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人在盗墓刮地三尺给粽子搞麻了>第144章:秦岭余脉——盘蛇坡!
  所谓鬼切墙,也叫“鬼打墙”、“鬼挡墙”。

  当人们夜间在开阔地(例如坟地)行走时,往往遇到这样的情况,老在一定的范围内不断的兜圈子,怎么也走不出去。这时人们称自己遇见了“鬼切墙”。

  鬼切墙什么的,都是有科学的依据的。

  人们正常行走时,两腿迈出的距离不等。

  例如假设左腿迈的距离大,右腿迈的距离小,人就会不停的偏向右走。

  这种情况在白天马路上不会被人发觉,因为往往有标志性物体来纠正这个偏差,但在黑天,尤其是在开阔没有标志的平地,这距离的不等就会有明显的作用。

  让人不断的向一个方向拐弯,直到走成一个圈,走回原地,然后又继续兜圈,这样人们便误认为自己遇到了所谓的“鬼打墙”。

  这个年代人大多都迷信,把这些事情搞得神神道道的。

  不过,这对于林毅来说,不是大问题!

  下午的时候,林毅跟老胡他们一合计,决定在老人家休息了一晚上,准备准备,然后到第二天,再启程。

  当天夜里。

  林毅被外边的响动惊醒了!

  这是马大胆等人在院子里汇合,商量着回镇子上弄一些炸药回来,然后把老人连同林毅几个人全都炸死在这里!

  林毅闻言,皱了皱眉,原本在他们带着自己几人找到鱼骨庙后,小惩大诫一番就放了他们的。

  现在么……

  林毅手掌一番,在他的手掌心出现一只鹅蛋大小的蚂蚁!

  正是他的沙漠行军蚁蚁后下的蛋孵化出来的沙漠行军蚁小蚁后!

  别看这只小蚁后体型不大,却五脏俱全。

  躺在林毅的手掌上,打着哈欠,迷瞪瞪的张开了眼睛,噗嗤噗嗤的挥动着八根透明的翅膀!m.xiumb.com

  沙漠中的成年蚁后,也才六根翅膀,自己这只足足有八根!

  小蚁后一看见林毅,就兴奋得不得了,挥动的小小的翅膀,拿着小脑袋可劲儿的在林毅手掌上蹭啊蹭。

  随后骄傲的昂首挺胸,竟然两只脚直立站着,其他几只脚相互抱着,看起来格外的嘚瑟。

  “去吧,小团团!”

  通过御虫术的操控,他已经和小团团做到心有灵犀了。

  他的什么想法,小团团很容易就理解了。

  在他下达命令后,小团团更加兴奋,就差嗷嗷直叫了,终于又要开饭啦!

  不多久,小团团回来了,趴在林毅的身边,小脑袋一歪,就呼呼大睡。

  不过,回来后的小团团已经大变样了!

  原来只有鸭蛋那么大,经常这一次饱餐后,足足涨了两三倍,跟白面馒头差不多!

  这成长速度,真的让人惊叹不已呀!

  林毅收起小团团,便安稳的睡了下去。

  第三天众人起床,自然见不到马大胆等人,老胡和胖子找了找,估摸着是趁着夜黑风高,逃走了,也没当回事。

  在往西南走,便是渡口,渡口的旁边则是龙岭迷窟!

  老人告诫他们,前往别过去,非常危险。

  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很危险,对于林毅三兄弟来说,并不算难事。

  他们的目的地,正是龙岭迷窟中的鱼骨庙!

  向老人打听了之后,一行四人准备了一番,便向着鱼骨庙出发。

  这次出来,比不得去精绝古城,属于小作坊,小团体,就没有带防毒面具,只带了些防毒口罩。

  这墓穴长年埋在地下,空气不流通,很容易生成有毒气体。

  所以他们还花高价,向老人买了两只大白鹅。

  林毅等人到了龙岭,天已经彻底黑了。

  龙岭往大处说,是秦岭的余脉,往小处说,其实就是一片星罗棋布的土冈。

  一个土丘挨着一个土丘,高低起伏的落差极大,土丘与土丘之间被雨水和大风切割得支离破碎,有无数的深沟,还有些地方外边是土壳子,但是一踩就破,里面是陷空洞。

  看着两个山丘之间的直线距离很近,但是从这边走到那边,要绕上半天的路程。

  这个地方名不见经传,甚至连统一的名称都没有,县城附近的人管这片山叫龙岭。

  然而在附近居住的村民们,又管这一地区叫作盘蛇坡。

  盘蛇坡远没有龙岭这个名号有气势,但是用以形容这里的地形地貌,比后者更为直观,更为形象。

  在龙岭山下有一个小小的村落,村里大约有二十来户人家。

  现在天色已晚,山路难行,干脆晚上先在村里借宿一夜,有什么事等到明天早晨再说。

  龙岭,之所以称之为迷窟,那是因为这里道路复杂,容易迷路的意思,又因为地形地貌的问题,龙岭下边全都是溶洞,纵横交错,那简直就是个天然的大迷宫。

  更有传说,这里有座西周的大墓,而且这座墓闹鬼闹得厉害,甚至大白天都有人在坡上碰到鬼砌墙。

  要是不小心掉进土壳子陷空洞,落进山内的迷窟里,运气好的碰上人能救回来,运气不好的,就活活困死在里面了。

  虽然林毅他们艺高胆大,但掉进迷窟里,也最多能坚持的时间长一些,存活的几率大一些,能不能逃出来还得看运气。

  第二天一大早,林毅一行四人,出村转了两道山梁,去寻找鱼骨庙。

  两道山梁说起来简单,直线距离可能很短,林毅倒是没什么,大金牙真正走起来可着实不易。

  林毅放眼观望,一道道沟壑纵横,支离破碎的土原、土梁、土峁、土沟耸立在四周。

  这里虽然不是黄土高原,但是受黄泛的影响,地表有大量的黄色硬泥,风就是造物主的刻刀,把原本绵延起伏的山岭切割雕凿,形成了无数的沟壑风洞,有些地方的沟深得吓人。

  龙岭自然环境恶劣,地广人稀,风从山沟中刮过,呜呜作响,像是厉鬼哀号,山梁上尽是大大小小的洞穴,深不见底,在远处一看,如同山坡上长满了黑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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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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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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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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