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匹马拉的马车,哒哒往木兰围场前行。
所以楚灵玥说,世子的马车,盛京没人不认识。
除了皇室,就只有这位爷的马车,是要八匹马来拉的。
皇室统一用金色,南宫琰用的是红色。
在大盛,红色是仅次于金色的用制。
这也是南宫琰平日总穿红的原因。
马车里,南宫琰一边悠闲地吃着楚灵玥亲手做的点心,一边看她耐心打理着爱鹰。
“你一直拖着它,不累吗?”
马车够大,而且避震很好,车里一点颠簸感都没有,足以放置鹰架。可楚灵玥却一直用手臂拖着它。
鹰这么大个儿,小丫头手臂那么纤细,也不嫌累。
他看得都心疼。
“好久没有驯祈,我得熟悉熟悉祈的体重。一会儿捕捉猎物,放飞和收回的时候,我好知道用多少力能支撑住。而且祈不太喜欢鹰架的质感,会闹。现在好不容易让它静下来呢。”
祈头上罩着一个眼罩,楚灵玥特意给它做的。
鹰这种猛禽,都是急躁的性子,待不住。所以平时要给它们戴上眼罩,让它们什么都看不见,就会静下来。
不然这会儿,指不定兴奋地在车厢内咋扑腾呢。
“就喜欢你的胳膊?这么任性?”
楚灵玥噗嗤笑了,“对。我家祈就喜欢我,就爱黏我,连荣儿都不愿亲近。”
南宫琰看着祈,一时五味陈杂。
这年头鹰都会争宠了。
小丫头一直拖着它,都没办法和他并排坐。
不知道鹰肉好不好吃……咳!
“可能给它找个媳妇,就不爱黏你了。”
南宫琰最终放弃了弄死它的想法。
“我倒是想给祈找个伴侣。不过雌鹰比雄鹰性格更凶,也更难驯,所以当时我选了祈。可是要是比抓捕猎物的好手,还是雌性更胜一筹。”
果然涉及到她的鹰,小丫头的话就变得很多。
“我已经有祈,就不能再驯养别的鹰了,不然祈会不高兴的。荣儿不大喜欢驯鹰……要不世子驯一只试试?刚好凑一对。”
楚灵玥笑盈盈地看着南宫琰。
南宫琰愣愣地看着她。
他也就是随口说说。
可没想到,小丫头如此有心。
不仅要和他凑一对,连宝贝宠物都要凑一对,免得形单影只。
“行吧,那改天命人去找一只雌的,回来凑一对。”南宫琰装作一脸嫌麻烦的表情,但嘴角却不可抑制地悄悄上扬。
“世子,抓回来,你可要负责驯的。”
“行行行。”
一旁默默吃着点心的白浔和朔月,看世子这口是心非的样,不住摇头。m.χIùmЬ.CǒM
世子明明心里就窃喜的不得了,真是口嫌体正直。
木兰围场的守卫远远看见南宫琰的马车,连车厢内都不敢查看,立即放行。
楚灵玥心想,不愧是世子。除了皇室,也就他有这特权。
多亏世子,不必让别人知道祈的存在。除了世子这边的人和百晓生,就连楚老太君都不知道她养了一只鹰。
倒不是怕老太君伤害祈,只是肯定会被说教一番这不是淑女行径,不太想找这个麻烦而已。
而且要是被楚家人知道家里有这么个猛禽,不搞得鸡飞狗跳才怪……
……
南宫琰的爱马叫追风,是一等一的宝驹。通体黑亮,鬃毛细密,姿体俊美,四肢强健。一双眼通灵,炯炯有神。
楚灵玥看到它的第一眼,就移不开了。
在塞北,父亲教过她马术,自然懂得如何分辨好马。
“世子的马,果然是不可多得的良驹。”楚灵玥感叹。
而且,追风。竟然和秦始皇嬴政的七宝马之一的追风,意外同名。
让她不禁莞尔一笑。
南宫琰注视着她。
小丫头一颦一笑,皆是风景。赛过这秋日山水,红叶绿坪。
让他怦然心动。
舍不得移开眼。
南宫琰痴痴地凝注了她一会儿,才不好意思地咳了一声,“见到本世子的良驹,这么开心?”
“开心。”楚灵玥笑靥如花,毫不遮掩,“没想到,我竟有亲眼看见追风的一天。”
想必嬴政的宝驹,也如同眼前的马儿一般吧。
楚灵玥前世可是大秦帝国骨灰级铁粉。
就像歌迷见到她们追捧的偶像一样。
幸福满满。
南宫琰刚缓过劲儿来,现在看着她,又痴了。
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小妖精。
酒不醉人人自醉。
他为她,醺醉,不愿醒。
朔月为楚灵玥挑了一匹温顺的马,“楚姑娘,你看这匹……”
白浔默默地将没眼力见的朔月拉到一旁,瞪他。
没看见主上正和人家小姑娘气氛正好嘛!你非往人家跟前凑什么凑!
