看到姜淑桐填的出生约定书,为什么特意问孩子的爸爸是不是姓顾?
可能因为和姓顾的人有了那番纠缠,所以,姜淑桐对姓顾的人,颇有好感。
看着这位顾先生从身边走过,姜淑桐盯着他穿白大褂的身影盯了好久。
挺拔,帅气,有一种傲娇的气质,不怎么说话,可能凡事不怎么放在心上,所以脸上表情很少。
这位顾先生再次来看姜淑桐和她的孩子,是两天以后,和一个女人一起来的,顾先生说是他的女朋友,两个人都谈婚论嫁了,女朋友对刚刚出生的小宝宝也挺喜欢的。
女朋友也是华人,同样不会说汉语。
看到虎头虎脑的顾行疆,顾的女朋友抱起来就亲,一个劲儿地说,她要当孩子的干妈。
姜淑桐心想,她这个主意不错的,毕竟是顾先生救了自己和儿子,这种救命之恩,儿子叫他干爹,他完全承受得起。
她很正经地答应了,说以后他们就是孩子的干爹干妈了。
然后姜淑桐很正经地问到顾先生的全名叫什么,顾说了,可他不会写汉语,姜淑桐写了好几个同音不同样的字给他看,他指着最后一个说:这个。
顾嘉训,他的名。
对当孩子干爹这件事情,他不表态,默认,没有表现得很惊喜,很平静。
姜淑桐出院回家的时候,是他和自己的女朋友两个人送的,还说姜淑桐一个人在国外带着孩子不容易,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说。
顾嘉训照样话不多。
姜淑桐开始了忙碌的带孩子的时光,店里的事情,她也在操作,不过本人不到场罢了,毕竟之前曾经带过姜朵米很长时间,所以,对带孩子这件事情,不算陌生。
她的奶水很好,喂奶的时候,罩杯直接从C升级到了D+。
姜淑桐有时候奶着孩子,就忍不住想起和顾明城在一起的岁月。
还是红了脸。
这个男人,什么时候都让人抗拒不了。
她就呆呆地走神了。
孩子长得很出息,白白胖胖的,因为在德国,中文名字不常用,她又给孩子起了一个英文名字——Ken。
姜淑桐很喜欢这个名字,叫起来既清脆又响亮,很有男子汉气概,她平常就叫孩子Ken,顾行疆这个名字几乎不用,慢慢地,Ken对这个名字有了反应,知道是在叫他。
Ken八个月的时候,姜淑桐想带他回国一趟,给他落户口。
可是Ken一直咳嗽不止,好像是感冒的症状,又好像不是。
母亲的敏感让姜淑桐觉得,孩子可能不是感冒那么简单。
正好Adam来到了姜淑桐的家,姜淑桐的家是他上班必经之路,他偶尔会上来看看孩子,Ken和他玩得也很好,很喜欢这个干爹。
因为他也是大夫,虽然是心脑科的大夫,不过对于这些症状,应该都是司空见惯的,姜淑桐很紧张地问着他。
Adam拿出随身带着的听诊器给Ken听了听,很肯定地说到,“小儿先天哮喘。”
姜淑桐一下子就跌坐在床上,怎么会,自己一直照顾他照顾得很细心,他怎么会得哮喘?她的眼泪一下子就从眼眶里落下来,止也止不住。琇書網
没有什么比知道自己的孩子生病更糟心的了,毕竟Ken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肉。
自私一点说,她对Ken的好是姜朵米的十倍,因为很多的感情,如果不是从内心发出来的,即使刻意也做不到那样的。
就像上次,她从医院出来,看到Adam时候的表现一样,抓住孩子的那个动作是本能的。
如果是姜朵米,她可能不会有这个动作,因为在内心深处,她就认定了姜朵米不是她的孩子。
姜淑桐擦了擦眼泪,“我想带孩子去医院查查,或许你查错了也不一定。”
“不会错。”Adam说得斩钉截铁。
姜淑桐简直要抓狂了,连自己内心深处的这一丁点的幻想,也让他打破。
“你错了,就是错了!”姜淑桐站起身来,对着Adam咆哮,她知道自己很不冷静,可她面对自己的孩子病了,控制不住。
“我就是这样,先天性哮喘。小时候我和Ken的症状一模一样,这种病无法根治,只能每次来的时候治疗,或许随着他年龄增长,身体强健有所改善,但不能彻底根除!我长大后一直在关注这种病。孩子他爸爸抽烟吧?”Adam最后的声音已经趋于平静。
姜淑桐还无法从Adam话的震惊和抓狂中缓冲出来。
接着眼泪又刷刷地往下掉,那一刻,她恨透了顾明城,明明抽烟,却让她怀上了孩子,或许他自己认为根本就怀不上。
他逞了痛快,让孩子背上一辈子的痛苦。
姜淑桐抹了一下自己的眼泪,说到,“对。抽得很厉害。”
“那就是了。我带你去医院查查,有一种喷雾叫做Ventolin,你随时备着,以备不时之需。走吧,去医院,让医生给你确诊,再拿药。”Adam的声音始终平静。
纵然再好的药也平复不了姜淑桐内心的痛苦,和听到孩子有先天哮喘的崩溃。
她宁愿孩子好好的啊。
如果让孩子好好的,她宁可自己少活二十年。
今天,她感觉到特别痛苦和绝望。
抱着孩子坐在Adam的车上,从未像今天这样恨过顾明城。
她的牙齿咬得生疼。
