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助理把小热水袋往盛星手里一塞,眼珠子往这旧时建筑上一瞧,悄声道:“姐,小道消息,《钟》是民国题材,拍摄场地不在洛京,至于剧本内容,估计没什么人清楚。”
盛星默不作声地听着,没发表意见。
对外李疾匀没公布剧本,今天试镜的人也都是两眼一抹黑,完全不知道要试什么内容。盛星倒是看过点儿片段,大概了解剧本内容。
今天估计有的折腾。
不过小助理消息倒是灵通。
这小助理比盛星还小一岁,高中毕业就跟着她了,当时在剧组打零工,大冬天整个人冻得通红,手肿得像馒头。盛星那会儿见不得可怜兮兮的小丫头,问她愿不愿意来她工作室,这一晃眼,就是四年。
盛星还挺喜欢这小助理。
年轻又活泼,最重要是嘴巴紧,耳朵灵。
“姐,想吃点什么?”小助理早打听过了,掰着手指头数,“这儿的早餐还不错。豆腐脑、烧饼、豆浆油条,还有粢饭团...”
盛星好笑地瞧她一眼:“说得都要留口水了,我喝豆浆就行,其他你们自己买,喊上司机一块儿,我先进去。”
小助理知道盛星早上没什么胃口,嘿嘿一笑就溜了。
因为要试镜,这儿提前清过场。
盛星不由感叹李疾匀烧钱的速度,这都是老建筑,还不是仿的,估计也难合他心意,只能算勉强够用,好在现在住这儿的人也不多。
弄堂口窄窄的,车进不去。
盛星裹着披肩独自往里走,脚边的石板上挂着冰霜,灰白的砖砌墙面斑驳,到处都是冷冷清清的模样,看起来还怪渗人的。
不远处,三层小楼。
李疾匀站在狭窄的阳台,遥遥注视着盛星,冷漠狭长的眼不动声色地扫过她的模样。冬日里,她穿着一件驼色大衣,因着寒冷,肩上披了件暖色的披肩,她很放松,步伐轻轻的,很慢,衣摆微微颤动,暖色的披肩衬得她娇艳动人,又因着冻红的鼻尖生出一分楚楚可怜来,只要一分,不多不少,正好。
再往下看,李疾匀道了声可惜。
她没穿高跟鞋,而是穿了双白色的休闲鞋。
李疾匀定睛瞧了许久,等再看不见盛星,发短信通知工作人员:原先的试镜内容废弃,改为走路,从弄堂口走到小楼。
底下准备好的工作人员都挺纳闷,走路?
但大魔王发话,他们也不敢有怨言,挨个通知下去,原先准备好的布景也不知拆是不拆,干脆放着。
李疾匀做事向来雷厉风行。
盛星进门的时候,他正和摄影交代着话,全然没注意他工作人员惊喜的眼神和蠢蠢欲动的身体。
盛星倒是对这样的眼神很熟悉了。
她心情不错,弯唇对他们笑了笑,轻声道:“早上好。”
“星星,我是派大星!”
“我是你的影迷,盛老师。”
“盛老师...”
李疾匀眉头一皱,冷冰冰的眼神扫向人群,那侧立即噤若寒蝉,他没看盛星,继续和摄影说着话。
盛星也不恼,自顾自地往里走。
跨过门槛的时候还有人忍不住出声提醒她小心,她打量着这小楼和布景,算是弄堂里保存得较好的建筑,颇有民国风情。
她猜测,最终的拍摄场地在沪上。
盛星转悠了一圈,李疾匀仍在快速、低声地说着话,似是摄影难以理解他的请求,他的眉头拧成一股绳,看起来凶巴巴的。
李疾匀是混血,身材比旁人高大许多,皮肤白得不像话,瞳孔颜色倒是随他母亲,是浅淡的茶棕色。这会儿他穿着一身黑色软领长大衣,双排扣,轮廓紧贴着曲线,这男人肩宽腰窄,穿什么都好看。
要不是盛星知道他无心情爱,还有点儿想把他介绍给盛掬月,长得帅又有才华,还能自个儿赚钱。
“跟我上来。”李疾匀也不知和谁说话,没头没尾这么一句,让好些人摸不着头脑,“盛星,说你。”
又冷冷地补充了这么一句。
盛星翻了个白眼,跟着他踩在木楼梯上,没好气地说:“你是不是故意的,把她排在第三天,怕我见完人就跑了?”
