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桐湖秘境>第一章  初到梧桐镇
  深秋多雨,女人多泪。

  那夜的梧桐,凋零之后,格外的凄惨,时间慢条斯理的打破了秋天里仅有的宁静,她憔悴的脸庞上滴落着雨珠和泪,不知在什么时候起,手心里的最后一点余温也消失殆尽了。

  罗采儿便是这样一个人,哭了两天,还不知足,枕头被眼泪浸湿,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家屋顶漏雨了,罗采儿失恋的这几天,小雨纷纷淋淋,时而被风吹的消散,大雨如柱,一下便是一整夜。

  薇薇下班后,紧赶慢赶的赶上了最后一趟公交车,到楼下超市买了罗采儿平时最喜欢吃的薯片和草莓,虽然草莓并不新鲜,但是薇薇知道,失恋的人,必定要猛吃些东西,才能从悲痛中缓解过来。

  薇薇把一大兜东西放在走道上,六点钟的楼层走道,因为连日下雨,天空阴沉,早已是漆黑一片,她拿出钥匙打开门,房间里也是漆黑一片,罗采儿竟懒得连灯都没开。薇薇叹下一口气,打开客厅的灯,着急忙慌的把水果放进冰箱,这才一把推开罗采儿的卧室。

  “死了没,没死起来吃东西。”三年的室友,又在同一个地方上班,薇薇有资格这么吼她,当然说的是玩笑话。

  只见房间里,一张两米宽的大床上躺着一个人,睡姿极其不雅,甚至连床单都被蹂躏得不见了踪影,没错,床上之人就是刚失恋的罗采儿,一个既纯情又脆弱的当代女性。

  过了半晌,薇薇见没有回应,换好拖鞋,直接走到罗采儿床前。“起来了,宝贝,给你买了你最爱吃的薯片和草莓。”薇薇柔声说道。

  罗采儿这才开始迷迷糊糊睁开眼,伸出手扯了扯被薇薇拉开一半的被子,然后小声迷糊道:“哎呀!让我再睡会儿,天还没亮。”

  “你睡傻了吧你!”薇薇没好气的说。

  两天前罗采儿失恋,回到家倒头便睡,中间有没有起来上个厕所啥的,薇薇不知道,只知道至今为止,她没有吃任何东西,看她这是要绝食自尽的意思。

  薇薇说完,罗采儿依旧还是紧紧的闭着眼睛,不肯起来。便想着,只能换个方式了,我就不信你真不饿,薇薇若有所思。

  随后出了房门,开始在厨房里捣鼓起来,半小时不到,红烧肉,番茄炒蛋,土豆丝的味道便从厨房里,悠悠的飘进罗采儿卧室,那香味,足矣吸引得楼下阿黄奋勇当先了。

  薇薇做好饭菜,见罗采儿还是没有起床的意思,索性就把饭菜端进了卧室,一边盛着米饭,一边说:“你啊!赶快起来吃饭,吃完饭洗个澡,明天一早姐带你旅游去,假我已经给你请好了。”

  “你知道吗?最近听说有个叫梧桐镇的地儿,环境特别优美,可以颐养天年的那种!”薇薇接着说,她自然知道,罗采儿已经醒了,只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不肯起来罢了。

  罗采儿最终抵不住美食的诱惑,这味道实在是太香了,对于一个两天没进食的人来讲,桌上放的就算只是一碗泡面,在此刻也是美味佳肴,更何况是薇薇亲自下厨做的一桌美味佳肴,不禁让人垂涎欲滴。

  于是,片刻不到,她猛地掀开被子,抬腰起来。“啊!你别再折磨我了!”罗采儿仰天长叫一声,话中之意,无非就是,明明知道我饿得发慌,还这么赤裸裸的吸引我,最终使我屈服。

  “受不了,受不了,快让我吃两口。”罗采儿一边说着,随即便从床上跳起,两步越了过来,宛如饿死鬼附身。

  薇薇心喜,我就说这方法绝对管用,谁让这货是个名副其实的吃货呢!

