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都市之不死天尊>第七百一十四章 祖龙精血
  此刻的鲲鹏才是全盛状态,更可以称为准圣当中的绝世强者,纵然与东皇太一帝俊相比也只是稍逊两筹,从这里也能看出鲲鹏这位万妖之师的恐怖。

  此刻,叶轩遁入虚无,将自身气息极致收敛,更是在阴鸷的盯视着鲲鹏,显然此刻的鲲鹏要强他太多,若是让他发觉自己的存在,两人定然要有一场大战,这可不是叶轩等待万年想要的结果。

  “果然离去了,看来我太高估此子了。”

  鲲鹏负手而立,正在细心的感应这方天地,足足一个时辰过去他才呢喃出声,终于确定此地再无他人。

  “祖龙血阵只差最后一步便可祭炼而成,只要我能将祖龙精血炼化,将可炼成万古无人修成的不灭妖体,到时纵然祖巫肉身都无法与我相比。”

  鲲鹏兴奋低吼,其神情更是癫狂,整个人更是化为一道流光朝东方激射而去。

  “祖龙血阵?”

  耳闻鲲鹏话语,叶轩呢喃出声,双眸都在瞬间凝滞,眼中划过一抹激颤到极点的火热之色。

  叶轩并不知道什么是祖龙血阵,可是他却知道祖龙乃是何种存在。

  众所周知,自盘古开天以来,这天地之间总共有三场大劫。

  封神大劫,巫妖大战,龙汉大劫!

  前两个不用提,这早已被万物所熟知,而这龙汉大劫乃是天地间的第一个劫难,更是将洪荒大地差点打穿。

  盘古开天,万物蒙昧,鸿钧还未成圣,三清还仅仅只是大罗金仙,在那个开天辟地的年代有三大至强种族。

  龙族,凤族,麒麟族。

  这三族天地所生,生来便是大罗之境,更是天地宠儿,也是天地初开时的三大主角。

  飞禽以凤凰为长,居于不死火山;走兽以麒麟为尊,住在不周仙山;海怪以龙族为王,霸占整片汪洋;这三族被称为“洪荒三族”,为洪荒世界最强大的三个族群。

  龙凤麒麟三族得天独厚,生而有大能,故互相都不服,也就导致了大战的爆发。

  龙族,天生肉体强横,一般法宝武器却是伤之不得,凤族却是可以重生,也是厉害非常。

  这麒麟一族却是什么都不出众,可是他们的人非常多,导致了龙凤的联合攻击。

  等龙凤二族把麒麟一族灭的差不多的时候,他们自己也打起来了

  最后龙凤两族尽皆凋零,就连祖龙都陨落在天地之间,那祖凤也寂灭洪荒,至此三族彻底退出历史舞台,随后才有的巫妖称霸洪荒大地。

  话题有些扯远了,但是叶轩却知道一个极其重要的事情。

  若说开天辟地以来,哪个族群肉身最强,当属巫一脉族,可其实真正最强的种族乃是龙族的五爪金龙。

  五爪金龙,这才是真正的龙族,至于后世的四海龙王不过是青龙红龙白龙等旁系血脉,根本就无法与金龙一脉相比。

  只是龙汉初劫,金龙一族全部死绝,纵然祖龙都陨落在天地之间,从此世间再无金龙一族,这才让巫族得到肉身最强的称号。

  而祖龙乃是金龙一族最强者,他的肉身更超越了上古十二祖巫!

  鲲鹏提到祖龙血阵,更提到祖龙精血,这如何不让叶轩感到震惊?

  如果叶轩可以得到这祖龙精血,以祖龙精血淬炼他的大罗仙体,叶轩敢万分肯定,他一定可以将大罗仙体修炼到大成。

  大罗仙体,不灭真灵,当灵肉合一,叶轩将真正步入准圣当中,从此之后只要圣人不出,他将无惧任何准圣。

  叶轩身心在激颤,这万年时间他没有白白等待,这也让他极致将自身气息收敛,悄然朝鲲鹏追踪而去。

  扶摇直上九万里,鲲鹏展翅九重天,这句话也证明鲲鹏有着多快的速度,当他修为全开的时候,整个人都遁入虚空之中,根本连他的身影都捕捉不到。

  叶轩在施展元神虚空,整个人与虚无相合,恰恰能捕捉到鲲鹏的轨迹,这也让他悄然在其身后跟随。

  足足半日时间过去,只见远方天地有一座插天巨峰若隐若现,宛若天地长龙横亘在天地之间,也是在这个时候,鲲鹏激荡的身形才逐渐放慢下来。

  “开!”

  蓦然,鲲鹏面色涨红,他双手掐动法决,极其耀眼的妖光在他双掌之中喷薄而出,直接汇聚出一枚枚上古妖文,交织出一座神秘阵纹在苍穹中隆隆转动。ωωω.χΙυΜЬ.Cǒm

  轰隆隆!

  苍天动荡,虚空摇曳,这方天地变的极致扭曲,那插天巨峰快速变的虚幻起来,直至显化出他原本的样貌。

  一座插天巨峰,一副巨大龙骨,这龙骨长达数十万里,正蜿蜒曲折的盘附在插天巨峰之上,那森白金色的骨骼在绽放点点金芒,更有一股蛮荒苍茫之气在天地间环绕。

  祖龙残骸!

  叶轩隐入虚无之中,当他看到这一幕景象,内心当中在放声嘶吼,更是差点将自身气息外泄,这也证明他的内心激动到何种地步。

  轰隆隆!

  不等叶轩有所反应,鲲鹏凶狂大笑,直接朝插天巨峰激荡而去,这也让叶轩快速跟随在他身后,只是双眸之中划过一抹阴厉残毒之色。

  插天巨峰之上。

  一道道血色阵纹在八方虚空中交织,汇聚成一幅诡异而神秘的阵纹,正在嗡鸣转动,绽放诡异莫测的气息。

  一座血潭,金光凛冽,这金色血潭正在蒸腾气泡,一股股霸道至极的莽荒气息正在朝外界宣泄而出,只是有血色阵纹的阻挡,彻底将这种霸道至极的气息阻隔。

  绝巅之上,鲲鹏傲立。

  他死死盯视着前方的金色血潭,双眸闪烁着激颤之色,而后再无犹豫快步朝金色血潭走去。

  终于,鲲鹏来到金色血潭前,整个人也不在前行,就这么看着眼前的事物,双眸呈现复杂而激颤的光芒。

  “祖龙血阵已经完成,只是万妖精血还差一些,若不是这该死的叶轩寻到此地,我又何必提前冒险祭炼祖龙精血?”鲲鹏恨语呢喃。

  “不行,此地已然让叶轩得知,这个险不冒也得冒,若是他将我身在此处的消息传出,迟早会将祖龙精血的秘密暴露而出。”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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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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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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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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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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