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人间游>章一百七十三 鸟鸣山下
  江南镇江一代,的确如其名有一条大江流过,但这条江的名字却并非镇江,而是骊江。这片地域之所以称作镇江,便是传说这骊江江底有一条天龙常卧,偶有翻身上岸,骊江附近地域皆是水患泛滥雷鸣电闪的情况,取名叫镇江,便是要镇住这只天龙。

  而山下百姓们传言,这镇江一代镇住天龙的核心,便是那座有先生夫子开门授课的山头,鸟鸣山。

  至于真假如何,时间随骊江河水滚滚东流,谁都说不清个所以然。久而久之,传说也只是传说罢了。

  如今江南,几人信以为真?

  鸟鸣山在那些儒家夫子们在此传道受业以来,如今成了镇江最大的学府山头,虽然是儒家学府,但形式规矩却像是江湖宗门。鸟鸣山分外山与诸峰,与江南另一处儒家大头心斋藏于云烟缥缈唯有正式入读学子才可踏入心斋之地不同,凡有上山者,皆可在外山读书学习,寻常百姓,缴纳极为低廉的学费就可长期入读,负责解惑的师长,便是鸟鸣山诸峰上的各位大儒,轮流在外山上课。

  而诸峰上的学生,便是诸峰大儒的嫡系传人,也是鸟鸣山真正的核心弟子。

  也因为鸟鸣山外山能接纳任何一位求学之人缘故,在大唐朝廷的援助下,鸟鸣山山下新出好几座依鸟鸣山而建的小镇,且镇镇繁茂。鸟鸣山也算是脱离了荒郊野岭的范畴。

  鸟鸣山山下古露镇上。

  陆春雨在街边酒肆中买了一只酱猪蹄,边走边啃,因为鬼道秘法的缘故,即使如此,周围熙熙攘攘的路人也没察觉到他兜帽下是骇人的白骨。

  “这么好吃?”应天长笑问道,“你都成一具白骨了,还能吃着味道?”

  陆春雨买酱猪蹄的时候,应天长也买了一只。应天长并不喜欢便边边吃东西,尤其是花费精神去啃,他买这只酱猪蹄,是给包子吃的。

  如今包子跟着这一人一鬼身边,一直大大酱猪蹄被绳索系在小狗头下,虽然行走时这挂在包子颈脖的酱猪蹄有一半会拖在地上,但包子从不介意这些。

  包子也如陆春雨一般,边走边啃,没有一口将其吞进。

  对于包子而言,这种饭食能给他补给的力量少之又少,几乎等于没有,更别说能填饱他的胃口,吃只是本性而已。既然如此,慢慢吃,还能尝着点味道。

  也算是一种玩乐。

  “对我们这些鬼魅而言,阴气与天地灵气才是饭食,靠着这些才能存活,大补一点的,是活物的阳气,或是其他可吞噬的魂魄残灵,什么天才地宝啊之类的。”陆春雨扬了扬他手中啃得只剩半只的酱猪蹄,说,“像这样美味的寻常饭食,对我们而言,就只是垃圾而已。但我就喜欢吃,以前吃不到,现在还不能吃了?”

  “放在以前,你能想象我们两人能够一个人买一只猪蹄便走边吃吗?”陆春雨笑道,“你的还大气的喂了狗。”

  包子啃了一口猪蹄,嘴上带着油光对陆春雨嗷嗷直叫。

  陆春雨笑道:“我都死了,也不想那些什么阴魂阳气,我开心,随便怎么样都行。我没了这一身修为又如何嘛。”

  “行行行,知晓你是江湖人。”应天长跟着笑道。从遇见陆春雨来,不论是这次重逢还是他们两人的第一次相遇,陆春雨始终就像是他应天长心田的一场甘霖。

  小镇上熙熙攘攘,而前方不远处,人群接连驻足,围成一团。

  那是古露镇红巷街的方向。

  古露镇的红巷街便似当初陈临安带应天长初入长安时去寻脂雪徐婉秀时的那条长街,皆是寻欢作乐声色犬马之地。应天长想也的确如此,读书人的所谓风流,他当初在长安时便问过陈临安,后来也一一问过许鹿与李青莲。他们三人的答案都不一样,或者说都没有给出什么答案。

  风流,在大多数读书人眼中,恐怕只是饮酒作乐,肉、欲之欢。

  放纵。

  也不羁。

  应天长说不准这是不是风流,是不是写意。

  被一群人簇拥着,尤其是这些人还是声甜色美的妩媚女子,这也算是得意了吧。

  不过有书院书斋的地方,青楼酒肆,倒确实是定然少不了的。不单是古露镇有着这条红巷街,鸟鸣山下其余三镇,都有类似的地方。

  江南两处最动人,一是江南读书人,二便是江南女子。江南风景,则在其后去了。江南苏、杭、扬州等名动天下的大城,有着江南书香门第,也有着天底下最为顶尖的青楼花魁。wWW.ΧìǔΜЬ.CǒΜ

  读书人所在,似乎已经理当如此了。

  陆春雨看着人头攒动,本能地便考过去,想去凑凑热闹。

  应天长一把拉住他陆春雨的手臂,说:“还想去凑热闹,忘记自己怎么死的了?”

