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哥哥是一贫如洗还是家缠万贯,她都认为哥哥是这个世界上,最帅气最厉害的人。
姜暖始终无条件的崇拜和爱戴自己的哥哥。
当哥哥是一个穷苦大学生的时候,姜暖没有因为自己的哥哥没有能力而感到气馁和不满,因为她很清楚,哥哥已经尽力了,她拥有的一切都是哥哥给的。
同样的,当哥哥成为了百万亿神豪之后,姜暖也没有因为哥哥变得如此厉害而变得骄傲自满。
姜暖的态度,很平常,很平淡,反正,她和姜乐之间的缘分,是在出生时候就定下来的,不会因为金钱或者别的东西而改变。
姜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整个姜家村,甚至整个青阳县,因为姜乐的原因,生活都变得优渥无比。
身为姜乐唯一的妹妹,身为姜乐最疼爱的妹妹,只要姜暖愿意,她将会是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公主,她将会拥有最奢侈荼蘼的生活,她将会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羡慕的女孩子。
但是姜暖没有这样做。
她选择了努力学习,努力提升自己,低调无比,简简单单。
姜乐对妹妹从来都是言听计从的,妹妹如果想,即便是天上的星星,姜乐都能摘下来给她,同样的,妹妹选择了这样的生活,姜乐也就无条件尊重妹妹的选择。
姜暖离开了青阳县,来到了江城大学,像是所有的普通女孩一样,开始了自己的校园生活。
上课下课早晚自习食堂宿舍图书馆。
简单又充实。
在江城大学,度过了安静的大学时光之后,姜暖选择来到了华夏最顶尖的大学,燕京大学。
这里有更优秀的人,有更好的学习氛围,有更多的学习资源。
在这里,姜暖收获了很多。
姜暖一直以来,都不过是想要拥有一个简单的人生,正常的生活,简简单单,充实又快乐。
这对于从小吃不饱饭的小女孩来说,已经足够幸福了。
在遇到了林秋风的时候,姜暖以为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简简单单的生活,简简单单的爱情,平淡但是不缺乏小惊喜和小幸福的日子。
这就是姜暖想要的一切。
林秋风是姜暖的初恋,是姜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喜欢一个人。
姜暖对待林秋风,小心翼翼,单纯美好,初恋,总是让人小鹿乱撞,又让人心里充满了幸福和美好。
但是,纳兰明珠的出现,大乱了所有的所有。
当纳兰明珠对林秋风抛出橄榄枝之后,林秋风毫不犹豫,就抛弃了姜暖,选择了纳兰明珠。
失恋是让人惆怅的。
但是姜暖足够坚强。
人各有命,每一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人生规划,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人生选择。
林秋风选择了荣华富贵,可以理解。
林秋风抛弃姜暖,没有对姜暖带来任何的伤害。
可是,当那个明媚的上午,心情失落的姜暖,路过操场的时候,纳兰明珠像是抢走自己心爱玩具然后还要炫耀的公主一样,昂首阔步的朝着自己走来,当着众人的面,羞辱自己,污蔑自己是被人包养的贱女人之后,姜暖终于还是生气了。
最让姜暖心碎的是,纳兰明珠,当众羞辱污蔑自己的时候,林秋风就在自己面前,只不过,他的温柔,再也不是给自己了,而是给了趾高气昂的纳兰明珠。
纳兰明珠羞辱了她足足半个小时,整个过程,姜暖低着头,咬着嘴唇,一言不发。
整个过程,林秋风看都没有看过自己一眼。
面对那些无中生有的污蔑,林秋风没有任何帮助自己辩解的意思,始终保持着绝对的沉默。
这才是让姜暖真正失望和难过的地方。
在纳兰明珠得意洋洋的离开之后,姜暖的鼻子,终于有些发酸。
后来的生活,彻底归于平静。
从小到大的经历,让姜暖拥有了一个强大的心脏,无论是纳兰明珠后来的挑衅,还是林秋风绝情的目光,亦或者是燕京大学那些人们指指点点怪异的目光,都全部被姜暖直接无视。
姜暖短暂的恋情无疾而终之后,再一次恢复了平静如水的日子。
姜暖看起来没有任何的改变。
可是,只有一直和姜暖在一起的林若若知道,从那天以后,姜暖,再没有笑过。
姜暖这段时间,变得很安静,每天忙碌之余,总会抬头看天空,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自己的哥哥。
这一天,傍晚,一台黑色的宾利,出现在了燕京大学的门口。
一名英武帅气的小哥哥,从宾利面走了出来。
小哥哥身高一米九,身材完美,五官帅气,走路的时候,身上有一种在校园里面很少见的彪悍峥嵘气息。
进入校园,小哥哥就成为整个燕京大学所有女生们注视的焦点。
开着豪车,还如此帅气的小哥哥,让很多女生都春心萌动起来,
小哥哥面无表情,酷酷的来到操场的尽头,林若若和姜暖正在操场上散步。
瞧见这个小哥哥,林若若轻轻一笑。
这位是姜乐的手下,姜乐这一次,回到燕京,决定要好好的帮助姜暖出口恶气,估计,好戏就要开场了。
“林若若小姐,姜暖小姐,我是来接你们的。”小哥来到了姜暖林若若面前。
姜暖听到这话,一脸的愕然,有些好奇的看了一眼身边的林若若。
林若若笑了笑:“这位是你哥哥的手下,来接你出去吃饭的。”
听到哥哥两个字,姜暖眼睛瞬间一亮。
“哥哥回来了?”Χiυmъ.cοΜ
“嗯嗯,回来了。”林若若笑了。
因为,林若若发现,姜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笑啊笑啊,姜暖的眼圈就红了。
“走吧。”林若若微笑着说道:“去看看你哥哥的。”
“恩。”姜暖毫不犹豫的点头,和林若若起,在帅气小哥的带领下,走出校园,进入宾利车之中,扬长而去。
整个燕京大学的学生们,都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大家纷纷开始猜测,这个开着宾利的帅气少年的身份。
同样的,对姜暖和林若若,也生出了强烈的好奇心出来。
这两个,燕京大学排行榜上,数一数二的女神,坐上宾利,到底要去什么地方,到底要去干什么?
好奇心真的让所有燕京大学的人们心痒难耐,因此,有几个好事的同学,心急火燎的冲出校门,开车开始远远的追着这台宾利,跟随着一路前行。
他们很好奇,林若若和姜暖,到底要去干什么。
与此同时,君临大酒店,陈玉看着监控里面,纳兰金城和林秋风他们,把酒言欢的画面,听着手下小哥汇报的行程,轻轻的绽放出一丝阴测测的笑容。
好戏,马上就要开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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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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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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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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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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