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能够通过语言,将虚拟的信息告知其他的同类,让他们想象出并未亲眼所见的幻影,并以此进行协作,达成团结作战的能力。
“为了心学,为了理学,为了神明。”
这些看不见也摸不着的概念,却能让数以万计的人类为之疯狂,杀戮,战斗。
在西域的精元神庙依靠神明的信仰,统治着七万万的人口,随时可以调动百万大军,是一股令大乾都会忌惮不已的力量。
而人类能够组成这样的群体,完全源于人类对于虚拟概念的理解,能够听懂并相信他人所讲述的故事,并为此深信不疑,哪怕他没有亲眼见过神明,也会在教士的讲述下相信神明的存在。
但有利必有弊,人类这种不可思议的认知能力,也造成了名为谎言的恶魔,人类之中的聪明者或者精英很快就发现了,他可以讲述一段编造的故事,让自己在社会中谋取到超额的利益。
于是祭司出现了,神明出现了,圣人也出现了。
许多的圣人们就在自己的书中编造他根本没见过的上古传说或者种种故事,用来欺骗众生,当然也可以称为教化万民。
这实在是一种了不起的能力。
人类对于概念的掌握,就好像用语言搭建了一个虚拟的世界,而聪明人则发现大部分的人根本没有给这个虚拟世界加上防火墙,于是他们可以通过故事入侵普通人的大脑进行欺骗,最终谋取暴利。
平安在拍卖会上讲述的故事,便是这套能力的具现化,虽然大乾的聪明人也会意识到关于灰生的故事虚假,但不妨碍他们进行理解,并为此感动。
然后更痛快地把钱掏出来!
人在感动之余,总是更不容易戒备,更容易掏钱的。
“平安哥哥,为什么要在拍卖会前讲故事?”金兮兮在跟平安进行会场安排的时候,见他对于灯光与气氛的要求,似乎抓到了一点诀窍,却还不是特别明白。
“先给他们先喝一点鸡汤。”平安轻笑地说着。
“喝一点鸡汤?”
“要让他们把钱掏出来,还得感谢我。”
“真的吗?我不信。”金兮兮捂着小嘴,偷笑着,眼睛闪闪发亮。
“当然了,这很简单。”平安笑着在女孩的耳畔轻声诉说着,很快这位金家大小姐的脖子迅速变成一片可爱的粉红。
“平安哥哥果然是个大坏蛋。”金兮兮嘴上说着坏话,脸上却没有半点生气的模样,眼睛像天上的星星那样眨着眼,透着动人的欢喜。
“这是艺术呢,看来兮兮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呢。”
“难怪依云姐姐让我小心平安哥哥呢,不过我喜欢哦。”金兮兮吃吃一笑,像个无可救药的追星族。
“姐姐?”平安有点惊讶了,依云可是非常喜欢吃醋的女孩子,来玉京也没有几天,居然跟金兮兮两人以姐妹互称了。
“平安哥哥经常当甩手掌柜,天机商行与金玉堂的谈判,那么重要的事情都不闻不问呢。”金兮兮来到玉京城里,并不是为了玩耍,而是金家对她的一种锻炼,这一次两大商行的谈判,就由依云与金兮兮两人共同完成,一来二去自然就熟悉起来。
比起年纪稍大的柔然公主,金兮兮的外表更有欺骗性,亲和力上也更胜一筹,加上为了了解平安,金兮兮特意迎合了依云的话,两人自然变得无话不谈。
“因为有你们在,我才可以腾出手去做更重要的事情。”
“莫非平安哥哥做的是调戏女孩子,欺负女孩子,仰或是欺骗女孩子?”金兮兮歪着头,说起来十分刁钻,哪怕她喜欢平安,也不意味着会压抑自己的性格,反而更容易火力全开。
“当然是教会你们把事情做得更漂亮,比如现在。”平安在后台,指着刚刚出场的金家族长。
他一出面,认识的人都惊讶不已。