  “得,先去洗脸洗手去。”薇薇叫道,却发现已经来不及了,罗采儿早已趴在桌上,开始狼吞虎咽。

  入夜后的房间里,亮着白色的灯光,正常女孩子的房间,不会乱到哪里去,但罗采儿的房间例外,因为她不正常,什么裤子,袜子,衣服帽子的全都丢一地。

  现下,两人饱餐一顿之后,罗采儿的情绪有了明显好转,至少她现在会开口说话了,薇薇负责收拾残局,罗采儿则是进了卫生间,开始洗漱,多半也是薇薇刚才的话,勾起了她的兴趣,洗着澡,还不忘问薇薇:“你刚才说去哪里旅游来着,我睡迷糊了,没听清。”

  淋浴的水声很大,又隔着一层玻璃,薇薇自然没听见罗采儿在说什么,便自顾自的收拾,没回复她。直到罗采儿洗完澡,又问了一遍,薇薇这才和她说明,给她请了几天假,准备带她去梧桐镇玩几天的计划。

  “好,我陪你去。”罗采儿当即回答到。

  “诶!什么叫你陪我去,失恋的是你不是我好吧!”薇薇苦起脸来。

  “行行,你陪我去,你陪我去,行了吧!咱俩谁陪谁不都一样嘛!”罗采儿歪着头吹着头发,吃了顿饭,洗了个热水澡,她似乎已经忘了自己是个刚失恋的人。

  要说罗采儿的身姿与样貌,单从这一身白色浴袍盖住全身,只露出一双脚来看,还是蛮不错的,再看脖子以上,披散的头发下湿润的脸颊,有些绯红,纤细的眉毛下略显深邃的眼眸;精巧的鼻梁下,嘴唇稍厚,下巴微尖,整体来讲,倒也算个美人胚子。

  薇薇打开手机看了看天气预报,说道:“天气预报说,明天下午雨就停了,就是不知道准不准。”薇薇留的是一席短发,微卷泛黄,与她的脸型实为搭配,两人在体重身高上都相差不大,性格上也是长短互补,不然也不会在一起住了三年之久,可谓是一对十足的中国好闺蜜。

  “好,那就明天下午出发。”罗采儿一个仰卧,靠在了沙发上,迫不及待的说。

  “别急啊!你不是喜欢睡觉嘛!你倒是接受睡啊!”薇薇调侃她道。

  “我想通了,犯不着为了一个男人而整天郁郁寡欢,我要重寻自我,奔向新生活。”罗采儿义正言辞,说着就从沙发上爬过来,一把搂住薇薇的脖子。

  “咱们,明天就出发,我现在就去收拾去。”罗采儿起身后,薇薇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摇了摇头,女人啊!

  第二天一早,薇薇还没起床,罗采儿倒是起的挺早,一大早在房间里收拾东西,薇薇听声赶来,推开门一看,大惊。“你这是要搬家的节奏啊!咱们只是去旅游,过两天就回来了。”

  因为眼前的罗采儿,拿出好几年都没用过的行李箱,正在往里装衣物包包什么的,要说这行李箱的规格,足矣装下一个半大的小孩了。

  “那换洗的衣服总得带一点吧!”罗采儿鼓着两颗眼珠,一副很无辜的样子说道。

  “那也不用这么大的行李箱吧!到时候谁给你搬,我可没这力气。”薇薇气急了,“拜托,我的大小姐,不用这么大行李箱,一人背个包就行了,你是不是睡了两天,睡傻了。”薇薇很无奈,开始和她说明此次旅行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最后两人达成协议,一人一包,轻装出行。

  薇薇订了下午一点半的汽车票,梧桐镇没有直达的高铁或火车,需要转车,况且此去梧桐镇的路程也不过百里,索性就做个大巴车直接到那。

  午饭过后,天空果然晴朗开来。

  “如今天空放晴,牧野有云,树木和山川辽阔,愿你没有错过。”罗采儿背着五彩的背包,一身淡色的旅行服,临上车前还不忘念叨这么几句。

  薇薇跟在身后,表示不懂,昨个儿还睡如死猪一般的人,今儿个就诗性大发了!

  两人准时到汽车站,连日大雨,地面积了很深的一层水,汽车站来往的人不算多,临上车前,薇薇又买了些面包和水,她俩在一起,薇薇时常扮演母亲的角色,为罗采儿的衣食住行操碎了心。

  上车后,汽车很快驶出市区,开往盘山公路,之后是一片平原,梧桐镇的地理位置,可算是依山傍水,土地肥沃,气候适宜,两个多小时后,汽车停在了当地县城的汽车站,又转了一次车,慢慢悠悠的,才到了憧憬中的梧桐镇。

