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喜欢红玫瑰。
在西方的神话里,爱神走过满是白玫瑰的花园,荆棘的玫瑰枝叶划破了爱神的皮肤,鲜血涌出,白玫瑰染血而红。
相传,这种娇艳的花朵是爱神的鲜血染成。
江晚晴听说这个故事的时候,还是个懵懂幼童。
她理解不了神话编织者寄托了隐喻的幻想,只是感到困惑——天下的白玫瑰那么多,爱神要流下多少血才能让它们红的如此刺眼?
那个流血的爱神一定很疼。
可看到这一切的人,居然不送她去医院,而是忙着把沾过她鲜血的花朵摘下来送人?wWW.ΧìǔΜЬ.CǒΜ
这代表的是哪门子爱情?
世风日下,人情冷漠。
神话故事里血染玫瑰的骚操作让幼年的江晚晴分外困惑。
这种困惑在江晚晴的幼年时代从未消减,以至于和红领巾的染成办法一起,成为了她童年时代想不明白的两大噩梦。
如今在梦里,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已经不再是懵懂幼童,那束花的重量却几乎超越成年后自己的体重。
她被那似乎带着血腥气的花朵吓得直摆手:“不不不,我不要,我已经结婚了……”
装、逼犯笑容高深莫测,依旧不依不饶地往前递,江晚晴下意识一推,醒了。
如此令人哭笑不得的梦。
江晚晴睁着眼,恍惚了两秒,微微叹了一声。
卧室里拉着窗帘,隐隐透过几缕熹微的晨光,散落在她身畔几许的位置。
严修筠在她身边沉睡着,那宽厚有力的胸膛,正随着他的呼吸有节奏的起伏着。
薄被拢出他身材健朗修长的轮廓。
不知他梦到了什么,眉目微蹙着,可线条清朗英俊,仍然是相亲时那个让江晚晴一见钟情的颜值担当。
从这样一个男人身边醒来,每一天的早上都该是赏心悦目的。
对比一下儿梦里那让人感受到惊吓的装逼犯,江晚晴觉得,还是醒来的人间美好一点。
她就这么支着胳膊,毫无目的的,盯着严修筠看了不知多久。
许是江晚晴视线的光压被他感知了,仍在深眠之中的严修筠突然动了动。
江晚晴还以为他是醒了,可是屏息凝神地顿了两秒,才发现他并没清醒过来的意思,只是眉峰动了一动。
江晚晴情不自禁地手欠,轻轻在那褶皱的眉峰上戳了一戳。
她的手刚触到他,严修筠就感觉到了。
人还是没醒,却捉了江晚晴的手贴在唇边,低声道呢喃道:“别闹。”
这是严修筠下意识的动作,江晚晴却整个人顿在那里了。
严修筠人如其名,君子如竹,修然谦谦。
和这样一个人在一起,江晚晴实在不好意思放飞自我,做一个挑剔毒舌的处女座妖精,因此婚后大的多数时候,整个人都分外收敛。
他们结婚一年,相敬如宾,夫妻之间的相处,礼貌克制的时候居多。这种略显打情骂俏的散德行,江晚晴就完全无法把它和清醒时的严修筠联系在一起。
她在无人察觉的时间里僵硬了半晌,默然看他重新睡熟,才不声不响地抽回了手,悄无声息地翻身下床。
近日以来的疑惑浮上心头,她唇边的笑容早就淡了,洗漱的时候,冷不防在镜子里看到了一张忧心忡忡的脸。
江晚晴盯着那张脸愣了好一会儿。
眉如柳,目如星,面若芙蓉,口如樱。
江晚晴觉得自己还是很好看,却到底是被自己的自恋打败了。
她调整了一番表情,自觉完美,才继续手里的动作,几乎不出声地梳洗完毕,准备出门。
她没准备惊动家里睡着的一大一小,可走到门口,却发现严天意已经醒了。
这孩子穿着印了小猫的白色纯棉的睡衣,还带被江晚晴带了个睡帽,远远看去一抹Q版的小幽灵一样,揉着惺忪的睡眼,不吵也不闹,只是站在门边看着她。
此时和她视线相接,才轻声问:“妈,你去哪?”