楚灵玥听见喊她,颠颠地跑到朔月跟前,围着这匹棕色的马儿转了一圈。
“这匹马也很好!可惜都太大了……”
她现在瘦小的娇躯,还没办法独自一边指挥祈捕猎,一边驾驭成马。她会摔出去的。
以前在塞北,爹爹都是给她挑的小马。
“这匹,不行。跑不快。跟不上你的祈。”
南宫琰也走了过来,扫了一眼朔月挑的马。
“追风给你骑。”
“可追风……”朔月正要说什么,南宫琰一记眼刀杀来,让他闭上嘴。
朔月委屈巴巴。
围场里的马,都没追风快。这是其一。
其二,追风认主,不让外人骑。
白浔瞬间明白南宫琰的深意,安抚地拍了拍他肩膀,小声说了一句话。
——世子想和楚姑娘同乘一骑。
追风不让外人骑,可世子也坐上去不就完事了嘛!
同为心腹,果然我才是最了解世子的人。
唉,差距。
他俩跟这嘀咕的时候,楚灵玥已经爬上了追风的马背,试乘。
结果刚一骑上马背,追风立时躁动起来,后退奋力一蹬,把楚灵玥甩了下去。
南宫琰早已踩好落点,将她接个满怀。
“我被追风……嫌弃了?”楚灵玥一脸怀疑人生的表情。
被偶像马嫌弃,这滋味……酸楚。
“你身上带着香包?”
“没有啊。”她不爱用香。
“那怪了,追风平时很乖的。”南宫琰睁眼说瞎话。
白浔X朔月:装,世子,你就装。
“干脆本世子和你同乘一骑?”
“好啊。”楚灵玥想也没想,便点头答应。
其实南宫琰不兜这么大一圈子,直接说,楚灵玥也不会反对。
这可是追风哎,追风!她当然想骑。只要能骑上溜一圈,和谁同乘都没问题。
她还保留着前世现代人的概念,她这身体年龄还是个小孩子。
可是在这个时代,像她这个年纪的男子,都有带兵打仗的了。
观念差距。
退一步讲,在她的灵魂看来,南宫琰也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呢。
世子今年十七岁。
两个孩子而已,不过哥哥和小妹妹的关系,哪有什么男女大防。
南宫琰先骑上马背,又拉着楚灵玥,扶她坐在他前面。
追风这次,果然很听话。
香包说法,不攻自破。
但楚灵玥根本没往这层想,兴奋地招来爱鹰:“祈!”
祈稳稳地落在楚灵玥右臂。
“追风不愧是万里挑一的良驹,看到祈,完全没有受惊吓。”楚灵玥赞叹。
一般的马匹,见到祈,都会害怕。
“马跑起来,你的祈还能稳稳停在你手臂吗?”南宫琰的唇贴近楚灵玥耳边,轻声问。
“没问题!祈受过训练。”
南宫琰一笑,忽然打马而行。
追风像箭一样冲出去,楚灵玥身形一晃,跌进南宫琰怀里。
“坐稳了!”
随行的一伙人看着两人远去的身影,都叹了一口气。
世子也不给个信号,就跑出去了。
追风跑这么快,这可怎么追。
一干人只好快速上马,扬尘追去护卫。
这个季节,出来觅食的动物比较少。但南宫琰是木兰围场的常客,就是冬天,也知道哪里有动物出没。
他指挥追风,往猎物区方向跑去。
楚灵玥稍微躬身,让自己能更稳地拖住祈,注意力全在祈身上。
只要祈一发现猎物,就会给楚灵玥信号。
没有人的目视能比得过鹰,再好的猎手都不行。
祈会比她和南宫琰更快地发现猎物。
南宫琰专心御马,将寻找猎物的任务全权交给了楚灵玥。
“世子,东南方向有猎物。”楚灵玥忽然小声说道。
南宫琰嗯了一声,让追风的速度稍微降下来一些。
“世子,抱紧我。”
南宫琰不敢置信地低头看她。
……她刚才说什么?
抱——
南宫琰的耳根一下红了。
小丫头不愧是在塞北长大的,还真是……热情奔放。
南宫琰右手紧握缰绳,左手一揽,将她整个人紧紧拥入怀中。
似要融入他的身躯。
一颗心,跳的飞快。
楚灵玥全然不知她一句话,把南宫琰撩的热火朝天,差点难以自持。
她要准备放鹰了,让他禁锢住她,防止送祈飞出去的一瞬,自己摔下去。
对于一个成年驯鹰师来说,御马和驯鹰都是要自己同时完成的。
她这个身体还太小了,也太瘦弱了。手臂推动祈出去,给它助力飞翔已经很花费力气,根本控不住疾奔的马。
高超的驯鹰师,在送鹰飞出的一刹那,还要控马追上,这样才能方便指挥老鹰捕猎。
“准备!”楚灵玥这个信号,同时发给南宫琰和祈,“上——!”
楚灵玥奋力前推右臂,祈双翼伸张,立时如光箭一般腾飞而起,瞬间就飞出老远。
南宫琰手臂使力,这才稳住楚灵玥的身形。
“世子厉害!第一次就配合这么完美!”
楚灵玥眉眼弯弯,偏头看他,不住夸赞。
南宫琰此时贴她极近。她这忽然回头,南宫琰淬不及防,楚灵玥唇瓣轻轻吻上他脸颊。
被吻的地方,瞬间变得通红滚烫。
两人都呆住了。
楚灵玥笑容瞬间僵硬。
心想,完了完了,我不小心把世子给轻薄了。
会不会被杀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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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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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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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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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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