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逢妖时>第 114 章 重拾
  *

  其实夏洲比任何人都清楚凡人无法承受自己刻印的这个事实,这也是为什么他将蔚凌留在身边这么久却迟迟没有在蔚凌身上留下刻印的原因。

  那日在妖宴上他意气用事当众玩弄蔚凌,还将他压在妖座上变本加厉地欺辱,甚至因为蔚凌对混沌说的那句话大动肝火,当真将刻印强行施加上去。冷静后回想一遍,夏洲真该感谢自己那仅剩分毫的理智,若不是蔚凌的哭腔软得像一滩水唤醒了他那一点点人性,只怕现在已是后悔莫及。

  在那之后,夏洲天天守着蔚凌,暖床,□□,熬药喂药一条龙服务。蔚凌看着还在生气,夏洲的话大部分不搭理,后来夏洲也不说话了,故意找来个小勺子,把药一勺一勺的喂,蔚凌也耐着性子一勺一勺的喝,一碗药能喝很长时间,夏洲也把蔚凌那张漂亮的脸看了个够。

  自从认识了夏洲,蔚凌被搞得像个病秧子,当年他名扬一方时高傲又冷清的模样早就被磨了干净,沦落成任人宰割的小白兔,靠着长时间的喝药调养来维持精力。

  夏洲心里也难受,他搞不清楚为什么,那日所做的事越想越是后悔,没办法,他只能去纠缠蔚凌,然后自我安慰:阿凌难得生一次气,就随他气吧,以后再也不拿他发脾气了,等这次气过,就把他捧在手心里好好的疼爱,再乱来就不当猫了,改当小狗。

  这天夜里又在下雨,在淡红的湖泊上击起散漫的水珠。

  夏洲煮了药,拿了糖,寻着蔚凌的味道不在房里,他找到庭院,见蔚凌正坐在廊下擦拭忘川剑。

  雨水沿着屋檐落成银丝,蔚凌披着素白的翎羽大氅,在这雨景里显得格外安宁,夏洲瞅着他,想到了静谧湖水里漂浮的冰莲,他如此好看,让人想将他摘去,可是这世间若是真的摘去了他,又显得太过空洞寂寥了。

  “阿凌。”

  夏洲在他旁边坐下,把药搁地板上,一双丹凤眼溢满了柔情,声音温软得可以拧出水:“合着你都五六天没理我了,阿凌,要不咱们别气了,对身子不好,对我也不好。”

  蔚凌叹气,把他放在地上那碗药拿过来,安安静静地喝掉。

  夏洲赶紧去接他喝光的空碗,顺带靠过去一点儿:“我错了,我再也不会乱来了。”

  蔚凌绕过夏洲的手,再将碗顶到他的脑门心,把那张讨打的脸推开。

  夏洲闻着碗里的药味儿,总觉得像闻着蔚凌的味儿,他挪着膝盖,又往蔚凌身边挤,见蔚凌不躲,他得寸进尺的把手放在蔚凌肩上,捏着他衣服下纤细的肩膀。

  “阿凌,你多久没吃肉了,怎么越来越瘦。”捏了一会儿,他动着手指把蔚凌的长发勾到手心里玩。

  脖子上的齿痕露出来,已经结了疤,周围乌黑发紫,在他如玉的百肌格外显眼。

  夏洲心里沉了一下,凑过去想伸舌头舔,这是他安慰人的方式,好像舔一舔什么伤痛都会消失。

  可是他还没碰到,蔚凌就把他推开,湿润的舌沾着蔚凌的手指,收进口中是熟悉又温软的味道。

  夏洲细细品尝,温和的笑再一次浮现。

  蔚凌不看他,继续低头擦剑,那银亮的剑锋倒映着庭院淡光,他听了一会儿雨声,突然问道:“我来妖域多久了?”

  夏洲总算等来了蔚凌说话,心里大喜,不安分的手又摸了上去:“用凡人的算法,一个月?两个月?或者三个月?”

  夏洲的回答毫无意义,或许多妖而言,这样的时间根本算不上什么。

  蔚凌静了片刻,道:“想去城里看看。”

  “什么城?”夏洲假作恍然:“你说水月城?”

  “嗯。”

  刚来妖域时,蔚凌曾见过那座位于山谷之中的妖城,而后,他便一直被关在这里,再也没有机会一探究竟。

  “你的伤还没好。”夏洲目光往下,盯着蔚凌腿,他能嗅到淡淡的血气,那伤口虽然没伤到骨头,却也深得不可忽视。

  一想到混沌没轻没重的德行,夏洲便是一阵窝火。

  他把蔚凌的头发好好放在肩膀旁边,安慰道:“等恢复了我再带你去城里玩,好不好?”

  蔚凌没说话,好似心思根本没在这儿。

  夏洲瞧他脸上没什么情绪,心里觉得没底儿,又道:“让我看看你伤。”

  蔚凌把忘川剑收回鞘中,随即站起身,夏洲目光紧跟他仰起头来,庭院的雨落下零碎的影子,在夏洲墨红的瞳中淅沥。

  “小伤,再过几天就能好。”

  蔚凌留下这句话,独自一人会回屋里去了,夏洲在原地呆了一会儿,好像蔚凌一走,空气变冷了,天色的变阴霾了。

  “阿凌~”

  他赶紧追上去,一溜烟消失在了廊角。

  *

  水月城往东面的森林蔓延上百里,再往外走,有一条横跨林间的长河,长河的另一边有一座荒村。早有传言,说这条河以前是人间与妖域的分界线,百年前曾爆发过一场灾厄,群妖作祟,与人厮杀,最终将妖域扩大到沧溟寺,寺庙里住着的和尚划阵为界,设下封妖之门,沧溟寺从此一分为二,一半在妖域,一半在人间。

