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不装了,其实我是朱重八>207.刑部问罗刹
  朱权闻言,眼中大为惊讶,虽然他对此心中也有猜测,但大侄子自己说的有模有样,朱权还是感到惊喜,不得不赞赏。

  大哥这个儿子,给他的惊喜,真的是太多了。

  让朱权见识的,他自己都有一种一代更比一代强的感觉。

  “大哥,我敢说,大侄子领悟这般操练方式,是同辈里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啊。”朱权再次夸道。

  知道朱权他们都是兵痴。

  朱标和朱权正等周乾和他们好好说说道时,

  周乾对此,早就胸有成竹的找了些借口,听到朱权夸赞,他没有任何的迟疑,直接说道:

  “军纪严明,无规矩不成方圆,这是练军第一条,第二条,将士的粮饷必须按时发,只能多,不能少。军规这条秦军便是最好的例子。

  秦军的秦律规定,发弩不中靶,驾车不熟练,战马不合格者,主管官吏受罚,秦建有一套完整的军事法,内容包括兵员征集,武器产生与保管,军粮储备和供应,商鞅的《军爵律》十七叔可有看过?”

  朱权点头,表示自己看过,但是他并不对嘴插话,而是静静听着。

  朱元璋看着大孙滔滔不绝,笑的牙齿都露出来了。

  “《史记》记载秦军乃虎狼之师,自从商鞅变法,秦国与六国共计大战六十五次,全胜五十八次,斩首一百二十九万级,拔城一百四十七座……”

  “秦汉都是全面义务兵役制,每个成年人都要至少服两年兵役,一年郡国兵一年戍边或上直。士非教不得征,此秦汉之所以兴盛也。

  这次去浙江,卫所兵好处是可以为朝廷屯田,但射出的箭都没有力气,轻飘飘的如挠痒痒。

  等大明农学院解决粮食问题,大明该好好的练军,练军需要每天练,才能成事。”

  朱元璋点头:“你继续说。”

  “唐朝对府兵的军事训练非常的重视,训练内容有教习骑射和军阵演练这些,平素练武,节日比武,年终时还要检阅,以及皇帝亲自依据军礼讲习,武事等等。琇書網

  唐朝全盛时期,府兵也是按照卫和府,团,旅,队,火这些组织机构。

  秦,汉,唐,研读下来,皆可发现他们练兵的优势,这就是我们该去学习的东西。”

  说到这里,周乾让蒋瓛,道衍他们把自己寝宫里的做的沙盘,搬到朱元璋和朱标,朱权,演练给他们看。

  朱元璋目光望去沙盘,靠近后仔细观看。

  这上面有密密麻麻的标志,正是关于新军的阵型,演练这些。

  从查房,巡营,到一日三餐还有休息的时刻。

  汉明军校的军官每天上的课程都有安排。

  “弹道学,军制学……”朱权从上往下仔细看去。

  这些,从吃饭到作息,都有极为严格的安排。

  朱元璋点点头,如果新军训练四五个月就能杀了倭寇那么多,如果这般的训练下去,大明会多强,可想而知。

  有了这样的汉明军校,即便大明耗钱粮,银子又如何。

  这些新军,在朱元璋看来,以一抵挡十个倭寇,都有很大的胜算。

  ……………………

  次日,刑部大牢中。

  大胡子马里奥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浑浑噩噩,他实在不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他只是从罗刹国讨了些黑麦,带着从其海在国家找到的【金麦】,准备当半路上的口粮吃。

  按照那游记上,对这个东方遍地是黄金元朝看一看,谁想就被粗鲁的人带到这里来。

  他嗷嗷直叫,叽里咕噜说着话。

  而后等了不到半个时辰,就被对面不远的黑头发黄皮肤的人给直接揍了一顿,瞪着眼睛走远了。

  刑部大牢是大明百姓的俗称,对于马里奥来说,他只觉得这是个兽笼。

  恰逢此刻,刑部的官员按时过来送牢饭,马里奥连忙到牢房面前,大声喊道:“我要见元朝皇帝陛下!”

  然后刑部衙役这个肤色偏棕色,眼睛黑色,头发也偏深色的马里奥,并没有搭理。

  他们耳朵听到马里奥喊的是:%*$$¥ξζ!

