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姜淑桐决定——要!
做母亲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呢,但是她有一个要求,让她领养必须有一个条件——让孩子跟她姓姜。
徐茂慎同意了,不管跟谁姓,只要这个孩子在他的家里,峥杨有个玩伴他就很高兴。
这件事情很快就办成了。
姜淑桐在看到那个小女孩儿的第一面,就忍不住笑开了,粉嘟嘟的小嘴儿,粉嘟嘟的小脸儿,在小被子里裹着,特别招人疼,而且,这个小姑娘特别漂亮呢,好像跟姜淑桐有缘分一样,看见姜淑桐,就抬起胖乎乎的小手去摸姜淑桐的小脸。
很长时间以来,姜淑桐都因为自己不能生,心里悲凉,觉得少了很多很多的东西,今天这个小孩儿似乎把她心里的空虚都给填补了,满满的,很满足,脸上的笑容也是幸福的笑。
这是两个人结婚之后,徐茂慎第一次看到姜淑桐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竟然也忍不住笑了,好像这次,他办了一次很正确的事。
姜淑桐把孩子抱回来以后,就把孩子放到自己的床上,因为没有养孩子的经验,就买了书,买了奶粉奶瓶,晚上给孩子把屎把尿,竟然忙得不亦乐乎。
而且,她发现,自己简直是一个很有爱很有爱的好母亲,有时候看到小孩子睡的浓,她都忍不住去逗弄一下她的小脸,认真倾听她的呼吸,徐峥杨知道自己有妹妹了,也挺高兴的。
姜淑桐给这个小女孩起名——姜朵米。
而且,姜淑桐也忍不住做起了一个晒娃的母亲,经常在朋友圈里发孩子的照片,她常常给孩子买很多好东西,很漂亮的小孩儿衣服了,首饰了,总之才几天的时间,这个小孩在姜淑桐的手里变成了一个小公主。
因为姜朵米转移了姜淑桐很多的注意力,所以,情伤好了很多,夜半的时候,她也常常会想念那个人,不过旁边睡得很甜很甜的小姑娘,让她露出了笑容。
因为姜淑桐的朋友圈里,只发孩子的照片,几乎没有文字,这让顾明城看了很是奇怪。
她什么时候突然有了个孩子?而且,看起来,她很宠很宠这个孩子。
那天,他一边开车一边看朋友圈,她向来干净爱整洁,有了孩子,周围也弄得整整齐齐的,周围也都粉粉嫩嫩,像是小公主的房间,连他都忍不住想亲这个孩子一口。
可是,他没看见前面有一辆车——
得到顾明城出车祸了这个消息的时候,姜淑桐正在给孩子喂奶粉。
这个消息是徐茂慎告诉她的。
“哐当”一声,姜淑桐的奶瓶就掉在地上。
“他怎么样了?”姜淑桐脸色苍白,问了一句。
“不知道,现在整个明城集团都封锁了消息,他的电话也没有人接!”徐茂慎也很担心。
姜淑桐的泪哗地就流下来,她不在乎让徐茂慎看到,因为徐茂慎知晓她和顾明城的始末,所以,姜淑桐在他面前,不需要隐忍。
原本以为顾明城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已经随着这个孩子的到来减弱了,可是现在她发现,根本没有减弱,反而越来越清晰。
清晰到姜淑桐的心马上就要死去。
可是她绝不会冲动到跑去医院看他,那样会功亏一篑。
姜淑桐看着怀里的孩子,紧紧地攥了攥拳,眼泪掉落到了孩子的衣襟上。
“我明天就去看他,海城就这么大,他的手机打不通可能是因为在动手术,不方便接听,或许明天就好了!”徐茂慎看到姜淑桐的不冷静,说了句。
动手术?
他被撞成什么样了,要动手术?忍不住又心疼又心酸。
孩子在这里,也无法抑制对那个人的思念之情了。
姜淑桐点了点头。
果然,第二天,顾明城的手机就开机了,徐茂慎去了医院看他。
顾明城在单人病房里,伤势看起来并没有大碍,额上贴着一块纱布。
看到徐茂慎来,顾明城的眼睛忍不住看了看他的身后。
“明城,你的伤没有大问题吧?”徐茂慎问到。
“没什么,昨天做了一系列检查。头碰伤了,下午就能出院。”他轻描淡写地回答。
顾明城一直没问姜淑桐为什么没来。
“淑桐在家里看孩子,本来也想来看你的,实在腾不出时间。”徐茂慎知道顾明城想问,但是名义上,姜淑桐现在毕竟是他的老婆。
“孩子?”顾明城假装不懂。
“领养了一个孩子,淑桐特别特别喜欢这个小孩,她好像天生是一个做好母亲的料,对孩子很耐心,也很好。”徐茂慎说着说着,脸上也忍不住泛起了光,“我从未见过她这么耐心地对待过谁。”
“孩子叫什么?”顾明城又问。
“朵米。”
“徐朵米?”
