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王孙:“……”
就凭这姑娘睁眼说瞎话的能耐,日后前途也当不可限量,当然能表现得如此气定神闲,也有可能是对方一直戴着帷帽,所以不用表情管理的缘故在……
在场的宾客们看孟瑾棠年纪尚小,金王孙又不是什么好人,自然更愿意站在前者那边,不少人为之帮腔,最后还是金王孙用中毒之事继续恐吓了一下,才勉强压住了场子。
金王孙哼了一声:“有劳孟掌门关怀,可惜金某现在吃不下饭,倒是辜负了掌门的好意。”
孟瑾棠笑:“吃不下也用些罢,若是因为战败便吃不下,难道金会主日后便不再用饭了么?”
她年纪轻轻,却敢与金王孙针锋相对,有人觉得这是少年人意气风发,胆识过人,也有人想,初生牛犊不怕虎,若是这小姑娘家中长辈在此,必不容她如此放肆。
陈深打败金戒后,下一个对手是南家堡大旗主高勋,高勋到底是老/江湖,两人斗到六百招上下,陈深掌法中出现破绽,被对方的戟风扫中肩头,惜败一招。
金王孙深吸一口气,对徐在玉道:“接下来,便有劳徐兄弟了。”
徐在玉点点头,持剑上场,起手就是白云剑法里的“瑶台飞镜”,锐冽的剑影中,仿佛映出了如霜的月色。
瑶台飞镜对身份的要求很高,其中有一个飞字,施展起来,当真称得上潇洒飘逸。
徐在玉一贯罕言寡语,虽然外貌英俊,但衣着简朴,不太引人触目,此刻拔剑在手,剑光如一泓秋水,寒气逼人,南家堡大旗主高勋用的则是一对银戟,长剑与银戟互相交击,越挥越快,旁观之人,只听得叮叮当当一阵清响,眼力稍弱一些,连他们交手的情形都看不分明。
高勋手持银戟,向前猛地一刺,直取徐在玉的肩井穴,后者长剑向上斜斜一挥,将银戟荡开,本来洒脱飘逸的剑法忽的生出变幻,宛如一团漂泊无根的白云,悠然自在,从不可思议的角度扬起,刺中了高勋的小臂,内力顺着剑尖透入对方经脉,登时间,高勋半边身子麻软无礼,再也握不住手中银戟。
“当!”
武器跌落,高勋又是江湖上大有名头的好汉,自然无颜继续纠缠,当下退后两步,苦笑:“好一招‘云水自闲’,英雄出少年,高某技不如人,甘拜下风。”
徐在玉收剑归鞘,也客气地说了一句承让。
——不知为何,高勋总觉得跟这位徐少侠说话,比跟他打架更加令人紧张。
这一场是南家堡与金鞭会的比斗,按照次序,下一场自然是寒山派与金鞭会的比斗,如今陈深已经战败退场,孟瑾棠只能自己出手。
金王孙笑吟吟:“三派首脑中,孟掌门第一个下场,定能技压群雄。”
他口中带笑,实际是在讽刺寒山派人数太少,成不了气候。
孟瑾棠笑道:“谬赞,我再如何,也只能靠自己与人打斗,不像金会主,愿意放下架子,认一个少年高手为父,替金鞭会出手。”
金王孙面上怒气大盛,一掌拍碎了椅子的扶手,寒声道:“好,好,好,只盼孟掌门别输得太快,也好让老夫领教领教寒山派的高招。”
孟瑾棠飘然下场,居然不摘下帷帽,旁的宾客见状,大多在心中摇头,低声交谈,说这姑娘纵然有惊人技艺在身,如此行事,也未免太过托大,也有少数人表示,这位姑娘连与人动手时不愿摘下帽子,说不准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
孟瑾棠其实只是忘了。
她不太喜欢当着别人面咳嗽,所以用帷帽挡一挡,加上内力高强,就算在黑夜中也能正常视物,隔着层布更是完全不影响行动。
徐在玉远远行了一礼,然后拔剑在手,刹那间,他整个人的气质便产生了变化。
只见寒光一闪,徐在玉一剑刺来,剑势迅疾,带起清昂的破空之声。
孟瑾棠轻功何其之高,立刻飘身而起,整个人轻若无物,竟似被剑风所激飞的柳絮一般,她身在空中,右手五指轻轻下探,似轻实重地拂向徐在玉的手腕。
徐在玉见状,立刻变招,手腕微转,剑身斜斜上削,与此同时,孟瑾棠也变拂为按,一指自上而下,无声无息地按在长剑之上。
长剑振起清鸣之声,双方一触即分,徐在玉抖出数个剑花,剑光乱颤,他已察觉到对手具有一身上乘内力,想以长剑迫得孟瑾棠无法近身。
双方出手都是极快,四周的宾客们看得目不转睛,半天后才有人赞叹:“好轻功,好掌法。”
