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草原上除了太阳,落日的余晖洒在森林的末梢,拖出一条长长的尾巴,显得格外的美丽。
在森林之中,骑兵们从战马背上解下沉重的马镫,让战马能轻松悠然自得的低头喝水,嚼着青草。而骑兵们把自己的武器装备从战马胯部的武器槽里取出来,然后放在地上,用布站上冰冷的溪水轻柔的擦拭着他们的刀剑。
“不爱惜自己武器和战马的秦军,不是一个好的秦人!”
这是王离将军在训练他们的时候,经常在挂在嘴边的一句话。随后在秦夜来到这一支部队的时候,对这一句话进行了很好的补充。
秦夜的原话是这样的:“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爱惜武器的人,连军卒都不是!男儿想要建功立业,就需要一把称手的兵器,不然,一切无从说起!”
白天,一名斥候被龙城的匈奴贵族围杀的事情,已经传遍了九万大秦的部队,虽然随后赶去的百人骑兵把这些人杀得精光,但是这样仍然无法洗刷属于大秦军卒们的心中的耻辱。
我们帮你们驱赶东胡人,来到你们龙城,还要被你们匈奴人围杀!这简直是秦人的奇耻大辱!
但是,随后另一件事情,却是让他们感到更加的震惊。
那就是秦夜将要率领部队,进攻龙城!就算有十万匈奴人的守军又如何,他们大秦,是万胜!
这样的事情让所有的大秦军卒欣喜若狂!
是的,十万守军又如何?他们还有着九万野战军,在北方的吐尔加城还有数万!难不成匈奴人围杀大秦斥候的事情,他们要忍气吞声吗?
而且他们东胡人都能击败,匈奴人又算什么东西?
落日消失在了天际边,骑兵们刚刚吃过饭,他们就开始为晚上的行动做起了准备。
有些人蹲在溪水边用磨刀石仔细的打磨自己的佩剑,有的用清水清洗着战马身上的污垢,仔细检查自己的武器,然后又放进战马的武器槽里。
更多的人,他们在准备好了之后,开始找了一个地方假寐起来。
这一切,都是为了晚上能有一个最好的状态。
峡谷中空气里流动着一股让人难以言喻的压抑,甚至在不远处还出现了雷声,这是草原上要下雨的前兆。
“把马蹄裹上布,把所有能发出声音的东西解下来!”秦夜带着高永和刘兴文奔走在峡谷中,一个又一个的告诉骑兵们。
秦夜为了骑兵们更加安全稳妥的执行自己的命令,他要求第一波负责偷袭的三千名最精锐的骑兵解下所有能发出声响的东西,一切能影响速度的装备也都被取了下来。
一人,一马,一剑,人上战马不带甲胄!这就是这三千名骑兵所能带的东西。
速度,就成了这一次夜袭的关键!
很快,夜幕降临,三千名骑兵在众人眼前快速的集结,因为在峡谷中,离龙城还远得很,秦夜站上了一块巨石之上,看着众人不太清晰的脸,从自己怀中掏出了一张纸,然后开始说道。
“此次夜袭龙城,我作为护军都尉,更是作为这一支部队的前锋主将,我只有三句话交代给你们!”
“高声喧哗者,杀!擅自交谈者,杀!暴露行踪者,杀!”
三条杀气腾腾的军令,是秦夜刚刚临时弄出来的夜袭军规,那一条条包含杀意的军令,刺激着所有人的神经,他们知道,眼前这一位看上去还未弱冠的都尉,今天是杀意十足!
今晚,他们将用自己的佩剑,将这些匈奴人的头上挥下一道道致命的寒光,所有的敌人将在他们的面前颤抖!
秦夜合上白纸,他穿着甲胄背着手深呼吸了一口气,他看着眼前的人,再次高声说道。
“此次偷袭,乃重中之重!我们帮助匈奴人,但是我们的兄弟却在匈奴人王廷面前,被所谓的贵族围杀之死!这个仇我们必须要报!所以,今天本都尉自己站在这里和你们说,杀一人我出一金!杀三人我让他升伍长!杀五人我让他做什长!杀三十人,我让皇帝陛下直接封他官大夫爵!”
秦夜的声音落下之后,如同一道雷声猛然在所有秦军耳朵边上爆开!
以往在秦律中,只是说斩首一人便可以获得一级爵位,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但是具体是杀多少人,都是没有具体的要求。
但是现在,秦夜作为护军都尉,他的话是肯定作数的。也就是说,他们至少杀五人,就能做什长。
三十人,官大夫爵都不用每天在战场上奔驰了,都可以直接有封田,还可以让自己的儿子不用继续服徭役!甚至是有囚犯的父母,或者本身是囚犯的自己,都能被释放!
秦夜的这句话让所有人都开始特血沸腾,都恨不得现在就策马直接朝着龙城而去,然后杀几十人回来!
金钱,荣誉,土地,获得民间高等爵位的机会,迎娶村里最美丽的姑娘,还能永远摆脱农民的身份,成为大秦的贵族!
这一条条原来遥不可及的希望,突然一下就摆在了他们的面前,这要是不激动,秦夜都能把自己脑子摘下来给他们踢球!
看着峡谷中的人开始议论纷纷,秦夜举起自己的手高声喊道:“现在!大秦男儿,当在战场上建功立业!”
而后,话音刚落。天空便传来沉闷的雷声,一滴滴水珠,开始以极快的速度从空中落下,秦夜的脸上立马出现了冰凉的触觉。
“轰隆!”天上炸雷声响,一道凌冽的电光划过天空,这让秦夜的心中欣喜若狂,这是老天爷都在相助!
秦夜看向身边的高永,点了点头,高永立马点点头,一下敲响了身边的大鼓。
咚咚,咚咚!
随着鼓声,在秦夜面前的骑兵们呼吸都开始沉重了起来,他们知道,战鼓声响,便是时候了!Χiυmъ.cοΜ
果然,秦夜的声音,再次划过天空。
“大秦的男儿们,建功立业,就在今朝!让匈奴人为他们的鲁莽,付出该有的代价!杀!杀!杀!”
“杀!杀!杀!”三千人齐声怒吼,而后在刘兴文的率领之下,三千人在雷雨声中调转马头,开始朝着草原上而去。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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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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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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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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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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