徐茂慎的脸色,有几分难看,“姜朵米。”
“为什么姓姜?”顾明城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徐茂慎低着头,没说话。
“为什么姓姜?”顾明城抬起头来,看向徐茂慎,又问了一遍。
这件事情相当奇怪。
“因为淑桐很喜欢很喜欢这个孩子,几乎用她的命去喜欢,孩子姓什么,法律也不管不是么?”徐茂慎悠悠地开口。Χiυmъ.cοΜ
顾明城还是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劲。
不过,姜淑桐是怎么爱这个孩子的,他却是隔着手机屏幕都看出来了。
顿时觉得心里又是醋醋,呵,有一天他也开始吃一个小孩子的醋了么?
顾明城心里还是觉得很蹊跷。
这一天,姜淑桐的手机收到了一条微信,是林美素发给她的:徐太太,明城的西服做好了吗?
是顾明城让林美素发的,毕竟是小伤,两天就出院了。额上的伤疤也几乎看不出来。
姜淑桐正在带孩子,看到这条微信,愣了几秒,孩子哭了,她才回过神来。
“西服做好喽,不过我现在带孩子,没空去给顾总送,快递行吗?”姜淑桐故意想摆脱和顾明城的关系,不想见到那个人也是理所当然。
“礼服毕竟是新的,快递怕折,如果你有事的话,我可以去你家里拿哦。”林美素说道。
姜淑桐想了想,也对,正好顾明城的衣服在她家里呢。
她家的这套别墅,徐茂慎买了以后,就开了一个设计室,两个人职业相同,非常方便,孩子在家里以后,姜淑桐也不怎么出门了,她不喜欢出门,好像故意要体会带孩子的繁杂和乐趣,还特意请了一个做饭的阿姨,家里人很多,没人做饭不行。
顾明城的衣服,是她一针一线缝起来的。
林美素把这条微信给顾明城看过,顾明城说,改天他会亲自上门。
因为在家带孩子,姜淑桐早晨起来就洗把脸,抹点儿面霜,就开始照顾孩子。
她在家里穿一件鸡心领的薄毛衣,很宽松的,孩子睡在楼下的摇篮里。
姜淑桐常常会看着孩子出神。
和他的第一个孩子,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被陆之谦打掉了。
和他的第二个孩子,同样不知道,甚至姜淑桐都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孩子的爸爸,到现在都不知道——
姜淑桐趴在摇篮边上,差点儿湿了眼眶。
门铃响,姜淑桐因为心情不好,让阿姨去开门。
顾明城站在门口,阿姨不认识他,就问他找谁。
顾明城说找姜淑桐。
姜淑桐听到声音,知道是他,回头,看到顾明城站在那里。
姜淑桐站起身来,从旁边的鞋柜子里拿出一双男士的新拖鞋,给了顾明城。
因为刚刚在想他,所以把拖鞋拿给他的时候,有几分愣神,片刻之后,才想起来他是来拿衣服的,让阿姨去楼上把她做好的那套西装拿下来。
顾明城站到了孩子的摇篮边上,看着这个孩子,又看看姜淑桐的眼神,很多很多的爱。
姜淑桐好像没看见顾明城一样,唇角带笑地去给孩子冲奶粉,然后抱起孩子来喂孩子。
她穿着很休闲,抱孩子的动作很女人,好像有了这个孩子,全世界都不在她眼里了,笑容很恬静。
孩子的腕上,还戴着一个针织的小手表,是用白色的毛线勾成的,表盘的外圈,还有两圈浅黄色和蓝色,都是很干净的颜色,指针是黑色的,勾得技术很娴熟,色调分明。
一看就是她闲来无事给孩子勾的,顾明城从来没见过姜淑桐勾东西的技术,只是知道她爱干净,会做点心,总之是一个很踏实,很手巧的人,会做很多吃的,现在看起来,她对孩子更加有耐心。
“你给她勾的?”顾明城看着孩子腕上这块比表。
“嗯,好看吗?”姜淑桐笑着仰起头来,问到顾明城,眼里满满的都是光辉。
“好看。”
顾明城一直不知道姜淑桐有什么魔力,在她的心里停驻了这么久这么久,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都已经刻成了痕,长在了他的心上,这一辈子再也抹不去。
除了她长的漂亮,在床上能够让他很满足很满足、欲罢不能以外,还有她很多很多的性格特点。
比如,她不骄傲,有一种“美而不自知”的娇憨,会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他收拾好,从来不给他添麻烦,她很体贴人,一般情况下,很温柔,也独立坚强,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好像处处小心翼翼,也觉察不出来她哪里小心翼翼,为什么小心翼翼,可能是性格原因,也可能是因为一些自卑。
正是因为如此,才让顾明城对她更加怜惜和爱。
他从不认为靠色相在一起的人能够长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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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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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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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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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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