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摩突然回南疆,勇武侯府给出的说法是因为温摩收到了仡族的急信,所以这次姜知津回来是只身一人,也不知道是不是温摩走了之后,他骤然孤单不适应,整个人像是换了个人似的,不再像从前那样天真活泼,变得安静了许多。
倒也不是不理人。跟他说话,他也照常答,铺好被褥,他也照常睡,端来饭菜,他便照常吃,看起来十分乖巧,只是人却眼见着瘦下来。
长公主十分担心,又是求神拜佛,又是寻医问药,还打算派人去将温摩找回来。
周夫人劝阻她:“姜家内斗得厉害,少夫人此时避开正是上策,一旦把人找回来,说不定姜家要要拿她做筏子对付嫡系,咱们还是清静些好。”
长公主只得退而求其次,派人去宫里请风旭来给姜知津做伴。
偏偏风旭近来好像十分忙碌,无暇前来。
长公主无法,只得和周夫人在一起挖空心思给姜知津准备些好吃的,哄得他多吃一点。
所以此时姜知津的筷子一顿,周夫人立即便发觉了,将那盘蕈子移近了些,道:“这两天早了几场秋雨,山里出了蕈子,秋天的蕈子不比春天的差,尤其是现摘现炒,最是新鲜,公子喜欢就多吃两口。”
姜知津盯着那般蕈子良久,忽然搁下了筷子:“不吃了。”
周夫人立刻命人将那盘蕈子撤了,殷勤道:“那尝尝这个,这野鸭子炖了足足两个时辰……”
“我说了不吃了!”姜知津脸上有明显的怒色,“都给我下去!”
周夫人吃了一惊,不敢再多说,带着人退下去。
书房重新安静下来,姜知津按住了脑门。
那盘蕈子像是一把铁锹,猝不及防铲进他的脑子里。
是的,这是西山出的蕈子,他一尝就知道,因为当初被困在山洞时,温摩烤给他的,就是这样的味道。
清甜,鲜润,不用油盐,单只是烤熟,就已经是无上美味。
可现在他吃到嘴里全是苦味。
“笃笃”,外头有人叩门。
“滚!”姜知津大喝。
外面的人不单没有滚,反而推门进来,复又关上门,向他道:“你这样可不像个七岁的小傻子。”
是风旭。
“你怎么来了?”姜知津皱眉,“风昭那边办妥了?”
风昭接连失去古家和姜家两大助力,心中惶惶,赵国公给他出了个主意,让他向皇帝请命,带着赤麟军去驻守南疆,镇慑近来不分的伽南国。
明眼人都知道,驻守是假,带着赤麟军离开京城是真。他们已经感觉到了风旭的攻势汹汹,难以抵挡,想保留实力,以图来日再战。
“父皇要见你。”风旭叹了口气。
“……”姜知津看着他半晌,“你告诉他了?”
风旭无奈地点点头:“他是我父皇,他知道我的斤两,这些事情不是我一个人做得出来的。他答应留下赤麟军,给风昭一块封地,让风昭离京,但条件是我得实话实说,供出真正的布局之人,”
让风昭离京,这是大局已定的意思。
用东宫之位换一个答案,谁也扛不住。
在御书房里,姜知津不再像过去那样亲亲热热地喊舅舅,而是恭恭敬敬向行礼:“叩见陛下。”
“在你很小的时候,朕就盼着能有这样一天,后来你病了那一场,朕只道终生都等不到这一天了,没想到你还是给了朕这样的惊喜。”
皇帝伸手托起他,深深道,“风家诸子之中,旭儿最得人心,但他生性仁弱,心慈手软,也许可以成为一位仁君,却无法成为一位明君,而姜家势大,帝王若是过于心慈手软,姜家势必要压倒风家,所以明知昭儿跋扈,朕还是迟迟未能下定决心,现在你为朕解决了这个难题。知津,你肯整肃姜家,朕替天下百姓多谢你。”
“姜家若不整肃,迟早会毁了姜家自身,也会毁了大央。”姜知津道,“大概两个月后,我会有一个想要的姜家,陛下会有一个可保数十年太平的天下。”
皇帝笑了:“只能数十年吗?”
姜知津轻笑:“陛下,不要太贪心。姜家休生养息数十年,正是风家占上风的好机会。或者陛下可以冒一冒险,试试违背血誓,铲除姜家?但风姜两家早已契合在一起,除去姜家,等于断去风家两条手臂,只会白白便宜那些虎视眈眈的近邻们。”
每一任风家皇帝继位之时皆要在太庙对着太祖的牌位立誓迎娶姜氏女为后,与姜家共享大央,否则将会人神共愤,为天所弃,然后再与姜家家主歃血为盟,方能正式登基。
估计后世每一任风家皇帝都对这项血誓深恶痛绝,恨不能敲破太祖爷爷的脑袋,看看里头到底是进了多少水,才会把这种誓言写进传国丹书之中,永存太庙,连一个让后人毁约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皇帝也只能认命地笑笑,姜家肯休养生息数十年,已经算是上天对风家的恩赐了。
他拉住姜知津与风旭,将两人的手合到一处:“朕终于知道为什么世代祖先都要将公主嫁进姜家,其实为的不是掌控姜家,而是让姜家与风家的血脉相连,就如同你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旭儿,津津,未来的大央是你们的,你们要一起守护好它。”
“是,父皇!”
