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个小时前。
早上八点,江予迟出门。
十月的落星山已完全入秋,庭院中飘散着枯涩的落叶,娇贵的花儿已蔫巴巴地垂下了头,山中晨风簌簌,瞧着莫名有些冷清。
一袭风衣的男人神情轻松,径直走向车边,开门上车,刚启动车,手机忽而开始震动,瞥了眼,是鲨鱼的电话。
电话一接通,凛冽的风声呼啸而过。
风声里和着沉重的呼吸声。
江予迟顿了顿,喊:“鲨鱼?”
“...迟哥。”鲨鱼的声音很沙,几乎是艰难地说着,“半小时前,蜂鸟转监狱,路程开出去一半,他逃走了。哥,他跑了。但我们立即封住了宁北的出入口,他一定逃不出去。”
江予迟神色微凝,他几乎瞬间就想起了大嫂带着汉山在西北,迅速道:“马上联系大嫂,她和汉山在宁北参加纪念活动!”
就这么一会儿,江予迟脑中已闪过数个念头,他想起盛星,想起大嫂和汉山,想起远在西北的鲨鱼,最后想起蜂鸟。
蜂鸟的目的是什么?
他想要什么?
宁北把守严密,蜂鸟绝对逃不出去,被找到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他逃出去只有一个可能性,为了引他过去。
纪念活动和他转狱的时机太过相近。
这是巧合吗?
恐怕不是。
江予迟猛砸了下方向盘,蜂鸟一开始打得就是这个注意,用大嫂和汉山引他去西北,可他却现在才想到!
事发突然,江予迟显然不能在此时去沪上找盛星。和西北方面联系后,又约莫过了一小时,鲨鱼传来了最坏的消息——汉山失踪了。紧接着,有通话请求转到他手机上,找他的是这一次抓捕蜂鸟的行动组队长。
队长言辞恳切:“江队长,我知道你已退役,暂且我容许这么称呼。蜂鸟劫持了汉山,要求见你,你们当年的恩怨我们都清楚。这一次他的目的是你,很明确,但我们不能就这样轻易让他见你,你...”
“汉山在他手上?”江予迟淡声打断了男人的话,“他既然要求见我,一定是留了什么话。他说什么了?”
寂静了片刻,队长低声说:“他说,当年你大哥给你留了话。”
江予迟倏地扣紧手机,眸光冷下去,道:“你告诉他,我明天就去见他,要求是放了汉山,用我去换汉山。”
“江队长,你我都明白,他就是要报仇!”队长的言辞忽然紧促起来,“我们可以制定计划,尝试救出汉山!你现在和汉山一样,是需要我们保护的普通民众!”
江予迟垂着眼,声音毫无情绪:“汉山是烈士家属,而且大哥给我留了话。如果你有百分百的把握,也不会给我打电话。队长,我有把握全身而退。明天...我到宁北,到时候具体怎么执行,听你的。”
事已至此,他们都明白最好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更何况,江予迟之所以是江予迟,是由年年岁岁的功绩累积而成的,在西北,没人会不相信江予迟。
只是,此时江予迟在洛京。
他不仅是江予迟,他也是盛星的丈夫,是她的爱人。
冷清的秋风如无形的手,拨动整座落星山,树群如浪潮般向一侧涌去,可江予迟却无意去聆听这阵阵松涛。
他独自在庭院中,无声注视着山头,许久许久。
沉默的背影显得寂寥又清冷。
江予迟想,他该怎么对盛星说——他要用自己的命去换汉山的,怎么能对盛星说出这样的话,让她担心受怕,让她等他。
他的星星,从小就在等。
小时候,她等着爸爸妈妈去接她,再大一点儿,她等着爸爸妈妈能够爱她,之后她又在等,等他回来,等他说。
其中有大半,她都没等到。
可他又怎么能什么都不说。
就这么一次,让他赌这一次,江予迟想。
他会在盛星发现之前回到洛京,去到她身边。
下午,江予迟见了律师,妥善安排了可能发生的一切。临出发去沪上前,他回落星山,进盛星的房间,摘了其中一块牌子带在身边。
出发时,洛京也下了雨。
秋雨带来寒意,冬日的气息缓慢笼罩大地。
夜里这一路,江予迟整个人冰冷而僵硬,直到进入沪上,他开了热空调,体温渐渐提升,情绪渐渐缓和。可见到盛星那一刹,他所有的心理建设都倒塌,又开始重塑。
他只想这样安静地拥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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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年糕汤温热、柔软。
热气升腾,模糊了盛星的面庞。
江予迟平静下来,注视着对面托腮正在瞧他的女人,那双如湖水一般的眸,眨巴着从他面上晃过,看起来美好而珍贵。
“不好吃吗?”她鼓鼓腮帮子,撩起头发,凑过脑袋来闻了一下,嘀咕道,“闻起来还挺香的,应该比上次好吃才对。”
江予迟垂下眼,低声应:“好吃。等我回来,还想吃星星做的年糕汤。”
盛星身体前倾,下巴微昂,晃了晃小腿,趾高气昂:“要看你表现。我可是不轻易下厨的。”
“当然。”
江予迟弯唇笑起来,眉眼疏散而柔和。
盛星望着他似藏了千言万语的眼眸,顿了顿,终是没将那句话问出口。她不敢问会不会有危险,怕自己一旦问了,这话就成了真。
喝过年糕汤,江予迟收拾厨房,盛星去卸妆洗澡。
盛星出来时,那男人已半倚在床头,低垂地眼,拿着她的剧本看,见她出来便自然关了大灯,只留了一盏小灯。
幽幽的灯光让一切都变得静谧。
盛星爬上床,熟练地钻入江予迟怀里,手不老实地在他精瘦又有弹性的小腹摸了两把,再抬头一看,他神色平静都看着她,一点儿那方便的意思都没有。
她轻咳一声,脑袋往他胸膛一埋,嘀咕道:“睡觉睡觉!”