  梧桐镇起初只是一个百十户人家的小镇,后来因为环境优美,且有许多珍贵的绿植和野生动物,后才渐渐的被开发成旅游胜地。

  刚出门那会儿,眼看着太阳就出来了,没想到这会儿到了梧桐镇,却是阴沉一片,但是来都来了,只要不再下雨,都是万幸的。

  两人走在镇外的一条小道上,路边有溪流和稻田,稻田中,成熟的稻谷多已被收割干净,只留下一些零零散散的还留在田中,与这阴沉天气寥寥相望。稻田中的主路段全是四方形的石块铺成,多半是因为连日下雨,为了防止人走在上面容易滑倒,故而用这样的石块铺路。

  罗采儿时刻充满着好奇心,四下打量着周边的民风建筑。“你说这梧桐镇怎么一棵梧桐树也没有?”罗采儿张望着问道。

  薇薇正忙着在手机上找旅馆住宿,听了罗采儿的话,不加理睬的说:“谁跟你说梧桐镇一定要有梧桐树。”眼下已经接近傍晚,吃饭和住宿才是当下的首要任务,这附近名宿很多,薇薇上下滑动着手机屏幕,反复纠结,就是不知该选择哪家。

  梧桐镇隶属少数民族居住区,其主要族别为侗族,随着旅游业越来越发达,外族人口也不断增多,多雨时节来此旅游的人不会很多,罗采儿她们到时,就没见几个人,过了村口大门,一副横挂在门梁上的三个大字,“梧桐镇。”

  侗族又有南侗和北侗之分,梧桐镇该列为南侗,只因此地常年多雨,气候潮湿,也便是因为这样的天然气候条件,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里民风淳朴,热情好客,土地肥沃,物产丰富。

  进了镇子,开始映入眼帘的是,依次排开的干阑式吊脚楼,除过青色泛黑的瓦砾之外,其余的建筑物,多为木制品。两侧为山,山峰巍峨挺拔,山脚为楼,不久,暮色降临,楼中微光亮起,一副烟雨朦胧小镇便尽展眼前。

  罗采儿走至其中一吊脚楼处,看着门上的牌匾,“小别重逢”,应是这镇上其中一家民宿。便回头,叫道薇薇:“你别看了,就这吧!听这名字就很着调。”

  两人走入镇中之时,期间遇到两个人,都为当地居民,身穿本地服饰,一女子手持一个黑框竹篮,正上台阶,估计是正赶着回家;另一男子,肩上扛了一株不知名的绿植,多半是某种药材一类的,两人皆投来热情好客的目光,这让薇薇两人好感倍增。

  “小别重逢!这名字不错。”薇薇走了上来,看着眼前的牌匾说道。

  “那就这吧!再找下去,就看不见路了。”山风袭来,一股寒意入身,今晚便在此落脚吧!

  走进小别重逢,迎面上来一位笑容清甜的女孩子,要说这侗族的服饰,也是颇具特色,这女子身着一席无领大襟衣,衣服的袖口部分乃是银色的花边,衣襟处镶有精细的马尾绣片,看这图案该是龙凤飞天的寓意,其衣服的整体颜色为红色和蓝色相配,红色居多,蓝色偏少;下身穿黑色宽脚长裤,脚凳翘头花鞋,看着女子的装容样貌,便是这小别重逢的主人没错了。

  “二位远方来的客人,是住店吗?”女子几步迎了上来,很是亲切的问道。

  “是的,我们两个人。”罗采儿答道。

  “有好一点的房间吗?”薇薇随即向前问。

  “有的,二楼,三楼都有。”那女子接着说。二人粗步看了一下小店的格局装饰,一楼除过几张圆形木桌摆放以外,大多是立着的柜子,柜子中放了些瓶瓶罐罐,侧边有一道木楼梯往上,左右两边各有一扇窗户,中间从房顶上挂下一展长长的吊灯,灯光很亮,足矣让罗采儿细致的观察这里面的一切,尤其是面前这个侗族女孩,其样貌和给人的亲切度,那都是不凡出众的。

  罗采儿放下手中的包,转过身坐下。“那好!我们要一间,吃的有吧!”

  “吃的也有。”女孩回答。

  罗采儿心中暗暗想到“这地方还不错,至少很安静。”

  听了罗采儿的话,侗族姑娘走了过来,依旧一副热情满满的笑脸,说道:“两位客人好!我叫袁梦,你们叫我小梦就好!”

