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时不时泡点药草水,出出汗,给身体排毒,缓解身体的莫名燥热。
苏云也就放任她自由去了,毕竟还有好多活要干呢。
随着天气一天天热起来,田里面的稻米变得金黄饱满。
终于可以收了。
苏云提着镰刀,麻包袋,准备开始着手收割。
她跟夜风来到了水田边,丰硕的谷粒把稻禾压得弯下了腰,颗颗饱满金黄,看得苏云心头大喜,准备开始收割。
“要像这样,握住稻米的前面,然后用镰刀对着根部割断就行。”苏云握着一束麦穗示范着。
“嗯嗯。”夜风竖起耳朵听得很认真。
“割下来,像这样捆一下,然后直接塞麻袋里就行。反正也没有多少。”
“嗯嗯。”
苏云看了看“收成”,因为这片稻米多数是原始自然生长起来的,产量并不怎么高,东一簇西一簇的,脱去谷壳,大米勉强大概能得半个麻袋就算很不错了。
所以并不需要先堆在田边,直接塞麻袋里面还能防止谷粒掉落。
把夜风教会之后,两人就开始分头行动了起来,一人朝着一个方向,开始收割起田间的稻谷。
忙碌了半天,搜遍了水田,水沟,终于,把谷子,全部收进了麻袋里面。
等回到了家里,立刻又倒了出来,开始脱粒。
苏云早就准备好了稻谷脱粒机。
这是一台老式的脚踏稻谷脱粒机,样子十分古老笨重,但在这个没有电的时代,已经很难得了。
先进的电动的脱粒机因为没有电,基本上都不能用了,这台老式纯手工的脱粒机是她从角落里翻出的,估计是舍不得扔一直堆在角落里。
这台机器看上去十分有年头了,破旧的木板,生锈的机械,好在用料厚实,苏云把它重新翻出来,清洗干净,上了过期的花生油,踩上去一试,虽然摇起来“咯吱咯吱——”响,但是还能用。
夜风负责在一边踩,苏云负责往里面塞稻米束,颗颗饱满的稻米经过机器以后,被从稻谷杆上剥落,落到了木斗里。
打完几袋稻米,木斗里面就装满了小半斗。
“比想象中的要多呢!”苏云看着落在木斗里的谷粒,十分开心。
“差不多可以摊开来晒了。”
最后苏云把不小心掉落的麦秆捡了出来,然后把稻谷摊开在了院子的水泥地板上,反正也不算多,根本不用去到村头的小操场,直接趁着太阳还大,在院子里晾晒就好。
剩下的稻叶稻杆子,夜风帮忙摊到另一头晒了,这些稻杆晒干之后是很好的烧火燃料,也是做鸡窝的好材料,总之都能用。
收稻谷暂时告一段落。
苏云还是得去关心一下玫瑰的情况,踏进堂屋,只见对方正瘫在竹沙发上睡得正香。
苏云伸手摸摸对方的额头,已经没有了先前灼手的热度。Χiυmъ.cοΜ
玫瑰这一波特殊时期,来得快,去得也快。
大概最开始的三天来势汹汹,玫瑰整个人浑身滚烫,意识都模糊了,满脑子只想解决某些问题。
之后的时光,除了头晕一点,身子软一点,容易犯困一点,好像也没有什么问题。
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医术了得的缘故。
苏云一面提起水壶给自己续了一杯凉茶,一面感叹起自己真的是医者仁心,妙手回春。
玫瑰迷迷糊糊地被吵醒了,迷蒙之中睁开眼,发现苏云正蹲在她旁边喝水,飘散着一股清清甜甜的香气。
她忽然觉得有些口干舌燥,“苏云你在喝什么,我也要喝......”
“哦。”苏云非常好心地给她倒了一杯。
玫瑰抓住杯子,仰头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清凉甘甜的水顺着喉咙一路往下,冲散了体内的热气,玫瑰顿时觉得身心一阵神清气爽:“甜甜的,好好喝,这是什么?”
苏云:“凉茶啊!”
“不可能吧!”