江晚晴弯下腰,把孩子抱回床上,却终于在孩子不依不饶的眼神里败下阵来:“我约了孟阿姨吃早餐。”
严天意乘胜追击:“爸爸呢?”
江晚晴没多说,给他掖了掖薄被,简单粗暴地命令道:“睡觉。”
严天意于是乖乖闭上了眼睛。
不费力地哄好了孩子,江晚晴才终于出了门儿。
她没对严天意说谎,她确实约了人——好友孟采薇是个全球飞的工作狂,周末出差路过平城,只停留这一晚上,下午就要马不停蹄地飞去申城谈生意,名副其实的空中飞人。
为了不耽误孟小姐的行程,同时满足江小姐的倾诉欲望,她们便约了今天早上,地方也没讲究,就在孟采薇下榻酒店的自助餐厅。
江晚晴到的时候,孟采薇已经吃上了。
这家酒店挂六星,硬件不错,整体风格精致奢华,唯一的缺陷是老板是英国人。
英国人对自己的料理蜜汁自信,因此餐厅供应的早餐,英式料理占据了最大的排场,放眼望去,各个料理台上都能看到番茄黄豆配薯条熏肠,蔚为壮观。
这个组合实在让江晚晴提不起兴趣——大英帝国盛产黑暗料理,这玩意儿已经算官方盖章的饕餮盛宴,不过对中国人而言,这东西只能算“乍一吃还行”。
更何况,江晚晴在英国做过一年多的访问学者,天天都是这一套,以至于她看见这玩意儿就莫名恐慌,连做噩梦时第一道菜都给她上熏肠。
孟采薇知道她的毛病,也不催她,看她处女座大爆发地苦着一张脸,拿纸巾连座位带桌子一一擦过,这才带着食难下咽的表情拿起餐刀,绣花儿似的切薯条。
切完了也不好好吃,而是凹了个笑脸表情——不过显然,江小姐的手工不太出众,以至于这个表情像刚被枪毙了全家一样愁苦,如果让大厨看见恐怕会就地气哭。
浪费粮食啊!
孟采薇终于被她的表情丑到吃不下去,餐刀一丢,擦擦嘴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江晚晴那原本十分姣好的五官皱成了一团,像是早就准备了一肚子愁苦准备哭诉,可孟采薇真的问了,她又矜持地端出了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十分吊人胃口。
孟采薇被她磨叽得牙疼,为了掩饰翻白眼的冲动,她只好一个劲儿的喝咖啡。
不知过了多久,在孟采薇濒临爆发的边缘时,江晚晴终于神神秘秘地按住了她的手,隐蔽战线接头一样的环顾四周,思虑再三才道:“我怀疑严修筠出轨了。”
“咳……咳咳咳……”
孟采薇瞬间被咖啡呛了喉咙。
她突然之间有一种“这个世界玄幻了”的感觉。
她听到了什么?
她的亲闺蜜,平成江家四小姐江晚晴,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告诉她,她老公严修筠出轨了?
