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镇……”
李天阳喃喃道,如果这真的是萧玄料事如神,那他一定对北柔人是非常的了解,否则单靠这点情报,他到底是怎么判断正确的?
“是寅队他们回来了吧?”
弓越问。
无尘点了点头:“主子带着寅队的21人,护住了金水镇。”
果然,李天阳深吸了一口气,不愧是他们的王牌寅队。
“走吧,主子的事轮不到我们猜测。”
项子晋说道。
死士永远不需要理由,这也是死士的基本素养。
李天阳也跟了上去,在一处荒无人烟的岔路口处,众人看到了一辆熟悉的马车。
“主子,丁卯戊辰完成任务,夜袭峰林镇的162名北柔人已经全部伏诛。”
李天阳低头复命道。
“可有人受伤?”
马车上厚厚的布帘内,萧玄的略带嘶哑的声音传了出来。
“回主子,丁卯戊辰不曾有人受伤。”
李天阳从容不迫的回答道。
“那就好,寅队已经归队,大家暂且回去休息两日,我会再去找你们。”
萧玄说道。
“是!主子。”
寅丁卯戊辰五队各自领了令之后,才目送着马车渐行渐远。
……
殷家三妯娌都已经学会了做些简单的饭菜,当日的早餐是卫氏和甄氏一同准备的,只是在用饭的时候,他们却发觉萧玄三人迟迟未出现。
“哦对了,昨晚上云河好像是说,他们要去寻个见面礼回来。”
殷妙连忙装作刚想起的模样解释道,昨夜萧玄几人果然离开了,并且直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见面礼?”
大家异口同声的问,难道萧玄要去跟哪家姑娘约好见面了?
“……”
殷妙这才觉得自己用词有些不妥,在南萧国里,见面礼通常是用来形容男女双方见面后收到的礼物。
“三叔母有了身孕,这见面礼自然是给三叔母的。”
殷妙回答道。
“他太客气了,去一趟县里多不容易。”
张氏不好意思的说道。
“煊王在京城也素来有‘礼让’的美名,他自从到了咱们家之后,这礼字可谓是做足了。”
殷正宏对萧玄赞赏有加,而一家人也都如此认为。
“云河说他们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带着萧公子多走动走动也好。”
殷妙说道。
“是啊,那毕竟是煊王,每日让人家困在这小村子里肯定也难受的慌,他愿意走动也是好事,我看他现在倒是比刚醒来那会儿好多了。”
卫氏还记得萧玄刚醒来那会儿,整个人浑身都散发着生人勿近的疏离感,现在俨然已经融入了他们一家人之中。
一家人也觉得卫氏说的有道理,很快便说起了其他事来,殷妙这才松了一口气。
她认为她的掩护打的还不错。
就是希望他们三人此行能够顺利,不要出事才好啊。
中午,甄氏照例和卫氏一起去学堂和苏晚风处接回了翰哥和殷鹤几人,只是卫氏在回来的时候俨然一副很生气的模样。
“怎么了娘?”
殷妙问,她很少见到卫氏生气。
“你这王婶也真是的,不知怎地对飞瑶越来越放心了,我刚才还听鲁梅说飞瑶现在每日要去田间地头给人挑水浇地,你说气不气?”
卫氏实在心疼飞瑶,但最近她去给王怡双送东西时,却很少看见飞瑶在家,都是王怡双和香织两人在家中忙碌着。
“飞瑶挑水浇地?”
殷妙也无法想象的出来这是怎么一回事。
“等吃了饭你去和我看看去,别以为飞瑶好欺负就能随意使唤。”
卫氏生气的说道。
“如意莫要生气了,最近村子里到处都干旱,说不定飞瑶是心甘情愿去帮别人呢。”
殷博武连忙安慰道。
“是不是心甘情愿的,我也要去看看,怡双她没干过农活,也不知道挑水浇地有多累,我可是知道的。”Χiυmъ.cοΜ
卫氏誓有要一管到底的决心。
“娘,我和你一起去。”
殷妙说道,反正她闲着也是闲着。
六月的下午已然开始炎热,殷妙虽然嫌弃这里长袖长裙的装扮,但还是强迫自己适应了下来。
“啥,你们要去找傻丫?”
马翠花刚从地里回来,就打算去学堂接罗小宝,见到卫氏和殷妙走在路上便打起了招呼。
卫氏两人也是知道傻丫这个名字的,原先不知是谁给郑飞瑶起了傻丫这个名字,后来村子里就都这么叫她了。
“马婶婶知道她在哪?”
殷妙点点头,表示她们已经在村里转了一圈了,但是没见到郑飞瑶的影子。
马翠花叹了口气道:
“我上午还见她在罗素英地里头,不过他们家的地在村外头,你们可以看看她现在还在不在那。”
“谢谢马嫂子,我们去看看。”卫氏道完谢就准备带着殷妙离开,却被马翠花叫住了。
“我看那姑娘也可怜,倒不如你们让她家人把她绑在家里头算了,省的出来到处被人使唤。”
马翠花说道,她家的地离罗素英家的地不远,所以也看的清楚,那姑娘是真的傻。
“哎,这说起来也算是别人的家事,我就是担心,只能先和妙儿一起去看看情况再说。”
卫氏如实说道。
而两人在到了村外的一块地附近,看到不远处坐在一旁悠闲的扇着扇子的罗素英,以及在麦地里扛着扁担挑起两桶水的郑飞瑶,顿时都皱起了眉头。
“郑大小姐,那边的一排麦子别忘了浇,虽然被蝗虫吃的只剩麦茬了,但兴许还能长出来呢。”
罗素英用扇子指挥道。
见郑飞瑶低头站在了原地发呆的模样,一个半大的男孩嘻嘻哈哈的从高粱地里跑了出来,他的手中还捧着一只被绳子绑住的小黄鸡。
“傻丫要是不浇地,我就把你的宝贝闺女吃掉啦,快浇啊,哈哈哈!”
郑飞瑶不知嘀咕了一句什么,但还是拎起水桶浇起水来,她的脸已经被晒得通红,嘴唇也干裂起皮,早已不似以前的模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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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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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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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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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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