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作为古家的富二代,加上先前顽皮好动,无形中加强了锻炼,所以古浩天的身体底子还是不错的。再说古家富足,营养无忧,而且有医疗保障,且本身也无大病,当然换了一个灵魂不算的话。所以过了中秋不久,古浩天的身体就大愈了。
只是这一年的中秋节,由于古浩天卧床休养,古家也就将就着过了。只有小妹英娘不开心,她爬上浩天的枕头,缠着撒娇,“哥哥、哥哥,你快快好起来嘛,都没人带英娘玩。”说来也怪,前世的古浩天虽是个混世魔王,对这个异母的妹妹倒是十分亲近,而在穿越后的古浩天眼里,眼前这个小萝莉跟前世的女儿年龄相仿,情不自禁的又把前世的一份父爱寄到她身上去,心里越是疼爱。
小英娘粉妆玉琢,活泼机灵,活脱脱一个小美女。其实古浩天也偷偷照过镜子,心里也暗暗庆幸这小子不是一个歪瓜裂枣,虽然一个半大的小子,却也棱角分明,清秀俊逸,长大后也有当偶像的潜力。有时他也在感慨,这古家经过数代的改良,基因还是蛮优秀的,至少在容貌遗传上是这样的。
过不久,古浩天可以下地行走了。但是慢慢的府里人感觉出一些不同来,就是太安静了,原来时不时的鸡飞狗跳的情景没有了,最后人们发现这种变化根源在小官人。
首先发现的是卞祥,作为古浩天最铁是僮仆加玩伴,虽然形体粗犷,但对小官人的感知却是异常的敏锐。他发现小官人不爬树了、不捉蝈蝈了、不捣蛋作恶了……,总之之前的种种爱好没有了,反之常常一个人静静的坐着发呆。他曾把这种思虑告诉老爹卞忠,谁知却换来一个大耳括子和一句教训:“小官人再出什么意外,看我不扒了你的皮。”可是日久,府里人包括卞忠都发现了这种变化。人们私下稍稍的议论,“小官人的脑子不会被响雷吓坏了吧。”
古桢和李氏当然也感觉到了。
“这孩子真不会被雷吓坏了吧?”李氏嘀咕着。
“不会,我看这孩子的眼神清澈着呢,断不会有事。”古桢口头上还是很坚持的。
“可是……”,李氏想想也是,但又放心不下。
“婵儿,但且放心,不会有事的。”
古桢虽然口头强硬,但内心终究忐忑。此后借机和儿子说了几次话,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倒是从儿子的口里冒出一些莫名的问题来,什么“皇帝”“年号”“朝代”等等。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儿子的确没有呆痴的现象,也就慢慢的放心了,至于性格的改变,也就归结于受惊吓后的改邪归正。
然而,作为此刻的新生的古浩天来说,却是异常的苦恼,具体的说是对当前处境的困惑。他问了卞祥,这憨货只知道周朝、济州府、郓城县、古家庄。他又旁敲侧击的问了卞忠,可卞忠也仅仅多提供了承平九年、柴家天子这点可怜的信息而已。至于古桢这个父亲,他却不敢多问,你说一个十岁小屁孩那有这些不着边际的问题,况且还是他看着大的儿子。xǐυmь.℃òm
所以古浩天很烦,作为文科生,而且是读了无数部穿越各种朝代书籍的文科生,对中国历史上的朝代更替,他自信是清楚的,但是他对目前生活的年代却非常的迷茫。周朝,究竟是那个周朝。东西周,那是奴隶制社会,从一段时间的生活来看,肯定不是;南北朝时也有短暂的周朝,不过好像是少数民族政权;武则天也建立过周朝,但现在这个皇帝是个男的,且武周只有一朝,没有下传,也不对;那么剩下的就是五代十国的那个后周了,这个朝代的皇帝倒也姓柴,可是好像这个朝代很短命,没几年就被老赵家给陈桥兵变了。若说不小心穿越到了其它星球,可也不像,毕竟他现在熟知的“郓城”“济州”“东京”什么的都在大中华的国土上。
带着满肚子的困惑,古浩天开始千方百计的寻找解惑的渠道,因为未知的生存环境对一个陌生者是危险的,至少不能给人以安全感。他首先想到的是书籍,那怕是文学创作,从中也可以找到蛛丝马迹。好在古桢虽然只是个商人兼地主,却也有个装点门面的书房。
一日,在卞祥的掩护下,他偷偷溜进这个古桢平时没怎么光顾却不让自己涉足的书房。果然有满满一架的书籍,只是也太纹丝不乱了,可见古桢这个便宜老爹也仅仅把它作为门面。然后他在一本叫《天朝逸事》的书上,震惊的发现一个前世世人皆知的大神的名字——那个砸缸的司马光。
他迫不及待的把它取下,顺手翻开一页,只见满眼的繁体文言文,不过对他这个二流大学的文科生来说,勉强也能看懂。可他知道,他不能在这儿看,从接收的记忆来看,虽然古桢曾请过老师给原来的古浩天发过蒙,但不久就被他给气跑了,有没有学到一点东西呢?他搜索了接收来的所有记忆,发现并没有这方面的库存。所以他断定如果他一本正经的坐在这里看书而被古桢发现的话,那必定会是一种麻烦。于是他把书架理了一下,把那书偷偷带回自己的卧室,至于古桢是否会发现,他是不管了,万一发现了再想说辞就是。