大厅当中,剑光犹如团团而起的白云,飘忽中带着一股绵绵无尽的柔韧之力,另一边,孟瑾棠身若飞絮,倏往倏来,步法飘逸轻柔,不见丝毫烟火气,大半时间都以《拂露手》中的“风拂蒹葭”应对,其招式犹如清风徐来,看似轻盈,却逼的满室云气般的剑光不由自主地倒卷回去。
孟瑾棠如今已不必太拘泥于招式,泰老爷子等人凝神观看,慢慢察觉,这姑娘所学掌法似乎不如白云剑精妙,但眼光境界十分高明,纵然是简单招式,也能化腐朽为神奇,在打斗中反倒略占上风。
此时此刻,金鞭会会主脸上已是一片严霜之色。
孟瑾棠忽然笑了一声,赞道:“果然好剑法。”
她身上背着[剑宗天下]的大任务,有心多看看外面的少年高手是如何用剑的,自始至终只用了六分精神与人缠斗,此时觉得火候已到,便又加重了一分内劲。
徐在玉正使到一招“与君齐棹”,两剑连环刺去,招数工整严密,秀丽处几可入画,但看那位青衣少女轻飘飘一掌拍来,掌风沉浑,居然击得流动的剑光为之一滞。
两人越斗越快,徐在玉目光明亮,他没料到今日居然有机会与孟瑾棠这样的高手过招,心中十分快意,当下催动内息,剑光骤起,正是《白云剑法》中的“十二重城”,这一招由十二剑组成,一剑更比一剑快,最后连成一道流水般的清光,绕开孟瑾棠的双掌,向她的右臂刺去,有眼尖的江湖人看见,在这一刻,徐在玉的剑尖似乎凭空变长了一截。
“他还不到二十岁,居然已练成了‘朝来归岫’!”
“朝来归岫”是《白云剑法》中的最后一式,可将内力化为剑气,自剑尖涌出,徐在玉前面十二剑的劲力尽数凝聚在这一招当中,刹那间,外涌的剑气已经避无可避地刺中了孟瑾棠右臂上的清冷渊,宾客中反感金鞭会的江湖人士顿时在心里道了声糟糕——如此一来,孟瑾棠就算没有筋断骨折,其右臂短时间内也决计无法再度运劲,这身精妙掌法便算是费了大半。ωωω.χΙυΜЬ.Cǒm
金王孙目不转睛地看着厅中两人交手,唇角刚刚弯起,那丝笑意便凝固在了脸上。
孟瑾棠手臂中剑,但整个人却仿佛全然不受影响一般,身形一滑就从剑锋上滑开,同时右手轻轻前探,如露水覆花般柔和地按在徐在玉神藏穴上,掌力一吐一甩,这位灰衣少年便被甩得倒飞出去。
——她并非闪不开徐在玉的剑气,但如今《闭穴术》已经练得颇有火候,对方内力又不及自己,自然造不成任何影响。
徐在玉尚未落地,就在空中连连翻身,以此卸去孟瑾棠的掌力,他一直退到厅边,才感觉胸口那股滞涩之意消失,长长吐了一口气,抱拳为礼道:“是我输了。”
这下情势风云突变,就在大部分人尚且沉浸在那招精彩绝伦的“朝来归岫”时,徐在玉居然已经战败离场,孟瑾棠微微笑了笑,正要说两句场面话,半空中忽的飞过一道长长的金芒。
这是金王孙见势不对,在众目睽睽之下,出手偷袭。
没人想到金鞭会会主居然能在满堂宾客的眼皮底下做出如此下作之事,不少江湖豪客想要出言提醒,却已经来之不及,
这一招是《金龙鞭》中的“金影破空”,本叫“清响破空”,经过金王孙的改善,明明力重千钧,发招时却能无声无息,最适合在人背后暗算。
等喝止声响起时,只听“啪啪”两声轻响,一直被戴在孟瑾棠头上的帷帽,居然自中间被分为两截,断口处平滑无比,如被利刃所割。
陈深武功不够,无法出手救援,看到这一幕时,整颗心如坠冰窟,他豁然抬头,整个人凝固般望向孟瑾棠的方向。
厅外寒风啸吼,夹着雪花的北风不断灌入厅中。
直到此刻,才有人惊然发觉,原来外面不知从何时起,又开始下起了大雪。
苍穹完全被厚重的云层所遮挡,雪花在空中急飞,挂在屋檐上的两个红色的大灯笼,早已经静悄悄地熄灭了烛火,在风里来回摇晃,近处古木,远处青山,都隐没在茫茫的雪色之中。
孟瑾棠缓缓转过身来,淡淡的青衣在风中飘摇欲飞。
她面色苍白,幽潭般的双眼中像是蕴着寒光。
——一种长剑离鞘时的寒光。
在一瞬之前,宾客们本来觉得天地间的一切都被雪色所隐没,此刻看见这位青衣少女的神情,却觉得连雪色也随之隐没,云间无电,但每个人与她视线接触时,心底都仿佛炸起了滚滚惊雷。
