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一段时间,李海棠都是在做其他的布置,因为要等玻璃,所以后续的很多事情现在都无法完成,但好在李海棠倒也不着急,所以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这段时间,冬梅一直都跟着李海棠的身边,本来李海棠对于她抛头露面是极不赞成的。
以前李海棠是一心想将她培养成大家闺秀的,但后来发现她跟着南宫颜若学习毒术,觉得自己这个愿望落空了,心里多少是有些失落的,但是,她学习毒术不去害人,也算是防身,只要不说出来,别人也是看不出来的,只要言行举止端雅大方,倒也无伤大雅。
但现在,李冬梅整日里跟着她抛头露面,那就不一样了。
以前她没成亲前做生意,一来是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没有办法,后来是因为有了顾永嘉,别人怎么看她她都不在乎了,可冬梅却不一样,冬梅可正是适婚年轻,以后还要嫁人的呢。
本来女孩子十二三岁就要开始物色对象了,在家养个几年,十六岁及笄就可以嫁人了。
今年李冬梅都十六了,却还没有对象,李海棠为了这事伤透了脑筋。
可是都说一日为师终生为母,李冬梅没有母亲操持,按理说,南宫颜若该出面操办,可是南宫颜若却说这事得看缘分。
让李海棠一个现代人觉得,她简直比她这个货真价实的现代人想的还开。
李海棠之前也给她找过几个门当户对的,但奈何李冬梅都看不上,作为一个现代人,李海棠又不可能让自己的妹妹去盲婚哑嫁,也不能做出包办婚姻的事情,所以事情也就这么耽搁下来了。
虽然不愿意李冬梅跟着到处跑,但是李冬梅坚持,说是想多见见世面,李海棠拗不过她,也只能看着她叹气,却是什么都做不了。
这一天,两人一起从店铺回来,因为天气不错,就徒步回家,快走到家门口时,居然巧遇了白逸轩。
虽然悠然居边上就是白逸轩的别院,但是因为他平日里都在军营,所以这还是李海棠来京城后第一次见到他。
白逸轩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一身戎装还没有换下,身姿矫健英姿飒爽。
见到李海棠,白逸轩连忙下马,笑着问好道:“嫂子这是要回家?永嘉在家吗?”便说便将自己手上的马交到了身后的小厮手里,然后步行和李海棠一起回家。
白逸轩没有注意到李海棠身边的丫头,还以为只是李海棠的侍女,自然是将她无视了,而李冬梅看到白逸轩的表情却有些奇怪。
鼓着眼睛,一脸的惊讶,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气愤。
李海棠走了两步,见身边的妹妹没有跟上来,有些奇怪的停下脚步,然后转首对身后说道:“冬梅,怎么了?”
白逸轩也有些奇怪的转过头来,这才发现了李冬梅,见她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自己,而且表情还那么纠结,仿佛认识自己一般,开口道:“姑娘认识在下?”
李冬梅见他对自己完全没有印象,更是生气,气鼓鼓的说道:“谁认识你,臭美,睡稀罕认识你啊。”
白逸轩一下子就愣住了,面前的姑娘分明是第一次见面,怎么看起来好像对自己有敌意一般。
而李海棠心里更是奇怪,就算是冬梅已经完全放弃当大家闺秀了,但待人却是一向谦逊有礼,什么时候对人这般不客气过?
“冬梅,怎么了?”
李冬梅有些气愤的瞪了白逸轩一眼,然后转首对姐姐说道:“姐姐,我还有事,就先走一步了。”
然后不待李海棠答应,就径自离开了。ωωω.χΙυΜЬ.Cǒm
留下李海棠和白逸轩两人都丈二和尚莫不着头,李海棠一脸尴尬的对白逸轩说道:“你认识冬梅?”
白逸轩也是一脸的冤枉,摇了摇头道:“不认识,或许令妹认错人了?”
不管怎么说,这事还是要当事人自己在场才说的清楚,回去的路上,两人都尴尬的没有多说一句话,而李冬梅则是早就气呼呼的一个人回了家。
回到家后,李冬梅连着给自己倒了两杯凉茶,喝完才算是压下了心里的火气。
身边的丫环开头提醒道:“小姐,这个天气,还是少喝点凉茶比较好,我去给你添点热茶。”
李冬梅没有阻止她,只是坐着发呆。
自从那次差点被他的马踢伤之后,她心里就烙下了一道影子,虽然当时心里是气他闹事纵马的,但事后却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想起他那道矫健洒脱的身影,和略显羞涩道歉的笑脸。
时隔几年,再相见,她心里是有些激动的,但是却没想到,他先是无视了她,之后看到了她,却完全不认识她了。
这让一向骄傲的她怎么受得了?所以才有了之前的失态。
坐了一会儿,李冬梅越来越觉得刚才失了态,有些坐立难安,想要出去给姐姐解释一番,又觉得这么做会不会太明显了些,或许姐姐和那人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不出去解释,那别人会不会觉得她是没有教养?
但要让她出去以平常心面对白逸轩,她是真的做不到,知道这时候只怕白逸轩就在姐夫的书房,李冬梅索性连晚上都没有吃。
而李海棠本来一开始还只是觉得冬梅心情不好,回家后见她没有出来也没有在意,到晚上用膳的时候,见李冬梅都没有出现,这才觉得有些不太对劲。
来到冬梅的房间时,发现小姑娘正托腮望着外面,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坐到她身边半天,都没有发现她的到来。
直到后来李海棠轻咳几声,李冬梅才回过头来,看了姐姐一眼。
“姐,你怎么来了?”
李海棠有些担忧的看着明显情绪不高的妹妹,开口问道:“你今天到底是怎么了?之前就见你有些不太对劲。”
李冬梅张开嘴巴,想告诉姐姐自己心里的想法,却又觉得无从说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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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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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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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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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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