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上午,我让冬子去缘起阁开门,好好在家偷懒睡到快近中午才起床。
夏小北最近的工作也有些忙,虽然住在一起,我们已经有两三天没好好坐在一起说说话了。
也不知道她跟顾西文之间的事处理得怎么样了。
萝月给我做了午餐,吃完饭,我心血来潮的找了之前牵肖恩的狗绳,套在肖恩脖子上,牵着他一边沿路溜达一边朝市区走去。
肖恩好长时间没跟着我出门了,兴奋得跟条狗一样到处闻闻嗅嗅,尾巴也高高竖起。
萝月可以日行千里不在话下,大概是经常出去搜罗一些灵气重的东西给肖恩当食物,导致肖恩现在的体型比一只成年阿拉斯加还要大,原本红褐色的背上长出了一层金色的被毛,且比之前的毛发要长上一些,阳光下金光闪闪,远远看着就十分惹眼。
肖恩的眼睛像是也有了一些变化,当它凝视着某一个地方的时候瞳孔不再是之前的红宝石般的璀璨红色,而是变成金黄色。
快走缘起阁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拿出来一看,是陆逍鸿打来的。琇書蛧
“胡灵,你在哪儿?”接通后,陆逍鸿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
“快到缘起阁了,怎么了?”我问。
“萧叔叔不是答应过郝大叔帮他办木兰山别墅的地产问题吗,手续下来了,我准备给郝大叔送去,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木兰山一趟?”陆逍鸿问我。
“好的呀,上次回来我还一直没腾出时间去探望他呢!”我忙答应下来。
“你在哪儿,我现在来过来接你。”陆逍鸿问我。
我将自己现在所在的位置告诉了陆逍鸿。
不过五分钟,陆逍鸿就开着车找来了。
肖恩不是太喜欢坐车,赖在地上趴着不愿起来。
打开车门,我推了肖恩几下,没推动。
肖恩趴在地上瞪着圆溜溜的眼睛望着我,一副耍赖到底的样子。
“肖恩,你真的不愿意跟我们一起坐车?我们是去看郝大叔哟,你若实在是不想去,也可以自己回去。”我想了想在它面前蹲下身,盯着它乌溜溜的眼珠子说。
听到我说去看郝大叔,‘噌’的一声从地上站了起来,还不等我反应过来,已经如一道闪电般蹿上了车,乖乖的趴在车后座上。
这家伙,也不知道它到底是想念郝大叔家的那些鸡还是真的想念郝大叔了。
坐上副驾驶,陆逍鸿伸手替我系好安全带,重新发动了引擎。
车平稳的滑了出去。
大概四十多分钟,车出了市区,行驶在木兰山的盘山公路上。
已经入秋了,林子里的树叶有的变成明亮的黄色,有的已经渐渐转红。
车开得不快,我将车窗降下,扭头望向窗外。
阳光温暖,风柔柔的吹着,带着树林特有的清香,轻轻抚在脸上和身上。
第三次来到这个地方,已经没有了恐惧和压力,才发现这座山的风景真的很美。
在盘山公路上大概行驶了半个小时后,陆逍鸿将车停在一片正在修建中的院落前。
院子的布置很简单,一方小小的鱼池,一小块花圃,两畦菜地,一方葡萄架,葡萄架下摆着一张石桌和两张石凳。
葡萄树应该是新移栽不久的,光秃秃的浅棕色藤蔓上缀着几片新长出来的嫩叶。
院墙不过齐腰高,木质,更像是简单的围栏,围栏上缠绕着鸳鸯藤,不是开花的季节,叶片却繁茂,由于季节的原因,椭圆形的小叶子边缘隐隐有些泛红。
整个院子给人一种祥和宁静的感觉。
这里就是之前祁越用来关我的那个院子。
如果不是葡萄架的右下角种着一颗双色曼陀罗看着很是眼熟,完全看不出之前的半分痕迹。
原来的别墅已经完全推倒,正在建筑的是一座两层小洋楼,普通农村常见的格局,不豪华,却看着安心。
陆逍鸿跳下车,帮我和肖恩拉开车门,我还没反应过来,肖恩已经窜了出去。
一道金色的光影在我们面前一闪而过,肖恩径直朝小楼的后面冲去,眨眼间便不见了踪影。
待我下车,和陆逍鸿走进院子里的时候,郝敬德已经从正在建筑的小楼后面走了出来。
“郝大叔!”我笑着迎上去,跟他打招呼。
“丫头不错,这么短时间不见,身上的修为和功德光又涨了不少!”郝敬德也望着我点头笑。
“郝大叔,这块地的手续都办下来了,萧尊不在,他让我和胡灵先将这些这些本子给你送过来,等他回来再来拜访您!”陆逍鸿对郝敬德说。
“萧尊有心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将手续全都办好了!”郝敬德点头,“走,先去屋里坐下喝杯茶吧,大中午的,上来辛苦了!”
我和陆逍鸿也不推辞,跟着郝敬德朝小楼后面走去。
“郝大叔,您这房子建得挺快的,都快完工了!”我边走边望着主体已经成功,只剩下安装门窗的小楼说。
“还得谢谢你爸爸,如果不是他找人来帮我将地底下的那些东西都运走,哪里能这么快!”郝敬德说。
“都是应该的,当初如果不是您,我的命都已经丢了呢!”我说。
“唉,说来惭愧,其实当初——”郝敬德笑着摇了摇头,“算了,不说这个了!”
说话间我们已经走到了开满小花的篱笆前。
后院完全没有什么变化,仍旧是原来的模样,望着熟悉的一切,想到当时的那些遭遇,我微微觉得鼻子有些酸,眼眶有些发热。
陆逍鸿忽然伸手过来握住了我的手,我扭头望向他,他朝我微微一笑,伸手指向院子里道:“你看肖恩!”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肖恩竟窜上了木屋的屋顶,趴在上面,它面前有一只五彩羽毛的大公鸡,单脚站立着瑟瑟发抖的跟肖恩对峙着。
其余的鸡全趴在小院的地上,头缩在翅膀底下。
肖恩看起来并没有要吃那只五彩公鸡的样子,似乎只是想逗弄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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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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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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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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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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