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郎君人傻钱多貌美>第 146 章 番外九
  达禾从来没有这么冷过。

  他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冻死了。

  南疆的冬天温暖如春,达禾从来没有感觉寒冷是什么滋味,但现在他倒在霜冻过泥泞里里,天阴沉沉的,冰凉的雨丝飘洒下来,好像要将他全身冻成冰,让他连一根手指都无法动弹。

  这就是京城的春天。

  地面又传来了微微的震动,有马车经过。但是达禾已经没有力气再开口了。

  反正呼救是没有用的。这个很多人很多人的京城跟他的家乡南疆不一样,人们看到路边垂死的人就好像看到一条死狗。

  而在南疆,就算是条死狗,人们也会帮它下葬。

  达禾无比无比想念南疆,相信南疆的阳光,相信南疆的温暖。

  阿摩姐姐还没有找到,他却再也回不去南疆了……

  “爹,你看那边,好像有人……”

  恍惚间,他听到有人说话。

  “哎路,还真是。”

  跟着有脚步声走近他。

  有人搬动他。

  一个沉稳的声音道:“铃儿,搭把手。”

  “哎!”一个清脆的声音这样应道,然后又问,“爹,你从前是不是也是这样捡到我的呀?”

  这声音可真动听啊,动听得,像是南疆枝头的吉祥鸟在鸣唱。

  这是达禾被冻晕之前听到的最后的声音。

  这就是达禾被杨氏父女所救的过程。

  后来达禾常常想,天神对他真是仁慈,那好像是他人生中唯一倒过的霉。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遭过罪了。

  好几年之后,达禾已经长成一名结实健壮的高大男子,并在春天回仡族完成了成年礼,从此成为一名真正的男子汉,在羽林位也升到了校尉之职,月俸从八两变成了十五两。

  十五两银子的月俸,已经可以供养起一个小家了。

  他来找温摩,期期艾艾,未语先红,茶喝了三盏,话愣是没说出口。

  温摩实在看不下去了,替他道:“你想娶小铃儿是不是?”

  达禾:“阿姐你怎么知道?”

  温摩在他脑袋上拍了一记,“就你那直勾勾的眼神,你们脚马店里那几匹老刀都知道了。”

  达禾捂着脑袋傻笑,转即又忧愁道:“我是想,可我又不敢……”

  “怂什么?杨大叔不是早就喊你入赘么?”

  最巴不得早点办喜事的人可不是达禾,而是杨大叔。

  他不是便要夸张地叹息一下自己年纪已大,腿脚又不大好,对人生充满各种悲观想象,每天都在担心小铃儿无人照顾,流离失所。

  说起这个达禾倒是叹了口气,手指摩挲着茶盏,低低道:“就是因为杨大叔老是这么说,小铃儿都躲着我了……从不跟我一个桌上吃饭,每回都是等我吃完了她才上桌,我只好天天在外头吃了再回来,免得她饿着肚子空等……”

  “阿姐,我觉得小铃儿不喜欢我。”

  “我是个粗人,只会舞刀弄枪的,可小铃儿却那么漂亮,还会认字,脚马店的契书都是她写的,账也是她记,她真的太厉害了。”

  “我配不上她。”

  “我担心我真的去求亲,因着杨大叔,她不会不答应,可我不想她勉强答应。”

  “阿姐,你说我该怎么办?”

  达禾说完,眼巴巴地看着温摩,这眼神和小时候那个等着温摩教他怎么打猎的小男孩没有半分差别。

  温摩觉得达禾被京城人带坏了。

  仡族儿女,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怕这怕那算怎么回事?

  再加上她自己的感情痛快利落,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因此很难理解达禾这种纠结,也很难去推测小铃儿到底是怎么想的。

  “她应该是喜欢你的吧?”这几年她没怎么见着小铃儿,但当初小铃儿待达禾可是很不坏,让她记忆犹深,“以前总是达禾哥哥、达禾哥哥地叫着。”

  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达禾就苦了脸:“别说叫达禾哥哥了,她现在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我一进去她扭头就走。”

  “我觉得她不喜欢我了。”

  “不,她很可能是讨厌我了。”

  “呜呜呜阿姐我该怎么办?”

