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七零年代抱首富大腿>第107章 何小梅的反常劳动
  沈晚喜心里的猜想归猜想,总归白夫人对她是没有恶意的,于是笑着答应了,“回去我跟他说说,有空我们就过来找白宇哥玩!”

   白宇是个没心没肺的,还问:“他多大?”

   “十九。”

   “嘿嘿,跟我同年!他几月份?”

   ……

   气氛又稀里糊涂自在起来。

   晚饭自然是不会在市里吃的,吃完再回去就没有车了,于是下午父女二人就把添福给带走了。

   回到县里又是下工时间,沈卫国就去周家找周延元把三轮车骑回家,又带着于桂芳一起把添福送回去了。

   于家是怎么样的一番感恩戴德沈晚喜不知道,但是于桂芳回来便说县里的公安把黄倩倩带走了。

   原来添福是被她偷出去卖给了人贩子。

   律法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大舅妈这回也是真的怕了,她就是个乡下妇女,懂什么呀?黄倩倩这心狠手辣的一出真叫她怕了!

   经此一事,大舅妈对大表哥一家比以前爱护很多。

   修路已经修了三个多月了,进展不小,那三个工程师在知青点住着也逐渐习惯,跟大队的队员们也渐渐熟络。

   不过不管大家多熟悉,最受人喜欢的还是赖友明。

   天气越发冷了,地里彻底清闲下来,勉强算是辛苦事的便是堆肥。

   不过堆肥而已,沈晚喜一般也不关注,反正她自己就是个不劳动的,只是莫名这些劳动人群里居然有一个意想不到的身影——何小梅。

   那何小梅穿着灰扑扑薄袄,脚上也没穿在自己跟前炫耀的小皮鞋了,整个人仿佛都灰暗了下去,一下一下奋力的用铁锹铲着枯枝烂叶。

   沈晚喜好奇,但绝不会主动凑到这人跟前,于是也只是多看两眼就罢了。

   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也不知道为什么,何小梅突然变得劳动热情十足,便是那修路的活,她也硬要参与。

   沈爱农皱着眉,“你体力不足,硬要做这事,出事怎么办?”

   “我可以的!如果出了事,我也不赖大队!”

   何小梅态度很是硬气,沈爱农便有些烦她。

   还是那个颇有背景的工程师王晓辉看不过去,“不如就叫她留在大队里运运泥沙石头算了,就给她算五个工分?”

   工程师发话,沈爱农也懒得多事,索性是她自己说了出事不赖大队,就叫她留下了。

   至此,大队的传言便出来了,说是何家苛待何小梅,逼得她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出来干重活。

   同情的有,但是不屑的也有。

   “她这种偷东西的名声已经坏了,既然嫁不出去,那不还得靠家里养?不做活怎么行?”

   “好歹是个姑娘,老干这些活,怪叫人心疼的。”m.xiumb.com

   “有什么好心疼?这是年景越来越好了,若是早些年,她这种都要逐出家门饿死咋外头的!”

   “哎呀,也别这么说,错归错,知错就改便好了嘛!我看她也就是一时鬼迷心窍。”

   替何小梅说话的也不少,总归这会儿的人大多还是淳朴心软,见不得这么一个姑娘被磋磨。

   唐秋菊偷馒头一事已经叫她遭人鄙视,但是她自己并不当回事,从前是什么样往后还是什么样。

   有人拿何小梅去说她,她还扯着嗓子大喇喇道:“我又没逼她出去干活?她自己摆出这种态度给谁看,当家里苛待了她?莫名其妙!”

   事实上唐秋菊也觉得很奇怪,他们家本身就是稀里糊涂过的,能囫囵个活着就没有人很卖力去干活,何小梅这是为什么?

   但不管为什么,家里总归多了些进项,她才不去管到底是什么原因!

   添福找回来以后,沈晚喜心里的大石头就彻底放下了,也就去周家跟着卜庸学习。

   这事她并没有瞒着,还散出去说卜庸是退休老师,她不想去县里读高中,但是想跟着学知识,因此去周家就变得理所当然起来。

   有些看不起的照样说些不好听的话,但是于沈晚喜来讲却并没有什么关碍了。

   杨士铭跟卜庸成了朋友,两人经常轮番给沈晚喜跟周怀珠上课,但周延元太累,通常就不来参与了。

   这日沈晚喜从自己水壶中把灵泉水往周家的水缸里倒,正被下工回来的周延元撞个正着。

   周延元微愣。

   “我、我这水干净的。”

   周延元却不知道想到什么,脸和心都软了下来,“水没了我再挑,你倒这么点儿也不顶事啊,傻姑娘。”

   沈晚喜脸上一红,知道周延元是想岔了,但是也乐于叫他这么想,起码比怀疑她好。

   “你太累了。”

   真就累到除了吃饭,就是干活睡觉,什么也不想了,就连与她说话的时候也是强撑着困意,这些沈晚喜又怎么看不出来呢?

   “没事,习惯就好了。”

   回到家,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饭,沈爱农便说起何小梅的事情。

   “叫她不来工地上干活,非要来,这下好了!自己摔了!还是赖工给她送去县里看得病,现在还没回来呢!”

   沈爱农本来就不想让她掺和,不管是先前何小梅推喜儿下河的缘故,还是她本身是个女人力气不大的原因,反正他不待见。

   谁叫那王晓辉开口了呢?

   管她的!反正大队是不会负责的!

   家人也是站在沈爱农这方附和几句,说完这个,话题便又移到别处。

   沈卫国突然道:“喜儿,你把车借给周延元,他是拿来干什么了?”

   他今天去骑,却闻到有淡淡血气。

   沈晚喜没有主动说过这些事情,闻言看了下阳阳,杨槐花就懂了,把阳阳带回屋去——他这么小的孩子,容易被人套话。

   “他说是找了个帮人送猪肉的活儿,不正规呢!”

   沈卫国便道:“那他能得多少钱?”

   “他说一个月二十吧,具体我也不太清楚。”

   沈卫国狠狠的心动了,一个月二十,那跟他弟弟在城里当工人也是不差的,最多就是没有那些个票嘛!

   老婆时常跟自己嘀咕,老二在城里算是有着落了,眼瞧着喜儿也是个有本事的,就算是不工作,凭这长相也得飞出这山窝窝,可他呢?

   阳阳眼见着大了,不得上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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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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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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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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