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双并未多想,而是同卫氏一起进去和殷正宏以及刘氏打了招呼。
“倒是难为你们三人了,既然来了,就暂且安心在此处待着吧。”
刘氏已经听闻过王怡双的事。
“方才是飞瑶无礼了,还望二老海涵。”王怡双又道。
“没事的,都是可怜孩子,让她在这儿和妙儿玩吧。”
殷正宏一说话,郑飞瑶又缩到了王怡双的身后。
殷妙只得带着郑飞瑶先出去,而香织也跟在后面。
“飞瑶这两日睡的可还习惯?”
殷妙扶着郑飞瑶走到院中。
“妙儿这把剑看着极好,待我用它杀遍天下负心汉!”
郑飞瑶却从灶房墙边拿起一把烧成了黑色的火钳,朝半空中挥去,香织连忙制止,又在一旁道起歉来。
“飞瑶还会使剑?”
殷妙不知郑飞瑶是受了什么刺激,但见她挥着的火钳虽然动作迟钝,却像是学过的。
“在京城的时候小姐跟着一位习武先生学过两三个月,只是学了些皮毛。”
香织已经将火钳夺了过来并解释道。
“剑人合一,狗皇帝纳命来!”
刚被夺走了火钳的郑飞瑶又朝院墙上的木柱撞去。
“……”
殷妙真担心郑飞瑶会把他们家的土墙撞倒,连忙眼疾手快的拉住了她,却冷不丁的被她带倒在了地上。
“对不起对不起,小姐她不是故意的。”
香织在这半天内已经不知道歉了多少遍。
“没关系。”
殷妙揉了揉自己摔疼了的臀部,还好院墙没倒。
“飞瑶日后还是不要再说如此大逆不道的话了。”
殷妙劝道,萧玄都如此防备,那就说明这村子里并不是绝对安全。
不过很显然郑飞瑶并没有听懂,甚至还想要拉着殷妙和她一起去杀狗皇帝,最终殷妙用一只小芋头堵住了她的嘴。
“终于走了。”
待王怡双三人离开之后,刘氏才捂着心口坐了下来。
刚刚郑飞瑶的叫喊声听的她和殷正宏心惊胆战。
那可是当朝天子,纵使郑飞瑶已经沦落成了疯子,这也是杀头之罪。
“是啊,日后她要是再这么说,还是把她关在家中,莫要再带出来了。”
殷正宏的话说的很明白,他希望卫氏不要再带这样的“危险人物”到家中了。帮忙可以,但是她刚刚还想要拉着妙儿,这若是连累到了殷妙可怎么办?
“爹娘说的是,如意省的了。”
卫氏也有些后悔,她也没想到郑飞瑶一来就开始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
“娘,账本做好了?”
殷妙问。
卫氏点了点头,说是账本,其实不过是一张纸而已,殷妙看到那纸上登记的银两,更是吃了一惊。
王怡双三人竟然足足私藏了20两白银,还有5两黄金?!
“这倒是能帮她们解决燃眉之急。”
甄氏还是羡慕的,他们当初怎么就没想着私藏点银子过来?
张氏喜滋滋的推开了门,她怀里还捧着翰哥用来装虫子的竹筐,那竹筐里看起来已经满了。
殷承允也跟在后面,无奈道:“今天大哥一个人去带村民了,梦兰一个人乱跑我不放心。”
长陵村的围墙建好了之后,殷博武和殷承允还是应魏里正的要求,每天只去帮忙训练村民早晚各半个时辰,毕竟村民们白天还有干不完的农活。而殷承允还是不放心张氏一人去抓蝗虫,便和她一同去了。
“那里轻松,村子里虽然已经有了围墙,梦兰一人出去还是要小心的,你日后就跟着她吧。”
刘氏也说道,张氏和妙儿不一样,妙儿有功夫傍身,而张氏却没有。
“嘿嘿,今天蝗虫比昨天又多了,我只用手便抓到了这些。”
张氏得意的说道。
“看来这老天爷真是要不给人留活路啊。”
刘氏看了一眼那满筐的蝗虫,这几日天气开始变热,院子里的菜地都要一天浇上两次水了。琇書蛧
“蝗灾吗?不怕的,我们吃了就行了。”
张氏今天打算试试烤蝗虫。
“梦兰,书中有记载过蝗灾来时的情况,所谓飞蝗蔽空日无色,野老田中泪垂血。牵衣顿足捕不能,大枝全空小枝折。就算举全村之力去食用蝗虫,也未必能抓的完啊。”
殷承允说道。就算人能吃蝗虫又如何,只要闹蝗灾,庄稼都有极大的可能会绝收的。
“三叔,若是出现诗中那般多的蝗虫,还需要多久的时间?”
殷妙思考了之后问道。
“这个……我也不大清楚。”
殷承允挠了挠后脑勺,他文武都沾些皮毛,但这百姓之事,却是知之甚少。
“短则半月,长则一月有余吧。”
萧玄的声音从身后响起,他肩膀上还站着被郑飞瑶吓飞了的祥瑞。
“若是来了那么多蝗虫,或许真的可以按照翰哥说的,把村民家中饲养的鸡鸭放出去,我想鸡鸭是会优先吃蝗虫的。”
殷妙说道,蝗虫在鸡鸭眼里可比一些没有营养和蛋白质的未成熟的庄稼有营养,若是蝗虫够多,就会成为鸡和鸭主要的食物。尤其是鸡,在吃了蝗虫之后,它们下的蛋也会有更高的营养价值,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
古代没有农药,她认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利用食物链了。
“对啊,怎么以前村民们就没想到呢?”
卫氏不懂,几岁孩子都能想到的事情,怎么没人去试试,难道是因为这个方法不可行?
萧玄摇了摇头道:“许多地方的百姓往往对蝗虫怀有敬畏之心,他们大多认为蝗虫有毒,甚至会祭祀去祈求蝗神褪去,更别说食用了,长陵村是因为地处偏僻,再加上食物紧缺和殷姑娘的示范,所以才有村民敢大胆一试。”
“正是如此,我刚才回来时听说,先前去服徭役的那批人现在改为去修祭台了,据说是求雨送蝗神的祭典。”
殷博武从外面走了进来说道。
“难不成真的有蝗神?”
刘氏不由得担心了起来,他们这样吃蝗虫会不会引蝗神发怒啊?
“肯定没有。”
殷妙脱口而出。见屋内人都在看她,于是只好解释道:“若是真有,那自古以来可有哪次靠祭祀把蝗灾给解决了的?”
祭祀没用,那就是莫须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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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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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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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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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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