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是百子雕花拔步床,分三层,桌柜踏脚样样俱全,温摩坐在床上,只觉得里三重外三重,像一只巨大的笼子。
喜帕阻挡了视线,只瞧得见眼前方寸,但一间洞房里有什么,她上一世大约都知道,那时还有一丝紧张和期待,此时她心中毫无波澜,只想倒头睡一觉。
头上的发簪太重,若要卸了,喜娘定然会拦,温摩悄悄地拔了一支,又拔了一支,趁人不备,塞进被子里。
呼,脑袋总算轻松点了。
乐声与喧闹声远远地传来,像是隔了许多里地似的,屋子里悄然无声,喜娘丫环们屏气凝神,只听得一阵脚步声并说话声传来,温摩从里面听到了姜知津含含糊糊的一句:“……我没醉!”
喜娘连忙带着丫环迎上去,门一开,人与声响一下子涌了进来,扶人的扶人,捧衣的捧衣,斟菜的斟茶,道喜的道喜……屋子里一下子热闹起来,温摩只觉得身边的被褥一沉,姜知津被扶到了床上。
然后,一双靴子停在温摩的面前,一双手伸到了喜帕前。
这一幕太过熟悉,让温摩恍然觉得自己仿佛还在上一世的噩梦中。
她猛地侧身避开这双手。
“大公子!”喜娘忙笑道,“大公子莫不是也喝多了?喜帕只能由新郎来掀的!”
“津弟醉了,我身为兄长,理应代劳。”姜知泽道。
“哎哟,哪有娶媳妇要兄长代劳的?”喜娘还要再说,姜知泽道,“津弟烂醉如泥,你们打算让新娘子在这里坐一夜么?”
喜娘迟疑一下。别说揭喜帕,多是新郎染病无法拜堂,由兄弟代劳,现在只是揭个喜帕,虽不大好,却也算不是太坏规矩。
“坐一夜就坐一夜。”温摩的声音微微发紧,“我的喜帕绝不会让我夫君之外的人来揭。兄长请自重。”
新娘子亲自开口,姜知泽倒不好动手了,他微微一笑:“弟妹勿要多心。津弟与常人有些不同,我这个当哥哥的,从前诸事都要帮着他,帮惯了。”
“从前是从前,现在是现在。”温摩拍拍姜知津的脸,摇摇姜知津,“津津,醒醒,你再不醒,你家娘子的喜帕要给旁人掀了。”
在喜帕掀开之前,新娘子就宛如一件被封印的神物,一声儿不声出,一丝儿不能动。喜娘主持过多桩婚事,头一款遇见温摩这样的新娘,心想还不如让人家兄长掀喜帕呢。
喜娘正要来劝温摩,姜知津“唔”了一声,伸了个懒腰醒来,只见一件红融融的东西罩在温摩头上,随手就掀了:“阿摩姐姐,你带着这劳什子做什么?”
温摩头上的簪子已经拔得七七八八,他这一扯喜帕,温摩的发髻随之散落,甜馥香气蓬外四溢,雾一样弥漫在三层雕花大床之内。
毫无疑问,红色一定是最适合温摩的颜色,温摩也最适合红色的女人。寻常女人穿红色,要么娇艳,要么明媚,温摩却穿出了一种恢宏的锋利之感,红衣在她身上像火焰一样耀眼,所以看到温摩的人,都有一种错觉——好像这身红衣下一瞬便会燃烧起来。
姜知津看着她,喃喃道:“阿摩姐姐,你怎么这么好看?”
“津津也很好看。”
啊,和姜知津成亲,比和姜知泽成亲真是要愉快一百倍。姜知津今天一身的新郎冠服,大红缎子上以金线刺绣,衣领与袖口皆缀着浑圆的碧玉与珍珠,一身的珠光宝气,现拉去典当行,一定能当出一大堆银子,更兼肤白貌美,眉长眼清,衣饰愈是华贵,容光便愈是盛烈,温摩忍不住拍拍他的脸,“来,咱们喝交杯酒。”
“嗯!”姜知津乖乖由她牵着坐起来,温摩看向喜娘,“我们夫妇要行合卺之礼,无关人等是不是该请出去?”
