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就算知道又如何,厂里面的工作要是那么好找,城乡差距就不会那么大了。
吴银秀和赵立吃了就走,村长夫人叹了口气,站起身来想要收拾,赵翠翠赶紧帮忙,“姚婶,我帮你吧!”
“哎,我这是造了什么孽。本以为成全他,让他自己过日子,眼不见为净,哪里想到还带人回来气我?”其实吃个饭也没什么,主要是吴银秀从来不伸手帮忙,吃了就走,村长夫人气啊。
谁家媳妇这么当的?
她就知道这个吴银秀不是个好的,早知如此,当初她就该死死拒绝,哪怕儿子恨她。
“姚婶,你别多想了,这碗我洗吧!”其实赵翠翠觉得村长夫人他们还是太心软了,要真下定决心,不煮他们的饭,不让他们吃,他们还不得自己做?
说到底吴银秀和赵立就是算准了老村长他们狠不下心来,才会越来越过分。
为人父母,终究还是抗不过儿女。
不过这些话赵翠翠也只能心里想想,虽然村长夫人对她好,可有些分寸赵翠翠还是懂的,“你今天累了,休息一下。”
“哪能让你洗呢?今天本来是想给你省事的,让你看笑话了。”村人夫人怎么说怎么是,有些话只能当父母的说,外人说不得,赵翠翠摇摇头,“没事呢,姚婶你坐会儿,我看你不停的捶腿,很痛吗?”
“嗯,老毛病了,天冷了就疼。休息一下就好了。”
“那你坐会儿,我来吧!”
“翠翠啊,谢谢你了。”笑了笑,村长夫人看着赵翠翠,真的是越看越满意,“还是女儿好,贴心,儿子就是来讨债的。当初一直想要个儿子,可惜,我没女儿的命。”
叹了口气,村长夫人一个女儿都没有,多少还是有些羡慕别人的。
“姚婶不是说把我当女儿吗?难道只是说来玩的?”
“你要不嫌弃,我当然愿意把你当女儿了。”
“我怎么会嫌弃?姚婶你对我那么好,我也没什么特别好的亲人,我当然愿意了。”
“呵呵,好啊,以后我也是有女儿孝敬的人了。”
“所以你就好好歇着吧,别太累了,累坏了自己不值当。”
“年纪大了,这腿不争气哦。”年轻的时候她可是村里最勤快的姑娘,下地干活,家务样样都拿手,不然也不可能嫁给她家老赵了。
捶了捶腿,岁月不饶人,村长夫人实在是有点疼,撑不住了。
“姚婶你腿很疼吗?要不要去医院看看?总这么疼也不是办法。”
“我这是老风湿,很多年了,看不好的,只能自己注意。”坐在那里揉腿,村长夫人觉得难受极了。
“那以后好好休息,别太累了,还要注意保暖。姚婶你几个孩子都结婚,而且已经分家了,你该享福了。”看村长夫人这样,赵翠翠到底还是不忍心,说了这些话,不管村长夫人高不高兴,她都要说,“该放手的时候要放手,不然孩子永远都没办法长大,赵立不小了。”
这是赵翠翠第一次说这种话,也是看不下去了,她不是个喜欢管闲事的人,村长夫人也懂,“哎,你是不知道吴银秀她成什么样子了。结婚之后不愿意干活,家里里里外外都要阿立做,我也是心疼啊。”
父母疼么儿,村长夫人的确是很疼爱赵立,心里对儿子也有些内疚,所以这些年她都想让儿子过得开心,哪里想到事与愿违?
“男孩子干点活也没事,余彬在家里经常帮我干活呢,菜她都直接洗好切好,我只负责炒,碗都不需要洗。家里里里外外的卫生也是他在打扫,我觉得也挺好。”男人怎么就不能干活了?赵翠翠觉得村长夫人的想法有问题。琇書蛧
不过每个当妈的都这样,觉得儿媳妇该伺候自己的儿子,村长夫人跟天底下所有的婆婆妈一样,这种观念哪怕是二十一世纪都没法改变,更何况现在了。
赵翠翠能理解,不过不赞同,她说出余彬的例子,也是想让村长夫人知道男人干点活没什么,村长夫人是真的没想到,“余彬在家里干这么多活呢?”
余彬的家庭条件很不错,这个村长夫人是知道的,这样的人竟然也会干家务,她有些没想到。
她虽然是个善良的老人,可受时代的限制,想法还是跟这年代很多人一样的,认为女人就该在家相夫教子,照顾好家里,伺候好男人。男人愿意干家务是好的,不干也正常,赵翠翠的话对她的冲击还是有点大的,“他会吗?”
“刚开始做得不是很好,现在已经很熟练了,不过做饭还是没我好吃。”肯做就好,赵翠翠对余彬还是很满意的。
至少他不会跟这年代大部分男人一样,在家里当大爷,等着吃现成的。而是主动帮忙,在能力范围尽量做好,已经很不错了。
“肯做就好,翠翠,余彬是个好男人。”
“姚婶你觉得余彬是好男人,可换成赵立,你就觉得舍不得了。说到底还是因为自己所站的位置不一样。”笑了笑,这样的话赵翠翠就说一次,说多了肯定会讨人嫌,她只需要村长夫人好好想想,至于怎么做,她管不了。
“你呀,行了,我知道了。”赵翠翠以前可不说这些,村长夫人知道赵翠翠是为了她好,这份心意她领了。
“嗯。”正说着呢,余彬走了进来,把剩下的碗拿进来,“桌子我已经收拾好了,这些碗我来洗吧!”
“不用了,我手都脏了,我洗吧!你把地扫一下就行了。”
“好,那你洗,我来清。”人多碗也多,余彬想早点弄完回去休息。
“嗯。”两人分工合作,一看默契就很好。
村长夫人看赵翠翠和余彬两人相处和谐,满意的点点头,突然觉得这才是夫妻该有的样子。也有些反思自己:说好了要狠心,让儿子成长却没做到,她是不是错了?
�好日�1�.��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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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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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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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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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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