到了医院,儿科的大夫让照了X光片,果然和Adam说的一样,是先天性小儿哮喘,长大了,身体素质好了,也许会减弱,但根治是不可能。
这种病的成因一般有:遗传,孩子的父母抽烟等等的因素。
姜淑桐再次怨恨了一遍顾明城。
医生给开了Adam说的那种药,姜淑桐多买了几瓶,以备不时之需。
回到家,姜淑桐抱着孩子就开始掉眼泪。
本以为有了孩子万事足,却没想过孩子要承受这种痛苦。
就是掉泪,不说话。
虽然这个孩子有先天哮喘,可是也阻挡不了他的本性——淘。
他的哮喘偶尔才会发作,自从上次发作过一回以后,再也没有过,频率并不是很高,姜淑桐略感安慰。
他太淘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要翻一个遍,还没会学走呢,爬着都到处给他妈添乱,因为他有哮喘,所以姜淑桐并不责备他,反而看到他这么活泼,挺宽心的。
他和Adam的关系越来越好,毕竟Adam是姜淑桐身边唯一的男性。
慢慢地,Ken会叫“mummy”了,因为Adam是他的干爹,所以,他也会叫“daddy”,牙牙学语的样子最是可爱,最是讨人喜欢。
姜淑桐总觉得这种称谓怪怪的,可让Adam当孩子的干爹,她当时确实是同意了的。
她忍不住问到Adam,“你女朋友呢?怎么好久都没有看到她了?”
“分手了!”
姜淑桐挺吃惊的,在她的印象里,男女一旦在一起了,这辈子都不会分开了,而且看Adam当时和他女朋友那么好,怎么会突然分手?
于是她就打破砂锅问到底。
Adam毕竟是西方人的思维,他答,“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就是不想在一起了,就分开了,结婚了都能离婚,何况男女朋友呢。”
姜淑桐觉得也对,可能她的思想太传统了吧。
不过,他真的是孩子很好的玩伴,孩子还不到一岁的年纪,就整天“daddy”“daddy”地跟在他后面爬,他给孩子做风筝,做飞机,这些男孩子喜欢的东西,姜淑桐统统都不会做,自然乐得交给别人去做。
虽然他不常来姜淑桐的家,可孩子觉得他是姜淑桐家里很重要的一份子一样。
每天早晨一起来就,“mummy,找daddy。”
姜淑桐简直哭笑不得,时间长了就麻木了。
毕竟孩子快一岁了,还没有把孩子的户口上上,姜淑桐本来打算带着孩子一起去的,可总是不方便,而且,她就回国几天。
想了想,只能把孩子托付给Adam,想不到他这几天正在休假,用傲娇不想看这个凡俗世界一眼的口气说了句,淡然说了句,“没问题!把奶备下就成。”
因为孩子的先天哮喘,姜淑桐觉得很对不起Ken,所以,快一岁了,他还在吃奶,姜淑桐打算自然断奶,反正她也不上班。
就这样,给孩子存下了口粮,姜淑桐拿着孩子的出生约定书,就回国了。
自从生孩子以后,姜淑桐的着装风格又变了,头发在后面扎起来,穿着也从以前的正装变成了运动装,带孩子方便,而且,姜淑桐觉得这样穿,真的很舒服。
开始是方便,慢慢地就成了这种风格,她觉得,随着年纪的增大,她打扮得越来越少女也不错,生孩子之后,她体重不但没涨,反而还瘦了几斤,可能营养全让儿子吃了。
运动装加上鸭舌帽,和以前的姜淑桐判若两人。
自然是回了姜历年的家,姜历年现在还不知道她生了孩子,也不知道她突然回来干什么。
不过,父女相见,还是挺亲切的。
两个人在家里闲聊。
“知道顾明城现在的情况吗?”父亲问到。
即使姜淑桐不提,父亲也会提起来的。
毕竟当初姜淑桐出国就是为了这个男人。
姜淑桐低头喝茶,“不知道。没联系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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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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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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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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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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