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郎君人傻钱多貌美>第 10 章 十
  饶是见惯风月的宁心儿,也被这句话问怔了。

  “哪件事?”姜知津出声。

  温摩回头,就见姜知津问得一脸天真,眸子澄明,只有心地单纯的孩子,才有这样干净的眼神。温摩顿时有几分心虚,“轭……我就是问问宁姑娘,你晚上睡觉乖不乖。”

  姜知津点点头:“我很乖的。”

  “是啊,二公子最乖了,每次来都是安安静静上床,乖乖一觉到天亮呢。”宁心儿抿嘴笑道,“要是不踢被子就更好了。”

  姜知津一脸羞惭:“等我……等我再长大一点,我就不踢了。”

  温摩觉得自己真的太禽兽了。

  哪怕他长得这样高大,可论心智,他还只是个七岁的孩子啊,她想什么呢!

  姜知津道:“阿摩姐姐你饿不饿?我饿了。”

  温摩的肚子咕地一声,代她回答:饿,快饿死了好吗?!

  温摩的原计划出去趟得意楼,然后吃个蛇肉,就麻溜回家去,越是盛大的宴席越是漫长,贵人们一边吃饭一边看戏,能吃上一两个时辰,她回去说不定还能赶上散场。

  可现在一跑跑这么远,哪怕是插上翅膀飞回去也来不及了。

  宁心儿命人传了一桌客馔,山珍海味,应有尽有。

  温摩大马金刀一坐,据案大嚼。

  终于不用在教习嬷嬷的监视下夹紧胳膊捧着碗、把一口饭分成十口慢慢嚼,温摩只觉得浑身舒坦,问道:“阿宁啊,有酒么?越烈越好。”

  宁心儿正带着几名丫环服侍姜知津吃饭,打发人去取酒:“拿一坛冰雪烧来。”

  好家伙,温摩这才知道姜家二公子吃饭的气派,总共得有七八个人围绕,吹汤的吹汤、挟菜的挟菜、剔骨的剔骨、捧茶的捧茶……还专门有个人剥果子。

  姜知津还一脸嫌弃,这不乐意吃,那不乐意吃。

  这孩子被宠坏了啊……温摩叹息地想,换作是她来带,直接饿他个两天,看他吃不吃。

  温摩对冰雪烧是闻名已久,上一世,不管在温家还是在姜家,若有人在席上醉倒撒酒疯,那多半和冰雪烧有关。

  据说冰雪烧原是扬州一家酒馆所酿,后来才风靡京城,以“入口凉如冰晶,入腹暖如烈焰”而得名,据说还有不少诗人为它写了许多诗。

  这种酒极烈,多半只有资深酒鬼才敢喝,一般人想去尝试,多半要被视为自不量力。身为一个努力学习女则的闺秀,温摩别说喝,连闻都没有闻过。

  下人抱了一整坛酒上来。

  姜知津看了宁心儿一眼。

  温摩是偷跑出来的,到时候要是烂醉如泥,怎么回去?

  宁心儿眼观鼻鼻观心,一脸无辜——是她自己要烈酒的哦。

  温摩拍开泥封,先深深闻了口——唔,香!

  然后抱起酒坛,如长鲸吸水,咕嘟咕嘟喝了起来。

  姜知津和宁心儿都瞪大了眼睛,一屋子的丫环下人也都看呆了。

  温摩一口气喝了小半坛,然后长舒一口气。

  果然是清甜甘冽,洁如冰雪,只是比起南疆的重阳酒,还差着点儿意思。

  传闻果然不可尽信啊。

  她放下酒坛才发现自己震惊了全场,讶然问:“怎么了?”略一思索一下,“这酒很贵吧?能记姜家账上吗?”

  *

  如此一耽搁,回到温家时已经快到黄昏,晚宴都要开始了。

  温摩原打算再翻墙回去,哪知刚走进巷子,就看到了一条人影守在墙边。

  张伯。

  “到底是怎么回事?!”

  两人被带到书房,温岚眉头紧皱,已经攒了一肚子火气,“你们怎么说也不说一声就走?去了哪里?!”

  古夫人也道:“唉,你们才定亲,就这么一起出门,是要惹人笑话的呀。”

  阿娘急得要掉泪:“是我没教好阿摩,她不知道这种规矩,我一定会好好教她的……”

  姜知津紧紧地抓着温摩的衣袖,好像随时都会哭出来,“呜呜呜伯伯你别生气,有坏人追我们,我们跑啊跑啊跑,跑了好远好远……”

  温岚吃惊:“什么坏人?”

  姜知津慌乱摇头:“他们追我们,要抓我们……”

  温岚道:“阿摩,你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温摩正想不到什么借口,姜知津倒是给她很好的灵感,她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好端端在院子里,二公子大概是在后院走错了路,进了我的院门,然后就有一群黑衣人跳进来,将我俩绑走,我俩好不容易半路逃脱,躲进了乐坊才得以脱身。”

  “黑衣人?”温岚眉毛皱得更紧了,眉心勾起一道深深的竖纹,“他们追的是你,还是二公子?”

  温摩道:“好像是追津津,我只是附带的,父亲,您说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人追杀津津?会是什么人?”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心跳微微加快。温岚是羽林卫大将军,手底下也有不少能人,如果能借助温岚的力量,对付姜知泽就更有把握了。

  “此事非同小可,我会与昭王商议。你跟我说说那群黑衣人大概是什么路数,使什么兵器,说了什么?”