一听“凉茶”两个字,玫瑰顿时变了脸色,似乎肚子又开始翻腾起来,但是这水味道明显不对,“啊,这凉茶怎么会是甜的呢?”
“夜风喜欢喝甜的,我特意加了点糖。”
闻言,玫瑰的肚子立马“咕噜咕噜——”叫了起来。
然后玫瑰“嚯——”一下就坐了起来,掀开被子,直接冲向了厕所,紧接着又是一阵稀里哗啦声。
半响里面传来一阵中气十足地大喊:“呜呜呜!苏云你个庸医又害我!”
玫瑰最近一下子冷水一下子凉茶,虽然血气旺盛,但是肠胃非常脆弱,一喝凉的东西,就会拉肚子。
苏云摊手表示自己很无辜:“是你自己要喝的。”
玫瑰:“呜呜呜,我不知道那个是凉茶啊!”
最后又是一阵“稀里哗啦”,直到半个小时之后,玫瑰才双脚发软地从厕所里面走了出来。
“怎么样?好一点了没有?”
“呜呜呜,玫瑰一点也不好,玫瑰要狗带了!”
“看你中气十足的样子,我就放心了。”
虽然玫瑰捂着肚子,脚软的模样十分虚弱,但是整个人面色明显好了许多。
看到对方逐渐恢复了精气的样子,苏云总算放心了,“看你这么可怜的份上,还是给你煮点养胃的吧!”
新鲜的稻谷晾晒了一个下午。
期间苏云翻了好几次。
夜风也一直守在旁边,阻止着偷吃的鸟雀。
金灿灿的谷粒被灼热的阳光晒得微微发皱,苏云捡起一颗,轻轻地就能将它的外衣剥开,里面露出饱满晶莹的米粒饱满,“应该可以了吧。”
说着她拿起碗,抓了一小把谷粒,来到了一台老式的手摇脱壳机前。
“该你上场啦!”这也是她翻出来的,手摇脱谷机,以前外婆家也有一台,操作起来很简单,把谷粒倒进入口,然后握着把手一直摇,莹白的谷粒就会从下面调出来。
她一手慢慢倒着谷粒,一手摇着“吱呀”作响的手柄,慢慢地,颗颗莹白的米粒就从出口,慢慢滑落了下来。
经过了两个多月的努力,一小碗莹白的大米终于到手,苏云激动得几乎要热泪盈眶,感慨道:“不容易啊,不容易啊!真的是粒粒皆辛苦啊!”
没吃过米饭的夜风,玫瑰二人显然是不能明白她的激动。
看着一脸激动的苏云,完全搞不清楚现在发生了什么。
在他们眼里,主食永远就只有肉。
于是,苏云决定用这碗来之不易的大米,改变两人的观念,“看我的!”
苏云拍拍胸膛,表示今晚一定会让两人惊艳。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忧伤。
苏云手里只有那么一碗大米,真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罢了,虽然不能煮大米饭,煮个小米粥也还是不错的。
苏云小心地端着碗,开始清洗大米,然后无比虔诚地倒进了锅里,准备开始熬粥。
既然是熬粥,那又怎么能少得了配菜,苏云果断掏出之前晾晒的木瓜干,不用晒得非常干,大概是风干水份,晒到七八分的时候就可以收回去了,上次去果园的时候摘了不少,一时吃不完,苏云全部切成丝,晒成了干。
这会儿她打算拿出来,做个小菜,木瓜酱。
方法很简单,木瓜干重新放入烧开的滚水里面焯水大概4、5秒钟,捞出以后沥水放凉。
然后制作浸泡木瓜干的酱汁,把辣椒跟蒜剁碎,放入盆中,然后加入冰糖,白酒,还有一点苏云自制的草菇“酱油”,搅拌均匀之后,再倒入木瓜干,继续搅拌,开始浸泡入味。
苏云心满意足地尝了一颗,爽脆爽口,再来点白粥就完美了。
这时候的白粥也滚了,白花花的米粥沸腾着,散发出阵阵香气。
夜风跟玫瑰都被吸引住了。
夜风三番两次地走进厨房询问着要不要帮忙,苏云拒绝后也不走,而是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锅里散发着香气的小米粥。
“快去洗澡先,洗完澡就可以开饭了。”苏云将人一把推出厨房外。
夜风才依依不舍地走了。
相对而已,玫瑰则是直接多了,直接扑到了厨房窗台边上,不断抽动着鼻子:“啊,好香!什么时候开饭?玫瑰饿死了......”又拉了一回肚子,玫瑰腹中空空,早已是饿得不行,虚弱地捂着咕咕乱叫肚子,不断催促苏云赶快开饭。
“可以吃了吧?”
