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宇是个没心没肺的,还问:“他多大?”
“十九。”
“嘿嘿,跟我同年!他几月份?”
……
气氛又稀里糊涂自在起来。
晚饭自然是不会在市里吃的,吃完再回去就没有车了,于是下午父女二人就把添福给带走了。
回到县里又是下工时间,沈卫国就去周家找周延元把三轮车骑回家,又带着于桂芳一起把添福送回去了。
于家是怎么样的一番感恩戴德沈晚喜不知道,但是于桂芳回来便说县里的公安把黄倩倩带走了。
原来添福是被她偷出去卖给了人贩子。
律法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大舅妈这回也是真的怕了,她就是个乡下妇女,懂什么呀?黄倩倩这心狠手辣的一出真叫她怕了!
经此一事,大舅妈对大表哥一家比以前爱护很多。
修路已经修了三个多月了,进展不小,那三个工程师在知青点住着也逐渐习惯,跟大队的队员们也渐渐熟络。
不过不管大家多熟悉,最受人喜欢的还是赖友明。
天气越发冷了,地里彻底清闲下来,勉强算是辛苦事的便是堆肥。
不过堆肥而已,沈晚喜一般也不关注,反正她自己就是个不劳动的,只是莫名这些劳动人群里居然有一个意想不到的身影——何小梅。
那何小梅穿着灰扑扑薄袄,脚上也没穿在自己跟前炫耀的小皮鞋了,整个人仿佛都灰暗了下去,一下一下奋力的用铁锹铲着枯枝烂叶。
沈晚喜好奇,但绝不会主动凑到这人跟前,于是也只是多看两眼就罢了。
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也不知道为什么,何小梅突然变得劳动热情十足,便是那修路的活,她也硬要参与。
沈爱农皱着眉,“你体力不足,硬要做这事,出事怎么办?”
“我可以的!如果出了事,我也不赖大队!”
何小梅态度很是硬气,沈爱农便有些烦她。
还是那个颇有背景的工程师王晓辉看不过去,“不如就叫她留在大队里运运泥沙石头算了,就给她算五个工分?”
工程师发话,沈爱农也懒得多事,索性是她自己说了出事不赖大队,就叫她留下了。
至此,大队的传言便出来了,说是何家苛待何小梅,逼得她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出来干重活。
同情的有,但是不屑的也有。
“她这种偷东西的名声已经坏了,既然嫁不出去,那不还得靠家里养?不做活怎么行?”
“好歹是个姑娘,老干这些活,怪叫人心疼的。”m.xiumb.com
“有什么好心疼?这是年景越来越好了,若是早些年,她这种都要逐出家门饿死咋外头的!”
“哎呀,也别这么说,错归错,知错就改便好了嘛!我看她也就是一时鬼迷心窍。”
替何小梅说话的也不少,总归这会儿的人大多还是淳朴心软,见不得这么一个姑娘被磋磨。
唐秋菊偷馒头一事已经叫她遭人鄙视,但是她自己并不当回事,从前是什么样往后还是什么样。
有人拿何小梅去说她,她还扯着嗓子大喇喇道:“我又没逼她出去干活?她自己摆出这种态度给谁看,当家里苛待了她?莫名其妙!”
事实上唐秋菊也觉得很奇怪,他们家本身就是稀里糊涂过的,能囫囵个活着就没有人很卖力去干活,何小梅这是为什么?
但不管为什么,家里总归多了些进项,她才不去管到底是什么原因!
添福找回来以后,沈晚喜心里的大石头就彻底放下了,也就去周家跟着卜庸学习。
这事她并没有瞒着,还散出去说卜庸是退休老师,她不想去县里读高中,但是想跟着学知识,因此去周家就变得理所当然起来。
有些看不起的照样说些不好听的话,但是于沈晚喜来讲却并没有什么关碍了。
杨士铭跟卜庸成了朋友,两人经常轮番给沈晚喜跟周怀珠上课,但周延元太累,通常就不来参与了。
这日沈晚喜从自己水壶中把灵泉水往周家的水缸里倒,正被下工回来的周延元撞个正着。
周延元微愣。
“我、我这水干净的。”
周延元却不知道想到什么,脸和心都软了下来,“水没了我再挑,你倒这么点儿也不顶事啊,傻姑娘。”
沈晚喜脸上一红,知道周延元是想岔了,但是也乐于叫他这么想,起码比怀疑她好。
“你太累了。”
真就累到除了吃饭,就是干活睡觉,什么也不想了,就连与她说话的时候也是强撑着困意,这些沈晚喜又怎么看不出来呢?
“没事,习惯就好了。”
回到家,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饭,沈爱农便说起何小梅的事情。
“叫她不来工地上干活,非要来,这下好了!自己摔了!还是赖工给她送去县里看得病,现在还没回来呢!”
沈爱农本来就不想让她掺和,不管是先前何小梅推喜儿下河的缘故,还是她本身是个女人力气不大的原因,反正他不待见。
谁叫那王晓辉开口了呢?
管她的!反正大队是不会负责的!
家人也是站在沈爱农这方附和几句,说完这个,话题便又移到别处。
沈卫国突然道:“喜儿,你把车借给周延元,他是拿来干什么了?”
他今天去骑,却闻到有淡淡血气。
沈晚喜没有主动说过这些事情,闻言看了下阳阳,杨槐花就懂了,把阳阳带回屋去——他这么小的孩子,容易被人套话。
“他说是找了个帮人送猪肉的活儿,不正规呢!”
沈卫国便道:“那他能得多少钱?”
“他说一个月二十吧,具体我也不太清楚。”
沈卫国狠狠的心动了,一个月二十,那跟他弟弟在城里当工人也是不差的,最多就是没有那些个票嘛!
老婆时常跟自己嘀咕,老二在城里算是有着落了,眼瞧着喜儿也是个有本事的,就算是不工作,凭这长相也得飞出这山窝窝,可他呢?
阳阳眼见着大了,不得上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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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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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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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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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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