金家的族长,数百年的世家,在大乾的世家序列中可以排到前二十名的大家族,为了这一次的拍卖会,竟然亲自出马。
“没想到连老金都出来了,看来金家与天机商行的合作,比我想的要密切啊。”理国公盘算着局势,心理时不时念叨着自己怎么没有一个如此出色的儿子,虽然嫡长子景雨行还算出色,但一对比平安,就显得不够看了。
“不错,老哥哥,跟咱透透底,准备出多少,这拍卖会上的清单,咱看中了那件蓝色之星,老哥哥可不能跟小弟抢啊。”凌国公与理国公素来交好,两人都是在大乾三十年,攻克南都一役中被封为国公的,同为战友同胞,关系好得可以穿一条裤子。
同样的,两人的身家都极为丰厚,在攻克南都一战中,高宗在送君山上发现了哀帝与赵贵妃的遗体,为了泄愤下令士兵一个月内不封刀兵。
偌大的南都,大周精华的积累被掠夺得干干净净,而整个南都在一个月后,几乎不留一个活口,百姓要么被屠戮殆尽,要么卖身为奴。
两个国公也因此暴富,哪怕这些年没有再捞过一笔横财,那一次的劫掠也够他们吃上一辈子的。
特别是高宗暴毙以后,杨盘上位,过往的勋贵开始靠边站,以武温侯为代表的新兴势力崛起,更是让这两位国公除了荣华富贵就没有其他正事可做了。
为此理国公爱上了书画,凌国公则看上了古董,不过双方共同保持着对于珠宝的爱好。
“本来平安先生发言前,我打算出20万两,买点小玩意,现在想想,可以出到40万两。”
“放心,那蓝色之星,我不跟你抢。”
“我看上的是那对玉珊瑚,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透亮的,跟雪一样白的玉珊瑚。”理国公附耳细说,听得凌国公连连点头。
“老哥哥要那玉珊瑚,小弟绝对不抢。”
“客气,客气了。”两位国公相视而笑,做好了打算,一起帮衬,拿下自己喜欢的宝贝。
众多的权贵见到金族长出马,私底下嗡嗡一片,有的惊叹天机商行的手笔,有的为两股势力的联合心优,有的在想是什么样的合作,能让金光耀卖出这张老脸,亲自来卖东西。
“在座的诸位贵宾,不少都是老朽的熟面孔,都知道老朽的为人,不太会做生意。”金光耀笑呵呵地谦虚道,让会场的气氛瞬间变得融洽起来。
“金族长不会做生意,那还有谁会做生意?”说话的丰郡王,他也是跟随高宗一起南征北战,以军功封爵的人物,当年就瞧见金光耀这小老头最为奸猾。
从来不去打硬仗,明明他也是武圣,什么一马当先,抢攻杀敌的事情从来不做,等战斗结束了,看士兵们抢到了什么,拿金子跟他们兑换。
因为在大乾的军队里面,总是会尾随一些商人的,而大部分的商人很少收珠宝,只要金银,因为珠宝,钻石等等财宝不具备辨识能力的商人,若是收下以后容易倾家荡产。(注2)
所以对于劫掠而过的士兵来说,他们急需把这些珠宝换成金银,好去厮混快活,金光耀做的就是这个买卖,从劫掠珠宝的士兵中以极低的价格购买珠宝,再运送到玉京等城市中售卖给富户,以此谋取暴利。
往往一场仗打下来,拼死拼活顺便杀人放火的将军,赚到的钱可能还没有金光耀做一笔生意赚得多。
几次下来,就连丰郡王也对他这买卖眼红不已,从中横插了一脚,金光耀容忍了这种冒犯,还教会了他如何做这种买卖,因此双方的关系不错。
双方认识了十年,丰郡王最为愕然的是,这金光耀也号称跟随高宗南征北战,身上一个刀疤都没有。
不是因为他武功高强,而是因为他从不上场杀人,连抢劫都没做过,纯粹给高宗当侍卫,安安稳稳地当了十年的兵,好处一点没落下。
这太奸猾了!
