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是门,一头是窗户,一眼就能望尽。琇書蛧
里面摆了一张很旧的床,还有一款老式沙发,一个黑色的大箱子,上面挂了个生锈的铁锁,中间摆了张桌子,应该是用来吃饭的,其他的就什么都没有了。
诡异的是,这些家具表层,都铺着一层厚厚的灰尘。
墙角上也都是蜘蛛网。
似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人来住过了。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真不相信,自己的儿子刚刚从这里出去…
他走到床边,用手摸了下表面,整个手指都成了白色,他放在鼻子前闻了闻,灰尘中弥漫着股霉味,这里很久都没人打扫了,可…
他转头看了眼沙发,走到近处仔细查看了下,依然如此,那儿子这两天进来后,都坐在什么地方?
不是床上,不是沙发上,莫非地上不成?
但地上也都是灰啊!
莫非…
马先生脑海里,浮现出了极为恐怖的一幕。
儿子走进屋后,哪也没去,而是站在关上的门后,面无表情的盯着外边,跟那个诡异的女人,隔门而立…
只是想想,就令马先生的身上,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
儿子为什么要这样做?
而且,刚才敲门的女人,又是怎么做到凭空消失的?
马先生走到床边看了看,下面很低,根本不可能塞进去人,他深吸了口气,两手抓着床垫,用力往上掀开,他身旁顿时荡满了灰尘,好在他提前做好准备,忍住没呼吸,才不至于吸进肺里。
床板下面,是一个储物格,里面并没有什么女人,却有女人穿的衣服,和使用的铺盖等等。
更令人诧异的是,这些东西全都是新的,而且整整齐齐摆在那里,难道屋主人遇到了什么急事,必须马上搬离?
否则为什么不把它们带走?
马先生把床板放下,又来到沙发跟前,仔细检查了一下,并没发现什么暗格。
他又走到那个黑色的木头箱子跟前。
上世纪的普通居民,很多没有‘衣柜’的概念,都是把衣服叠好了放在木头箱子里面。
他看了眼上面的锁头,和外边其他户型门上的款式一样,而且也严重生锈。
马先生用刚才的办法,把锁打开以后,掀起了上面的盖子,竟发现这里也放着女士穿的衣服。
而且看款式,那个女人应该二十多岁,跟自己儿子的年纪很相近。
这些衣物全都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并不像匆忙搬走时留下的样子。
马先生随手翻了几下,除了刺鼻的霉味,并没有其他发现,更别提找到那个女人了。
这就有点奇怪了,那个敲门的女人,怎么会凭空消失了呢?
她去了哪里?
儿子租这房子,又是为了什么?
无意间,马先生瞥到门后放着一个大铁锅,他走到跟前,把都是灰尘的盖子拿开,竟发现里面是完全干巴的大米饭,满满一大锅,已经发霉长了毛,并且完全失去了水分。
马先生见到这锅米饭,顿时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他站起来看屋子的其他地方,果然是这样!
家具的摆放各方面,井然有序,再加上这一锅刚刚煮好,一口都没吃的大米饭…
这屋子里的人…不…不是搬走的!
而是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导致她在毫不知情下,忽然蒸发!
几十年前,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马先生额头上已经渗出了一层的冷汗,他闭上眼睛,试着想了一下,自己居住在这里,煮了一大锅米饭,正准备吃,却突然失去了意识,永远的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只是这么设身处地的去思考,就令他感到不寒而栗!
儿子和这幢楼,以及这间屋子,到底有什么联系?
他这段时间的怪异举动,甚至日渐憔悴的身体,是不是也和那件事情有关?
马先生感到害怕了起来,他担心儿子有一天,也会突然消失!
他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便把屋子恢复成最开始的样子,然后退了出去,并且锁住了大门。
整个看上去,和最开始并无两样。
我听完后也觉得这件事有些诡异,便道:“后来呢?你直接去找儿子问这件事情了没?”
马先生摇摇头,他那根烟已经抽完,捻灭后扔在了烟灰缸里,说:“我咋可能那么傻?”
“儿子极力掩饰着这件事情,肯定是不想让我知道啊,我如果贸然打草惊蛇,他肯定躲起来,到时候我找不到他,更没办法帮他了。”
马先生这个想法很正确。
我对他多了一丝敬意。
因为这个父亲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大脑。
马先生说:“我给老婆打了电话,把整件事情给她讲了。”
“我老婆很担心,我让她别慌,配合我演出戏,我这边才能努力的去救儿子,否则露馅了,搞不好儿子真有生命危险!”
“我老婆知道这事儿不能马虎,连忙表示她肯定不会泄漏风声,我告诉她其实也很简单,儿子隐瞒着什么不想让咱们知道的东西,肯定也不会主动打视频通话,你只要电话里,或则微信文字上,告诉他我在家里就行了,有必要的话,拿张我以前在家里拍的照片发给他,糊弄一下。”
“总之,记住一点,千万不能让儿子知道,我还没有回去。”
“我老婆说她肯定做到,让我这边也努力救儿子。”
“我老婆配合的不错,直到现在,我儿子还不知道,我仍然留在金陵。”
我对马先生竖起了大拇指,称赞道:“叔,还好你有这份智慧,否则在救你孩子的事情上,肯定会变难很多。”
马先生摆摆手,说:“你也不必捧我,讲了这么多,你对这件事情怎么看?”
我把烟头捻灭,说大致跟他的差不多,有以下几个充满疑惑的地方。
第一,上世纪,那幢楼的居民们到底经历了什么事情?在忽然之间,集体不见了。
第二,马先生的儿子,为什么要租下那个房间?他肯定不是用来居住,真实目的,带着一层神秘的色彩。
第三,那个女人是谁?为什么要去敲门?
同时,我还多了一个疑点。
那个女人,我觉得很大可能是鬼。
但奇怪的是,为什么马先生肉眼可以看见她,相机却不行?
要知道,相机和肉眼不同,它是种纯机械的物件,能够做到绝对客观,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在按遥控器的时候,用相机对准遥控器的末端连拍,能看到一束光打出来,可肉眼却看不见。
相机能够真实的记录一个时间,空间内发生了什么,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照片,监控能够拍摄下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肉眼却不行。
如果真的是鬼,应该马先生的肉眼不能轻易看见,相机却能捕捉到才对啊。
为什么会反过来?
如果是人的话,那就更不可能了!
一个大活人,不仅眼睛可以看到,相机也百分百能够拍到!
非人非鬼,那个女人,到底是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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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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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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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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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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