  罗采儿听了这名,转头看向女孩,面容娇可,笑容清甜,这大山里的女孩就是不一样。女孩头饰部分是飘逸的长发用红头绳扎住,盘在头上,脑后再别上着一根小巧的银簪,戴的耳坠,手饰,皆是银色的,妥妥的民族风范。

  “嗯,小梦是吧!先给我们上点吃的吧!都饿死了。”罗采儿说道,莫非这里的人都那么开怀不羁,一上来就介绍自己,可真是热情好客。

  “那先给两位来点本地的特色。”说话间,这小梦的手一直托在小腹位置,并时而鞠躬低头,这一番礼仪礼节下来,使得两人还有些不自在。wWW.ΧìǔΜЬ.CǒΜ

  看薇薇还在翻着手机,罗采儿说道:“你别老拿着手机看了,看看这里,感觉怎么样!有没有一种山中别苑的感觉。”

  “嗯!确实有一点,不过网上说这里晚上人很多,还有篝火晚会!怎么这会儿,却是异常的安静啊!”

  “这简单啊!待会儿,等那小梦过来,你问她不就行了。”罗采儿趴在桌子上,懒懒的说。山中多雨,不过这屋子里却是很干燥,这想必就是吊脚楼的作用,空气中一股淡淡的清香,罗采儿抬着鼻子在嗅,但就是不知道是什么香。

  打开手机一看,六点刚过,天却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薇薇开始翻看起梧桐镇的旅游攻略来,风雨桥,桐湖,向阳坡,等一些著名的景点。看着看着,两人的肚子都不约而同的叫了起来,刚好这时,小梦手持一柄青竹编织的托盘走了上来。

  “两位客人,饭菜来咯!”小梦放下手中的托盘,托盘中,两叠油茶,一份酸鱼和两叠当地特色小炒,主食是刚烤好的糯米糍粑。小梦依次向两人介绍道:“这个是什么,那个是什么。”

  小梦介绍完菜品之后,薇薇便问道:“网上说你们这里入夜之后会有篝火晚会,可否真的有?”

  “有是有,不过不是每天晚上都有,得过几天。”小梦低声说完,鞠了一躬,便下去了。

  “嗯,那就只希望在回去之前可以亲临一次了。”薇薇低沉着说。

  罗采儿盯着桌上的菜,转移话题道,“看着不错,快试试。”手却已经拿起筷子向盘中红润鲜嫩的酸鱼伸了过去。

  “不错,这酸鱼很入味。”

  这时,薇薇也动起手来。“嗯,这糍粑也不错,很软,很糯。”薇薇嚼着一口糍粑说。

  到达梧桐镇的第一顿饭,两人表示很赞,小别重逢中,仅此两人,和店员小梦,小梦上完了菜,便站到吧台那边去,开始在小声的整理着什么。这个女孩,看年纪应该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普通话说的很流利,再看她的名字,袁梦,同音字就是圆梦,粗步估计,应该还是个大学生,估计是刚放假回来。

  饱餐一顿之后,二人接过小梦给的房间钥匙,这里的民宿房间都还保留传统的钥匙上锁。托着一身疲惫,罗采儿只想尽快洗个热水澡,然后美美的睡一觉,明儿一早再出门游玩。

  正要上楼,这时小店中走进一位客人,小梦赶紧迎了上去。罗采儿心生好奇,这人怎么这般打扮,却也不能说什么,只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只见这人身穿一件黑色风衣,肩上挎着一个黑色布包,头戴一顶黑色鸭舌帽,最令人不解的是还戴着口罩,也是黑色的,进门后一句话也没说,双目无神,眉毛紧促,站着一动不动。

  小梦怕是见惯了这类客人,见怪不怪。“远方来的客人,是住店吗?”小梦说完,那人依旧一言不发,气氛瞬间冷了下去,罗采儿薇薇两人也是停在了原地,没再向前。

  小梦是个聪明的姑娘,见状,赶紧又走过去。“要不,先帮你拿一下背包!”再次亲切的说道。

  刚要走近,那人却说话了。“住店,要没有窗户的房间。”他的声音很沉,好在四周都很安静,否则根本没人听得见他说什么。

  小梦想了想,倒是有一间没有窗户的房间,不过来往的客人都是喜欢光线好的房间,怎么这位客人却是截然相反呢!她虽有疑惑,但没敢多问,而是转身拿了钥匙,带那男人上了楼。

  罗采儿二人一直等小梦带着那人上楼之后才起步上楼,两人一直到房间之前都没敢说话,进了房间之后,薇薇终于忍不住说道:“刚刚那人好奇怪啊!神秘兮兮的。”

  罗采儿皱眉想着,放言道:“行了,赶紧洗洗睡吧!这世上怪人怪事多了去了,反正与你不相干就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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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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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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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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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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