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有海生是海妖的传言流传出来,好事的女人们说得煞有介事,仿佛亲眼看到一般,说海生变成怪鱼,那些失踪的男人都是被他吃掉的。
可即使是这样,渔民们还是舍不得放弃在海生那里买蜡烛。
轻轻松松就能满载而归,谁不愿意呢?
海妖的传言流传出来前,渔民们都是独自上门买蜡烛,海妖的传言出来后,渔民们到底有些害怕,邀约着一起上门买那神奇的蜡烛。
世界上大多的罪恶和悲剧都源于贪婪。
渔民们发现任飞雨的家里储存着几乎满满一屋子那种神奇的蜡烛。
于是,便有人提出了消灭海妖的建议。
一根神奇的蜡烛能用整整一个月,那么多蜡烛,够渔村的渔民们用一辈子了,只要将海妖灭掉,那些蜡烛就是大家的了。
他们偷偷在海生打渔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挖了很深的陷阱,陷阱的底部插满了尖利的鱼叉。
那天,任飞雨跟往常一样,跟出海的哥哥一起出门,在海边的峭壁上练轻身功夫,等哥哥打渔回来再一起回家。
兄妹俩有说有笑的朝回走,商量着刚打捞起来的蓝鳍金枪鱼一半生吃一半做成鱼泥用罐子封存起来。
掉进陷阱的瞬间,任飞雨的脸上还挂着甜甜的笑容。
海生的反应很迅速,一边飞快的用手将任飞雨托起来,一边用腿飞快的踢断埋在陷阱底部的鱼叉。
鱼叉多且密集,不过电光火石间的功夫,海生还要保护着任飞雨不被坑底的鱼叉伤到,两人狠狠跌落到坑底的瞬间,任飞雨听到鱼叉刺破皮肉穿透骨头的咔嚓声。
粘腻的鲜血瞬间浸透了坑底的泥土,海生的背部落在被踢倒的鱼叉上,右腿小腿胫骨却被尖利的鱼叉彻底穿透、扎成两截,只剩下皮肉连接着耷拉折叠成人类不可能形成的角度。
海生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将任飞雨半举起着护在胸前,尖利的鱼叉只是划破了任飞雨脚上的皮肤。
“飞雨,你没事吧!”海生第一个反应并不是去关心自己的腿,而是挣扎着撑起上身去看任飞雨的情况,小心的将她放了下来。
“哥,你的腿……”任飞雨爬起来,哭着想要去拉海生的右腿,尖利的鱼叉闪着寒光,轻轻一碰血涌如泉。xǐυmь.℃òm
“我的腿没事,你没事就好!你先扶我坐起来!”海生脸色苍白如纸,额头上冷汗涔涔,紧紧咬着牙根没有发出痛楚的闷哼,而是挣扎着想要坐起身。
任飞雨扶着海生坐起上半身。
他的身上没有其他伤,但整条右腿高高翘起,被鱼叉扎住无法动弹。
坐起的动作导致右腿稍稍动弹,鲜血流得越发汹涌。
如果只有海生一个人落下来,或者,如果她的反应能再快一些,哥哥一定不会受伤。
想到这里,任飞雨就内疚得想流泪。
但她清楚,眼下的情况,她连流泪的资格都没有,她必须先替哥哥止住血,否则血这么流下去哥哥一定会没命的!
她撕下自己的一只袖子,用尽全力紧紧绑住海生的小腿。
海生一脸欣慰的望着她的动作,强忍着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血终于慢慢止住了。
就在任飞雨刚刚松了口气的时候,海生望了她一眼,抬手对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指了指头顶。
任飞雨侧耳一听,听到陷阱方传来细微纷杂的脚步声,以及压低的交谈声。
“掉进去了吧?”
“两人都掉进去了!”
“如果没伤到怎么办?会不会出来报复我们?那可是海妖呀!”
“肯定伤到了,血腥气那么浓,怎么可能没有伤到?”
“他们怎么没有叫喊?”
“应该是死了!”
“可惜了,飞雨那个丫头若是没死,倒是个好乐趣……”
任飞雨咬紧了牙根,眼里冒出嗜血的怒火,她听得清楚,那是渔民们的声音。
原本以为她和哥哥不过是无意间掉进捕捉从山间跑来海边觅食野兽的陷阱,没想到,这个陷阱竟是渔民们专门为了杀死她和哥哥而挖出来的。
紧接着,任飞雨听到渔民们互相推诿着派谁先过来看个究竟的声音。
“走,一起上,都把手上的家伙拿好,如果他们还没死,直接将火油泼下去,叫他们插翅也难逃!”最后一个声音说。
脚步声越来越近。
海生眉头紧紧蹙起,望了任飞雨一眼,随手捡起一根鱼叉塞进任飞雨手中,低声道:“准备好,我们上去!”
说着将自己的手递向任飞雨。
“可是你的腿……”任飞雨紧紧握住他递过来的手,望向他被鱼叉扎住的右腿开口。
一句话还没说完,任飞雨只觉得手上一紧,鲜血再次喷涌间,海生猛提了一口气,将那根尖利的鱼叉猛的从小腿上拔了出来。
海生的动作并没有停顿,一只手拉着任飞雨,一只手插进深坑的坑壁上,左腿蹬住坑底借力,朝上窜起。
在一众渔民的目瞪口呆间,兄妹俩如同从地底钻出来的罗煞一般,满脸杀气。
不过顷刻之间,几十个渔民尽数死在了自己留在陷阱里的鱼叉下。
血债只能用血来偿。
海生和任飞雨并没有打算就此放过渔村的这些人,他们已经杀红了眼睛。
在这个地方,他们从来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的温暖,除了男人们的欺辱,就是女人们的嘲讽和白眼。
一场席卷整个渔村的熊熊大火之后,任飞雨和海生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小渔村。
烧村的火油是那些渔民们自己准备的。
离开渔村后,任飞雨和海生找了家不大的医院治疗伤腿。
半年后,任飞雨和海生按照铁皮饭盒里那些信上的地址,找到了那个叫任之贤的男人。
任之贤已经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照片上的那个女人成了他的妻子,家中还有一儿一女。
任飞雨亲手杀掉了任之贤和他的妻子,最后放过了他的那双儿女,和海生偷渡到国外。
两年后,考古界多了一对令人闻风丧胆的兄妹——瘸腿鬼面。
他们带着大量雇佣兵和武器,以黄雀之姿,跟在考古队后面,出入各个古墓,盗走国宝无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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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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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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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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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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