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那天,谭蕊遇到沙尘暴出事后,魂魄浑浑噩噩的在一片黄沙中走了很久。
她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甚至以为是骆驼和旅行团丢下她跑走了。
谭蕊就那么在戈壁滩中游荡了整整一夜,不明白为什么她怎么走也走不出那片贫瘠地方。
回家的渴望支撑着她不畏戈壁滩夜间刺骨的寒冷一直不停的走。
第二天早上,当第一缕阳光出现在地平线上的时候,谭蕊终于倒下了。
她趴在地上,一动也不能动弹,惊恐的发现自己的身体在阳光下变得越来越淡,并往外冒出一股股灰白色的烟雾。
直到这个时候,谭蕊才终于像是明白了什么。
就在她快要彻底消失的时候,一个大红色的身影慢慢朝她走了过来。
那个身影停在谭蕊的面前,洒落在谭蕊身上的阳光被她彻底遮挡住,谭蕊闻到一股清冷的香味,被阳光灼得剧痛的魂体也不再往外冒烟,只觉得浑身一阵阵清凉。
谭蕊重新恢复了些力气。
她使劲抬起头,望向站在她身前的那个大红色身影。
是一个女人,穿着一条大红色长裙,头上戴着流苏头饰。
看不到她的脸,一块大红色的面纱遮了大半,只看到白皙如玉的皮肤和半截高挺的鼻梁,以及一双漆黑深邃的大眼睛。
那双眼睛仿佛能将人整个儿沉溺进去。
女人的样子,仿佛一个从穿越古代而来的异族公主。
高贵、美艳、不可方物。
谭蕊呆愣愣的仰头望着女人,女人也低头望着趴在地上,只剩下抬头力气的谭蕊。
女人的眼中没有任何温度。
冰冷得如同北疆天山上的冰雪。
对视了半晌后,女人突然朝谭蕊缓缓伸出一只手,那只柔白纤长,戴着镶了红宝石的指链。
谭蕊听到宝石和金属碰撞发出低微而清脆的“叮铃”声,看到那些红宝石泛出潋滟的光芒后,便失去了知觉。
再次醒来,谭蕊发现自己在一个山洞里。
石床、石桌、石椅等物一应俱全,打磨得精致光滑,也整洁干净,虽然是山洞,却不见一丁点儿沙石灰尘。
红衣女子优雅的坐在石桌边,桌上放着茶壶和茶杯。
杯子和茶壶都是白玉材质,薄薄透透的,能看得见里头装的水。
红衣女子一只手高高拿着白玉杯,却没有递到唇边,正侧头望着蜷缩在地上的谭蕊。
她脸上的面纱垂在脸侧,露出绝美的容颜。
谭蕊从来没见过长得那么漂亮的女人。
“是您救了我?”
谭蕊动了动身子,发现之前那种极度虚弱的感觉已经完全消失了,她低头望自己的手,也好像没有什么异常。
她只是想着,就发现自己已经站了起来。
“坐吧!”
红衣女子用那只举着杯子的手指了指石桌旁的另一张石凳,顺手将手里的杯子放在石桌上,又拿起一个白玉杯,倒了一杯水,放在石桌另一头。
谭蕊慢慢走到桌边坐下。
她望着红衣女人再次开口问道:“您是谁?是您救了我吗?”
红衣女人望着她,说了一句答非所问的话:“你从内地过来?是过来旅游的?”
谭蕊愣了愣,才点了点头道:“是的,您能送我走出这片戈壁滩吗?我好像迷路了。”
她还有些没搞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死了,既然不知道,那就干脆不去想,她想回去,她有幸福的家庭,和懂事孝顺的儿子。
“为什么要回去?”红衣女人望着她问道。
“我答应我的丈夫要回去的,飞机估计已经误点了,他在家会担心我的!”谭蕊说。
“呵呵,丈夫!”
红衣女人突然冷笑了一声,端起白玉杯轻轻抿了一口茶水。
“没有一个男人不会喜新厌旧,你不回去,他说不定更高兴,你已经快要老了,他还能找个比你更年轻漂亮的,而你在我这里,永远不会再老,甚至能一天比一天年轻。”
红衣女人放下手里的白玉杯说道。
白皙手指上缠绕着的红宝石指链微微晃动,衬托着白玉杯越发显得潋滟璀璨。
“不会的,东哥不是那样的人,我们从小就认识,他的心里只有我。”
谭蕊摇头,望着红衣女人哀求道:“您既然能救我,能不能送我走出这个地方。”
“可是你已经死了呀!”
红衣女人望着谭蕊,眼底带着一缕若有若无的嘲讽和几分残忍:“你的男人若是心里只有你,怎么会让你孤独的死在这里?”
“我,真的死了!”
谭蕊心里的那丝侥幸终于破灭。
她想起来失去意识前的那一瞬。
她望着红衣女子,开口问道:“您是谁,您是这里的神仙吗?为什么我死了你还能救我?”琇書蛧
谭蕊抬头望了望四周,“这里,就是传说中的地狱吗?”
红衣女子突然笑了起来。
“我是这里的红柳妖,你也可以叫我红柳大仙,这里是我居住的地方。
你挺合我眼缘的,所以现在摆在你面前的有两条路,要么跟着我住在这里,当我的徒弟,帮我收集死在戈壁滩里的魂魄,要么我现在就送你下去。”
“你为什么要收集死在戈壁滩里的魂魄?”谭蕊有些好奇的问。
“这个地方条件太苦,没有阴差愿意来,而我,是为了赎罪。”
红柳妖望着谭蕊并不隐瞒:“很久之前,这里是座小城,有一天,我杀光了小城里所有的人,将这里变成一片戈壁,而那个我最爱的男人,不仅没有帮我,甚至还想杀我,最后雪山之神为我求情,他才将我困在这里赎罪。”
说这些话的时候,红柳妖依旧面无表情,眸光冷漠,仿佛说的哪些事与她全然无关。
谭蕊望着红柳妖,眼里多了几分同情。
被最爱的人困住。
难怪她言语中痛恨男人。
“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
红柳妖冷冷的望着谭蕊,“说吧,是让我现在就送你下去地府,还是留在这个里当我的徒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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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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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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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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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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