喜娘只觉得这位新娘子业务十分纯熟,好像比更自己更懂流程,其脸皮之厚、神情之泰然,更是让喜娘叹为观止,她连忙客客气气地把姜知泽请出去,又将屋子里的下人都带出去。
一人道:“我不出去,我要留下来侍候公子。”
是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大约十三四岁的年纪,身上穿着内侍服色,直直地瞪着温摩,眼睛里毫不掩饰的敌意。
姜知津从小在宫里长大,身边一如皇子们一样,有内侍服侍。温摩上一世见过这内侍,好像听旁人唤他“小金子”,她上一世和姜知津不多的几次见面中,这位小金子好像确实一直都在。
喜娘劝他:“放心吧,这里有我呢!再说今天是什么日子?是你家公子的大婚之夜,你们先在外头侍候,明儿个再来。”
小金子还是杵在当地不肯走,但到底轻身体弱,由着喜娘带着人半推半轰地弄了出去,门“哐”地一声在他面前关上。
“公子!公子!”小金子急得叫唤,“你快让她们开门放我进去!”
“倒是个忠仆,只可惜忒没眼色。”姜知泽本已走到廊下,此时回头道,“别喊了,今夜是你主子洞房花烛夜,再闹,可就要挨板子了。”
“都怪我那日拉肚子,没有跟去古王府,才让温家这个不要脸的狐狸精爬上了公子的床!”小金子气呼呼地,“大公子,方才您也瞧见了,那个狐狸精脸皮怕是比城墙还厚,竟然自己拉着男人喝交杯酒!从古到今都没见过这款的新娘子!”
姜知泽眸色微微转深:“是啊,我也没见过……”
他见温摩的第一眼,就是那片郊外,无意中一瞥,瞧见一个女孩子抱着弓/弩与弯刀下马车,身段修长,腰肢纤细,脸上虽有一丝沉重,但仍然掩不住眉眼间的锋利与飞扬之意。
像一只一展翅就能遨翔于九天之上的鹰。
让人想把她锁起来,折断她的翅膀。
越是强有力的翅膀,折断起来越让人快活啊。
他回头看了那扇紧闭的房门一眼,嘴角慢慢地露出一个笑容。
不妨事,这只鸟儿已经飞进了姜家,他还怕没有机会吗?
*
房内,喜娘将白玉单凤玉合卺杯盛上酒,递到新郎新娘面前。
杯子造得像一只小小葫芦,乃是取古礼之意,两人交杯合完,喜娘将两只杯子往床前一掷,一只朝下,一只朝下,乃是大吉之兆。
到此,婚礼算是成了。
喜娘带着丫环替一对新人宽了外衣,将两人送上床,放下喜帐,然后退了出去。
姜知津今夜显然喝了不少酒,脸上红扑扑的,眼神有些迷离,忽地皱了皱眉。
“不舒服么?你等着,我让人给你准备一碗醒酒汤……”
温摩话没说完,姜知津就从身下的被子里摸出一样东西——一支发簪。
再一摸,又一支。
他摸得兴致昂然,摸出了一大捧,还摸出了一大把花生莲子桂圆红枣等物:“哇,姐姐,这都是你塞得吗?”
“簪子是我的,吃的不是。”不过摸都摸出来了,温摩就剥了粒花生吃吃,还分了一半给姜知津。xǐυmь.℃òm
姜知津接过来,瞧着这个歪在床上、翘着腿、剥花生的新娘子,眼神里的疑惑一时差点儿没掩饰住。
温摩一整天没好生吃饭,这会儿把早生贵子的干果们吃了个干干净净,踢了鞋子:“津津,睡觉啦。”
姜知津歪着头看着她。
他的头发已经放了下来,如一匹墨黑的丝缎披在身上,就像是给红色里衣上罩了一件黑缎的外袍,红融融灯光下,眉眼俊美到不可思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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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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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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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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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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