李疾匀一点儿没否认:“你本来就这样。”
盛星:“......”
两人径直上了三楼。
三楼阳台本就狭窄,边上还摆着花盆,盛星估摸着也就能站三个人,她探头往下瞧了一眼,纳闷:“在这儿试镜?其他人呢?”
李疾匀伸手,指着盛星进来那条长道:“这是试镜地点,她们会穿着旗袍,从弄堂口走到楼里,摄影会拍下来,我们就在这儿看。”
“还有编剧,马上到。”
《钟》的女主角是个风情万种的寡妇。
这三年可怜的编剧被李疾匀逮着不知改了多少次,才该出他满意的剧本来,可再满意也没用,找不到满意的女主角。
三年前,李疾匀脑子里第一个冒出来的人就是盛星。她够美,够灵,表演毫无痕迹,可试镜却怎么都演不出他要的感觉,最后李疾匀问了盛星一句话:你爱过人吗?
时隔三年,李疾匀一眼就知道。
她依旧没什么长进。
冬日冷,冬日的清晨更冷。
盛星觉得自己简直有病,在这阳台上吹着冷风挨冻,还要遭受李疾匀的精神折磨,她忍不住道:“你老看我干什么?”
李疾匀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话:“你结婚了?”
盛星:“......”
这人从哪儿知道的?
许是她眼底的惊异过于明显,李疾匀主动解释:“那天在沪上遇见你外公了,他简单提了两句。”
盛氏船运总部十年前搬到了沪上,盛家上一代就一个女儿,那夫妻两人都无心家族企业,底下三个小的也靠不住,还好盛外公身体强健,还有精力,不过这样的日子不能一直过,老人家最近还有点儿犯愁,遇见李疾匀就忍不住说了几句。
盛星往楼梯口瞧了一眼,见没人才小声道:“你注意点儿,人多嘴杂的,我结婚都三年了,不能往外说。”
李疾匀:“......”
他极其冷淡地“哼”了一声,轻蔑又带着嘲讽:“盛星,三年了,我见你和三年前没有任何区别。你要是有点出息,我就不愁找不到演员了。”
说到这个,盛星也不耐烦:“你闭嘴吧!”
最后小助理的豆浆和编剧的到来解救了即将打起来的两个人,盛星眼刀子不住往李疾匀身上飞,李疾匀目不斜视,倒是可怜了编剧,夹在中间,两头难做人。
在这样的气温下穿旗袍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但女演员们身经百战,让走路就走路,还能给你走出一百朵花儿来。盛星一早上看到不少熟人,看得累了小助理还悄悄去搬了把椅子,编剧看得眼馋,小助理灵活得很,立马去搬了第二把,到最后就李疾匀一人站着。
上午看了这么些人,李疾匀脸色一点儿变化都没有。ωωω.χΙυΜЬ.Cǒm
盛星和编剧也摸不准他在想什么,两人低声交谈,还交换了不少心得,到中午就溜了,去吃饭,别说,李疾匀这儿伙食还不错。
经过这一上午,倒是提醒了盛星一件事。
她琢磨着,眼神总是往李疾匀身上瞟,餐桌上的人都注意到了,也当没看见,他们老板脾气古怪,这时候他们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好。
李疾匀头也不抬,直接问:“干什么?”
盛星轻咳一声,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也不好意思直接说我想使坏,掩饰般道:“没事,吃饭吃饭。”
李疾匀一顿,抬眸看了眼左右,边上的人顿时意会老板的意思,还不忘拉上盛星的小助理一块儿捧着饭盒溜走,眨眼桌上便只剩他们俩。
盛星忍不住夸赞:“你这人,上道!”
