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族的亲王一脉都在密林后衡河一带,当年也是在那儿秘密练兵这才有了造反的底气;衡河易守难攻,否则也不至于让蛮族首领这样头疼。
一时糊涂留下活口,酿成大错。
旁人都能看懂的,孟鹤堂怎么会不懂;先不说军马能不能越过衡河,但说密林里的瘴气就不能久留。
可要想逼蛮族人出来,谈何容易。除非,破了他们的布防、乱了他们的心绪、毁了他们的冷静。
其实可以等,可以耗,可以再想别的法子。只是选了最快最狠的一种。
玉溪作为阿瓦族人就算活下也没有脸面对族人,可要她看着秦霄贤死也是千百个狠不下心。所以,她和孟鹤堂都心照不宣地选择了牺牲她自个儿。
玉溪死后,最先策马而来的不是亲王不是将军,是亲王的长子;红着眼咬着牙,像一头野兽般失去冷静,挥动长刀冲着孟鹤堂的项上人头去的。
若是相识于江湖,为友为陌,他们都可以公公正正地比一场。可这是战场,事关两国国政,百姓安危,不可儿戏。
这位小王子深中两箭时仍旧奋力厮杀,倾尽全力就是为了越过军马杀了孟鹤堂;只是这林中瘴气越盛,他也越来越虚弱。
最后,孟鹤堂终于在三军之中等到了气急败坏,无奈一赌蛮族亲王。
不知是为了儿子还是为了玉溪,他进密林时格外冷静,似乎预料到了结果;只看了一眼他气息奄奄的儿子后,拔刀向孟。
或许,当他看到儿子出战时就明白此战必败,索性图个痛快。
孟鹤堂,出剑应战。
这林中本就腥风血雨,多一两个不算多,少一两个也不算少。
两人对峙时,密林外一紫金盔甲领兵快马扬鞭而来,玄甲骑金戈铁甲里应外合。
这一战,大获全胜。
堂主放下刀剑时,脸上手上盔甲上都沾满鲜血,旁人的自个儿的都分不清了。
从射出剑那一瞬,他就咬紧了牙关撑到了得胜后;直到,士兵把那两个相拥的人抬到了他面前。
“孟哥儿”刘筱亭站在他身边儿,看着尸身眼泪成珠地打在地面儿上;后头的话哽在了嗓子眼儿。
士兵尝试过分开这两人,可惜这怀抱太紧,怎么都分不开来。穿透两人心口的羽箭也被拔了下来,伤处还未干涸,源源不断地往外淌血。
除了那只穿膛而过的羽箭,玉溪身上没有半点儿伤口;甚至衣裙上也不沾半点血迹,就躺在他怀里,安安静静地。
他一定很心疼吧。
嘭
盔甲落地,摔打扬灰。
堂主跪倒在地,垂首低眸看不清神色;肩头微微颤抖,双手无力地垂放在身旁。
“我知道,你孟鹤堂”
“绝不后提。”
军医验了尸身,记录在案。
堂主亲自给老秦换了衣裳,将两人十指相握,同棺而眠。
一切尘埃落定,西北也大雪纷飞。
堂主不愿多做停留,收拾了蛮族叛党,安顿了死伤的兵士,前后不过两日,这班师回京的令就下了。
回京的前一日,蛮族大王子带着谢礼进了秣陵城。
书房里见到孟鹤堂时,他着实吓了一跳;明明打了胜战也没有过多的死伤,人也没有受重伤,怎么几日光景就憔悴了一圈。
“孟大人辛苦了。”
“职责所在。”堂主收下书信放进暗阁,咳了两声,道:“密信,在下会亲自送进宫,王子放心。”
“这是自然的。”蛮族王子笑了笑,有些生硬地用天朝礼拱手致谢。
两人正说着,门外传来声响。
“孟鹤堂”
“老孟啊”
这人没到,声儿就先穿屋绕梁了;听这中气十足的叫喊,堂主喝了口茶,冲王子点头笑了笑,算是示意放心。
那人推门而入。
神采英拔,高大魁梧;一眼过去人高马大却不让人觉得五大三粗,眉眼里有一股子英气与学识。
大王子似乎认得他,歪着脑袋仔细想了想。那日身穿紫金盔甲,领兵来助的人。
这是个习文识武的人才。
“这位将军就是那日与您里应外合,清缴叛军的人吧。”
这刚进屋的人还没等说话,大王子就赶着开了口,眼里亮着光。
“噢,是啊。”堂主客气地笑着,看着倦得有些力不从心。
“这是我师哥,从前一直在镇守西城。”
按着规矩就算引荐也该是先向客人说明;堂主五指合并,平掌一侧,向师哥道:“这位阿瓦族首领的长子。”
“原来是大王子,幸会。”
拱手成礼,气不输人。琇書蛧
“多礼了。”大王子笑道,抬手随意挥了挥;这汉人礼数就是多,他自然就是客随主便了。
“有幸认识,请教大名。”
听听这论调,都快赶上汉人了;果然这些年和汉人没白打交道。
“您客气”
“我姓阎,名鹤翔。”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微信关注“优读文学”,聊人生,寻知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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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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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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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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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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