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商遗>第一百九十二章 冷云镇
  乘坐狗拉雪橇,在皑皑白雪中疾驰了将近一个月,终于进入北方雪原。

  一路上,郭羊和阿奴张大眼睛,见识了一番冰雪之地的奇异景象,心中震惊自是难以言表。

  且不说那一望无垠的茫茫雪原,单就是沿途的奇山怪树和各种猛禽异兽,就让这两个没什么见识的家伙目瞪口呆。

  要么是一大片冰雪荒原,狗拉雪橇三四日都看不到边,要么就是险峰拔地而起,在明亮的阳光照耀下,通体晶莹,恍若透明,熠熠生辉。

  天很蓝,那种纯粹的蓝,没有任何杂质,与纯粹的白茫茫大地相互映衬,更显纯净。

  此处,飞禽走兽绝大多数通体雪白,见了郭羊等人乘坐疾驰而过的雪橇,也不害怕,只是瞪大眼睛,好奇地看着这些冒冒失失的家伙。

  这是一片干净的天地,仿佛万古如斯。

  野狐先生用貂皮袍子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高人的眼睛,难得说一句话,除了每天晚上宿营时,喝醉了酒感叹几句人心不古、世道多舛,竟是整日沉默,似乎在回忆着什么。

  只有青狐,只要看见郭羊,就会叽叽呱呱说个不停,没心没肺,对野狐先生的不满和阿奴的横眉冷对混不在意,一张小脸被冻得通红,满眼的兴奋之色,看见那些奇异禽兽和险峻雪峰,大呼小叫,拍手惊呼,一派天真无邪。

  总体来说,阿奴的心情还不错,用貂皮袍子包住身子,再用熊皮帽子遮住头脸,怀中一囊酒,时不时取出喝上一口,既暖身子又解馋,惬意而自在。

  若非青狐老是黏着郭羊,时不时大呼小叫,一副小妖狐子相,阿奴心情可能会更好一些。

  “小狐狸精!”阿奴都懒得去理会青狐,每次看见她抱住郭羊的胳膊一惊一乍的样子,口中就会忍不住含含混混嘀咕一句。

  青狐对此不理不睬,只要郭羊高兴,她就高兴。

  郭羊的兴致很高,世界如此之大,自己这些年来就像一个土包子,除了勾心斗角、打打杀杀,似乎从未静下心来欣赏世间奇景。

  当然,农耕部落的山川河流、村落田地和辽阔的草原风光,自有其独特优美之处,只不过,郭羊从未如此闲暇罢了。

  消灭了北方怪物和那金面人,顺便将精疲力竭的周人王师精锐杀了个一干二净,大大震慑了那些骄傲的周人和诸侯国,郭羊便将整片草原交给了阿古拉,并将阿酒、阿木、阿土等人连同三千多骑兵都留给了阿古拉,这才带了阿奴,跟随野狐先生向北方雪原而来。

  阿古拉值得信赖,因为,她就是郭羊的母亲郭野。

  腾格尔部落的新族长娜仁托娅也值得信赖,因为,她给郭羊生了一个儿子,现在,肚子里还怀着一个。

  临行前,娜仁托娅软软抱着郭羊,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央求郭羊给孩子起个好名字。

  “就叫托雷吧,你送我一面镜子,我还给你一面更加英俊的镜子。”郭羊瞅着白色母羊般温顺的娜仁托娅,有些艰难地说道。

  那婆娘,只要逮着机会,就会湿湿的挂在郭羊身上。

  ……

  一路向北,天气越发寒冷,冰雪荒原渐渐减少,奇山怪峰日渐增多。

  狗拉雪橇又疾驰了二十余日,终于到了冷云镇。

  据野狐先生说,早年,此地是一个人族小村落,全村人以打猎和捕鱼为生,饮毛茹血,几乎与外界隔绝。

  后来,商人先祖王亥来了,将村落进行扩建,并设置了商栈,开始想办法与北方雪原上的人族、妖族做生意。

  “商人先祖曾经来过这里?”郭羊和阿奴听了野狐先生的话,很是吃惊。

  在他们的印象中,商人世界只在中原之地周边,想不到在北方雪原这人迹罕至的地方,竟然也有过商人足迹。

  “你们商人先祖很厉害,尤其是那个六世祖王亥,不仅商业头脑极好,将生意做到了很多遥远的地方,而且,一身修真功法也极为不凡,在当时,应该达到了人族修炼巅峰。”野狐先生悠然说道。