  这个答案对温摩来说是现成的,她把那日在水边遇到的黑衣人描述了一遍。

  期间她分了一点神去照看姜知津,生怕姜知津童言无忌,一不小心就把大实话说出来,好在姜知津此时正被书案上的那排毛笔吸引了注意力,拿镇纸将毛笔拨来拨去,玩得甚是得趣。

  温岚听完,面色深沉。

  温摩也不再追问。父亲能有今日的地位,不可能单只凭一时血气之勇,伴君如伴虎,他能在皇帝身边这么久,城府定然也颇为深沉。

  阿娘忧心道:“怎么还有这种事?姜家的人,也有人敢动?阿摩,以后你可得管好二公子,你们最好少出门。”

  温摩乖乖道:“是。”

  古夫人道:“这次也不是阿摩要出门,是人家找上门呀。侯爷,家里的守卫须得再加紧防范,这种事情可不能再有第二次了。”

  温摩在肚子里叹了口气——看来下次很难再混出去了。

  温岚答应着,让古夫人等下去,并让人把姜知津送回席上,温摩正要一道离开,温岚道:“阿摩,你留下。”

  姜知津原本已经走在前头了,回来拉着温摩的衣袖:“阿摩姐姐,你陪我去吃饭吧。”

  温摩道:“姐姐有事,你去找你舅舅昭王吧。”

  姜知津道:“我不,我就要阿摩姐姐,我最喜欢阿摩姐姐。”

  古夫人微微一笑:“虽是出了点事,但看起来这两个孩子感情倒是更好了。”

  温岚的面色也温和了一些,温和地让姜知津离开,姜知津这才依依不舍地走了。

  书房内只剩下父女俩。

  温岚一时没有开口,屋子里里静了片刻,温摩照嬷嬷的教导低着头,忽地温岚的声音响在头顶:“阿摩,你到底干什么去了?”

  温摩一惊,脸上疑惑道:“我不是说了么?”

  “你还想骗我?”温岚沉声道,“墙边的枝桠上有你两人的足印,你们是自己爬墙出去的。”

  “……”温摩重新低下头,只好把锅往姜知津头上甩,“是津津要我带他出去玩。”

  “那黑衣人是怎么回事?你们当真遇到了么?”

  温摩迅速回顾一下自己的谎言,随即找到了一个大大的漏洞——他们去乐坊避难,乐坊云集之处皆是繁华之地,黑衣人怎么能在大庭广众之下一路紧追不舍?不说乐坊都是姜家的生意,自然会出面救自家二公子,就是巡街的捕快看见也不会坐视不管。ωωω.χΙυΜЬ.Cǒm

  “我们翻墙出去,就在外面的小巷里遇见了黑衣人,他们把我们抓上马车,后来我带着津津逃离,故意打翻了许多摊子,专往热闹的地方跑,那群黑衣人才不敢追了。”

  温摩说着这些的时候,恍惚间有一个想法——打翻摊子,跑向热闹的地方,这都是姜知津做的,他难道也是为了甩脱什么人么?

  不过这个想法很快被她甩开了,她怎么能怀疑津津?他只是个单纯的孩子!

  这番说辞较为缜密,温岚点点头,负手踱了个来回,开口道:“阿摩,越大的世家,水越深,里头的情形越复杂。你嫁进姜家之后,千万要谨言慎行,不可多说一句话,多走一步路。像今日,若不是你们自己出去,那些人也找不上你们。”

  温摩乖乖道:“是。”

  “我知道你在南疆长大,对京城的种种规矩都不习惯,但既然来到了京城,只有适应这里的规矩,你才能好好活下去。”温岚语重心长,“去祠堂把《女则》抄一遍,不抄完不许出来。”

  “又抄?!”温摩苦着脸,脱口而出。

  温岚疑惑:“你抄过?”

  温摩总不能说自己上一世抄过,只道:“我最怕写字,所以,梦见过自己抄女则。”她朝温岚行了一礼,“那女儿去抄了。”

  温岚看着她的背影,脸上露出几分柔软神情。

  梦里的事也当真,真是个孩子。

  他随即叹息起来,这样的孩子气可没办法在姜家站稳脚跟啊。

  还有那黑衣人……

  温岚在书案后坐下,眉头皱起,陷下了沉思。

  *

  温摩讨厌祠堂。

  仡族人不起墓,没有墓碑,也没有灵位,死后便化为灰烬消失在大地上,从此只存在于亲人心中,在年节时才会祭祀。

  中原却是把这些木牌当作死去的亲人,长年地供奉香火。

  温摩也讨厌写字。

  虽然是从小就学,但她向来是能逃就逃,所以长到现在,一手字依然是歪东倒西,乱七八糟。

  温岚还派了两个丫环在门口守着她,隔着一扇门,丫环们的声音隐约传来:“听说是喝醉了……”

  “哎呀,定亲当日,未婚夫妻就一道出门,真是笑死人了,现在竟然还要留下来过夜……”

  “一个傻子,一个蛮子,倒也般配……”

  这种背后嚼舌根的,也非常讨厌。

  温摩侧着耳朵,提着笔,心中转着念头,想着怎么收拾这两个丫环,忽然窗上“吱呀”一声被推开,一个人跳了进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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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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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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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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