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李赵氏率先开口:“海棠,这衣服不是你的?”
李海棠很想翻个白眼,老太太,你难道不知道你这孙女每天过的什么日子?就那么一身衣服,反过来覆过去的打补丁,怎么会有这么一身上好料子的衣裳?你们几个人难道都不用大脑吗?
“奶,这衣服不是大姐的,是村那头的顾婶婶知道大姐落水之后,特意拿过来借给她的。顾婶婶说了,等大姐的衣服弄好了再还给她也不迟。”李冬梅看看一屋子的人小心翼翼的道,又天真的问道李德海:“爷,这衣服很贵吗?要是这样的话,大姐还真的赶紧脱下来呢,一会儿大姐还要做很多事儿,搞不好就把衣服弄坏了,那样的话,我们拿什么给顾婶婶?爷奶赚钱辛苦,到时候可是要破费了!他家永嘉哥哥可是刚救了大姐,总不能叫人家再赔一套好衣裳吧!”
好吧,李海棠一直觉得李冬生是个聪明伶俐的,李冬梅从来都是懦弱的老实的。可是这么一番话从她一个五岁的小孩嘴里说出来,让人觉得好奇怪。不光说了这衣服不是李冬梅的,还借着李德海的话说这衣服弄坏了是要赔的,谁赔?自然是李德海跟李赵氏了,再者,又说了李海棠没衣服穿,这做爷奶的,怎么也得解决这个事儿吧?还点出了李海棠落水被救,李家怎么也要表示下吧?
李海棠都想抱着李冬梅亲两口了,好不容易才忍住了,低着头道:“爷奶,海棠没用,洗点衣服就掉水里了,还把衣服弄得湿漉漉的不能穿。顾婶婶是可怜我拿了这衣服让我先将就着,海棠手脚笨拙,害怕把这衣服弄坏了……”
李氏忍不住开口了:“这衣服不是你的你穿着显摆什么?”她以为这衣服是李海棠的,还在想法子把衣服据为己有呢。到头来,这衣服还不是她的,真叫人火大!再者,李海棠这小蹄子说的,怕弄坏衣服,就是不想干活了。她要是不干,这些活儿就得自己跟自己闺女干,这样的话,很不划算呢!再看婆婆,并没有想拿出一身衣服给李海棠的打算,李氏心里更是不舒坦了。
果不其然,李赵氏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也不纠结这套衣服了,缓缓的道:“海棠你刚落水了,身子不好,这几天就不用做饭了,老大媳妇,这几天你个秋菊夏荷弄好家里的活计,让海棠休息休息。”
李夏荷先出声反驳:“奶,我这几天都在学习绣花,哪儿有时间做这些啊?再说了,奶,人家的手这么水嫩,哪儿能做砍柴烧火做饭的活计?我不管啦……”李夏荷拉着李赵氏的手撒娇。
这二孙女长得白白净净的,这一双手确实是水嫩跟小葱似的,粗活做不上几天,估计就粗糙了,实在不划算啊。
李秋菊好脾气的道:“奶,二妹不能做,我做。”
李氏气的都想在李秋菊身上拧几把,这个大女儿,从来都是傻乎乎的。李赵氏的眼睛在秋菊跟夏荷身上瞟了几次,张张嘴,就想答应。
李氏急忙开口:“娘,秋菊都十三岁了,可是快说亲了,怎么也得好好养着,到时候说个好婆家吧。”
李赵氏想想也是,这个大孙女虽然不得自己喜爱,但是也是细皮嫩肉的,在乡下的姑娘里长相也是出众的,凭这模样,怎么也能说上一门好亲的,到时候,可是有不少聘礼的。再瞅瞅李海棠,这一身衣服要是干农活,还真就是糟蹋坏了,倒是人家上门来讨,可不是还要自己掏钱?
李氏瞧婆婆不说话的样子,心里嘀咕,这个老太婆,太精明了,自己要是再不表示,这家里的活计肯定就落在自己身上了。
“娘,夏荷还真有一套做活的衣服穿不下了,我刚才忘了,我这就去找给海棠,让她换下来,早早把这衣服送回去。”李氏不情愿的道。
李赵氏点点头,“就这么办吧。”
从头到尾,李海棠没有说几句话,不过,怎么样都是自己赚到了。要么不做活计休息几天,要么就是赚一套衣服,怎么看怎么划算。
拿着李氏给的衣服,虽然也旧了,但是至少没有补丁,比李海棠原来的一身不知道好多少。至于身上这一套衣服,她得好好放起来,免得再被盯上。
回家的路上,李海棠摸摸李冬梅的干黄的头发:“你个鬼精灵,真是聪明呢。今儿能从大伯娘手里拿了这套衣服,可是冬梅的功劳,回头姐姐想法子给冬梅做套新衣服。”
李冬梅笑笑不语,大姐总是拼着命护着他们,她也不能总躲在大姐身后啊,总要长大点儿,帮衬着大姐才对。
回到家,李海棠把衣服换了,仔细的叠了起来,放在炕头上用被子盖住。然后拿了镢头领着两个小家伙往山上走去,他们得趁着现在多弄点儿山药储存着,另外,弄些给顾永嘉家里送去,这东西,能顶不少粮食,吃起来也好吃,又能当饭又能做菜,他们应该能爱吃的。受了人家那么大的恩惠,总是要有所表现才是。
李海棠趁着夜色,带着李冬生跟李冬梅两个抬了一筐子山药往顾氏母子住的地方摸去,还好他们住的地方隔着村里的住户有些距离,路也偏一些,并没有人发现他们的行踪。
对于李海棠姐弟三人的到来,顾苏氏表现出很大的热情,脸上的喜悦不言而喻,就连顾永嘉脸清冷的脸上也有了一丝异样。李海棠不知道的是,顾苏氏跟顾永嘉虽然住在李家村,但是,与村里的人都是保持距离的。他们在这儿居住了几年,村里人除了当年的李海棠的娘亲来过之外,并无别人再来。一来对于外来人员,村里人有种莫名的敬畏。二来,顾苏氏所表现的种种不同,也如无形的隔阂一般。
“海棠,今晚上在这儿吃饭。婶婶给你们做好吃的。”顾苏氏高兴的拉着李海棠的手。
“婶儿,不用了,我们回去做点儿就行了。今天是来给你送山药的。”李海棠拒绝着。
顾苏氏哪儿能让他们走,拉着李海棠跟李冬梅,愣是不松手,又吩咐顾永嘉去村里的屠户那里买点儿猪肉回来。顾永嘉听了,转身去屋里拿了铜板,就往外走,李冬生见状,跟了上去,说是跟顾永嘉做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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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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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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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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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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