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刚急忙阻止:“胖子,不可!”
“为什么?”
“四周全是荒草,非常干燥,放火的话,马上就是一片火海,恐怕不等蔓延到南方蛮子藏身之处,我俩就化为灰烬了。所以,胖子你真要放火的话,请稍等片刻,等我陈刚回到山脊上,你再放不迟,我可不想与你同归于尽。”
“嘿嘿!我就这么一说,难道真的放火?我傻啊我!只是,他们藏起来不见咱,这便如何是好?”
“他们不想见咱,就算了,这里黑乎乎一片,放眼看去,全是荒草,两个南方蛮子在里面跟咱们捉迷藏,咱不跟他们玩了。”陈刚看了看地上,陈先山的衣服都还在草丛里呢,对方受到母老鼠的惊吓后直接晕倒,而尚发财顾不上拿衣服,就搀扶他落荒而逃了。他本来想说,就在此地守着,陈先山肯定会回来找衣服的,但转念又一想,何必呢,生更半夜与大壮呆在此处挨冻?完全没必要。还是先撤退吧。
不等陈刚开口,王大壮先提出撤退的想法:“陈刚,我的意见是,咱先撤吧,跟踪南方蛮子暂时搞一段落。咱现在已经知道两个南方蛮子是来干嘛的了,放心!咱们已经知道这个山坳内有一座千年古墓,回到落官岭后,咱们让夏书记找两个人,来山坳守在这里,不能让南方蛮子吃独食。”
“胖子你说什么?你要把山坳内有古墓的消息告诉夏书记?”
“我有那么傻吗?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了。”
就这么着,两人一合计,还是先撤吧。生更半夜,冷风嗖嗖的,不必在这里受罪,先撤回落官岭。估计一时半会,两个南方蛮子跑不了,更不用担心趁离开这会把千年古墓挖出来。因为陈先山说过,要在方圆数公里的山坳内找到千年古墓的准确位置,前提是先把刘雅的尸体挖出来,先除掉怨气,阴气才能显现出来,而尸体的前提是必须先除掉魂魄,方才被自己和大壮一搅和,挖尸体算泡汤了,所以,完全不必担心两个南方蛮子趁自己和大壮离开时会作什么手脚。
临走前,陈刚对王大壮说:“胖子,仔细看看这个地方,有啥特殊标记没有,这里是刘雅魂魄出现的地方,没有意外的话,她的尸体应该就埋在这附近。所以,得记住这个地方。”
一句话提醒了王大壮,他连连点头:“对,对!必须记住这个地方,回去后将这件事告诉周所和陆雪,让他们派警察把刘雅的尸体挖出来。”说完,他左瞅瞅,右看看,黑幽幽四周,几乎全是荒草,可以说,人一旦离开这里,再准确找到这个地方,非常难,原因很简单,没有特殊的标记。
转悠了半天,王大壮有些丧气,一眼看到地上陈先山留下的衣服后,他一拍脑袋:“有了……”他弯腰捡起陈先山的裤子,扬了扬,“把裤子捆在灌木丛上,标记就有了,到时候,只要找到陈大师的裤子,就找到这个地方了。”
“不可,”陈刚摇头,“咱们离开后,陈先山和尚发财肯定会回来的,深秋的夜晚如此寒冷,陈先山不穿衣服,岂不被活活冻死?所以,他肯定会回来取衣服的。衣服被取走后,标记就没了。”
其实,陈刚还担心,陈先山回来后,看见自己的裤子被绑在荆棘丛上,会作何感想呢,还不得活活气晕啊。道袍已经被毁掉了,再把裤子搭上,谁能受得了啊。
况且,王大壮将接连两次坏了陈先山的好事,再弄这么一出,估计他会与王大壮拼命的。
还得指望陈大师找出千年古墓的位置,还得见面分一半呢,所以,还是不要惹陈大师为好。
“我去!标记不大好弄啊,”王大壮拨拉下身边的荒草,朝旁侧走了几步,突然,他有了发现:旁侧数十米开外,出现了一棵树,笔直,碗口般粗。
有树就好办了,在一眼看去几乎全是荒草与灌木丛的山坳中突然出现一棵树,这是最好的标记。
陈刚也一喜,赶紧与王大壮朝发现的那棵树走了过去。到了跟前后,两人都“咦”了一声:居然是一棵梧桐树。
为什么觉得奇怪呢,因为此处山坳内除了荒草与灌木丛外,几乎没什么树,有,也都是柏树,弯弯曲曲的,不高,顶端蓬松着。现在,猛然出现了一棵笔直得梧桐树,很突兀,当然让人很奇怪。
王大壮伸手摸了一下树干,说:“我去!陈刚你有没有发现,这棵梧桐树与别墅门前那棵,完全一样啊!别墅门前那棵,也是这么粗,也是这么高,他娘的可奇怪啊,两棵树跟复制的一样。等会,让我看看,这上面是不是也有个带血的手掌印……”
听王大壮这么一说,陈刚也留意地细细一瞅,果然,这棵梧桐树与别墅门前那棵还真的一模一样,都是碗口粗,都是笔挺,根据目测,高度也应该一样。
正诧异,王大壮忽然有了新发现,只听他“啊呀!”惊叫了一声,拿手指着树干某处,“快、快看,掌印、手掌印、血色手掌印!”
陈刚忙上前,借助月色,只见这棵梧桐树旁侧树干某处,赫然出现了一个带血的手掌印。
与在别墅门前梧桐树上看到的一样,这个带血的手掌印,手掌不大,五指纤细,一看就是个女人的手掌。
而且,仔细再看这个掌印时,除了大拇指历历在目外,其余四根手指头模糊不清,确切点说,另外四根手指头若有若无的样子。
这么说吧,这个手掌印简直就是之前那个血色手掌印的复制品。m.χIùmЬ.CǒM
这时,就见王大壮抬手,“啪!”一巴掌扇在自己腮帮子上。
“胖子,你干嘛?”
“哦,没事,”胖子疼的一呲牙,“原来不是在做梦。我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呢!今儿这事太诡异,别墅门前那棵梧桐树怎么就突然出现在这里了呢,哎!不对,那棵梧桐树树皮被剥掉了,现在怎么又复原了呢,让我再看看……”
他再一细瞅时,又有了发现,“这个手掌印不是用狐狸爪子挠出来的,陈刚你看,树皮上没有狐狸毛,而且,血乎乎的……哇!鲜血!是鲜血!新鲜的鲜血!”
他伸手一摸,大吃了一惊。
陈刚赶紧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对准树皮一照,也是吃了一惊:只见那个血色手掌印正缓缓向外渗出血滴,有几滴已经无声地从上滴下,落到下面的草丛里。
显然,这个血色手掌印是有人刚刚拿手掌蘸了鲜血后,一巴掌拍在树干上,印上去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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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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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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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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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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