“老朽与丰郡王是十多年的同袍,他最清楚老朽的为人,做生意向来是地地道道,实实在在的,一分货就给一分钱,不少给,也不多拿。”金光耀听这声音,能不知道是老战友在损自己,可惜他的脸皮比功夫还要强得多。
当年连高宗这样的英雄都被他骗了,以为他是安分守己的老实人。
却不知道金光耀内心深处的打算,整个金家就靠他一个人撑着,天大地大没有自己的性命大,保住自己才是最要紧的买卖,唯有丰郡王看出了他的本质,最后双方同流合污。
“这一次老朽主持的拍卖会,也绝不会像有些拍卖会那样,故意哄抬售价,甚至暗中请托,烘托气氛,让贵宾们买到价高质次的商品。”
“这绝不是老朽的愿望,也不是金玉堂的作风。”
“实实在在做人,地地道买卖才是金家的祖训。”
金光耀不愧是能把琉璃珠卖出宝石价格的人,说起话来也是悦耳动听,让人浑然忘却对方已经是个超过百岁的老人了。
“金家有这么一个祖训吗?”金兮兮听着爷爷的讲话,疑惑道。
“今天我刚加上去的。”平安和金兮兮两人一边在后台欣赏着金族长的演出,一边指指点点。
“平安哥哥真是个令人喜欢的大坏蛋呢。”金兮兮特意靠近了一些,特别是她发现平安并不拒绝她的亲密举动。
“为什么我一定是坏蛋呢?”平安佯装生气的模样,跟这位聪明刁钻的女孩打闹,却引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因为女孩子就喜欢这样坏蛋啊。”
伴随着少年少女的斗嘴,会场的氛围正逐渐变得浓厚起来,不得不说金光耀深谙古典时代的商业之道,那便是卖关子。
你卖得关子越大,顾客们越觉得你手中握有世上真正的好东西,任何一个珠宝商如果不能让对方相信,自己手中的珠宝价值连城,那么是无法将它们卖出超额利润的。
很显然,金族长深谙此道。
“为了让贵宾们买到真正想要,真正价值连城的财宝,而不至于花费过多的银两,我们将对拍卖会进行暗拍!”
“暗拍的规则如下。”
“第一,每一件拍卖品都只能出价一次,有意购买的贵宾请将出价默写在卡牌上,交付给侍从,由我们进行统计,决出最高价格的人,所有人的出价都将保密。”
“第二,每一件拍卖品都将设置最低价,如无人高于底价,则商品流拍。”
“第三,若有出价相同者,则最先出价者胜。”
“第四,拍卖者成功后,将会附在最后的请柬上交给每一个来访的贵宾,七天之内都可以进行交付,若有反悔者,亦可终止交易。”
金光耀一口气将这次拍卖的规则念完,几乎所有的来宾都呆住了。
“我没听错吧。”
“这是拍卖会吗?”
“为什么只能出价一次?”
“这是嫌钱太多,硬推出去不要吗?”
即使会场中心的人乃是大乾最顶级的权贵,最差的人也是一方巨富,各个见多识广,然而今天他们还是被金光耀的暗拍规则给成功整懵了。m.xiumb.com
没听过有人邀请了大乾最顶级的权贵,却不愿意让他们互相竞争,而是允许暗拍。
没听过有人拍卖了商品,拍卖会还允许他们在七日之内反悔。
没有听过拍卖会连确定是谁买下了宝贝都要严格保密。
但在场的权贵都是聪明人,很快就开始品味到这等暗拍的好处,完全是为了保护权贵们的利益所做。
否则挥金如土的名声传出去,让陛下盯上了怎么办?
你们还不知道我家孙婿的计划,要把你们的钱赚了,还得感谢金家!
金光耀见了众多贵人的表情,心中得意万分。
“若贵宾们没有疑问,老朽就要宣告拍卖会正式开始。”
“我等没有疑问,还请金族长主持拍卖。”
场下的巨商们已经迫不及待,连忙喊道。
“不,这一次拍卖会还有一位贵宾讲话,有请王公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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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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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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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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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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