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还是决定去?”方爸爸这时也进得里屋来,他还以为方妈把野梅说服了呢。
“爸爸大人,你放心好了,‘人移活,树挪死’,年轻人不到外面去闯,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方野梅调皮地冲方爸敬了个礼,“等老了我再安安分分坐下来,那样就有玩艺儿可回忆了。”
“那么,方妈,盘缠还是给她吧。”方爸显然也妥协了。
“哈哈,爸爸,妈早背叛你了。”
于是,在这分别情绪浓郁的夜晚,一家人都大笑起来。
可是,这一晚,全家人都睡不着,方野梅睡不着,既兴奋又有些忐忑不安。
方妈和方爸全是担忧,方妈时不时想要起床再吩咐方野梅几句。
方野梅的弟弟在小县城里上高中,虽然他成绩比方野梅差点,不过相比之下还算可以。这个弟弟还是蛮讲义气的,曾跟方野梅说,你都辍学了,为显公平,我也得辍学。硬是被方野梅劝回学校:不行!虽然,我也渴望上学,但此一时彼一时,三个人供你一个读书难道还供不起?也是,弟弟运气就比方野梅好,等他上高中时,家里经济就比之前宽松多了。母亲的病也不知是比较注意饮食,还是因为那些草药有效果,居然得到了控制。再说两个人供两个人总比三个人供一个人困难。
方野梅口袋里其实只有八百块钱,自己积攒三百,爸妈给五百。
方妈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八百块钱在农村还能有些用处,农村十块钱也能花好长时间,一到大城市,八百块钱能顶啥用?
方野梅是相信自己的适应能力的,别人都能在大城市扎根,她一个正常且自诩智商高的女孩就不能?大城市消费高,但这也意味着机会多,既然喝水都要钱,那也就是卖水也能挣钱。方妈想得比较消极,而她总是逆向思考,比较乐观。
方野梅躺在床上,忍不住还是会想起张达:他现在是不是已经在上班了呢?她知道张达是今早离开西子湖村的,听说张达爸爸在没搬迁过来时是他们村的村长,张达是村长大人的独生子,当然视他如掌上明珠,有个铁饭碗谁个不珍惜呢?
“我们是走不到一起了……”方野梅这样想着,有些惆怅,但并没有像一般人那么悲痛欲绝。
奶奶听说野梅要进城打工,却丝毫没有焦虑,在她眼里,她的孙女是个能干的女孩。奶奶鼓励野梅进城务工,尽管她自己从来没进过城,她对孙女的能力深信不疑。
如果可以选择,又是生活在孙女这个时代,她也会作这样的选择。
奶奶再次把手镯塞到野梅手里。
“孩子,奶奶不能给你什么,奶奶只有这个手镯……”
野梅再次推了回去。
“奶奶,财不可外露,到大城市带着手镯反而不安全……”wWW.ΧìǔΜЬ.CǒΜ
奶奶无奈,有些遗憾地收起手镯,目光炯炯地望着野梅:“娃儿,虽然奶奶相信你的能力,但是如果真的混不下去就回来,老家怎么说总不会饿着你。”
自从野梅开办俱乐部之后,奶奶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或者可以说是开辟了她的新天地。对,她成了村里的小名人,人人都夸她的纸工手艺好,在俱乐部里,她还成了师傅。
因此,奶奶对野梅是越发的信任和疼爱了。
她总觉得野梅的身上有自己少女时代的影子,倔强,又不甘于现状,有闯劲,想要挣脱束缚。
可她自己没能挣脱束缚,父母没让她上学,还包办了她的婚姻……她缺少外力支援啊。
刚刚嫁人的时候,她可懊恼了,她不喜欢做饭,不喜欢整天儿打扫,不喜欢逢年过节招待诺多的亲戚……可她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她不做这些就会被周围人的指责和笑话,更会被婆婆痛骂……
她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剪纸,很多时候,她就跟村里的女性们交换活儿,她帮她们剪纸,她们帮她拾菜做饭。
可那时候大家并没有怎么重视剪纸,只是为了完成任务,为了迎神节和过年祭祀时有东西上贡。只不过,有了交换之后,庭院干净了,家务也不受影响,家里人也便不好说她什么,算是偷得半分闲吧。不然,不会做家务可真会被笑话和责骂。
奶奶跟野梅的母亲倒是没吵过架,野梅母亲没有叛逆,是传统的家庭主妇,把家里收拾的干净整洁。奶奶知道自己的性情,早早就分开单过,免得拖累儿子媳妇。奶奶又不多言,更不管儿子和媳妇的闲事,也不依赖他们,所以,她们根本吵来起来。
孩子,飞吧,飞吧,现在不飞何时飞?
奶奶倒有几分庆幸,庆幸孙女没有早早跟张达结婚。
奶奶有时候也会为自己这样老了还如此叛逆感觉到荒唐,但她确实是希望孙女活得不一样一点,至少别再步上一辈女性们的后尘。
行程还没开始,祖孙俩就开始憧憬着未来。
失恋,那算得了什么呢?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新的世界、新的挑战、新的希望在等待着野梅,她没有让自己用来伤心的闲暇。
方野梅的高中同学陈晶玲前不久刚刚跟她通过电话,西子湖村那时候只有一两台固定电话,一台是村书记家的,一台是村里小店老板娘家的。陈晶玲有传呼机,方野梅呼一下她,她就回过电话来。陈晶玲刚刚大学毕业,准备到杭州去找工作,方野梅决定跟她结伴去杭州。当然,相对来说,她的盘缠是少了点,但她已经作好了打算,不论做什么,不挑剔工作,先找个落脚点再说。自己毕竟不能跟陈晶玲比,无法一开始就站在一个高起点上。
第二天,天蒙蒙亮,方野梅就起来了,她可没张达那么好的福气,有专车来接,西子湖村当时公路还没通,还要走到五公里外的凉亭去坐车。接张达的车在五公里外候着。方野梅却得等客车,而一天只有两趟客车路过,若是错过上午那辆得等三四个小时。所以,她得早点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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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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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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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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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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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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