“快了吧?”
“好了吗?”
......
苏云顶着巨大的压力,清炒了一碟豆角,最近菜园的豆角陆陆续续地成熟了。
正是新鲜脆嫩的时候,苏云毫不犹豫地摘了一把,直接清炒。
然后又炒了一个西红柿炒鸡蛋。
夜风闻着饭菜的香气,洗澡都是匆匆忙忙的,等待他洗好了澡,饭菜也上桌了。
翠绿的炒豆角,经典的西红柿炒蛋,还有一碟木瓜丁,以及一大盆白米粥。
大家伙都已经饿坏了。
苏云宣布开饭以后,纷纷端起碗,拿起筷子,开饭!
苏云盛起一碗米粥,喝了一口,暖暖的米汤流进了胃里面。
时隔三个多月,苏云再次尝到了大米的味道,感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这新收回来的大米带着稻禾淡淡的清香,颗颗大米被熬得软烂,暖呼呼的落到了胃里,再伴上一口爽脆的木瓜干,绝了!
苏云就着木瓜干,又送了一大口粥,瞬间感觉自己圆满了。
新鲜的豆角吃起来也是清清甜甜的,十分爽口。
美中不足就是米粒有些稀了。
玫瑰就着木瓜干喝下一大口粥,十分满足的发出一声喟叹:“大米什么的太好吃了!”
“那是自然,大米可是华夏民族的智慧结晶啊!”
“就是米粒少了点。”玫瑰捞着碗里的米粥,有些遗憾。
“粮食来之不易,就这么点,珍惜点吃吧!”苏云故意逗玫瑰。
听到只有这么点,玫瑰耳朵立刻垂了下来,脸上露出可惜的神情,“只有这么点吗?好可惜啊!”
说着她又很“珍惜”地又喝了一大碗。
夜风则是把目光投向了窗外的水泥地,上面依旧晒着金灿灿的稻谷,经过一天的劳作,他已经明白了大米是怎么来的,院子里还晒有很多稻子呢。
他眼睛期待着望着窗外。
苏云也觉察到了他的目光,明白对方成功get到了自己的点,两个人相视默契的一笑。
玫瑰看到两个人的表情,再看看窗外的稻子,瞬间也明白过来了,“这个大米就是外面晒着的那个?就是之前草?”
得亏这家伙还记得水田,苏云钦佩地看了玫瑰两眼,淡淡道:“不错呀,你竟然猜出来了!”
玫瑰大怒:“你这是看不起谁呢,玫瑰这么聪明怎么可能不知道?”
苏云夹着菜,敷衍道:“知道啦知道啦,你最聪明啦~”
玫瑰:“哦,你知道就好。话说还有这么多大米,怎么才煮了这么一点?”
“粥就是要稀一点才好吃,对胃才好,还有你少吃点木瓜干,等下胃又不舒服了!”说着苏云打掉了玫瑰再度伸向碟子的贼手,玫瑰这家伙就是爱吃这些香香辣辣的东西,必须得看着点,不然肠胃总是不好。
玫瑰则是不服气的反驳:“才不会,都是你的凉茶害的!都怪你!”
苏云:“怎么能怪我呢?没有我的凉茶,你到现在还躺在床上呢,你应该感激涕零才是~”
玫瑰:“不是的,是你的凉茶害得我拉肚子。”
于是,两个人又开始斗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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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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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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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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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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