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这几天,他很忙,早上起来随便抓了一件衣服,一件很久没洗的衣服。
既然她认定自己贫困潦倒,那就装吧。
“是的,我很久没吃过饱饭了。能不能请我吃一顿。”
“好吧,你在外面等会,下班了,我请你。”
呆了大约一个小时,林亚菲出来了。
她带罗海宇进了路边一个小饭店。
点了一个辣椒炒肉,一个小白菜,再叫了二碗白米饭。
她拍了拍一个包:“其实,我是带了饭的,看你没吃饭,特意把你喊到这里来。”
为了省钱,林亚菲一般中午都带饭。
她想尽快买套房,那怕小点也行。
她很想搬离这个家,公公婆婆冷漠的嘴脸实在让她难以忍受。
呆在他们家里,过一天等于过一年,真是度日如年啊。
当然,罗海宇意外出现,在她心里面涌起了很多苦涩。
想不到罗海宇比她还差。
内心上她是爱这个男人的,可是这样的男人能爱吗?
她不想过贫困潦倒的生活,但罗海宇毕竟是她最钟爱的男人,二人曾经真诚相爱过,如果转身就走,她迈不出这个心坎。
她决定请他吃一顿,她想二个菜二碗饭够了。
“海宇,这些饭菜都是你的,我吃我带的。”
罗海宇毫不客气吃起来,片刻间,二碗米饭下了肚。
“还要不要加点?”
“够了,我已经吃饱了,主要早上没吃饭,所以中午多吃了一些。”
“你住在哪?”
“住郊区的一个平房里。”
罗海宇在海燕商城和华南商城都有住房,市郊还有一栋别墅。
他不想说,说这些没意思。
他不想剧情因此而逆转。
林亚菲换了一个话题。
“你有工作没?”
“找了,没找到,还在找。”
“是这样吧,我跟老板小英子说一下,她哪里需要搬运卸货的,你去不去。”
“算了,我不去,我干不了体力活。”
“我就知道你干不了,如果你干了也不至于混成这样。你真没出息。”
“当年不跟你是对,不然,我们二人会流落街头,当乞丐。”
说完,林亚菲从包里掏出了五十元钱。
“这个给你,你去买点吃的吧。”
接过钱,罗海宇有种想流泪的感觉。
不管怎样,林亚菲心里还是有他,还是关心他,说明还是爱他。
只是这种爱太沉重了,她恨他没出息,看不到希望,跟他只能受苦受累。
再美好的爱情也无法经受生活的考验。
爱情离不开水、米饭、红烧肉,还有一点点红酒。
不多,就一点点,能浪漫一下就行。
没有这些的爱情是飘渺虚无的爱情,注定不能长久,注定会分崩离析、烟消云散。
生活中的爱情就是这么让人伤心欲绝。
不过,罗海宇还是非常感激林亚菲的付出。
她的一切使罗海宇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逼得他忍辱负重,选择奋起。
他吃饱了。
他想可以离开了。
一个女人忽地闯了进来。
“哈,罗海宇,你这没良心的,吃喝也不叫我。”
进来的是陈小琳。
她去海燕商城找罗海宇,路过此地,正好看见他在吃饭。
她走了进去,看见他旁边还坐有一位女人。
看起来这女士状态不是很好,穿的很普通,是那种不超过一百元的地摊货,因为款式、做工、布料都非常粗糙。
这个女人应该生活在社会最底层。m.χIùmЬ.CǒM
“土豪,你今天吃什么呢?”
突然有人喊土豪,吓了林亚菲一跳。
她看了一眼陈小琳。
她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锦衣绣袄,在华丽衣裳的映衬下,成熟,有气质,有点艳光四射。
她应当是位职业女性,工作和经济条件应当非常不错。
她喊谁是土豪呢?
罗海宇察觉出了林亚菲的异常。
他瞥了陈小琳一眼。
陈小琳立即读懂了罗海宇这一眼的丰富含义。
他不想让这女人知道他的一切。
她很清楚,有钱的男人都面临着这一难题,尤其是年轻,而且还帅的男人。
她决定装糊涂。
当她看到罗海宇的菜碗时,觉得大简单了吧,二人吃怎么够。
她重新点了五个菜,都这个餐馆最贵的菜,还上了一只土王八。
陈小琳笑嘻嘻地说:“我最喜欢吃清炖王八了,听说这东西补身体,想不到这小小的饭店有。”
说完,她给罗海宇和林亚菲每人舀了一碗。
一股浓浓的清香味道在四处飘散。
罗海宇喝了一口,点点头:“嗯,好吃,很久没吃过了。”
陈小琳差点笑出声来,什么很久,说谎也不打草稿,昨天晚上不是吃过吗?
她估计这话是说给对面女士听的。
凭直觉,她感到这女人跟罗海宇的关系非同一般。
这女人穿着虽然一般,气色也不太好,但从她言谈举止中来看,她受过良好的教育,至少在大学里呆过。
如果是这样,他们就是同学。
果然不出所料,罗海宇介绍说,她叫林亚菲,他的同班同学。
陈小琳想,他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他们还是恋人。
当听到陈小琳的介绍时,林亚菲却非常震惊。
西太平洋公司,她知道,央企,地球十万强。
她是市场营销部经理?
这就让林亚菲不理解了。
一个经理怎么可能跟一个无业游民搞在一起,何况她还是个女人,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
而且这个女人一直用崇敬的眼神瞟着罗海宇。
这女人眼神里全是满满的爱意。
她爱他?
有病吧?
林亚菲突然打了个冷战:她怎么可能有病?
难道情况有变?
罗海宇不是无业游民?
她重新换了一个角度来看罗海宇,吃惊地发现,有可能,完全有可能。
刚才只盯着他的衣棠,心情全被他这破旧的衣服左右了。
现在再看这个人,完全不一样。
罗海宇目光坚毅,沉稳,有气势,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男人成熟的味道。
他变得很大度,很自信。
他具有强大的男人气场。
她记起来了,罗海宇接过她五十块钱时,根本没有地位卑微者那种特有的点头哈腰,闪着讨好的微笑,没有,一点没有。
他大方接过钱,看也没看就塞进口袋。
没钱的人不是这样。
他会看上几遍,然后再小心翼翼折起来,塞进口袋,用手轻轻捏一下,确定没有丢失,才肯放手。
林亚菲一边吃一边胡乱猜测。
这时,陈小琳向罗海宇伸出了手:“给钱。”
罗海宇拿出了五十元。
“我只有这些。”
“这那够啊,你去借,或去马路上要。”
“我借不到,也要不到,因为我不是女人。”
“哈哈,女人也要不到的。算了吧,这顿饭我请,记住啊,你欠我一顿饭。”
“行,下次我请,地方随你挑。”
地方随你挑?
这是朋友间说的话吗?
林亚菲断定他们二人是对恋人。
陈小琳如此有身份,怎么可能找个叫花子当男朋友?
如果罗海宇没有钱,他怎敢说地方随你挑?
罗海宇这个鬼在耍花招。
他在骗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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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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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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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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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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