  “那么厉害?不是说,人族修炼达到顶峰,就应该是元婴后期么?那可是足足一千年的寿命啊,又如何会死呢?”郭羊惊愕的问道。

  “嘿嘿,人族……当初最弱小的部族,能够存活下来也是有原因的。不过,其无休止的内斗可是要命的。你们的六世祖王亥,是被他同胞弟弟王恒弄死的。”野狐先生淡然说道,言辞之间,似乎对人族的内斗颇为不屑。

  “那王恒呢?能弄死一个元婴期的哥哥,其修为必然也很高吧?”郭羊问道。

  “理论上的确如此。不过,这些都是传言,具体如何,谁也不知。据说,王恒谋杀了自己的亲哥哥,夺了商人部族首领之位,却在一次行商途中失踪了,说不定是让人给弄死的。”野狐先生说道。

  郭羊默然。

  这种王室血亲之间的明争暗斗,也算是人族的特色之一吧,其中多少秘辛往事,早就湮没在岁月的长河中,了了无痕。

  不过,遥想当年,商人先祖竟然能够将生意做到北方雪原,的确让郭羊感慨不已。

  作为其后裔,无论是王室血亲,还是像他这样的没落贵族后裔,实在是自愧不如。

  眺望着远处渐渐清晰可见的冷云镇,郭羊充满了好奇,缓缓从雪橇上站了起来。

  ……

  冷云镇很小,稀稀拉拉数十间木头房子依山而建,一条小河横穿而过,河面上结了两三尺厚的冰,镇子里的人在冰面上来来往往,似乎早就忘了这里曾经是一条河流。

  当郭羊等乘坐狗拉雪橇缓缓进入镇子时,一帮半大孩子正在冰面上玩耍。

  他们将冰面砸开一个大洞,手持标枪,耐心等待着,当鱼的影子一闪,标枪便会瞬间扎出。

  等到他们将标枪从冰窟窿里提出来,就会有一条尺许长的鱼洞穿其上,“吧嗒吧嗒”使劲儿挣扎,一缕鲜血顺着标枪的木杆流下来,在冰天雪地里,显得极为醒目。

  野狐先生驾驭着狗拉雪橇,在冰面上缓缓走过,脱下头顶的貂皮帽子挥舞着,对那些半大小子微笑致意。琇書蛧

  那些小子一个个穿着白色熊皮袍子,脚蹬熊皮靴子,头脸大半包在熊皮帽子里,只留出两只惊愕的眼睛,臃肿得像一群肥胖的小白熊,警惕地瞪着这些外人。

  “你们好啊,臭小子们!”野狐先生用一种发音很怪异的语言大声说道,并将手中的貂皮帽子挥舞了数下。

  这种语言,古雅拗口,似乎是由商人钟鼎之上的简陋词语构成,又掺杂了大量的卷舌音和鼻音,听起来颇为怪异。

  在出发前,野狐先生曾经给郭羊、阿奴和青狐传授过一些简单词汇和日常用语,所以,一般的交流倒也不在话下。

  “老头儿,你们从哪里来啊?”一个看起来虎头虎脑的人族小子迟疑着问道。

  “南方,我们从南方来,漂亮的小伙子们。”野狐先生笑眯眯地说道。

  “他们是南方来的!”

  “南方是哪里?”