  达禾再度变成一只悲伤呜咽的大狗子。

  这时候姜知津从外面托了一盏冰酪浆进来。

  南疆的冰块是稀缺货,温摩在京城最爱的就是吃冰。

  姜知津因此练就了一手好冰碗功夫,这一盏冰酪浆以各种果子挖成球状,盛在水晶盏之中,再撒上各色干果,然后覆上一层冰屑,最后浇上浓浓的酪浆,浓香沁甜,是温摩的最爱。

  打听得这两姐弟在为什么发愁,姜知津一笑:“泰山大人都催你娶,你直管去娶,想那么多做什么?娶回家就知道她喜不喜欢你了。”

  达禾摇头:“不行,我不能勉强小铃儿。”

  “你怎么知道一定是勉强呢?你在中原生活了这么久,难道没有跟别的女孩子打过交道?中原的女孩子跟仡族的女孩子不一样,中原的女孩子的喜欢可没那么容易说出口。”

  达禾觉得这句话不怎么可信,因为这两年上祀节的时候,他可收到过不少手帕包着的糖果,都是对他有意的宫女姐姐送他的。

  可小铃儿却没有送过。

  达禾沮丧极了。

  “不然,我从姜家子弟里面挑个最最俊秀温柔的去向小铃儿求亲?若是她喜欢你,自然就会拒绝他……”

  姜知津的话还没说完,就遭到了达禾的惊恐反对:“不行!万一她答应了怎么办?!”

  姜知津和温摩:“……”

  孩子你到底是多没自信?

  总之,在提亲之前弄清楚小铃儿到底喜不喜欢达禾,是当务之急。

  为免达禾为这事茶不思饭不想,温摩拍着胸脯道:“没事,有阿姐。”

  第二天在达禾入宫当值之后,温摩便约了宜和一起逛街,然后“路过”杨家脚马店,进去歇歇脚。

  小铃儿已经出落得花朵一般,且是一朵幽静清丽的小铃兰,脸上未语先红,嘴边总带着三分羞涩笑意。

  杨大叔过来打了个招呼便走了,让三个女孩子好好坐着喝茶吃点心。点心是小铃儿亲手做的,绿豆糕甜而不腻,宜和直说比宫里的还好吃。

  “公主殿下过誉了,民女的手艺怎么能和宫里的御厨相提并论?定是公主吃惯了御厨做的,偶尔一次尝尝这样的家常东西,觉得新鲜罢了。”

  小铃儿说话轻言细语,斯斯文文的,温摩顿时明白了达禾面对小铃儿时,那种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的感觉。

  宜和来之前已经受过温摩的交待,聊着聊着便聊到了一些女儿心事,宜和说还是仡族的规矩好,两个人只要自己喜欢就够了,全不用家里人拿主意,多自在,然后问,“小铃儿你说呢?”

  她这话虽然是为了套小铃儿的话,却也是真情实感。陈山海这几年镇守边关,但大央强盛,战事稀少,虽然有零星功劳升至三品上,封威远将军,但距离封侯还差那么一点点。

  贵妃担心女儿蹉跎年华,自然是费尽心思为宜和择婿,宜和天天地跟母妃斗法,生活过分充实。

  小铃儿大约是头一次听人这么大胆地论及儿女私情,脸上红红的,声音更低了,“民女……民女只知道婚姻大事,自古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然……自然还是听从长辈的安排比较好。”

  院子里传说说话声,达禾的声音总是那么洪亮,原来他到了宫门口才发现忘拿令牌,连忙赶回来取。

  杨大叔告诉他温摩和公主来了,在小铃儿屋里说话呢,达禾“噢”了一声便往这边来,一面走一面叫道:“阿姐!”

  他还没进门,小铃儿的脸就已经羞得通红,手脚都没处放,将杯子放回桌上,那么精细灵巧的一双手微微发颤,茶水溅到了桌面上,她却像是没看见,急急道:“我还做了红豆羹,这就去取来!”

  说着,像是有火舌燎着她似的,飞也似地离开了。

  达禾正好跟她撞了个正着,两人都刹住脚,同时往左让,发现让错了,又同时往右让,这么着让了个几个回合,小铃儿脸上的红晕已经快要滴下来了,她一跺脚,跑了。

  达禾瞧见小铃儿,原是很高兴的,嘴角翘得老高,见她对自己避之不及,脸就耷拉了下来。进来先见过宜和,然后垂头丧气道:“阿姐,你都看到了……”

  “对,我看到了。”温摩直接打断他的话,声音里杀气腾腾,只想捶爆达禾的狗头。

  天神啊,这算哪门子讨厌?哪门子避之不及?!

  “你知不知道中原的女孩子都十分害羞?小铃儿还是其中特别害羞的一个!”温摩捉住他的衣领,直吼到他脸上,“人家是想守住男女大防,一直在等你上门提亲!”

  “对哦!”宜和恍然大悟,“难怪她说要听父母之命,父母安排的就是她喜欢的,可不是要听么?”

  达禾的眼睛一点一点睁圆,傻笑一点一点出现在他的脸上,阿姐说的定然是不会错的,这给了他极大的勇气,他忽然很想想亲耳听到小铃儿自己告诉他。

  他转身就追了过去。

  小铃儿在后厨握着自己的脸,脸上好烫,好丢人。

  她真的好羡慕阿摩姐姐和公主,她们聊起喜欢的人那么坦荡那么磊落,而她却连听到他的声音都会慌张。

  真是……太没用了……

  “小铃儿!”

