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秦夜准备和李由一起进入府邸的时候,这突然一阵剧烈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
放眼望去,绿油油的草原上并没有看到奔腾的战马,但是大地的震动却是告诉着众人,这是不是幻觉。
秦夜皱着眉头听着远处的马蹄声,脸色满是沉重,他们现在在伊魔利的地盘之上,谁有胆子领着骑兵朝着这里跑过来,听着动静,没有三五万骑兵,这声音绝对是传不了这么远的。
“快!前去看看!”秦夜侧过头吩咐了身边的刘兴文,自己也刚准备动身,然后回过头看向另一侧李由,而后说道:“李郡守,再次等候便是,秦某去去便回!”
原本秦夜只是看在李斯的面子上,不想让李由涉这个险,但谁知李由却是认真的看着秦夜说道:“秦将军可是看不起李某!胡人而已,怕他作甚!”
说完,一摆衣袖,李由在秦夜一脸愕然之中朝着前方走去。m.χIùmЬ.CǒM
秦夜待在原地站了一会,然后看着李由的背影突然笑出了声。
一旁的高永和王猛面面相觑,两个人是完全看不懂秦夜的心思,但是秦夜也没有解释什么,而是也跟在李由的身后,朝着外面而去。
刚到了规划的矮墙之上,众人便渐渐的看到一个巨大的朦胧的轮廓,在草原扬起的风沙,这轮廓看上去似乎是一支数量庞大的军团。
只是因为离的太远,秦夜并没有看得清楚,这一支骑兵到底是何方神圣。
“东胡人!”
一道爽朗的声音从众人背后出现,秦夜朝着身后看去,说话的正是蒙恬。
秦夜看到蒙恬的时候,眼睛都直了,惊起的问道:“蒙将军!您不是在长城么?”
蒙恬笑着点了点头,他拿着自己的头盔对着秦夜说道:“陛下唤我来此,以防东胡人有动作。”
听见蒙恬说道东胡人,秦夜就想起了刚才蒙恬在身后说的那句话。这一群来历不明的骑兵竟然是东胡人,不是说东湖已经被突厥人给灭了么?
蒙恬似乎是猜到了秦夜心中的想法,双手背在身后,傲然的看着前方的骑兵没有任何的惧色。
“这是冒顿逃到了冒顿手下的一支部族,先前因为居住在鲜卑山下,所以被唤为鲜卑族。”
蒙恬的一句话让秦夜心中一震,回过头朝着外面看去,只见和数万骑兵正骑马在草原上飞扬,杀气腾腾,很是可怖。
但是只要是在后世熟知历史的人都知道,这鲜卑到底是有多可恶。
在华夏大地的历史上,第一次外族入侵发生在晋朝,自司马家族篡魏称帝以来,司马家族就几乎再也没有出一个明君,反而是把原本继承的大汉疆土,给一一丢失。
之后更是五胡进入中原,被中原的文明不断的汉化,在这个混乱的时期,史称五胡十六国。
五胡十六国之后,便称南北朝。
这一段历史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年代,而秦夜第一个抽中的金色武魂谢艾就是存在于五胡十六国前凉的将领。
这段时期,甚至要比先秦春秋战国时期更加的混乱,混乱到不知道有多少历史学家,经过了多少年,才能把这段时期的历史给弄清楚。
但是在这一段历史当中,秦夜记得最清楚的便是鲜卑人!
在鲜卑人进入中原之后,他们把北方的汉人,称之为两脚羊,当做菜肴而尝,这样令人胆寒的事情,却是真真实实的存在过。
自然,秦夜在知道外面的这群数万大军都是鲜卑人后,不自觉的出现了一股杀气。
蒙恬作为多年的将军,对于杀气很是敏感的,他有些好奇的看了一眼秦夜的背影,有些奇怪为什么秦夜对鲜卑人有杀气,但是这样的事情他也仅仅只是奇怪而已,又不是阻止秦夜。
反观外面的这些鲜卑人,蒙恬也不感冒,甚至觉得这些人拥有的骑兵都太多了一些。
就在鲜卑人骑兵慢慢靠近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一群人,大约有着数千,他们从一边小山坡之上出现,然后慢慢的走到了鲜卑人来新秦城必经之路拦截。
“涉间也来了。”蒙恬说了一句。
众人才知道,原来驻扎在不远处的涉间已经赶到,估计也是忌惮这些草原上的人一言不合,大开杀戒。
毕竟这新秦好歹也是大秦在草原上的第一座城池,象征的是大秦的颜面,如果自己新秦还没有建立起来,涉间作为护军大将,没有保护好这里人的安全。
涉间,必将死罪!
果然,原本奔腾的战马在看到涉间那一只数千人的部队之后,他们慢慢降下了速度。
“走吧!会会他们!”秦夜看到这样的场景之后,随口的说了一句,然后一人当先朝着矮墙下而去。
蒙恬和李由,还有秦夜手下三人,带着十几人骑着战马朝着城外而出。
在靠近百步的时候,秦夜才终于看见为首的一个大汉,身披兽皮,满是络腮胡。
蒙恬紧紧的跟在了秦夜的身边,在这些人当中,也只有蒙恬才知道秦夜的真正身份,而且他此次前来,不光带来了数万人,甚至还需要担任秦夜的保镖。
因为嬴政实在是有些放心不下,若是以前就算了,毕竟都是打仗。打仗的时候,秦夜身边是有着护卫营,而且带的都是数万人的部队。
但这一次秦夜来到草原不是打仗的,所以只带了一万人,算上护卫营的五百人,要是遇上这些不讲理的草原人动手,恐怕一万人还真不够。
特别是这一万人里面骑兵也不过才两千,剩下的八千人都是步卒。
这样的搭配来到草原,其实是非常危险的。
在秦夜众人看到大汉之后,停住军阵的大汉似乎也看到了秦夜,然后同样带着十几个人策马而来,留下自己身后的数万大军和一侧的涉间带着的数千人。
蒙恬在看到这一行人慢慢朝着自己这边而来,便开口说道:“鲜卑首领,拓跋盖文!曾是东胡王的在左膀右臂,东胡的真正精锐!”
秦夜听到后眯了眯眼睛,拓跋部的人!
这些鲜卑人发掘于还在后世的大兴安岭那一片广袤的森林当中,之后从哪里走出来,渐渐在草原上打下了不少的地盘之后,便把大兴安岭名为大鲜卑山。
而也正是鲜卑山的存在,所以这一支胡人称自己为鲜卑人!
但鲜卑人在历史当中建国共有11国,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北魏!
南北朝时期,北魏占据了整个北方,和南方的刘宋皇朝,并成为华夏大地上的南北朝!
其实在历史上,原本这个时候的鲜卑人也不过东胡整个部族群中的一个部族而已,但是因为秦夜的介入,历史变得和原来不一样,数百年之后才正式登上历史舞台的鲜卑人,此时出现在了秦夜的面前。
秦夜知道,整个北方他将很难打下!
但是,俗话说与人斗其乐无穷不是?
秦夜勒住马绳,看着前方十几个东胡人,脸上满是一种怪异的笑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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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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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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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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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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