此后几天,古浩天把自己关在卧房里,命令卞祥在门口站岗放哨。而卞祥作为小官人的铁杆死党,以为小官人从大官人的书房偷了什么好玩的不可告人的东西,仿佛觉得以前那个不着调的小官人又回来了,隐隐的有点兴奋,于是忠诚的执行了小官人的命令。
经过数日辛苦的研究考证,古浩天终于对这个世界有了大致的了解。原来在这个世界上,中国的历史在后周时拐了个大弯,老赵家并没有陈桥兵变、黄袍加身,老柴家自柴崇训之后,稳稳当当的经营到了现在。但是朝代虽然变了,中国历史的整体走势却变化不大。
首先周朝所处的社会环境没有变化,北边的辽国依旧强大,西北的西夏照样崛起,还有吐蕃、大理一个不少。东北的女真虽然没有记载,估计也少不了。
而且老周家的有些故事和北宋的老赵家极其相似。周朝尊郭威为太祖,柴荣为太宗,柴崇训为高宗、此后经英宗、武宗、仁宗、宪宗、神宗,书中有记载的八个皇帝,其中有两件事,几乎是北宋的翻版,一个是英宗柴礼应早逝,儿子年幼,莫名其妙的被弟弟柴礼义即位,这简直是周朝版的“斧光烛影”,另一个就是武宗柴礼义即位后发生过“白登山之围”,还有新、旧两党之争等等。
同时那些重要的历史人物大都存在,剔除老赵家这一系列之外,诸如:冠准、范仲淹、欧阳修、韩琦、狄青、王安石、苏东坡,包括该书作者自己,等等,基本没有遗漏。古浩天不由感慨各路大神顽强的生命力,也正应了一句话,是金子在那一朝代都会发光的。
整本书的内容到了作者生活的年代神宗朝就结束了,古浩天对比自己记忆中的北宋,他当前生活的时代大致相当于北宋的徽宗时期。那么按照已经发生的历史惯性,后面应该会发生什么呢?他参照北宋的轨迹一步一步的往后推,随即被一幅恐怖的画面吓住了,不会这么倒霉吧?他一时怔住了。
“小官人、小官人,”放哨的卞祥连连示警,当他回过神来时,就发现老爹古桢已站在身后,疑惑的眼神在他十岁身体和厚厚的书籍之间也不知扫描了多少回。他转头瞪了卞祥一眼,卞祥委屈的挠挠头,想着“这能怪我吗,大官人是他能拦的住的吗?”
“爹,”
“天儿,你这是在看书吗?”
“我---”
古浩天本想找个借口糊弄过去的,可是想想,纸终究包不住火的,与其日后天天生活在怀疑的目光里,倒不如编个故事把事情圆了,说不定对日后的生活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他想了想,便有了主意。转身去关了门,吩咐卞祥守在门外,又拉着父亲一起坐在床沿上。
“爹,近些日俺觉得很奇怪,有时还怕怕的,”他装着很困惑的样子说。
“怎么了,儿子,有爹呢,”古桢把他楼在身边。
“那天儿子被响雷吓昏了之后,有个白胡子老爷爷在我梦里教了我很多东西。”
“啥!”古桢被儿子的话惊讶了,“那他都讲了些什么?”
“不记的了,只是醒了之后,很多字就看懂了。”古浩天知道,谎话不能讲的太满,似是而非才是最高境界。
古桢愣了好一会,儿子的奇遇显然在他的意料之外,可是看看儿子童真的样子,却又不像是撒谎。他想到了最好的验证办法,于是拿过桌上那本《天朝逸事》,指了很多的字,甚至一些自己都认的很吃力的字,可除个别难字之外,儿子都对答如流。儿子的识字水平他当然是清楚的,又联想起之前性格变化的一些事情,这些个无法解释的现象,生活于封建社会的他自然而然的归咎于神——那位白胡子神仙。
神仙弟子啊!他看向儿子的眼神即刻变样。
“儿啊,这事——你可跟别人说过?”
“儿子不曾?”
“那这件事就作为我们两人之间的小秘密,可好?”作为商人兼地主的古桢当然懂得宝不外现的道理,闷声发大财才是王道。
“儿子听爹爹的。”这自然是最想要的结果,便宜老爹果然配合啊,古浩天心里窃喜不已。
之后,古桢一个人到祠堂里祭奉了列祖列宗,并专门列一个神龛供奉白胡子神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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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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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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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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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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