  达禾的声音在身上响起,小铃儿像受惊了似的,瞬间绷直了身体,不敢回头。

  达禾看着那道纤细的背影,心里面又酸,又软,又甜,是她把他从伤痛和泥泞中救了起来,是她给他喝下来京城后的第一碗热汤,是她照顾病中的他,是她给他做出最柔软的衣裳……他不会舞文弄墨也不懂甜言蜜语,满心只盼着一件事,那就是往后漫长的人生里,他都希望有她。

  小铃儿只觉得身后没了声音,只隐隐传来前院的几声马鸣,红豆羹已经在锅里炖向酥烂,浓郁的甜香弥漫在空气中,她知道他还在,知道他看着她,他的视线像是有形的火焰,仿佛能烧到她的身上。

  她再也站不住了,又忍不住想跑开。

  只是这一次她再也没有得逞,达和一把拉住了她,她挣了挣,哪里挣得动,她急了:“你、你快松开,这像什么样……”

  “大叔一直催咱们成亲,你知道的吧?”达禾也是满面通红,这是长时间以来他和她第一次这么接近,他感觉到她的臂膀那么细,那么软,他不敢用力,生怕弄疼她,又不敢放松,生怕她又走了。

  他的声音有点发紧,问道,“但那毕竟只是杨大叔的意思,我想听听你自己是怎么想的,你……肯嫁给我么?”

  小铃儿低着头,衣领里露出一截白玉似的后颈,已经红成了桃花色,她咬了咬唇,低低道:“你不必管我爹是怎么想的,那只是他的想头,若是你不愿意……”

  “我愿意,愿意,一百个愿意!”达禾不待她说完,急忙道,“大叔的想头就是我的想头,我想娶你,一辈子吃你做的菜,穿你做的衣裳,我们一辈子在一起!”

  小铃儿飞快地抬头,望着他,两人的视线在秋日洁净的空气中交汇,笔直地望进对方的眼里,心里。

  “我……”小铃儿心跳如雷,声音发颤,“……我也是。”

  这三个字,几乎耗尽了一个羞怯女孩所有的勇气,她再也无法在他面前站下去,用力抽回自己的手,转身就逃。

  达禾站在原地,无声地笑了起来。

  笑容很大,很傻。

  然后,他对着小铃儿的背影大声道:“铃儿,我喜欢你!一辈子都喜欢你!”

  小铃儿捂着脸,飞也似地跑开了。

  婚事很快便提上了议程。

  温摩作为男方家长,原本想按照中原习俗给达禾买个宅子,但达禾道:“不用啦,我在这里住着好好的。”

  温摩也不勉强,不过还是买了几间铺子,给小两口当作新婚贺礼。

  现在父母之命是齐全得很,双方家长都乐见其成,媒人的人选却一时没能敲定。

  达禾道:“可惜山海大哥不在,不然他就是最好的媒人。”

  温摩失笑:“你比他先成婚,他肯定不乐意,要是当人媒人,一定非把你灌得入不了洞房。”

  达禾也笑了,这还真是陈山海能干出来的事。

  温摩想了想:“有一个人,才是你和小铃儿最好的媒人。”

  “谁?”

  “你还记不记得,当初在徐广的私宅,是谁把小铃儿救了出来?”

  “啊,那位高人!”达禾连连点头,“哎呀,我怎么把他忘了,他要是能当媒人,那可再好不过,可是我们连他在哪儿都不知道……”

  温摩心说我可太清楚他在哪儿了。

  如今姜知津在京城有暗卫保护,便将得意楼交给了无命,一是信任,二也是让无命放手去找妹妹的意思。

  无命习惯隐身于黑暗中,倒是与得意楼在暗中活动的习性十分契合,在暗中培养出了不少得力干将。得意楼的消息来源愈加翔实准确,且又迅疾,这几年阳春面的价钱番了一倍不止。

  温摩回去同姜知津一商量,姜知津搂着她亲了一口:“我家阿摩真是心地善良,连无命都照顾到了。”

  “这算什么照顾?我是觉得若没有无命,也就没有这桩婚事了。”

  “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是想让他活得有点人气,是吧?”姜知津搂着她,“放心吧,不管他愿不愿意,这个媒人他当定了。”

  无命对一切需要抛头露面的行为本能地排斥,将自己暴露在众人的视线中,会让他感到浑身不适。

  他和姜知津其实很像,都习惯当一名旁观者,冷眼看这世间浮沉生灭。

  这事温摩必须得和姜知津商量,不是把姜知津当无命的主人,而是因为只有姜知津才有法子让无命答应。

  姜知津果然做到了。

  到了提亲那天,无命真的出现了,还穿了一身绛红色长袍,领口还有云纹。

  这身衣裳在今天这样的日子或许不够喜庆,但对于终年穿着黑衣的无命来说,已经是喜庆到近于恶俗了,以至于他脸上一直有一丝隐忍之色。

  温摩低声问:“你是怎么说服他的?”

