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热血锦衣卫>第一百六十二章 订婚
  凌草竟然偷跑去了南洋,去寻找红薯和土豆,倒是令陆良颇为意外。

  余四姐问道:“可是要启程回京?”

  陆良点了点头,回道:“安南投降,王百户护送着使节已经出发了,我和张大哥也打算返回京城,明天咱们就走,离开家这么久,也不知道贞娘怎么样了。”

  余四姐道:“那我去收拾收拾。”

  陆良想了想又追问道:“四姐,不知道能不能从海路回去,余家在附近还有没有海船?”

  余四姐想了想道:“余家的海船,大多停靠在月港,这时节,海船正好可以往北走。”

  张鹏却是对坐海船有些抗拒,他是北方人,不习惯在海上飘着,还容易晕船。

  “不如骑马,更快一些。”张鹏还是出口建议道。

  一想到要没日没夜的骑马,陆良觉得大腿根都疼,再加上如果带着余四姐和凌芝两个弱小女子,行程只会更慢。

  “张大哥,还是坐海船好,更快一些,也方便舒服,如果能直接到天津卫下船,那就更好了。”陆良还是决定坐海船北返。

  “咱们明日启程,先去月港,搭乘海船回家。”陆良将返京的方式定了下来。

  张鹏见又要坐船,有些变了脸色,上次坐船,可是把他胆汁都要吐出来了。

  陆良笑道:“张大哥,放心吧,这回给你多准备一些生姜和大蒜,保准让你不会再晕船。”

  余四姐亦是跟着笑道:“多坐几次就不会再晕船了。”

  张鹏只好漠然点头答应下来。

  夜晚,凌芝的三叔凌云露了面,摆了一桌酒席,宴请陆良和张鹏二人。

  “凌芝这孩子,父母走的早,老夫老了,也是快要入土的人了,只是心中一直放不下这丫头,想要在入土之前,给她寻个好人家,可是这孩子却是个野性子。”凌云喝了几杯水酒之后,也吐露了心声。琇書網

  “整日里惹是生非,以至于街坊邻居给她起了一个‘卖剩蔗’的绰号。”凌云老脸微红,想起这些年,这个野丫头将凌家的脸都丢尽了,一肚子的酸楚无人诉说。

  今日,总算有一个不嫌弃她这个乡野丫头,样貌品行看起来还算是良善的少年,愿意善待于她。

  “老夫斗胆问一句,陆总旗家中还有什么人?”凌云借着醉意,询问起陆良的家世。

  “他父母双亡,只有一个妹妹。”张鹏替他回答了。

  “好!”凌云一拍桌案,只是这话一出口,见陆良和张鹏都在皱眉看着他,连忙出口解释道:“老夫的意思是,既然陆总旗家中没有长辈,不如老夫做主,今日,就将这门亲事定下来如何?”

  “定亲?”陆良有些意外,这凌三叔是喝糊涂了吧。

  “定亲好啊,就依三叔的意思办。”张鹏含糊不清的卷着舌头,擅自做了陆良的主。

  不等陆良开口,凌云就拍手笑道:“陆总旗可曾行了冠礼?”

  陆良回道:“家中没有长辈,倒是不曾行过冠礼。”

  凌云捋着塞下胡须,皱眉道:“没行过冠礼,倒也不是什么大事。”

  思考片刻后,凌云洒然笑道:“明日你们就要返回京城,事急从权,一切从简,老夫这就将婚书写好,也算是陆家与凌家,将这门亲事定下了。”

  陆良愕然道:“凌三叔,是不是有些急切了?”

  凌云站起身道:“这事就这么定下了,我这就去写婚书。”说完,便急匆匆的出了屋子,只是在门口的时候,脚步迈的有些过大,拌了一下,差点跌到,还是手扶住门框,这才站稳身形。

  回头朝着仍是在发懵的陆良笑了笑,凌云嘿嘿一笑,便消失在门口处。

  屋子里,张鹏醉眼朦胧,拍着陆良的肩膀道:“成亲了,来,哥哥再敬你一杯。”

  陆良没理会他,仍是觉得哪里有些不太对劲,这凌云老头未免太过急切了,婚姻大事,岂是这般儿戏。

  拍了拍自己的脸,陆良努力让自己的头脑清醒一些。

  那边,凌云出了屋子,眼睛便已恢复清明,走路也不飘了,迈步回到自己的屋中,从一个收藏在床下的木箱中,找出了写有凌芝生辰八字的红贴。

  看了一眼后,凌云又取出一张红纸,提起笔便将一纸婚书写好。

  吹干墨迹之后,凌云喃喃自语道:“能嫁入平湖陆氏,也算是给野丫头寻了一个好人家。”

  又呆坐了片刻,凌云又誊抄了一份,便带着凌芝的红贴和两份婚书,返回到宴请陆良的屋子。

  “这是凌芝的红贴,今日交与你。”凌云将两份写好的婚书放到桌上,又道:“只要签了这份婚书,凌芝以后就是你陆家的媳妇了,她随你进京,老夫也算是能放下心来。”

  陆良看着凌云递到面前的毛笔,心中犹豫,不知道该不该接。

  凌云见他不签婚书,佯装生气道:“怎么,莫非是瞧不起我凌家?”