  应天长一直都不喜欢凑热闹,那些所谓的稀罕事与热闹事,落在应天长眼里,不过是些没意思的事而已。当然,也不尽如此,否则他应天长当初也不会与牛妖青黄结识。

  “死都死了,还怕什么?”陆春雨还是之前的陆春雨。

  陆春雨反倒是把应天长拉过去了。

  两人混在人群之中,应天长兴致乏乏,他没有跟随人群的视线,而是抬着头,顾自的看着天上白云苍狗。

  陆春雨则是踮着脚昂着头,生怕错过了些什么。其实以他陆春雨的修为,心神盖过去,什么都一清二楚。但他却是如一个普通凑热闹的百姓一般,左看看右望望,还悄悄偷听着周围看客的窃窃私语。

  好像是前方那座名为红袖楼的青楼前几日来了一位公子哥,二十岁出头的年纪,一进红袖楼就是连住五六日,直到今天都还没走出红袖楼的大门口。

  听前几日在红袖楼喝过花酒的人说,红袖楼的姑娘好像全被那一人引了过去,倒也不是那公子哥身上着实有钱,而是他唱词写曲的功夫好得很,还说得一嘴肉麻的漂亮话,让得红袖楼里所有姑娘自己投怀送抱,生意都不做了。

  红袖坊几位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也愿意陪着那公子哥饮酒作乐。

  甚至红袖楼里那位艳惊鸟鸣山,名气传遍整个镇江的花魁也愿意放下身段,投身入那公子哥左右已是环肥燕瘦的莺莺燕燕之中。

  所以红袖楼这几日门虽开着,却和关门谢客差不多了。哪怕你走进去,连龟公都懒得招呼你。

  也因此,那公子哥着实受人记恨,要知道,红袖楼是鸟鸣山下四镇中最好的青楼酒肆,他一人独占,其他人就只能委屈?

  寻常人忍也就忍了,但鸟鸣山是什么地方?就算放在整个大唐乃至天下,敢说稳压鸟鸣山一头的儒家学府,还一家也没有。

  就连现在独占儒家鳌头的心斋,远在云澜王朝的林湖书院,亦或是清流贤士聚集的青秀书林,都不敢说出此话。

  因此,在鸟鸣山求学的贵胄子弟,并不比心斋或是林湖书院少。

  只是鸟鸣山比心斋与林湖书院要狠得多,外山与诸峰嫡脉划分的清晰,不像心斋与林湖书院一般笼统,对于这种来鸟鸣山混吃等死镀金的贵胄学生,一概放在外山,要想入诸峰嫡脉,只能靠着品学德性。

  据说就是鸟鸣山上一位贵胄子弟过来找茬来了。

  陆春雨听得津津有味,手中剩下的半块酱猪蹄都变得更有味道了。

  包子吃完了自己的那份,跑过去用嘴扯陆春雨的裤脚。

  陆春雨理都没理睬包子,一边啃着,一边把手伸到应天长的衣袍上,打算擦拭手中的油水。

  应天长退身躲过,说:“滚啊。”

  “听到了吗,听到了吗?”陆春雨说,“兄弟,有好戏看耶。”

  “我又不是聋子。”应天长说,“如此烂俗的发展,你看得下去?”

  应天长有些无奈,他对这些事情真就不感兴趣,若果是谁受了欺辱,如同青蚨坊时青黄遭受的那般,或者更惨一点,应天长还有些许闲心管一管那些闲事,像如此不过争风吃醋的事情,他觉得只是在浪费时间而已。

  鸟鸣山上还关系着将江南一地乃至整个神胜洲的大事。而陆春雨则在这里啃着猪蹄听着八卦,不亦乐乎?

  应天长呼出一口气,这便是他兄弟烂橘子啊,天掉下来都能当被子盖。

  其实应天长也能理解陆春雨,毕竟上了鸟鸣山,四面都是浩然气与读书声,这些东西落在鬼魅身上,听入他那白骨耳中,便是跳入岩浆雷池般的感受。说他陆春雨如坐针毡,那真是对不起他。

  所以陆春雨想要多看一会闲事,应天长也由得他。

  不过,真就只是贵胄子弟争风吃醋吗?

  那里面的人,气机都不算弱,纵然刻意遮掩,也难逃包子的鼻子。包子察觉得到,自然反馈在应天长的心头。

  嘛,大庭广众之下,尤其是在鸟鸣山山脚下,不会出什么大篓子便是了。

  应天长在此多想,陆春雨则在探头探脑地问着左右所发生何事。

  几个走江湖模样的汉子给予回答,回答大抵差不多,最后还是一个鸟鸣山上下来喝花酒的富家子弟给出一点内幕消息。

  说带头砸场子那人是鸟鸣山的没错,是贵胄子弟也没错,但比他混得好,不在外山待了,而是鸟鸣山牛耳峰的一位嫡脉读书人。

  此次下山,也算是争风吃醋,只不过不是因为红袖楼那位名震镇江的粉衣花魁,而是那位牛耳峰嫡脉读书人看中了红袖楼中一位清倌儿,是真心喜欢,听闻那平日里只知弹琴唱曲的清倌儿也主动靠近那位突然出现的公子哥,没忍住,下了山来。

  陆春雨煞有介事地点头应和。

  应天长也点了点头,换作自己倾慕的女子有这种消息,自己也忍不住,哪怕是林湖书院那位对吴东溪卑微到极致的豪门少主纪与之听闻吴东溪若有此事,估计也得下山赶来。

  介时发生什么,都是再说的后话了。

  突然,一个人影从红袖楼的大门内飞出,重重地倒在地上。

  看样子是被打出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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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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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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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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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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