  姜知津“嘤”了一声,赖在她肩上:“阿摩,你要好好补偿我,安慰我,我出卖了色相、尊严还有骄傲……”

  温摩:“好好说话。”

  “我答应当他一天的跟班。”

  温摩:“……”

  所以这些年你到底是怎么折腾无命的?让人家有这么大怨念。

  杨店脚马店里里外外装饰一新,杨大叔人逢喜事精神爽,头也不疼了,眼也不花了,若不是达禾阻止,他连拐杖都要扔了,因为“柱个拐有点不登样”。

  前院后院都摆满了酒席,羽林卫的同僚、杨大叔的亲朋好友、温岚和阿娘等人也都在,连宜和都来了。

  新郎敬酒的时候,宜和笑着打趣道:“臭小子,你这可是入赘哟。”m.xiumb.com

  达禾出身仡族,哪会在乎什么入赘不入赘,笑得一脸灿烂:“入赘就入赘吧。”

  杨大叔当了真,连忙道:“不是入赘,不是入赘。唉,其实不瞒各位,小铃儿不是我亲生的,十多年前,有人雇我的马车到了淮扬地方,我空车回来的时候,捡到一个被扔在雪地里的女娃娃,当时小铃儿才不过一两岁,还发着烧,人都说养不大,我不信邪,你们看,一晃眼,就已经这么大了……”

  “啪”,有杯子落在地上,跌了个粉碎。

  人们抬眼望去,就看见那个看上去十分冷厉、表情和衣着都和这场喜事格格不入的媒人脸色大变,三步并着两步走到杨大叔跟前,一把握住了杨大叔的双肩,“淮扬什么地方?”

  “就……出了淮安不远,运河边上。”杨大叔道,“吴公子你怎么了?”

  淮安……那正是无命的家乡。

  当年父母离世,据邻人说,妹妹只有一岁,交给了亲戚抱养,只是第二年逢灾,亲戚家穷,将妹妹卖给了牙婆子。

  牙婆子当时买了十几名女孩子走,无命只查到牙婆子当时是坐船离开,可船驶向哪里,隔着十几年时光,已经查不到了。

  一直以来,得意楼一直在追查那艘船的下落,甚至陆陆续续找到了那些女孩中的几个,但她们当时都太小了,小到什么都不记得。

  现在无命才想到另一种可能妹妹当时过于幼小,又生了病,所以被抛弃在路边,根本没有上船。

  “她的肩膀上,是不是有颗红痣?”

  无命颤声问。

  杨大叔讶然地望向无命,“吴公子你……你怎么知道?”

  达禾也看着无命,眼神中有一丝雄性对雄性的戒备。

  那么私密的地方,连他都不知道,这位高人是怎么知道的?

  他怎么知道?

  无命想哭,又想笑。

  这是他从接生婆口中探听到的东西,唯一能用来找回妹妹的线索。

  无命转身往后院冲去。

  “站住!”达禾待要冲上去阻止,两只手一左一右搭在了他的肩上,分别是温摩和姜知津。

  “让他去吧。”姜知津轻声道,“他等这一天太久了。”

  后院厢房中,小铃儿坐在妆镜前,端详着自己的脸,觉得有点认不出自己了。

  她的脸上第一次施了脂粉,眼好像显得更清,头发挽了起来,戴着华丽的珠钗,身上穿着鲜红的缎子,手腕上戴着沉甸甸的金镯子,这些都是达禾送给她的,他的动作还是像以往那样笨拙,只知道往她身前一送,道:“别人有的,铃儿你也要有。”

  现在,他正在前院和客人喝酒吧?

  他不知道推辞,会不会有人灌他酒呢?

  小铃儿一个人在房内,有点紧张,有点害羞,又有点担心。

  忽地,房门被推开,一个人大步踏进来,他又高又瘦,肤色苍白,此时脸颊却带着不健康的红晕,两只眼睛更是亮得吓人。

  “你、你是谁?”小铃儿吓了一跳。

  无命一步一步走向她,他的脑海中隐约有她的影子那是在徐广私宅里,他奉姜知津之命,去助温摩一臂之力。

  那时的小铃儿好像没有现在高,也比现在瘦,当时她趴在地底的密室中,昏迷不醒,他将她拎起来,带她离开。

  原来,在那个时候,他就找到她了。

  “别怕。”无命矮下身,半蹲在她膝前,脸上缓缓绽放一个十几年来从未有过的笑容,向来冰冷的声音,第一次有了温度,“我是哥哥。”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合一,对不起搞晚了点,大家久等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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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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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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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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