  曾经,沧溟寺所在之地是一座繁荣的城镇,传闻中要比现在的煜都还要大上好几倍,灾厄平息以后,城镇沉落在妖域,化作废墟,留在人间的那部分受到强大的妖气影响,山川崩裂,土地骤变,从此永驻寒冬,再无春日。

  如果从沧溟寺进入妖域,首先映入眼中的,便是那已经荒废的城墙与浩大的城镇遗迹,和人间不同,妖门被封印时,整个妖域下沉至结界之中,残留的城镇保持着最后的面目,永远静止于此。妖域将此处称之为废城,顾名思义,就是废弃的城,如今好几百年过去,若是在城中走走,依然能看到此处凡人生活过的痕迹。

  废城是通往沧溟寺的必经之途,因为靠近妖门,所以少有妖怪出没,跑来妖域的人通常会在这里暂作安置,甚至在临近妖门处还设有一间昭国驻点的驿站,为那些领命前来妖域的法侍提供休憩之所。

  但是,妖域总归是山高皇帝远,驿站设在此处,但凡是个人都想进去住,时间一长,这里就成了猎妖人的聚集地。妖门虽是把妖怪封的严严实实,对人的封印却没这么苛刻,再加上近几年一连串动荡演变,妖术猖獗,妖丹泛滥,猎妖已经成了多数人眼里的生财之路,如此一来,聚集到妖域的人就更多了。

  “如果能活捉梼杌,不仅能发大财,还能去煜都混个官来当,哈哈哈哈哈哈,这可是太历院开的奖励…”

  说话的是个大胖子,头上戴着一个狗熊面具,手里提了一块鸡腿,一边撕咬一边感心肺腑的高声说着。

  猎妖人不成文的规矩,来妖域时都会戴着面具,身上洒些妖香,以此就算遇到了妖怪也能避免察觉出人的身份,同时也能挡住颜面,不被太历院的法侍发现。

  “梼杌别想了,能抓到沈非欢那个小贱人,郭老爷就能担保咱们。”兔子面具的男人往坐在最中间石头上喝酒的男人看去:“我要求不高,衣不愁穿饭不愁吃就行。”

  狗熊胖子大笑道:“别说,咱们的小黑犬厉害着。”说完,他往周围看了一圈:“哎哟,今儿怎么没见着他?”

  “那小黑狗不合群,半夜尝尝不见人影”兔子男道:“依我看,他厉害归厉害,那副对人爱理不理的态度瞧着窝火,咱们谁出力?我他妈昨天还出生入死了一回,真要谢,得谢郭老师领导得好!”他拧起酒壶,凑到中间男人面前:“来来来,郭老爷,笑得敬你。”

  一群人中唯独中间的男人没戴面具,他坐在石头上晃着酒杯,见兔子男递了酒过来丝毫不客气就夺了去:“见朝仙派能有今天,当然靠老子优越的领导方式,那小狗崽算什么,一副臭屁样。”

  兔子男连忙献媚:“那是自然,咱哥们儿有老爷撑着,别说他一个沈非欢,就算把梼杌一下捉回去也不成问题。”wWW.ΧìǔΜЬ.CǒΜ

  这位被称之为“老爷”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曾经独掌锦川的郭家继承人——郭见朝。传是他在锦川之乱后随余挽风回了太历院,闭关修炼长达一年后妖术突风猛进,如今招来煜都一些漂泊无主的猎妖人,取名为“见朝仙派”,来妖域里执行某个来自太历院的机密任务。

  见朝仙派一共不到十个人,妖术水平更是参差不齐,但有一个带黑狗面具的人特别能打,前些日子他一个人杀了十多只恶妖,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蝴蝶面具的女子医术极高,就算被妖怪捅得血肉模糊,到她那里也能治回来。

  这两人便是见朝仙派的核心人物,使得这帮人一路快刀斩乱麻,至今为止还没吃过败仗,甚至还有不少落单的妖术师慕名而来加入其中。

  郭见朝对自己的见朝仙派十分满意,一点也不担心这大半个月来没得到沈非欢半点消息的事实,要说不满,应该是见朝仙派里臭男人太多,女人也就那蝴蝶医师一人,但她有小黑犬跟着,除了看病基本不与他们接触,他们也知道医师太过重要,万万不能为了些奇怪的欲望闹出问题。

  “对了,不是说有个大美人儿来求救吗?人呢?”正想着,郭见朝恍然回过神,把目光瞥向了旁边的兔子男。

  “哎哟,她在呢,那女人、啧啧啧。”兔子男想着就两眼反光:“可劲了。”

  哪知他这话引来郭见朝突然站起,“砰”一声把酒壶往地上砸得粉碎:“你动了她?”

  “不、不不不不、没没、是、是狗熊,狗熊没忍住,摸了两下。”兔子吓得连连后退。

  一听他这话,狗熊脸都绿了,他抱着头跪下:“老爷饶命,老爷饶命!我就、就只、只摸了一下、另一下是兔、兔兔兔子摸的!他摸的!!”

  “都、都怪那女人太香了!”

  “对、对啊!她不知检点勾引我们!”

  郭见朝“哼”了一声,多的不提,他已经好些日子没碰过女人了,听着“香”这个字,心中的冲动几乎涌上脑门:“还不快带我去见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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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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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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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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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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