江予迟无声地牵了牵唇,低头在她额间落下一个轻吻。
随即,他熄灭了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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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秋雨缠绵了三四天。
潮湿和阴冷的天令人心情低落,盛星这两天在剧组话很少,李疾匀和方俭都在她这儿碰了不少壁,私下问小助理,小助理只是摇头。
这会儿,小助理又勉强打发走了方俭,幽幽地叹了口气,转头正准备去找盛星,忽而瞥见经纪人急匆匆地赶来。
“姐!”
小助理顿时松了口气,忙迎上去。
经纪人快步走来,急促地问:“怎么了?”
小助理扯着她边往休息室走,边低声道:“四天前,江先生大半夜地过来找星星,第二天一早就走了。那之后星星就常发呆,只有演戏的时候才正常点儿,一下戏就没了精神气。而且她发的短息和电话,江先生一条都没回。”
说话间,到了休息室门口。
经纪人敲了敲门,里面没动静,隐隐传来人声,她只好道:“星星,是我。我进来了,就我一个人。”
话毕,等了片刻,她开门进了休息室。
休息室内正在播放刚更新的一期《贺新婚》——江予迟和盛星互相给对方写信。盛星盖着薄毯,半躺在沙发上,一手里捏着抱枕,一手托着下巴,看着电视。
经纪人快速扫了一眼。
圆桌上放着新鲜的水果和奶茶,都是满的。小助理为了哄她,甚至偷了几颗巧克力,垃圾桶里却干干净净的,盛星一点儿没动。
“看综艺呢?”
经纪人不动声色地在盛星边上坐下。
盛星动了动,眼睫微颤,这才注意到经纪人来了,蔫了吧唧地喊了声姐,继续把注意力放在综艺上。
经纪人没再说话,安静地陪着她一起看。
画面中,盛星写完了信,一把扑到江予迟背上。男人手里捧着一本笔记本,看得专注,迟迟没有去抱她。
当时,盛星看不清他拿着什么,这会儿,却看得清清楚楚。
她忽然坐直了身子,按了暂停键,眼神古怪地盯着那本笔记本。
盛星记得很清楚,这是一本错题本。
这个本子对她来说有不一样的意义,那是江予迟给她买的。
初中那会儿,他曾带着她去书店,买了很多笔记本,各式各样,只要她喜欢,都买了,一点儿也不担心她是否会用不完。
而江予迟离开后,没人再给她买笔记本。
那叠高高的本子在日复一日中慢慢减少,只剩最后一本。这最后一本——此时就在屏幕里,在江予迟的手里。
经纪人侧眸看去,轻声问:“怎么了?”
盛星有一瞬的无措,指着屏幕说,“姐,那本本子,我记得我在后面写满了三哥的名字。但是...”
经纪人迟疑着问:“你不是说和他坦白了吗?”
盛星想起这事儿就气闷:“他那天喝酒了,一觉醒来,都忘光了。”
经纪人:“......”
盛星想起那个U盘,道:“不过,那晚有个机器没关,那段正好被录下了。负责人把视频偷来给我了。”
经纪人叹气,无奈道:“你自己藏着?”
盛星点头:“我还怕放家里被三哥看见,藏在工作室里呢。”m.χIùmЬ.CǒM
这么一打岔,盛星低沉沉的情绪倒是回来一点儿,叭叭地和经纪人说:“他电话关机了,还不回我短信,我都找不到他。上次我和他去西北也这样,但...先前我在那儿呢,现在我离他那么远,总觉得心慌慌的。”
经纪人拍拍她的背,起身把人拉起来,道:“可能就是有事儿,别多想。走,我们吃宵夜去,吃完回去早点休息,明早还要赶工。”
盛星瘪瘪嘴,喊:“我要吃小龙虾!”
“行,你要吃什么都行。”
车停在片场附近的停车场,盛星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往外走,小助理在一旁撑着伞,和盛星缩在一块儿。
重重的树影在夜风里摇晃着,拉出诡异的影。
小助理瑟瑟发抖,往盛星身边蹭了点儿,小声道:“姐,这两天我总觉得有人在看我们,怪吓人的。”
盛星正要安慰她,耳边忽而传来尖利的猫叫声,她余光微动,忽然瞥见一张熟悉面孔闪过。
盛星顿住,唇角一寸寸绷直,大步迈出,直直朝着停车场的一个角落走去,并对小助理说:“别跟过来!”
经纪人和小助理停在原地,对视一眼。
这是怎么了?
盛星跨进雨里,几乎是跑向角落,在那道身影即将跑开的时候,她提声喊:“鲨鱼!我看见了!”
那道身影顿住。
片刻后,角落里的男人转过头来。路灯下,鲨鱼的神色无措而仓惶,但他却不敢看她,只是喊:“嫂子。”
盛星抿抿唇,指尖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半晌,她攥紧拳,盯着面前的男人,问:“他呢?”
作者有话要说:看叭,一点儿都不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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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文文不高兴了、周哈哈2瓶;小白想睡觉、jam童谣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3526526143")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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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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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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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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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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