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美艳的妇人神色慵懒的躺在一张奢华的贵妃椅上,身边,有四个丫鬟伺候着。
两个锤腿,两个捏手。
还有一位身穿黄衫的女子,容貌艳丽,气质温和,站在她的身后,替她揉着太阳穴。
那姑娘十指纤纤,葱白如玉,一看,就不是做粗活的。
美艳妇人叫做孟蔓,是顾家家主之妻。
在她身后替她揉着太阳穴的女子,叫做庄盈裳,是她收养故人的孩子。
须臾,孟蔓睁开眼睛,“好了,盈裳,你也别伺候我了,都揉这般久了,手不酸吗?”
“姨母,我不累的。”
“胡说,哪有不累的?你不累,我都心疼了。”
“你们都退下吧。”
孟蔓屏退了两侧的丫鬟,起身,拉着庄盈裳的手,拍着她的手背,语重心长道:“玦儿好不容易回来一次,你也别在我面前伺候了,多去他面前走走,知道吗?”
庄盈裳心头跳了一下:“姨母,这……这不太合适吧?”
“怎么不合适?玦儿已经到了适婚的年纪了,你也老大不小了,最是合适不过,盈裳啊,姨母的意思,你明白吧?”
庄盈裳惊讶道:“可是……表哥他已经有了婚约了。”
不提婚约还好,一提孟蔓就心绞痛。
若是早知道南家会出那档子事,她死也不会让自己的儿子同南家那个孩子定下亲事。
如今南家都已经不在了,她也想将这门亲事作罢,谁知道顾玦认死理,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解除婚约。
更可气的是,丈夫也不站在自己这边。
还因为自己将南家出事的消息,拦了下来而怪罪她。
到现在都没给她好脸色。
儿子更是直接去了上清境,这一走,就是十年。
可没想到,十年后归来,却是为了南家那个女娃。
听他的意思,那个孩子,已经回来了?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竟然还活着!
无论如何,孟蔓都不允许自己的儿子娶南家的人为妻!
孟蔓缓过神来,微笑道:“那只是小时候的随口说的,做不得什么数。姨母啊,就想让你做我的儿媳妇,难道你不愿意?”
庄盈裳自然是愿意的。
脑海中浮现几日前的惊鸿一片,她轻咬着唇瓣,掩饰着内心的激动。
别说嫁给顾玦了,便是留在他身边当个扫地丫鬟,她都是愿意的!
但是!
她愿意嫁给顾玦是一回事,顾玦愿不愿意娶她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顾玦就像是天边的云朵,仙气飘飘,而她就像是地上的泥土,从小寄人篱下,卑微到了尘埃。
而她的容貌,连孟蔓都不如。
顾玦又怎会对她动心?
这点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
她不知道为何孟蔓这般问,难道是因为她前几日与顾玦相遇,多瞧了他几眼的事情,叫姨母知道了?
庄盈裳心里一慌,“姨母,盈裳只是蒲柳之姿,配不上表哥。”
孟蔓道:“事在人为,漂亮的姑娘多了去了,想要抓住男人的,靠的不仅仅是一张脸。容貌再美,看个几百年,也会腻。”
就像她跟自己的丈夫,自从十年前大吵了一架后,两个人便一直冷战到了现在。
貌美如花又有什么用?
她不美吗?
结果,那个男人对她还是不屑一顾。
在他的心中,自己还比不上他拜把子的兄弟!
“一个能够让男人感觉到新鲜的灵魂,才是最重要的,而且,你长得也不差。”
“你只管告诉姨母,你愿不愿意便是。”
庄盈裳听着她的话,心头一跳,姨母的意思,难道是……
她不敢想:“姨母我……”
“大胆的说,若是你愿意,姨母就帮你做主,让玦儿娶你,也总比娶南家那位好!”
最终在孟蔓的视线中,她羞涩地点了点头:“我,我愿意的。”
“愿意就好!”
孟蔓满意的笑了。
她的玦儿容貌双全,见过他的女子,就没有不动心的。
虽然,盈裳各方面的条件差了些。
与其让他娶南家的那个,还不如娶了她。
至少,这孩子是从小就在她身边养大的,知根知底。
更重要的是,她听自己的话。
孟蔓督促道:“你还愣着干嘛?赶紧的,去找你的表哥啊!”
“现,现在?”
“难不成你还等着南家那个孩子回来再去?”
庄盈裳:“……”
“以后,你都不用过来陪着我了,一定要在那个女人回来之前,让玦儿娶了你,明白吗?”
庄盈裳有种被赶鸭子上架的感觉。
她垂眸,心情复杂。
庄盈裳还是犹豫不决:“姨母,我这样贸然过去,是不是太唐突了?”
“倒也是。”孟蔓眼珠子一动,将一旁的未动过的糕点,拿过来,放在她的掌心,略有深意道:“盈裳,你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怎么做,应该不用姨母教了吧?”
庄盈裳看着手中的一盘糕点,欲言又止。
孟蔓瞧出她的犹豫,直接下了一剂猛药:“若是你不愿意,那姨母只能找其他的姑娘来了,到时候,若是看见玦儿娶了别人家的姑娘,你可莫到我跟前哭。”琇書蛧
庄盈裳道:“自是不用,姨母放心,盈裳定不负姨母所托。”
“好孩子。”
“那,盈裳这就告退了。”
庄盈裳规规矩矩的行了一个礼,便离开了的孟蔓的院子,她一路朝着顾玦所住的院落走去。
临近时,她的心,忐忑不安的跳动着。
顾玦。
庄盈裳在心里默念了下顾玦的名字,雀跃中带着一丝紧张。
庄盈裳提着一盒糕点走到了竹苑门前,外面,设置结界,她进不去。
站了片刻后,有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是负责打理竹苑的夏伯,他拿着扫帚走了出来,笑容温和:“庄姑娘,找少爷有事吗?”
庄盈裳扬起一个恰到好处的笑容:“姨母让我送些糕点过来,表哥在里面吗?”
夏伯从结界中走了出来,伸手:“这东西交给我就行了。”
庄盈裳没想到,第一次主动,连顾玦的面都见不到,她迟疑着,没把东西交出去。
夏伯神色不明的看了她一眼:“庄姑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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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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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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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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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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