直到此刻,金王孙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方才那十拿九稳的一招,居然只打中了对方的帷帽,除此之外,连人家的头发丝也没伤到一毫。
——徐在玉明明已经收剑,归鞘,立场,周围却为何仍旧弥漫着一种欲飞的剑意?
死寂般的沉默后,金王孙强笑了两声,故作镇定道:“既然徐兄弟输给孟掌门,那接下来,金鞭会这边就轮到在下上场,金某人此时出手,也不算偷袭。”
周晨高声反驳道:“下一场,分明是南家堡与寒山派对战,怎么就轮到金会主了?”
金王孙发挥自己在脸皮上的特长,笑道:“如此厉害的少年高手,在下一时心急,想提前下场,周先生主随客便,迁就一二,又有什么干系?”
孟瑾棠看着金王孙,忽然弯了弯唇:“也好。”
金王孙顿了下,警惕道:“孟掌门何意?”
孟瑾棠缓缓道:“家中长辈曾教导我,出门在外,做事要留有余地,等闲莫要与人争执。”
“……”
不知别人怎么想,起码万旺德觉得,孟瑾棠这人在听长辈话方面,还有充分的可提高余地。
金王孙听她话里有退避之意,微觉惊喜,想来这姑娘虽然轻功高明,但论真实本领,应当打不过他金大会主,当下哈哈笑道:“孟掌门的家人说得很对。”
孟瑾棠微笑,充分展现了一个好说话的年轻掌门应有的风度:“所以你自己将握鞭的手砍下来,我就饶你性命。”
金王孙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神色变幻之迅速,就跟中间的过度画面全部丢帧了似的。
他总算意识到,面前的青衣少女,是认真要跟自己打上一场,金王孙在江湖中风风雨雨数十年,就算发现孟瑾棠武功不错,也不至于被小姑娘吓坏,当下起身下场,站在孟瑾棠对面。
金王孙说了想提前跟孟瑾棠交手,后者又没提出反对意见,南家堡那边虽然有些忧心,也不好执意反对。
虽说皆是一派之主,但金王孙到底比孟瑾棠早混了几十年江湖,方才出手偷袭,还能说是见猎心喜,如今抢在小孩子前头出招,那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他略一犹豫,便保持着高手姿态,让孟瑾棠先动手,还说可以让对方三招。
——在金王孙看来,孟瑾棠的武功虽然高于徐在玉,但还略逊于自己,再加上年纪轻轻,战斗经验必定不足,应当不难拿下。
孟瑾棠瞥了金王孙一眼,手腕一抖,一道银光自袖中飞出,在内力灌注下,变得笔直锋锐,竟是一柄细细的软剑。
宾客当中,马扬旗小声惊叹:“原来孟掌门居然也是用剑的高手!”
边上正假装喝水并成功上报了“寒山派弟子擅长掌法”的金鞭会暗探丙:“……”原来你也是刚知道的吗?
作为金鞭会的狗腿之一,暗探丙不知该不该期待老大的胜利,毕竟要是上司顺利活下来,那他自己很可能因为提供了关键性的错误情报而被拧断狗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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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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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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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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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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