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阿美莉卡!
在经过漫长的飞行之后,我终于到了大美利坚的土地上了。
纽约和柏林完全不一样。这是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不一样。这么说呢,我感觉到一个词——浪漫。
就是浪漫。
虽然现在是战争时期,但大街上的美国人民脸上完全看不到忧虑。繁忙的纽约街上行人来来往往,高大的喷泉,潺潺的小溪流,参差的树木,花草布满,阳光从玻璃天棚中泻下,透过斑驳的树叶落在木椅子上。
在河边有自由散落的一片花岗岩,错落起伏,虽然是矩形的,但毛糙的石块穿插在一些树林和草丛中,自由地布置了一些清水色的椅子和木地板。
和德国好不一样。
在我们的民族的性格里好像有种大森林的气质:深沉、内向、稳重和静穆,充满冷静的理性色彩。
理性主义,思辩精神,严谨有序,这已经深深刻入我们的精神。我们的建筑物规整而实用,很多都是棱角锋利的简洁几何造型和规模宏大的纪念式建筑。
我们是秩序,是对理性的崇拜。
和这群生性浪漫奔放的美国人可完全不一样!xǐυmь.℃òm
不过这种浪漫真的很容易吸引到古板的德国人啊。至少我现在被吸引到了。
和我一起来的特工在机场就和我告别了,我现在正背着自己的包去住我的房子。施密特可是给我完完整整打造了一个在美国上大学的学生形象。
我现在叫西蒙斯.雅各。
一个犹太到不能再犹太的名字。天哪,我当时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真的下意识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其实在很多情况下,通过姓氏就可以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犹太人。其中一点就是,犹太人特别喜欢在圣经里取名字。
比如说我现在的姓——雅各,它就来自于圣经。雅各是以色列第三代始祖,他的儿子大多都被上帝选中,成为专门伺奉神的祭司。
雅各据说一共有十二个儿子,他们的名字自然受到犹太人喜爱和追捧,就好比英国历史上有威廉几世、亨利几世,现在英国人也喜欢起威廉、亨利这些名字。
而西蒙,是雅各的第二个儿子。所以施密特只是简单粗暴的把我的名字起成了儿子+父亲,最后稍微改了改。
超级不走心。
不过施密特还是想办法把我的矛运到了美国。所以他功过相抵了,我就勉强原谅他吧!
我背着背包,晃晃悠悠的在街上走。我的目标是进入厄金斯所在的部队,厄金斯害怕他自己被暗杀,所以基本上都窝在基地里不出来。所以我的第一步——就是去参军。
然而美国双休日不征兵,准确来说,工作人员不上班。
这大概就是美国佬的特色吧。
所以我现在急也急不起来,我得等周一他们上班。唉,我叹了一口气,继续悠哉悠哉的在街上闲逛。
虽然景色很好看,但是很快就对我失去了吸引力。哦,我想我还是更加喜欢我们九头蛇那冰冷严肃的基地。
然而就在我要转身离开街道的时候,我的前方人群突然爆发出了一整喧哗声。
是有什么热闹可以看吗?我立马来了兴致,伸长了脖子往那边看——一个瘦弱的金发青年被几个凶神恶煞的强壮小混混围在中间。
那个金发青年和我以前差不多高,但是,他可比我瘦多了。他那单薄的身体,在那群小混混中间显得格外弱小。
此刻,一个大块头正紧紧抓着金发青年的胳膊,恶狠狠的说“小子,你喜欢多管闲事?“
我清楚的看见那个金发青年轻微的颤抖了一下,但仍然高昂着头,坚定的说“我绝对不会对你们试图偷窃一位女士的行为视而不见。“
“好小子。“大块头恶毒的笑了起来,他给剩下的几个小混混使了个眼色,剩下几人很有默契的推搡着金发青年往小巷子里走。
哦!这个戏码我真的是再熟悉不过了。当我以前在贫民窟小偷小摸的时候,这种正义相助然后被报复的事情可是很常见的。
我瞥了一眼那个抱住了自己钱包的女人,她脸上的表情很难看。她犹豫了一下,伸头往小巷子里看了看,紧接着却紧紧抱着自己的包,快步离开了这里。
好吧,明哲保身在哪个国家都是上上策。
我摸了摸鼻子,打算继续走我自己的路。毕竟施密特再三叮嘱过我不要惹事,不要惹事,不要惹事!
但我刚刚走到小巷口,就清清楚楚的听见里面传来了一声饱含痛苦的闷哼和拳头打在□□上骨头和血肉撞击的声音。
我脑子里立马不受控制的出现那个金发青年那弱不禁风的身影,我怀疑他要是再多挨几拳可能会死在这条肮脏的小巷子里。
这可不是一个充满正义感的青年应该有的归宿。
我摸了摸鼻子,觉得以后肯定要挨施密特骂了——不过至少现在他不会在我耳边唠叨。
我已经决定要管一管这次的闲事了。
可是我现在手边没有我的矛,手上也没有趁手的武器。虽然以我的身手,打四个混混肯定是轻而易举,但是我可不想弄乱施密特给准备的这身新衣服。
电光火石之间,一个小巷子门口的垃圾桶闯进了我的视线。哦,这是一种老式的垃圾桶,上面有一个像盾牌一样的的垃圾盖。
它上面甚至有一个把手,可以让人轻易的使用它。
而这垃圾盖此刻正在深情的呼唤着我,想让我用它那坚硬的身躯完成正义的事业。
就决定是它了!
我一把抄起那个不停呼唤着我,闪闪发光的银白色垃圾盖。嗯,重量正好,大小也很合适,我已经想象到它敲在那些小混混头上美妙的触感了。
“嘿,先生们。“我清了清嗓子,走进了巷子深处,正好看见那个可怜的金发青年正抱着脑袋躺在肮脏的地上挨打。
小混混们停下拳头,恶狠狠的看着我这个多管闲事的人,那目光下一秒仿佛要把我生吞活剥。
然而我——西蒙斯·雅各,可是心怀美利坚伟大事业的正义骑士,我会怕这些社会的蛀虫吗?
我朝这群混混微微一笑,觉得自己仿佛在发出正义的圣光。现在,正义的小熊骑士要对这些混混做出最后的宣言了——
“先生们,准备好接受正义制裁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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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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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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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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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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