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而且狠人大帝对叶凡的帮助本来就非偶然,而是必然。
毕竟,他与狠人大帝的哥哥是两朵相似花。
在狠人大帝看来,无论是石昊,还是叶凡,都是他哥哥的转世之人。
虽说完美世界在前,但并不代表石昊就是早于遮天世界的,毕竟两个位面不同,时间也是可以倒转的。
千叶泡了个澡,上床休息,把白天刚买的手机取出打开来玩了一下。
说实在的,他已经好久没有玩过手机了,现在好不容易又来到地球,也就买个手机来过过瘾。
本来想去买台笔记本电脑,只是没有时间,只能明天再去买了。
先玩手机,明天晚上就可以玩电脑。
千叶打了几把游戏,翻了翻看了一会儿,又听了一会儿歌,不知不觉的就进入了梦乡。
……
砰砰砰~
突然的一阵敲门声,把千叶从梦中惊醒。
也不知道是谁这么讨厌,扰了自己的美梦?
千叶睁开眼睛,发现窗外已经有光线照射进来,一个意念把窗帘拉开了一半才知道天已经大亮。
啊~
千叶伸了个懒腰,一个意念把门打开,就走进来一女子。
她身穿一身黑衣长裙,眉清目秀,红唇艳丽,高挑动人,充满了青春靓丽的气息。
原来是林佳!
千叶睡了一觉,差点就把她给忘记了。
林佳一脸笑意的走进门来,扭腰之明是那么千娇百媚,令人心动神怡。
她见千叶还没起床,也不顾忌,走到床边就一屁股坐在床沿
弄得床儿“吱呀吱呀吱呀”声不停。
千叶都怀疑她是故意的,只是没有证据。
林佳突然笑道:“昨天晚上我来敲门,你怎么没开?”
“嗯,可能是听歌听着听着就睡着了。这不,一觉睡到天亮。”千叶笑道。心
说,原来昨天晚上林佳还来敲过自己的门的。
“叶凡表哥,今天有什么活动没有?”林佳笑问道。
千叶打了一个“哈哈”:“我就是从魔都来看叶凡表弟的,这不都住酒店,对此处人生地不熟的能有什么活动?”
“这样啊!”林佳嘴角上扬,寻思了下才道:“要不这样,待会我们一起出去逛逛怎样?正好,也熟悉熟悉一下此处环境和风景?”
这个女人如此精明,干练,主动勾搭自己,要说她对自己没有想法是不可能的。
更何况还是萍水相逢,之前对自己可是非常淡漠,但是从饭店结账开始就对自己态度一百八十度大变。
千叶笑了笑,看破不说破:“那个林佳,这可能不行,万一我叶凡表弟来找我找不到人多着急,所以还是算了。”
“那没事,我给叶凡打个电话就行。”说着,林佳都没问他答不答应,就已经拿起手机拨了叶凡的号码。
千叶:“……”
这是不和她在一起都不行了吗?
千叶竟无言以对。
算了,和谁玩不是玩,更何况林佳还是个大美女,只是眼光太高看不上叶凡而已。
一连拒绝了叶凡两次。
第一次是在大学,叶凡第一个看上的就是林佳,结果表白被拒。
至于第二次,就是在昨天,以为叶凡是打车来的,于是抛下了叶凡一个人在路边,自己却是坐着刘云志的丰田小车而去。m.xiumb.com
本来,就是林佳打电话给叶凡的,说对这个地方不熟,不知道海上明月城在哪里,就约了叶凡在那个路口会面。
可结果了,她自己坐着刘云志的小车来不说,见了面后以为叶凡是打车来的,然后丢下他一个人等车,自己坐刘云志的车先走。
从这点上,她就考虑欠妥。毕竟是她有约在先,如果叶凡真是打车来的,被她这样一搞那他就要打两次车了,费钱又费时不说,而且她还听到刘云志说了,这个时间叶凡很难打到车。
如果她会做人的话,就应该留下车和他一起打车去,顺便把打车的钱付了,就算叶凡出,最起码也得有个表示。
当然,如果是叶凡主动约她在此处见面,被她抛下走人,那是叶凡活该当“舔狗”,怪不得她。
所以在这点上,叶凡在她心里基本上就是那种可有可无的存在。
三个字,看不上。
要他帮忙的时候也许会被她记起,不需要时,就啥也不是。
好在叶凡看的明白,没有上去倒舔她,不然就太可悲了。
相对来说,叶凡的性格算是中性的,比较好说话的那种。当然,也是最不好说话的那种,最好别把他惹急了,毕竟泥人还带三分火,更何况他还是个精明小伙。
对他好的人,他会以礼相待,加倍奉还。但对他不好的人,就是前任女友李小曼,也不管用。
林佳这样的大美女,也不会顾及。
从遮天原书中的剧情就可以看到,他对柳依依有多好,从同学聚会见到柳依依开始就对她特别照顾。
一直到泰山坐上了九龙拉棺,然后到达火星,再到北斗星域的荒古禁地,叶凡都一心一意的照顾她,王艳、刘云志他们欺负她,强行换了她的法器,叶凡帮她出头夺了回来。
然后叶凡和庞博摘到仙果,不给林佳吃,也不给李小曼吃,单单只给了柳依依和张子陵吃,就能证明这一点。
所以千叶对叶凡的为人,还是挺有好感的。
至少,他不是一个忘恩负义之人。
不是那种为了个人利益,而不择手段,背信弃义之辈。
只是“叶腹黑”,也不是虚有其表的。
人的性格,很大一部分因素来自于遗传。
当然,这不是必然因素,还有出生,背景,教育和童年、未来等遭遇,也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
所以,每个人的性格都非偶然,而是必然的。
所以百花争艳,就好比人的性格一样,每一种,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也是各有千秋的。
就算是双胞胎,性格也会大有不同。
所以人心隔肚皮,就是说明凡事不要只看表面现象,而是要从内心去了解一个人才算是真的了解。
不然,可能空有其表,只是披着羊皮的狼而已。
但世人,大多喜欢以貌取人。
有研究表明,一个人的印象7%,取决于说话的内容。38%,辅助表达这些话的方法,说话的语气、语调。而高达55%的比重决定于外表。
所以颜值对一个人是很重要的。
一个人就算是一无所有,拥有好的颜值,也不会是一无是处,起码能靠颜值吸引一部分人,这也是一种先天亮点。
如果一穷二白,又没颜值,没天赋,那就要比别人加倍努力了。
千叶洗漱完,就和林佳出了门去。
然后,在对面的早餐店一人吃了一碗海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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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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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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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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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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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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