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七零年代抱首富大腿>第121章 金棉
  “我能有什么不好意思?”沈拥军把妙妙抱起来递到她手里,“去,把妙妙送回去!”

  一说到关键时候就转移话题?

  沈晚喜狐疑地看向他,但还是接过妙妙送回了大嫂的房间。

  出来以后沈拥军佯装无事发生,

  沈晚喜想了想还是没多说,想必二哥是有点儿情况的,但是他不愿意说那就不说呗!

  于是就开始跟她说自己连载故事的剧情构思。

  “既然是纺织厂的厂报,我觉得还是从工人与劳动出发,所以第一个故事我打算写一个挽救厂里财产的年轻女工人,你看怎么样?”

  “你写东西我一点儿都不担心,你看着来吧!”

  随后二人又沟通了一会儿纺织厂里的事情,争取写的贴合实际。

  吃过饭沈拥军就走了,沈晚喜下午去卜庸那边学习,得空就开始写。wWW.ΧìǔΜЬ.CǒΜ

  “晚喜啊,你这是在写小说?”

  卜庸瞧见就问了一句。

  “算吧,就是我哥厂里的报纸需要稿件,我想了想就是连载小说能调动起人们对厂报的积极性了。”

  卜庸赞叹道:“你的这个想法很好,既然你要写小说,那以后我们就少学一个小时!”

  沈晚喜的学习其实就是复习,复习的过程就是回忆与查漏补缺,按理说她在数学方面已经可以考个高分了,卜庸根本不担心她的数学。

  倒是周怀珠很努力,但是数学却一直平平,卜庸想来觉得还是天赋问题。

  卜庸又怎么会知道沈晚喜是已经学过一遍,来自于题海战术的后世呢?

  五天后,沈晚喜已经手写了一万三千字,把稿件送去了县里。

  “你来的还真是时候,本来明天休息我就打算回去看看情况的!”

  沈拥军显得很高兴。

  “你看看写的怎么样,能不能用?”

  沈拥军拿在手里,这一看就入迷了。

  其实这个故事并不是什么复杂的故事,就是讲一个叫小柳的女孩出生在重男轻女家庭,通过自己的努力进了纺织厂,在纺织厂内感受到工人大家庭的温暖,于是把纺织厂当成家,在一场火灾后积极挽救财产的故事。

  整个故事的开头小柳深受来自长辈的委屈,看得人心中气愤,而见她自己努力进了纺织厂,沈拥军又为她松一口气。

  中间故事是一段平和友爱十分轻松的,最后挽救财产又看得人十分紧张,随着故事发展而忍不住随之情绪起伏。

  虽然剧情并不复杂,但是无疑是一个很好的休闲读物。

  “二哥就知道这事儿交给你准没问题!”

  沈拥军开心地拍了拍沈晚喜的肩膀。

  沈晚喜就笑嘻嘻说:“二哥,既然这事儿我给你办妥了,要不你也帮我个忙呗?”

  “什么事?”

  “你那还有钱吗?”

  “有啊,你要多少?”

  “是这样的,周延元开猪厂的事我估计你还不知道,我上回找你要回的钱就是先给他用了,所以你要是有能借我的钱,就借我呗?”

  沈拥军成为厂长秘书以后不见得比以前更忙,但是他需要有更多的时间在县里,以免厂长找他的时候他不在。

  所以就很少回家了,自然消息不灵通。

  沈家人也不可能事情没办成之前到处说,这就导致了沈拥军现在都还不知道。

  听完沈晚喜的话,他睁圆了眼睛,小声说:“这小子胆子可真够大的!”

  沈晚喜耸耸肩。

  “你就这么放任他开猪厂,不管管?”

  “我管他做什么,他想做我就支持他,我相信他不会胡来,也不会让我失望的。”

  沈拥军眉头微蹙,说实话从挣钱这方面来讲,他确实也是觉得可行。

  自打上回那个猪厂被抄了以后,县里黑市的猪肉价格几乎翻了一倍,猪肉越发难搞到了。

  若是周延元这会儿开一个,钱不就又哗哗哗流过来了吗?

  感情上,沈拥军很看好这个猪厂,但是理智上,他未免担心以后的形式会越来越严峻。

  “你还是多劝他小心一点,形式不容乐观。”

  “他比我更清楚,他自己朝里面投了一千多呢,老婆本都投进去了,能不小心吗?”

  沈拥军听完这话真是哭笑不得,自家妹子实在是太古灵精怪了,半点儿不含蓄,说什么老婆本呀……

  “行,你等我会儿,我给你拿三百过来。”

  他手里确实还有些底子,但是自己也得赚钱不是?

  这钱投出去,可以说沈拥军已经做好收不回来的准备了。

  “拥军?这女的是谁!”

  厂外走来一个打扮漂亮的姑娘,长得也不错,就是生气的模样看着怎么就是这么叫沈晚喜不喜欢呢?

  有点儿奇怪的感觉,面相并不和善。

  沈拥军连忙回道:“棉棉,这是我妹妹!”

  金棉眯起眼睛,对于沈晚喜有很强的敌意,毕竟眼前这个姑娘虽然穿的一般,可是长得却很好看,不得不被她当做威胁。

  沈晚喜保持着微笑,“哥,这位是?”

  “是同事。”

  他跟金棉俩人还没说破,一时半会儿也不好怎么定义,就只好这么说了。

  好在金棉并不在意这个。

  “你妹子这是来找你干嘛的?”

  好家伙,连个招呼都不主动打一个!

  沈晚喜挑眉,不再说话了。

  沈拥军便回道:“找我拿点东西,我得先回去拿了,不然等会儿耽误了做事,你回办公室吗?”

  金棉扯了扯嘴角做出个笑模样,但是实际上并无多少笑意。

  “你先回吧,我马上就来。”

  沈拥军没多想,急着给沈晚喜拿钱就赶紧走了。

  金棉扬起下巴走到沈晚喜跟前,“你是沈拥军亲妹妹?”

  “嗯。”

  沈晚喜不卑不亢,脸上什么表情也无。

  “那我可能就是你未来的嫂子了,你今天来找拥军是来拿钱的吧?我早就听厂里人说拥军很疼妹子,每个月工资大半都花在妹子身上了,我还当是什么小女孩呢——”

  金棉眼睛很不客气的上下打量沈晚喜,“你长得比我都高了,怎么也不会比我小太多,都这么大人了还有哥哥养着,不太好吧?”

  沈晚喜并不生气,笑着说出来的话却有些刺。

  “怎么,我哥不养我,难道养你啊?你这女人都还没成我嫂子呢,就跑到我面前耀武扬威的,什么意思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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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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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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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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