  马里奥的语气极为冤屈,他到了牢房后左思右想,想不明白,这必定是跟空元朝皇帝有关。

  这跟游记里写的就不一样啊。

  在如今还敢用兽笼关人,必定是极为可怕的人,他们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就使手段将自己关押起来。

  “吵吵闹闹,老子耳朵都要被你这个大胡子吵聋了,给爷老实点,否则让你尝尝皮鞭子。”

  狱卒呵斥一声,而后便丢进来几个窝窝头,他们按时发放,至于吃不吃就不关他的事情了。

  马里奥捡起窝窝头,啃了下,摇摇头,他的包袱也被他们抢走了。

  搞新事的首要问题,是搞清楚谁跟自己立场真正一致,拉拢人才。

  谷貸</span>朱元璋和周乾都穿着一身梨花白的便服,只有圆盘领口和领角袖口,绣着金丝的云纹边。

  头上都只挽了个发髻,横插着一根玉簪。

  大明皇室被一向朴素典雅的朱元璋影响,衣服都是十分简单的,除了正式而隆重的场合,后宫服饰都很自然。

  进了刑部大牢,周乾没有让刑部侍郎跟着,跟朱元璋,还有朱权,直奔关押地而去。

  稳不住,不就是个外国人吗,上辈子见的够多,来到大明地盘,是虎你得卧着,是龙你得盘着。

  将要找的人说了,狱卒麻溜的给那人上了锁链,将他带出来。

  大胡子眼里惊讶疑惑。

  周乾立刻从这个细节看出,这个外国人也是蒙的,不过他也算不上什么外国人。

  倒是很像墨西哥人。周乾上下打量一番。

  朱元璋决定问问这个大胡子,他若是如实招还好,要是不招,他就把这个大胡子砍了脑袋。

  朱权想了想说:“父皇,这个人他不懂汉语,懂些罗刹语和简单的蒙古语言。”

  正式因为听了大胡子几句蹩脚的蒙古语,什么马什么,还带着本破旧的马可波罗游记,便归纳此人是认识马可波罗。

  周乾想了想对朱权说:“他肯定不认识马可波罗,年纪和容貌都就差的太离谱了。”

  看着大侄子十足真诚的给自己纠正问题,朱权有些羞耻的发现,自己又丢人了。

  “大侄子,你皇叔我也就是随便说说的。”朱权摸了摸脑袋。

  “没事没事,我就是跟皇叔顺口提了句。”周乾表示,自己是真诚告诉他的。

  朱元璋听晕了,这叔侄两个干什么呢,赶紧问话才是正事。

  又听周乾道:“徐家小姐懂蒙古语和罗刹语,她的老师马欢也懂,可以请来问问。”

  “还等什么,来人,去请。”

  周乾放弃了与大胡子沟通,也不跟朱权争论,叔侄两坐到旁边喝茶去了。

  朱元璋看了眼偷懒的孙子和儿子后笑骂道:“朱权,咱让你干啥来了。”

  父皇,这雄英也偷懒呢。朱权站起来道:“大侄子让我坐的。”

  啪!站好的朱权被朱元璋拍了下后背,自己坐到桌边喝茶去了。

  我堂堂宁王,怎么到了你这里就被打来打去?算了,谁让你是皇帝老子。

  朱元璋正和周乾讨论施政之道,朱权围着那个大胡子转来转去研究。

  狱卒过来说徐妙锦和马欢都带过来了。

  朱元璋站起来。

  且不说朱元璋和徐达交情深,徐辉祖每天还镇守宫门,又是亲家,徐辉祖又很服从皇长孙。

  因此徐家在宫里,都是朱元璋和马皇后恩典过的,没那么多规矩礼节,也没什么逾越。

  朱元璋早就等急了,听说徐妙锦来了,便道:“让徐家那丫头问问这个大胡子的来历,目的。”

  马欢和徐妙锦进了大狱,立即向朱元璋,周乾,朱权参拜。

  朱元璋抬了抬手,笑道:“马欢你来问还是徐家丫头问。”

  马欢缩了缩脖子,笑道:“陛下不知,臣对罗刹语还不如我这学生懂得多呢,妙锦来问吧。”

  “是。”她眼角瞥了眼喝茶的那道熟悉身影,走到大胡子面前,问了起来。

  不到半柱香,徐妙锦对那大胡子礼貌的微笑,转过身。

  朱元璋立刻坐直:“怎么说的。”

  “回陛下,他叫马里奥,是阿兹特克帝国人,在吕宋,暹罗,安南,罗刹国都待过,他问这是不是元朝,让宁王殿下把他的袋子还给他。”

  一听说是阿兹特克帝国,周乾连忙站起来。

  阿兹特克帝国是存在于十四世纪到十六世纪的墨西哥国家。

  周乾看着徐妙锦道:“告诉他,那个黑麦和玉米哪里来的。”

  徐妙锦说完,马里奥疑惑。

  见到玉米粒和黑麦时,马里奥用罗刹语说道:“黑麦和金麦。”

  徐妙锦道:“殿下,他说那是黑麦和金麦,黑麦是罗刹国的,金麦是来自于他的故乡。”

  不错不错,我的鱼儿没有一条是废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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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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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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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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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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