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末:我行我上了啊!>76章 江阴土皇帝
  口粮还有五日。

  卢象英没有背水一战破釜沉舟的打算,因此只给郭富甲一天半时间,最迟明晚发动强攻,天雄军制定战略并细化到每一个小旗的行动上,也需要半日。

  五百天雄军是反清根基。

  那么就不能将这五百天雄当做普通士卒,要充分培养每一个士卒的战争素养,万一当中出一个岳飞或者狄青呢。

  所以作战计划会下发到小旗。

  卢象英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每一个小旗都能清楚的明白自己的任务,以及要达到的战略目的,从而彼此之间形成完整的链式配合。

  最终汇整到一起,就是一个战略大胜。

  时间还充裕。

  但天雄军可不能就这么干等着。

  一方面,要打探郑氏大宅那边的动静,须知局势瞬息万变,战机稍纵即逝,所以不能忽略郑氏大宅的动态。

  另一方面,得堵住消息。

  当然,大的消息肯定堵不住了,天雄军明目张胆来到申港镇,也就没想着继续瞒着常州府那边,但卢象英相信大明的百姓不会主动出卖天雄军。

  所以常州府和南京那边要知道确却的消息,大概率要通过他们自己的人。

  而这个人……

  卢象英不会让他活着离开申港地境。

  对李寄道:“介立,你回去继续和他们商讨细化出兵的各种细节,另外,把徐三喊出来,我有事要交待他。”

  李寄笑道:“是想派些人去盯住郑氏大宅那边?”

  卢象英嗯了声。

  李寄走后片刻,徐三跑过来,埋怨道:“卢帅,你也不能逮着我一个人使唤啊,赵巨鹿和你更亲近不是,你好歹让他也活动活动。”

  卢象英眼神深沉,没吭声。

  徐三懂了。

  有些话,卢象英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味道就不对了。

  赵巨鹿必须留在军营。

  或者说,当赵秋瑞和李凤良在营地里的时候,赵巨鹿就必须在,不是不信任,是这两人毕竟前绿营军总旗,防人之心不可无。

  卢象英道:“你去派一小旗人到郑氏大宅那边,让六个人正大光明的监视郑宅动向,剩下四个人在暗处观察,再准备一小旗,子时去换班,我们要十二时辰不间断的监视郑宅,如果夜里看见有人悄悄从郑宅出来,能扣押就扣押,不能扣押,杀之无妨,嗯……如果看见有满人,直接杀了了事!”ωωω.χΙυΜЬ.Cǒm

  不认识杨宇和那个清廷官员。

  但是夜里跑出来的没有鬼才是怪事,如果是清廷那个官员,那就更简单了。

  杀。

  这个时候,没有那么多的妇人之仁。

  徐三立即去安排。

  卢象英想了下,喊住徐三,“你下午可以不用在郑宅那边,安排好就去补瞌睡,子时换班的时候,你要去盯着,直到天亮。”

  徐三得嘞一声,毫无怨言。

  有一说一,徐三对卢象英有那么一点佩服,一个读书人出身的普通青年,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就发生了肉眼可见的变化。

  他现在对天雄军的掌控,以及对局势的应对,真有点儒将的意思。

  至少比定国公徐允祯,差得不是很远了。

  大概……

  超过卢象观了罢。

  ……

  ……

  郑氏大宅,远远看去,确如一座小城。

  四四方方,坐南朝北,前后左右都是十六进,绝对的豪门大院了。

  也难怪赵巨鹿会震惊。

  不过郑氏大宅比较新,也就近些年扩建起来的——依托于郑芝龙的海贸关系,申港郑氏这十几年发展迅速。

  而郑芝龙成为垄断海贸的大海盗也没多少年。

  所以申港郑氏作为江阴的乡绅士族,名声不如徐族响亮是有原因的,人徐族几百年的豪门底蕴,你申港郑氏再有钱也比拟不了。

  古代大族嘛,有钱了肯定要大修特修。

  而且还得豪华。

  红楼梦中刘姥姥进的大观园,大概就是这种情况下修起来的,而一座豪华的大宅,也是一个豪门的脸面。

  要不然徐族为何要在城中修一个偌大的徐府?

  脸面问题。

  大宅看似一个整体,实则分四个区域,其中南区是大房所在,二房在西区,三房在东区,四房在北区。

  这有规矩。

  南而为尊,以南为主的话,左为尊。

  所以大房在南区,二房在西区,三房和四房本来就式微,也没得挑剔,东区和北区都随意了。

  在西区的主院里,两个雌儿已经换了女装。

  喜鹊还行。

  长相清秀,中人之姿,身材既不高挑也不矮小,一米五左右,年纪没到,以后大概还会长高一些。

  换了女儿装,如徐三所说,胸口便有那么一些料峭风光了。

  郑氏二房大小姐郑狐衣,穿了一件桃红色细碎绣花长袄,下身是雪白的妆花马面裙,富丽华贵之余,很有些娇俏风情。一头秀发梳了个江南少女最喜的双螺髻,刘海两分而垂鬓,双螺之上,两根紫色丝带意思着缠绕一圈,再打个蝴蝶结,垂落到耳鬓。

  更添别致。

  大家闺秀的气质骤然显现出来。

  尤其那双大眼眸……

  宛若深秋的海子,清澈明亮。

  偶尔闪过的狡黠小眼神,或是不耐的翻个白眼,洋溢着青春的娇俏风采,甚至还有那么一丝灵动的小妩媚。

  二房郑狐衣,提谋之人踏破门槛。

  甚至在暗地里还流传过“郑氏狐穿衣,懿安长太息”的僭越说法。

  懿安,就是张嫣。

  此刻两人正在聆听二房房主郑芝仙的“谆谆教诲”。

  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的那种。

  腰间佩了无鞘长刀,胡子拉渣的公孙纪百无聊赖的在院子里扣着鼻屎,作为护院,他觉得日子过得还算舒心。

  郑芝仙负手来回自动,看着宝贝闺女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气得心口疼。

  这丫头真不让自己省心。

  都什么时候了,到处兵荒马乱,她还敢带着喜鹊女扮男装出去瞎晃悠,要不是公孙纪尽心尽职,她俩早不知道在几百里外的青楼里抱头痛哭呐。

  万一遇着流寇溃兵……

  后果不敢想象。

  还好,俩丫头运气好,没去江阴城,只在申港附近的镇上溜达。

  其实也都算郑氏的一亩三分地。

  江阴的海外贸易,申港郑氏不说独占,至少有八成相关,如果说土宝国是常州府土皇帝,申港郑氏就是江阴土皇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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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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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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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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