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上的气息虽然有些诡异,但看起来又不太像夺舍,想来想去怎么也想不明白,我挑眉问他:“难道你并不是程桥?”
“唉……”
程桥并没有回答我的话,而是悠悠的叹了口气道:“我已经活了两百多年了!”
我愣了愣,再次仔细看程桥身上的气息。
依旧只看到淡淡的死气和阴气,活人的生气明显重些,不太像夺舍,更没有修行的气息。
修行的人和有道行的动物不同,因为人得天独厚,修行更容易,所以始终都逃不过寿命的定数。
所谓阎王要你三更死,岂能留你到五更,人修行的道行再高,也逃不开“生有地,死有方”这个规律。
多做善举化灾厄,修行养性的确可以延年益寿,但若说能活两百多年,就绝不可能了。
除非那个人在阎王的生死薄上被除名了。
更何况程桥是张文红看着出生的,不像夺舍,他却又说自己活了两百多年,这就怎么都说不通了。
程桥见我望着他上下打量,笑着说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你听完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两百年前,程桥的原名叫程四清,是一名农户。
由于白莲教之乱,大清开始衰落,官场的贪污腐败,朝廷大建园林劳民伤财,人口暴增与乡村土地兼并的严重,导致许多农民失去土地,百姓民不聊生。
程四清那时候刚满三十六岁,老婆前后生了十三个孩子。
一家十五口人,原本靠着两亩薄田过日子,谁知田地被朝廷尽数征收,一家人连活下去都成了问题。
望着一个个饿得皮包骨头的孩子,程四清无奈之下,只好跟着另外两名朋友一起进山学打猎,倒也换取了一些勉强够养活一家人的银钱。
但随着苛捐杂税的逐日增多,进山打猎的人也越来越多,就连这项营生也愈发艰难起来。
那天,程四清照例跟着两个朋友进了山。
为了避免争抢猎物,三人进山后就分头行动。
程四清的运气不错,这天天还没黑,他就打到了一只野兔和一只猪獾。
眼看着天色越来越晚,跟另外两人约好的下山时间快要到了,程四清收拾了一下就准备下山与其他两人会和。
今天的收获颇丰,孩子们又能好好吃一顿饱饭了。
收拾是一番后,程四清背着打来的猎物朝山下走,走了没多久,意外发现不远处的灌木丛里有双滴溜圆的黑眼睛望着他,灌木缝隙里,露出些许雪白的毛发。
看那眼睛,像是鹿的眼睛,可是看那雪白的毛色,程四清却又有些疑惑,哪里有这种雪白的鹿呢?
程四清将手里的猎物放在脚边,朝那片灌木丛举起了手里的弓箭。
灌木从里的那只动物仿佛意识到了即将到来的危险一般,望着程四清的圆眼睛眨了眨。
那是一双有着人一般眼神的漆黑眼睛,配上纤长浓密的白色睫毛,程四清竟一时看得呆住,连已经拉满的弓箭都忘了射出去。
等程四清回过神来的时候,那只动物已经从灌木丛中站了起来,朝山林深处奔去。
竟然真的是一只鹿,一只浑身毛色雪白的鹿。
最妙的是,那只雪鹿站起身来的瞬间,程四清分明看到,雪鹿的额头正中竟有一朵黑色栩栩如生的梅花纹。
这可是一只神鹿啊!
程四清想着,也舍不得用弓箭去射击这只雪鹿了,他丢下弓箭,飞快的从身上摸出绳套,飞奔着追了上去,想要活捉神鹿。
追上去后程四清才发现,这只血鹿跑不快,它的一只后腿受了伤,像是被什么动物咬过了一般,拖拉着一瘸一拐。
程四清大喜过望,知道自己这是撞大运了,按这只鹿的速度,自己一定能套上它。
可绳套扔出去好几次,都被那只雪鹿巧妙的避开了过去。wWW.ΧìǔΜЬ.CǒΜ
一人一鹿在林中飞快的奔跑着,渐渐跑进了一片程四清从来没进过的山谷中。
眼看天就要黑了,程四清越发的心急,渐渐有些力不从心起来。
那毕竟是一只鹿,即使伤了一条腿,奔跑起来的速度依旧比程四清要快上许多。
程四清跟那只雪鹿之间的距离眼看着越来越大。
好在那只雪鹿的毛发雪白,在渐渐暗下来的天色中依旧显眼。
而那只雪鹿也像是跑累了一般,速度也越来越慢,甚至停下来四处张望着看向程四清的方向,看看他追上来没有。
也许是雪鹿真的累了,也许是程四清穿着一身灰扑扑的衣服,被树影遮住了身形,那只雪鹿竟停了下来,悠闲的吃起地上的青草。
程四清原本已经想要放弃了,见雪鹿停了下来,卯足了劲儿冲了上去,甩出手里的绳套。
可惜还是差一点点,没有套住那只雪鹿。
不仅没有套住,绳套还挂在了一棵大树的枝丫上,程四清扯了半天也没有扯下来。
程四清的动作再次惊动了它,雪鹿愣了愣再次撒开蹄子跑了起来。
这次雪鹿跑得很慢。
慢到让程四清完全有把握追上它。
程四清干脆丢掉了挂在树枝上扯不下来的绳套,空手跑了过去。
这只雪鹿是只母鹿,头上没有长角,并没有什么攻击性,即使徒手去捉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一人一鹿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前面是一片高高耸立的悬崖,那只雪鹿已经无处可逃。
眼看着伸手就能捉住那只那只雪鹿,程四清的心中一阵狂喜,谁知那只雪鹿的身形一闪,竟在悬崖前不见了踪影。
程四清冲上去一看,崖壁上长满茂盛的藤蔓和野草,哪里还有那只雪鹿的踪影。
他不死心,伸手拉扯那些藤蔓,意外发现崖壁间有一道一人多宽的缝隙,从缝隙里看去,里面的空间并不小,竟像是一个隐藏的山洞。
说不定里面的山洞就是这只雪鹿的窝,搞不好里面还有小鹿!
程四清想都没有多想,抬脚就从一人来宽的缝隙钻了进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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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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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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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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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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