孟采薇从“目瞪口呆”到“无fuck说”之间只经历了几秒,随后她反手握住了江晚晴的手,试着做了一个勉强能算“允悲”的表情:“四儿……恭喜你慧眼识猪,恩,猪头的猪。”
江晚晴:“……”
这句话没有起到任何安慰作用,只是很成功地,让江晚晴更郁闷了一点儿。
之前一天收拾行李的时候,江晚晴图省事儿,只带了一身换洗衣服,还十分自信地把严修筠建议她带上的风衣踢出了候选名单。
她原本想的挺好,简单省事不拖泥带水,但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女人心一般善变的天气打了脸。
虽然严修筠什么也没说,但是江晚晴前一天刚咬了严教授的好人心,现在实在拉不下脸让他挨冻,于是一把拦住了严修筠的动作:“不用,我不……不冷。”
显然,她被冻到磕绊的语言功能出卖了她的良心。
严修筠还是把风衣披在了她身上,淡淡看了她一眼,许是忍过了,但没忍住:“我也不冷。”
江晚晴:“……”
她觉得自己此刻特别像被教育了的严天意,但她自觉比天意心态成熟,不仅没还嘴,还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于是她非常讨好地顺势抱了严修筠一条胳膊:“来来来……这么走比较暖和。”
严修筠无奈地看了她一眼,任她树袋熊一样的抱着。
两个人的身影合而为一,被昏黄的路灯拉长,像是要延伸到天荒地老去。
江晚晴被凉风一吹,先是清醒了大半,现在裹着风衣又靠着严修筠,整个人都有一种温暖的安定感,方才会餐时那种随时准备神游的状态一扫而空,谈天说地的心情油然而起。
“平城和申城冷得都算很晚了,我去英国做访问学者的那年,才算被天气教做人。”江晚晴说,“学校在海边,昼夜温差大,白天温度二十七八,五点以后温度就开始狂跌到十五六……那鬼地方还总是在下雨,英国大概是我待过的天气最讨厌的地方。”
她说话的时候没有特意看着谁,仿佛只是闲聊中的随口一提。
严修筠的眼神动了动:“你不喜欢英国。”
“也不算……”她好像是想了一会儿,又说道,“我只是很讨厌英国的雨,我出车祸的那天好像就在下雨……不过到底下不下雨我也不记得了,出车祸后我在医院躺了四个月,躺的脑子都变笨了,好多东西都记不清楚,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昏迷时总做梦的缘故,连项目进度,都是我后期靠看实验记录才回忆起来的。”
严修筠“嗯”了一声,声音很低:“幸好你没事。”
他似乎经常避免提起江晚晴车祸这个话题,江晚晴感觉到了。
那场车祸对她造成的伤害不可磨灭,也确实一度让她意志消沉,觉得生活仿佛永远都看不到希望了。
这样程度的伤害,说不在意是骗人的。
但既然,她能够从这场车祸里活下来,就说明从事实上,这个车祸就算已经过去了。
在她活过来的人生里,总该有比“和自己的过去较劲”更有意义的事,所以她到底是向前看了。
“醒过来后我的导师还来跟我谈论文修改——我跟他答非所问了半天,他已经基本认定我被撞傻了……说起来,幸好我去英国参与的重点项目在我车祸前就结束了,要是让我车祸后再继续之前的研究,可能我就把前期成果都忘光了。”
江晚晴说到这里笑了一下儿,她明显想要把气氛弄得轻松一点,却也仍然感受到,严修筠的情绪并不高。
他依旧沉默着,却并非无动于衷,看到江晚晴抬头望来的眼神,才最终他强迫自己牵动了一下儿嘴角,用温暖的掌心摸了摸她的发顶:“我来晚了。”
这个强颜欢笑的表情,让江晚晴忧虑、愧疚,却又欢喜。
车祸的事情是江晚晴自己说起来的,结果说到两个人都心情不明朗。
“你当然来晚了。”江晚晴果断见好就收,十分?N瑟地歪了歪头,“如果早点遇见你……我这么高的眼光,还未必看得上你。”
严教授闻言挑了挑眉,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人也站在原地,十分不满意的,不肯走了。
“不能吧,这么小心眼儿?”江晚晴小声嘟囔了一句,就见严教授的眼风扫了下来,立刻改口,“好好好,无论什么时候遇见你,我都自动降低标准,永远第一时间挑中你……”
严修筠颇为骄矜地一点头:“当然。”
没想到他接的那么理所应当,江晚晴反倒被他的自信震惊了。
她运了一口气正准备反驳,却不知为什么,突然想到了会餐时邻桌几位女性的目光,江晚晴暗自品了品这其中意味,挑了挑眉,愉快地笑起来:“宝刀未老啊严教授,听说你当年去带个选修课都能帅翻一座教学楼,今天我信了……”
她的揶揄声音没落,严修筠却一改方才的骄矜,突然伸手,把他拽到了路口转弯的遮蔽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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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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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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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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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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