她往前一凑,压低声音道:“我们的位置离得远,她们试镜眼神不一定能往上看,极有可能看不到我们,要是温边音没见着我,那我不是白来了?”
李疾匀冷哼一声:“就这事?”
盛星理所当然道:“就这事!”
也不知李疾匀想了什么,那张常年面无表情的脸有了些许变化,竟显现出一丝愉悦之色来,他应道:“交给我。”
盛星:“......”
不知道怎么回事,她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
在寒冬里冻了两天,盛星深深觉得试镜现场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一时间她分不清是她欺负温边音还是欺负自己。
好在明天就是第三天。
盛星钻在暖和的被子里叹了口气。
这事关女明星的尊严,她明天一定要艳压全场,想到这儿盛星一把掀开被子,钻到衣帽间去找旗袍。
盛星有一套极其喜欢的系列旗袍,是和江予迟结婚那年,裁缝店花了大量的时间做出来的。江家世代都在这家裁缝店做衣服,这样的店手艺一脉相承,历史悠久,在如今的社会有市无价。
她钻在衣帽间里找了半天,一件都没见着,坐在衣服堆里想了半天,才记起来结婚用的衣服似乎是江予迟去藏的。
盛星眨眨眼,江予迟知道衣服在哪儿。
可不是她想他了才找,是有正事问。
此时已是晚上十一点。
盛星握着手机思考了一会儿,直接给他打了电话,那边稍稍等了一会儿才接起,男人熟悉的声音透过电流传来,带着点儿哑。
他的语气很轻:“星星?”
盛星一怔:“三哥,你喝酒了?”
江予迟靠在走廊上,抬手松了松领口,身后包厢内人人言笑晏晏,可心里都藏着鬼,听到盛星的声音,他的神经渐渐松弛下来,唇角牵起笑:“没醉。平时这个点该睡了,今晚怎么了?”
熬夜是盛星的大忌。
上天赐予她这样一副绝伦的美貌,她当然得好好珍惜。但凡休息,她能不熬夜就不熬夜,自制力极高。
盛星提起旗袍的事:“明天有个工作场合需要用到,但我找不到。三哥,是在你的房间里吗?”
江予迟眉心微拧,看了眼洛京明天的温度,是零下,问:“室内还是室外?工作时长久吗?”
盛星老实应:“有室内也有室外,就穿一会儿,会带大衣和羽绒服去。工作时间不确定,下午三四点左右。”
冬日天暗得快,李疾匀只需要白天的镜头,天一暗他就收工了,从来不拖时间,这点儿还挺招工作人员喜欢。
江予迟道:“衣服在三楼,左边第二个房间,灯的开关在右手边。三哥明天回来,去接你。”
这下盛星也不嫌天冷了,当即把地址发给江予迟,跑上楼找衣服,她不但要艳压群芳,还要勾引/江予迟。
因为这一通电话,盛星晚上休息得极好。
一睁眼就是天亮,她一点儿都不想赖床,只想快点起床把自己装扮得美美的,然后去欺负人。
车内。
饶是小助理近距离接触盛星的美貌四年,但看着今天的盛星,还是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眼睛还止不住往她胸前瞧。
“姐,今天怎么穿旗袍了?”
小助理脸红红地从移开视线,手里抱着大衣。
盛星勾起红唇,上翘的眼眨了眨,缓慢俯身凑近小助理,纤长的手指微动,尖尖的指尖勾上她的下巴,轻笑着问:“我美吗?”
小助理呆了一下,喃喃道:“这是美貌杀人事件。”
盛星忍俊不禁,放过了小助理,开始期待起今天来,特别是温边音看到她时的表情,到时候一定得让小助理拍下来。
不过,盛星脸上的笑意没能持续多久。
一下车,所有人的视线都往她身上落。昨天,李疾匀脸上的笑意从何而来她可总算明白了。
这就是他的解决办法,在弄堂口拉了条火红的横幅。
[热烈欢迎盛星女士莅临我试镜现场。]
硕大的字横在每个人的头顶,从这进出的每一个人都清清楚楚的看到盛星的名字,无一幸免。
盛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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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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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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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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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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