  “还是看不上凌芝丫头,我凌家虽说不是诗书之家,但也在这岭南之地,享有声誉。”老头怒目圆睁,虽然没有咆哮,但平和的语气下,隐藏着一股蓄势待发的气息。

  “这丫头随你外出多日,朝夕相处,你坏了我凌家人的名节,难道还想学那陈世美,做个负心人么?”凌云喝问道。

  “我……”陆良顿时语塞。

  张鹏醉眼朦胧咕哝道:“我看这个小子,就是个薄情寡义之人。”

  “我……”陆良刚想说话,就被凌云出声打断。

  “既然陆总旗,瞧不起我凌家,也算是老夫看人不明,瞎了双眼,不过凌芝那丫头的名节,已然坏在你手,只能按照家规处置了。”凌云凝视陆良。

  “凌三叔,请问这家规是什么?”陆良小声问道。

  凌云阴沉着脸道:“自然是打入竹笼,沉塘了。”

  “和奸夫一起。”未等陆良反应过来,凌云又接着道。

  陆良哭丧着脸道:“我……”

  “等下便将你二人一起,沉塘!”凌云断喝一声。

  “三叔……”陆良又道。

  “莫要叫我三叔,老夫可不认识你这等寡恩廉耻之辈。”凌云又是截住陆良的话语。

  “我……签,还不行吗!”陆良欲哭无泪。

  “什么行不行,等下就沉塘……等等,你刚刚说什么?”凌云突然停顿下来,看着陆良。

  “我说,我签!”说完,陆良提起笔,就在那两份婚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看着已然签好字的婚书,凌云刚刚还阴沉的脸,骤然露出笑容,不等字迹吹干,就连忙将其中一份婚书小心翼翼折好,贴身收好。

  “哈哈哈……”凌云拍着陆良的肩膀大笑道:“既然你和凌芝婚约已定,也算是我凌家的姑爷了,从今往后,我凌家与陆家,已是秦晋之好。”

  凌云说完,就举起酒杯,一饮而尽,而后将凌芝的红贴和婚书向前一推,笑道:“这可要贴身收好,待寻个良辰吉日,就让凌芝丫头进门吧,至于聘礼,到时候你看着给。”

  陆良看着凌云喜笑颜开的迈着春风步离去,又看看桌上的婚书,只觉得好像是在开玩笑一般,这就订婚了?

  张鹏仍是一副醉酒的模样,“当啷”一声,酒杯脱手,砸在碗里,溅起几滴菜汤,便将头沉沉垂下,趴在桌子上,打起了鼾声。

  陆良一夜都没有睡好,等到翌日清晨,一副睡眼惺忪的起床时,就听见凌家外面竟然放起了鞭炮声。

  “张大哥,早。”陆良出门就看见张鹏已经梳洗好,站在院子里上下打量陆良,然后话也没说,朝大门外走去。

  陆良摸了摸后脑勺,有些不明所以。

  这时,凌家的一个婢女端着梳洗用的物件凑上前来,娇笑道:“姑爷,请洗漱。”

  陆良看着站在一边不时偷瞧自己的婢女,以至于刷牙的时候,用大劲了,将自己的上牙膛戳疼了。

  胡乱的洗漱好之后,又在婢女的引领下,来到前厅用早饭。

  此时的大明,普通百姓尚是一日两餐,只有中等富贵人家,才一日三餐。

  这两广地区,因为一年四季都能种植,物价相对便宜,斗米也只要二十钱,一斤肉不过六七钱,一斤鱼一二钱,所以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也百般平易,吃得丰富。

  进到前厅里,桌子上早已摆好各式广府的特色早点,凌云端坐主位上,见陆良进来后,老脸绽放出笑容。

  “昨夜睡得可好?”凌云笑呵呵问道,反正他昨晚上倒是睡得香甜,今早起来,精神矍铄,神采奕奕。

  陆良坐下后,张鹏这时也踱步从外面进来,坐在了一旁。

  “凌芝她们不用早饭么?”陆良见只有他们三人,便诧异问道。

  “女流之辈,岂可上桌吃饭,她们在后院用饭。”凌云摆出一副大户人家的姿态,实则内心中七上八下,恐怕被陆良瞧出端倪。

  轻“咳”一声,凌云示意二人吃早饭,须臾饭罢,凌云又令人奉上香茗。

  在陆良喝了一会儿茶水后,凌芝这才带着余四姐出来。

  见天色不早,陆良对着笑容满面的凌云告辞,准备去福建月港,搭船回京。

  凌云也不挽留,只是将凌芝叫到一边,嘱托了几句,又流下几滴眼泪,这才和众人一起出了凌府。

  只是到了外面,看着那四五辆装的满满当当的马车,陆良不禁出声问道:“这都是些什么?”

  凌云笑道:“都是些过日子的家伙事,这凌芝丫头,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出远门,能带上的都带上。”

  “阿轲,凌仁,照顾好小姐,到了京城,有人要是敢欺负小姐,老夫饶不了你们。”凌云对着一旁的两个青年吩咐道。

  那个叫阿轲的青年连忙恭敬道:“凌叔放心,我们一定会照顾好小姐。”

  “三叔,您老也要照顾好自己,等到了京城,我安顿下来后,就给你来信。”凌芝双眼有些红肿,依依不舍道。

  凌云却是见惯了生离死别,绷着脸挥手道:“去吧,到了京城,切莫调皮。”

  陆良翻身上马,凌芝也和余四姐上了一辆马车。

  阿轲和凌云带着七八个此次去京城的凌家人,亦是纷纷赶着马车,启程出发。

  车队渐渐离开凌家,朝着月港方向走。

  凌家大门口,凌云用衣袖擦了擦眼角,这才返回府中。

  而车队里,灵芝则是落泪和余四姐说些离家时感伤的话。

  车队前面,陆良和张鹏并驾齐驱,张鹏终于忍俊不禁,狂笑道:“哈哈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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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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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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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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