“是,陛下。”
“叫舅舅。”皇帝更正姜知津,顺便摸了摸姜知津的头,脸上有了一丝明显的遗憾,“还是从前的津津可爱些啊。”
眼前的姜知津丰神俊秀,眉眼间有股皎然如冰雪的矜贵之气,一双湛清的眸子仿佛能看透一切,这是当年地个惊才绝艳的姜二公子,不再是那个玉雪可爱的小津津了。
离开御书房的时候,风旭犹自意气风发,眸子闪亮,脸上有堂皇的正气,温润恢宏。
他望向姜知津,却未能在姜知津眼中找到和自己一样的振奋和昂扬。
他有点意外:“知津?”
为了这一天,他们已经准备了十多年。他成为太子,姜知津成为姜家家主,风姜两家在他们手里将一改数百年来的你争我夺与明争暗斗,从此携手并进,泽被大央天下所有的生灵。
给百姓一个太平盛世,是他们共同的理想。
十多年来的心血没有白费,他们的理想马上就要实现,为什么姜知津看上去却并不开心?
姜知津自己也不知道。
多年夙望,已成现实,姜家现在像就一枚快要熟悉的果子,只要他轻轻一伸手,它就会落进他的手里。
可就算手握住了姜家,又如何呢?
心里仍有一块空洞,用整个姜家,乃至整个天下都填不满。
“没什么。”姜知津道,“我回炎园了。”
风旭跟上两步:“我跟你一道去。”
姜知津知道他在想什么:“不必担心,我好得很。”
风旭看着他,两只眼睛里明明白白写着“怀疑”两个字。
“难道我还会骗你不成?”姜知津淡淡道,“大事未成,谈什么儿女情长?再说这么多年没有她我一样是这么过,现在也不过是回到从前而已,并没什么两样。”
但风旭还是跟着他上了马车。
姜知津皱了皱眉。
在被赶下马车之前,风旭道:“一旦父皇下旨,我入东宫,老五离京,一边热闹,一边荒凉,未免衬得他太过凄惨,我还是去炎园避一避风头的好。”
姜知津看他一眼,靠着车壁合上了眼睛:“心慈手软,将会是你一生最大的破绽。”
“人活一世,谁还没个破绽呢?”风旭心态倒是极好,不以为意,“从前温摩不就是你的破绽?你为她犯过多少次傻了?所以她现在走了,也未尝不是好事……”
姜知津猛然睁开眼,眸子如刀光般冷然。
风旭立刻闭上了嘴。
一路上姜知津再没开过口。
风旭也没找到话题开口。
马车在寂静中驶到炎园门口时,已近黄昏,风旭正要下车,姜知津忽然道:“带上你的人,陪我去个地方。”
来到西山深处,天色已经全黑,风旭带着人守在石阵外,打着火把。
一道绳索一头系在旁边的大树上,另一头一直延伸进石阵内。
“一个时辰后我是还没出来,你就进去找我。”姜知津交代。
“你要做什么?”风旭疑惑,这地方他知道,当时还是为了演一出“姜二公子被黑衣人追杀”的好戏,这是他们起选定的藏身之处,“我陪你。”
“不必了。记住,一个时辰之内,谁也不许进去。”姜知津说着便进了石阵。
山洞还是那时候的模样,只不当时有不少山花,现在则结了一粒粒小果子。琇書網
清晨才下过一场小雨,草尖还有些湿漉,轻轻拔开草丛,就发现了一丛蕈子。
他回忆着那时温摩那一捧蕈子,专挑温摩吃过的采。
然后生起一堆火,将那些蕈子烤熟。
空气里有了熟蕈子的香气,和当日的一模一样。
他尝了一颗,味道也和当日一模一样。
如果闭上眼睛,就像又回了那一天,她好像就在这个山洞里,就在他的身边。
伸出手去,就能碰到。
轻轻撒个娇,她会含笑回应。
姜知津吃完了所有的蕈子。
里面总该有几颗有毒吧?
她当时吃完毒蕈子,看到了她最最思念的阿祖,他吃完,是不是可以看到她?
他靠在山壁上,闭上了眼睛,等待那奇妙的幻觉出现。
心中飘飘荡荡的,神魂要离而起,眼前有一圈圈的小人手拉着手旋着舞蹈,一圈一圈又一圈,世界仿佛都在摇晃。
但没有她。
她明明在他的心中无处不存,却不肯到他的面前来。
连一点幻觉都吝啬赐予他。
果然,还是不肯原谅他吧?
火光映在他的脸上,一点泪从他的眼角滑落,被火光照得无比晶莹。
作者有话要说:前面说好的小人跳舞来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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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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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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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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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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