  “南方很远,听说距离太阳很近。”

  一帮被白色熊皮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半大小子议论纷纷,看向郭羊等人时,眼里的警惕少了些许,充满了好奇。

  “小伙子们,我们想投宿,镇子上可有客栈?”野狐先生笑呵呵地问道。

  “什么是客栈?”一个眉目颇为清秀的小子问道。

  “客栈……就是让客人居住的地方呐。”野狐先生被问得一愣,只好换了一种说法。

  “有啊,不过,所有来到镇子上的人,先要到雅库特家去一趟,雅库特大叔会为你们指定搭建木头房子的地方。”那个眉目清秀的半大小子说道。

  “雅库特大叔?好啊,哪位小伙子能够带我们去一趟雅库特大叔家呢?”野狐先生看起来仙风道骨,倒也挺让人放心的。

  “向前走三百多步,冰河左手,那间最最高的木头房子就是雅库特大叔家,很好找呢。”另一个半大小子伸出臃肿的胳膊,向不远处指点了一番。

  “好啊,谢谢小伙子们!”野狐先生呵呵一笑,向那些半大小子挥挥手中的貂皮帽子,驾驭狗拉雪橇缓缓而行,很快就来到那栋高大的木头房子前。

  雅库特大叔是一个身型高大魁梧的中年汉子,黑头发,黄皮肤,眼睛半眯的时候,就像两条细缝,除了眼窝略深、鼻头略大,其相貌竟然跟商人极为相近。

  他是最早发现郭羊等人的。

  当时,他正将几块坚硬的冰丢进大铜鼎,打算消融后炖一鼎鹿肉。

  他看见远处冰原上疾驰而来的狗拉雪橇,微微一愣。等到看仔细雪橇上面坐了三大一小的人,心头一紧,顺手就将一柄锋利的小刀塞入熊皮袍子里。

  自打雅库特大叔记事起,他就没见过雪原以外的任何人,所以,他对一切外来人都保持了警惕。

  茫茫雪原上,像冷云镇这样的人族村落板着指头都能数过来,绝对不超过七八个,而且,大家基本上都互相认识。

  这几个人虽然用貂皮袍子和帽子遮住了脸,但雅库特大叔一眼就能分辨出,这四个人,一定是外面闯来的陌生人。

  因为,雪原上的人,清一色都是身穿白色熊皮袍子,脚穿白色熊皮靴子,头戴白色熊皮帽子,就连那些用来暖手、暖耳朵的小物件,也一律用白色熊皮。

  这四个人身上穿戴的,五花八门,有貂皮,有熊皮,有鹿皮,还有色彩斑斓的一种兽皮,应该是传说中的豹皮。

  雅库特大叔往壁炉里扔了几根粗大的木头,打开门,走了出来,刚好碰见从雪橇上跳下来的郭羊、野狐先生、阿奴和青狐四人。

  “远方的客人?”雅库特大叔皱眉问道,说的也是那种古雅拗口的语言,只不过,卷舌音和鼻音更加浓厚。

  “是的,雅库特大叔,我们从南方来,想收购一些珍贵的皮子和药材。”野狐先生笑呵呵地迎上去,右手按左胸,头脸微侧向左面,不卑不亢鞠了一躬,行的竟是商人古礼。

  郭羊、阿奴和青狐三人也趋步向前,右手按左胸,施了一礼。

  雅库特大叔瞅了一眼四个陌生人,微微皱着眉,似乎有些迟疑。

  不过,他沉吟片刻,旋即还了一礼,也是右手按左胸,头脸微微左侧,鞠躬,同为商人古礼。

  看来,野狐先生说的没错,这遥远之地的北方雪原上,的确有商人先祖的痕迹,而且,观其黑发黄面的相貌,竟似乎本身就是商人后裔。

  “南方的客人,已经有好几百年没有来到冷云镇了,雅库特欢迎你们!”雅库特大叔一看这几个陌生人颇懂礼数,心下稍安,微笑着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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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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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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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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