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掌柜的每天虽抬头不见低头见,但其实并没太多交集,只刚开始时掌柜的见他迎客不笑说过他两次,他试着笑一下,掌柜的又说他皮笑肉不笑,样子过于难看,还不如不笑。相比来说他与老板娘的交集要多一些,每天跟着她去买菜,途中总会聊上几句,他很少说话,一般都是老板娘说,老板娘会问他的家里情况、觉得客栈里生活怎么样、有没有不懂的问题等;又安排他平时尽量吃饱,那样干活才有力,可以不笑但要注意言词,那样不会惹客人生气,出汗不要脱衣裳,那样容易感风寒,客人少时不用走那么快,学会适当休息,没事多晒晒被褥,那样盖着舒服……不仅他,老板娘对伙计都不错,尤其是宋云龙,她很喜欢读书人,希望他能成为第一个状元伙计,所以平时对他格外照顾,这么说吧:齐海和陈铁柱下楼晚了,她会说两句,若是宋云龙,她就不会计较。当然,她对陈铁柱也很好,常劝他干活不要那么拼命,平时没事多注意休息,齐海更不用说,经常跟她肆无忌惮地开玩笑,实在过分了她才会训他两句。不仅他们,她对客栈里所有人都很好,她说陈大厨的脾气古怪,让他们平时尽量不要惹他生气,说梁学明的心地纯朴,他们可不能因此欺负他,就连赵婆子说她坏话她也不怎么计较,只有实在不堪入耳时她才会训斥一顿,甚至于老杨头的生活起居她也会过问。
其实整个客栈基本上是她在打理,一起来便忙店里生意,接着出去买菜,中午忙时她也帮着招呼客人,下午跟他们一样待到打烊,总之,除上午那一会儿一天基本上不怎么休息,她本就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故而对此乐此不疲,同时她也是个性情中人:高兴时说说笑笑,不高兴时会发脾气。
宋云龙和陈铁柱人都不错,他们平时尽着伙计的本分,空闲时一个读书一个下棋,二人都给过他不少帮助,与之相比齐海要差劲得多,他这个人好色不说,依不同眼光看人不说,爱拍马屁不说,只说一点:他是个心里藏不住事的人,这本没有什么错,可他的情绪阴晴不定,这么说吧,上一刻他还开心地像个孩子,下一刻就会突然生气,他的脾气就像雷阵雨,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他倒是不在意,但却伤害了别人,虽然他尽量不去惹他,但仍免不了被他打趣,他好歹不还嘴,因此大体相安无事,总之两人的关系虽不是很僵,但也不是多好。至于他与后厨那三位相处还算凑合:郑大厨为人不错,他虽脾气古怪,但却讲道理,你不去惹他,他也不会为难你,他这人平时不爱说话,只高兴时说两句,他从不多嘴,故而郑大厨对他还算满意。他与郑大厨仅仅只是认识而已,相比师傅他与徒弟的关系更好,二人都是不善言谈之人,初见面时便有些惺惺相惜,他们虽尚未成为朋友,但却已心照不宣,梁学明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只要有求他就不会拒绝,前提是他有空且师傅同意。赵婆子他简直不想提,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整天就爱说三道四搬弄是非,且嘴臭不可闻,有次他跟老板娘上楼拿个东西,她就说他们上楼另有猫腻,嘴里嘟哝着:小妇人花枝招展,小伙子血气方刚,怎能不想男女情欲,只可怜她那大侄子还蒙在鼓里,当时他真想上去给她两个耳光,怎奈出于种种顾虑忍了下来。
再就是后院的老杨头了,他这人真不错,年纪那么大了仍很勤快,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有次他去小解,时至四更天气,看到他正在后院侍弄马匹。他很喜欢马,马在他的眼里没有优劣之分,只要是马他都喜欢,他对马更是没得说:马厩里总是那么舒适干净,草料都是他精挑细选的,他会帮它们梳理鬃毛,剔掉蹄上的脏东西,及时给它们清理粪便,这么说吧,马在他那里总能得到最好的照顾。马对他也很友好,再暴烈的马到了他手里都会变得温顺起来,为此他曾戏称自己这辈子就是马托生的。马匹除外,他还负责照管后院那些客人,后院里住的大多是平民百姓,那些客人往往囊中羞涩,他们来客栈就为找个睡觉地方,因此对客房毫无要求,饿了吃点自带干粮,住一夜天明就走。掌柜的和老板娘对那些客人都不怎么待见,他却对他们很是照顾,常给他们端茶递水,没事时会过去找他们闲聊,故而他很受那些客人的欢迎。他和老杨头的关系不错,平时送车马晾被褥时总能聊上两句,老杨头给他讲了不少人生道理,这对他的生活很有帮助,他有时也开玩笑,但却能把握住分寸,他的玩笑不会让人生气,相反,有时还会让人忍俊不禁。总之,店里除齐海和赵婆子外都是不错的人,每天这么多人,这么多事,虽有吵吵闹闹,但大体还算平静,日子就这样水一般流淌过去……
m.χIùm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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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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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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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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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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