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哥李宗宝。
“玥玥,怎么才下山,你急死哥了,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呢。”一见到我,宗宝就迎来上来。
“宗宝哥,世界上好像就你一个人有妹妹一样,跟我们一起玩能有什么事?你这是故意要气我吗?我也是有哥哥的人嘞,我哥可从来不关心我去了哪里!”万红笑着打趣道。
“自己的妹子自己不疼难道还等别人来疼不成?”宗宝笑着道,“再说了,玥玥可是我爸妈的掌上明珠,她要是有事,我爸妈还不得揭了我一层皮!”
“宗宝哥,那要是你未来的女朋友跟玥玥互相看不对眼怎么办?”万红又笑着问,眼里闪过一丝狡黠,“你是不是连女朋友都不要了?”
“玥玥不喜欢的,我也不喜欢,玥玥喜欢的我才会喜欢!”宗宝望着万红一本正经的说道。
万红的脸忽然就红了。
听到宗宝的话,甜甜的暖意涌上心头,我挽着我哥的手臂跟大家道别上了车。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暖融融的灯光下,餐桌上已经摆好了丰盛的晚餐,我妈一边招呼我去洗手一边伸手拈掉我身上沾的草叶子,嗔怪的道:“这么大姑娘家了,还天天疯跑,也不嫌累!”
“妈,我在山上看到了一只小兔子,好想抱回来啊,又怕你骂我!”我转过身抱着我妈的肩膀撒娇道。
“一只兔子而已,抱就抱回来呗,多大点事,真喜欢明天让你哥上宠物市场给你买一只回来!”我妈宠溺的笑着答道。
“吃饭了!多大个人了,还净跟你妈赖着撒娇!”我爸把最后一盘菜端上桌,解开身上的围裙率先在餐桌旁坐了下来。
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爸妈不停的往我碗里夹菜,说我太瘦了要多补补,宗宝被冷落在一旁也不生气,傻呵呵的望着我乐。
直到这一刻,我真实体会到了身为掌珠的感觉。
日子就这么幸福而快乐的缓缓流逝,我像一个抱着蜜罐的小熊,每一天都过得简单而开心。
转眼间,我大学毕业了,爸妈托关系给我找了一份体面高薪的工作,我哥李宗宝和万红也谈起了恋爱,真正实现了当初说的那句话,我喜欢的人他才会喜欢。
顾西文毕业后成了一名流浪画家,偶尔才能跟我们聚一次,每次见面,他都会欢快的喊我“兔子”而我总会追上去打他,快乐得依旧像两个孩子一样。
林小慧和陈琛依旧还在一起,他们结了婚,陈琛接手了他爸爸的公司,林小慧当了全职太太,偶尔邀我和赵凡万红一起逛街。
生活真美好啊!
只是,偶尔午夜梦回,我总会觉得哪里不对,仿佛有一件极其重要的事被我丢到了脑海,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每到这时候,当我拉亮房间的灯,我妈就会从她的房间跑出来,温柔地问我是不是梦魇了,轻轻拍打着我的背,守在我床边望着我睡着才离开。
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好像真的没有,我习惯且热爱这份属于我的甜蜜生活,更享受来自父母兄长的宠爱。
我已经快二十八岁了,我哥和万红结婚了,并有了自己的孩子,林小慧和陈琛的孩子都已经会打酱油了,可我还依旧单着。
顾西文也没有找到伴侣,依旧满世界漂着画他的画,我父母和我哥都以为我和他是一对,直到有一天,我喝醉了,被顾西文送回来,他们眼见着我跟他称兄道弟,才知道一直误会了和他的关系。
爸妈开始张罗起我的人生大事起来,快过年的时候,妈妈的一个老姐妹给我介绍了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那男孩从国外留学回来,长相,家庭,收入,修养,知识各方面都很好,在爸妈兄长的眼里,是他们宝贝得不行的我的最佳良配。
真的没什么可挑剔的,最重要的,爸妈喜欢,哥哥也喜欢,至于我,喜欢吗?我好像真的不知道。
二十八了,好像到了结婚的年龄,也许再过一年,我也会像万红和林小慧一样,生一个可爱的孩子,一辈子就这么平淡幸福下去。
我同意了海归的求婚,爸妈开始张罗起了我们的婚事,两家住得不远,新房买在两家市中心最好的小区,婚礼定在元宵节之后。
元宵节,我们这里一年一度的花灯节开始了,林小慧牵着孩子来邀我一起去看花灯,天快黑时,我们吃过晚饭就出门了。
马路上人山人海,街道上高高拉起了钢丝绳,上面挂满了五光十色的灯,装饰一新的小货车在人流中缓缓行驶,车身被四面画着喜庆图案的巨幅广告牌围成方形的移动的城堡,挂满霓虹,放着震天响的音乐。
人们笑闹着,互相说着祝福的话,一张张脸在花灯下闪耀着喜悦,这一切都美好得有些不真实,我突然有些恍惚起来,心里再次涌起那种遗忘了重要事情的惆怅。
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婚前恐惧症吧,我想。
突然有种被人紧紧盯住的感觉,我四处张望,触目所及都是光彩四溢的花灯和人们兴奋的脸,最后,我的视线落在路边的一颗梧桐树上。
梧桐树上被人挂满了闪耀的星星灯,灯线密集的从树上垂到地上,仿若一树闪着光的瀑布,树下站着一个人,穿着不合时宜的一身黑衣,脸上带着一面银色面具,看不到他的脸。
那个人就那么站在树下静静的盯着我,即使跟我的目光相遇,也没有转开的意思。银色面具下只露出一双晶亮的眸子,那双眸子里闪的光并不比树上垂下来的任何一颗星星暗淡。xǐυmь.℃òm
我的心狂跳了起来,双脚甚至开始剧烈颤抖,一种莫名的激动瞬间擢住了我,让我紧张得几乎无法呼吸。
就那么对视了不知多久,“嘭”的一声巨响,天空突然炸开一朵烟花,接着是第二朵,第三朵,我抬脚僵硬的走到他面前,他依旧就那么望着我,一动不动。
我缓缓抬起手,想要掀开他脸上的面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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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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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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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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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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